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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蒙话说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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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书籍名:《王蒙话说红楼梦》    作者:王蒙


                                    无此字样但仍然写到乃至是围绕此玉写的章节更多,如见到林黛玉时的摔玉情景,张道士看玉给麒麟等情节。总括来说,贾宝玉的平安祸福都反映到了那块玉上面。

            还有一僧一道,丢玉啊,送玉啊,弄得热闹。

            这一类情节本来很容易鄙俗化、狗血化,所以高鹗写到后来丢玉时,还出现了各种假冒伪劣之玉,这其实很值得深思,有真就一定有假,有高明就一定可能变成拙劣。幸亏这里有一个重要交代,这样,通灵玉的情节不致走火入魔,往野蛮愚昧丑恶邪祟上走。

            这个关键性的交代就是石头,玉的本质、来源、归宿都是石头,只这么一想,你就开阔了、平静了、惆怅了、悲哀了也升华了。不简单。

            如此这般,你仍然觉得意犹未尽,对这种前无先例、后无承接的写法仍然觉得不清不明,觉得仍然未有说到穴位上。实是留下了太多的遗憾。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胡适博士对于衔玉而生的写法颇不以为然,他在给高阳的信中就明说了这一点。这实在是很奇怪,与胡博士的水平地位影响不相称,我只能说他是以产科学的观点来评价这块通灵玉的出场的。

            宝玉摔玉

            《红楼梦》第三回描写宝玉第一次与黛玉见面:

            (宝玉)……又问黛玉:“可也有玉没有?”众人不解其语  ,黛玉便忖度着因他有玉,故问我有也无,因答道:“我没有那个。想来那玉是一件罕物,岂能人人有的。”宝玉听了,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骂道:“什么罕物,连人之高低不择,还说‘通灵’不‘通灵’呢!我也不要这劳什子了!”吓的众人一拥争去拾玉。贾母急的搂了宝玉道:“孽障!你生气,要打骂人容易,何苦摔那命根子!”宝玉满面泪痕泣道:“家里姐姐妹妹都没有,单我有,我说没趣,如今来了这么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这不是个好东西。”贾母忙哄他道:“你这妹妹原有这个来的,因你姑妈去世时,舍不得你妹妹,无法处,遂将他的玉带了去了:一则全殉葬之礼,尽你妹妹之孝心,二则你姑妈之灵,亦可权作见了女儿之意。因此他只说没有这个,不便自己夸张之意。你如今怎比得他?还不好生慎重带上,仔细你娘知道了。”说着,便向丫鬟手中接来,亲与他带上。宝玉听如此说,想一想大有情理,也就不生别论了。

            这一段写得超常。一个少年见了另一个少年,发现对方有一种什么好东西,而自己没有,因而哭闹,这可以理解,因为人有私有占有的欲望。但因为自己有而对方没有便“无私”地闹了起来,这不可理解。

            超常,所以绝妙,妙却难解,难解,就更妙。如果是那种单薄的情节处理,受了委曲哭,得了甜头笑,还有什么捉摸头呢?

            此章作了铺垫,先说是宝玉“有时似傻如狂”“行为偏僻性乖张”,还说他是“登时发作起痴狂病”,如此这般。

            但我们看一看,宝玉并非见人就问人家有无玉,更从未在人前摔过玉。摔玉的情分与痴狂并不是每一个接触过宝玉的少女都能得到的。这么一想,你就为之感动,为之泪下了。

            是的,这是宿命,这是前世的神瑛侍者与绛珠仙子的还泪之情所注定的。它无法解释也不必解释。宝玉爱黛玉,这是不能讨论的。爱情如电如雷霆,如疯狂如冤孽如病痛,它的强度甚至超过了生与死。他见了黛玉,他能不闹吗?他能踏实吗?他能正常吗?

            见到自己的所爱就如同见到了自己的前生、现世与未来,如同见到了自己的灵魂、形影与存在……他能不要求对方与自己保持完全的一致吗?

            如果依弗洛伊德的说法,小女孩见到男孩的身体,会误以为自己缺少了什么,那么男孩见到女孩觉得自己多余了点什么也就不足为奇了。在这个问题上,曹雪芹的文学比弗洛伊德的科学更多了一些对于女性的体贴,比弗洛伊德的科学多了点人文,是不是呢?

            ……这仍然不能完全解开摔玉的故事,我们还将继续分析下去琢磨下去。这里要说的是,从青年修养的角度上看,我们应该告诉下一代人对爱情也可以采取更加务实的态度。而某个人,如果他或她经历过类似宝玉与黛玉式的迷狂的痛苦的爱情,他或她尝到了哭玉摔玉式的滋味,我们有理由为之感叹,既然上苍给予人类男女的分别,给予了人类以感情和灵性,那么他或她有福了,他或她算是货真价实地活过了也爱过了。

            顺便说一下,贾母临时编撰的黛玉的莫须有的以玉殉母的故事确实大近情理,贾母这样好的虚构能力,比后世那些毫无想像力,只会写自身的一点室内剧肥皂剧式经历的作家要更适合搞创作。有一位也不甚年轻的朋友一听到“搞创作”云云便痛不欲生(可能以为这样说亵渎了文学吧),如果他又要痛苦,只得请便了。

            你的脖子上挂着什么

            宝玉的脖子上挂着的有:长命锁、寄名符、落生时衔着的那块玉。此外,他头戴累丝嵌宝紫金冠,额上勒着二龙捧珠金抹额,身上系着五色蝴蝶莺绦。

            很阔绰。更是求吉祥。

            人们生下来时都是“无产阶级”,叫做一无所有,叫做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不知道是不是人为自己的赤条条身世身份而寂寞孤单惭愧,总是用许多玩艺点缀、丰满、保佑自身。

            人们还倾向于寻求某个物件与自身的对应性、神性、主宰性。西人脖子上要挂十字架、护身符,佛家要挂念珠,同样有护身符,各民族都有这方面的习俗。

            宝玉的玉先天带来,自是神异。玉的正面用篆体写着“莫失莫忘,仙寿恒昌”,背面写着一除邪祟,二疗冤疾,三知祸福。这个背面写得太低俗直露了,应属败笔。但它反映了,人们不但追求物件的对应性、神性、主宰性,而且追求语言文字的同样神学功能。篆字比较繁複美观,似带神性,乃成为首选。

            物件与文字,宝玉拥有的很足实。姓贾的这位公子有福了。

            宝钗差一点,没有生而有之的物件,却有得自癞头和尚的文字:“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制作了珠宝晶莹、黄金灿烂的缨络,以之装饰金灿灿的项圈、金锁。有此一物,有此八个字,也够宝钗受用不尽的了。

            口中衔之,当然是宿命。和尚给拟稿,也是命,另一个稍浅层次的命。命与命也是可能相悖的,不但人与人冲突,命运与命运也冲突,谁能活得踏实平安?

            黛玉最伟大,她脖子上什么都没有。她为之伤心、疑惑、悲哀,她不懂以无胜有的道理。她时时感到的是一无所有在一应俱全前面的弱势。

            你我大致也是林黛玉,你我的脖子上也是什么都没有。女性买个项链,也远没有这些名堂。我们生下来,没有玉,没有金,没有篆字灵验,只有一双手,一颗心,一种未必能够实现的愿望,一腔眼泪。然后,噙着泪、焦着心、忙碌与慨叹自己的一生。我们胜过林黛玉的地方当然多多,我们未欠泪债,所以,我们还会常常含着微笑,至少可以自嘲这个一无所有。

            贾宝玉论

            “弄性”和“常情”(1)

            《红楼梦》第五十六回,贾母对甄府的四个女人谈到宝玉时说:

            可知你我这样人家的孩子们,凭他们有什么刁钻古怪的毛病儿,见了外人,必是要还出正经礼数来的……就是大人溺爱的,是他一则生的得人意,二则见人礼数竟比大人行出来的不错……若一味他只管没里没外,不与大人争光,凭他生的怎样好,也是该打死的。

            贾母这一段话说明:宝玉虽然得宠,但这宠还是有前提有原则的,如果违背了“礼数”,是要“打死”的。决定受宠还是打死的分界的原则,当然是硬指标。其次,这也反映了贾府的坐在宝塔尖上的至高人物贾母对宝玉的基本评价,即认可宝玉并没有出大格,而这个评价是符合实际的。

            起码贾府上下人等没有谁认为宝玉是什么“叛逆”。甄府女人说到她们的“甄宝玉”时说:

            ……就是弄性,也是小孩子的常情,胡乱花费,这也是公子哥儿的常情,怕上学,也是小孩子的常情……

            这话同样适合于贾宝玉。贾宝玉的许多“毛病”是可以用“弄性”和“常情”即用人性论与人情论来解释的。

            只有贾政给宝玉上的纲高。第三十三回宝玉挨打时,贾政从发展的观点指出宝玉问题的严重性时说:“明日酿到他弑君杀父,你们才不劝不成。”

            “弑君杀父”云云,有点又叛又逆的意思了。细察之,宝玉的罪名虽大,罪状不过是“在外流荡优伶,表赠私物,在家荒疏学业,淫辱母婢”。且不说最后一条来自贾环的诬告,全是不实之词,就是这几条都铁案如山,宝玉所为也不比贾珍贾琏贾蓉乃至薛蟠之属更过分。贾政所以上这么高的纲,固是因为宝玉是己出,年龄又小,应该从严管教;更重要的是宝玉与琪官的关系得罪了忠顺王爷。贾政说宝玉道:“你在家不读书也罢了,怎么又做出这无法无天的事来!那琪官现是忠顺王爷驾前承奉的人,你是何等草芥,无故引逗他出来,如今祸及于我!”这里,主要是“官大一级压死人”,贾政惧怕比他家更有势力的权贵,尤其怕“祸及于我”,吓坏了才乱上纲,并不反映宝玉的实际。如果祸不及于贾政,本可以不扣这么大的帽子的。

            宝玉也非全然不谙世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