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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蒙话说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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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书籍名:《王蒙话说红楼梦》    作者:王蒙


                                    这说明宝黛关系中、推动宝玉如此多情地对待黛玉的内趋力中当然有性的作用,但整个说来宝玉对黛玉最为纯情。纯情之于性,则有许多约束与大大为之诗化。纯情来自对自己深爱的异性的一种尊重。宝玉对黛玉连像对宝钗一样“呆雁”似的“在旁看着雪白一段酥臂,不觉动了羡慕之心”这样的忘情行止也没发生过,更不要提那种与袭人的“初试云雨情”了。可悲的是,第一,即使如此,一种犯罪感压抑感仍然使黛玉惶惶然,她听见宝玉引用戏词便指宝玉道:“你这该死的胡说!好好的把这些淫词艳曲弄了来,还学了这些混话来欺负我。”吓得宝玉指天划地地起誓,表白自己没有欺负之意。爱变成了“欺负”,天情变成了不能被人间理解接受的“混话”,着实可叹。其二,如果宝玉不伏“闺阁良友”,如果宝玉存心“欺负”只搞“皮肉之淫”,如果宝玉对爱情持的是贾珍贾琏贾蓉辈的偷鸡摸狗的动物性态度,反而能见容于家、见容于世,不受“嘲谤”与“睚眦”,这就更可叹了。

            警幻仙子敢于宣布宝玉是“天下第一淫人”,黛玉呢,女孩子们呢,即使是仙子也不敢造次了。所以黛玉临死前还要宣布“……我的身子是干净的……”晴雯毕竟是丫头,是下等人,受的礼教拘束略弱一些,也只是在病危之后才表达与宝玉的亲密,并说:“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但作者还是通过晴雯姐姐的口强调了宝晴二人的干干净净,“互不相扰”。天情在这样的人境——人文环境中生长,于是出现了奇特的既是被扭曲被毒化了的,又是别有风光情致的至妙至苦的体验。

            从结构顺序上看,《红楼梦》前四十回写宝黛爱情的萌生、发展、纠葛最多。到宝玉挨打后赠帕,黛玉题诗,可说二人定情已经完成。接到赠帕,黛玉“神魂驰荡”,觉得可喜可悲可笑可惧可愧,“五内沸然炙起”,写这种多向的心理活动,十分真实细腻,其中“不知将来如何”“私相传递”“好哭……也无味”诸端,沉重而脆弱的恐惧超过了定情的欣喜。这不禁令人想起今人残雪小说《天堂里的对话(二)》中的一段:

            每次你不由自主地吻了我的嘴唇,我就说“亲爱的”,只要我说了这句话,我马上变得苍白而冰凉,然后左右环顾,躲开我想象中的黄蜂……

            正视了、或者说了爱就变得苍白冰凉,然后左右环顾似有黄蜂,这不就是林黛玉吗?残雪的小说不是可以给林黛玉做注脚,或者,因为据说残雪的小说太难懂,可以用赠帕题诗的故事做残雪的这种其实是非常中国的女性爱情体验的注脚吗?

            恨与痴互不相通

            中间四十回,从总体看两人的感情纠葛已经淹没在贾府诸多矛盾纠纷的大海里。第四十五回关于渔翁渔婆的笑话,黛玉虽是无意说的,“羞的脸飞红”“嗽个不住”之中却颇有几分温柔的甜味,有一种自我回味的满足。用灯笼云云,数落着宝玉又表达了对宝玉的格外关心。一直到第五十七回又用大篇幅写宝黛关系。“慧紫鹃情辞试忙玉”,这个标题反映了宝黛关系的外延,反映了忙忙碌碌(或按程乙本则是莽玉,莽莽撞撞)的宝玉“定情”之后对黛玉或有粗疏。但一试就把宝玉试得发痴发疯发狂,说明了两人定情的极为严重的性质,不是小孩子闹着玩的。第六十七回“见土仪颦卿思故里”,宝黛之间互相应答,已是一副体贴感激知寒知暖、琐细中流露出务实的平凡的温暖的样子了。第七十八回“痴公子杜撰芙蓉诔”,宝黛讨论“芙蓉诔”的文字,宝玉悼晴雯的一句“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的诔文,使黛玉“忡然变色,无限狐疑”,悲剧的声音迄未休止,黛玉晴雯的比照又使这一爱情的描写拥有了新的手段与情境。

            后四十回高鹗续作,专家们颇有非议,并一条一条考证出高氏所续不合雪芹原意并大大逊于前八十回处。有言“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比,味同嚼蜡”。对此,笔者未敢置喙。但从阅读效果上看,抛开情节处理不谈,单说写黛玉临终时对宝玉的“恨”的心情,突出一个恨字,我以为,写得极当极是极动人。

            由爱而怨,由怨而恨。黛玉魂归离恨天之际,无力撕手帕,便挣扎着“伸出那只手来狠命的撕那绢子,却是只有打颤的份儿”。“紫鹃早已知他是恨宝玉,却也不敢说破”。然后黛玉要笼火盆,黛玉烧诗帕,烧诗稿,“焚稿断痴情”,断了痴情也就是断了人生。如此,连紫鹃也恨起宝玉来,“激起一腔闷气”,“倒要看看宝玉是何形状”。最后黛玉气绝之时留下的话是“宝玉,宝玉,你好……”当然是“你好狠心啊”了。从爱出发,走了一遭,剩下的只有恨,而宝玉还蒙在鼓里,不但对掉包的婚姻是蒙在鼓里,而且精神上一直陷入痴呆症的状态而不能自拔。这种情的悲剧性,恨与痴的至死互不理解互不相通,这是比离异、争斗、嫉妒乃至奥赛罗式的误会情杀、罗密欧和朱丽叶式的双双殉情等等都更加悲剧的悲剧性。有人能设想比这样的高鹗续作更好的处理与描写吗?

            “尘梦劳人,聊呼倩鸟归去,山灵好客,更从石化飞来”(第一百二十回)。宝玉失踪,宝玉消失了,真的化了零了,这就是对黛玉的泪、爱、怨、恨、死的报答了。探春分析道:

            “大凡一个人不可有奇处。二哥哥生来带块玉来……都是有了这块玉的不好……”

            奇的另一个读音是“基”,除了奇数的意思便是运蹇之意了。奇异、奇零、运蹇,就是这样地联系在一起,这个汉字包含了多么深切的中国式的观念与经验。天情天情,人何得有这等情焉?过多过强的“情”,不是正像过分的才智与意志一样,只能带来悲剧性的结局,悲剧性的体验吗?

            “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恨以后,痴以后,天情的下一站只能是永恒的自然的大荒山青埂峰无稽崖,只能是“天”,而天对于人来说既是一切又是虚无。天情归天,人情归无,算是完成了又一次循环。什么时候,这草这石又将静极思动呢?

            钗黛合一新论

            四种评价

            对于林黛玉与薛宝钗的理解、评价、比较与探讨,差不多可以说是《红楼梦》带给读者的第一大趣味、第一大困惑、第一大(审美与思考的)启动。读了《红楼梦》,远在寻找它的主题、主线、时代背景与文化属性之前,一个最直接、最通俗、最牵肠挂肚,却又相当微妙和费解的问题摆在你的面前:林黛玉与薛宝钗,该怎么说她们呢?作者为什么那样难分难解难测难求,真实生动却又含蓄神秘,乃至不无古怪地描写这两个情敌呢?无怪乎刘梦溪君将钗黛优劣问题列为红学的第一大公案(见刘著《〈红楼梦〉与百年中国》316页)。

            余学也疏,大致印象是,对于钗黛的评价有以下四大类:

            一、拥黛抑钗:大体认为黛玉真而宝钗伪,黛玉直而宝钗曲,黛玉亲而宝钗疏,黛玉热而宝钗冷,黛玉的身世、结局令人痛惜落泪,而宝钗的背景与(婚姻上的)胜利,叫人不服气、不痛快、不平衡。新中国建立以来,则更增添了对于黛玉反封建叛封建而宝钗帮凶封建的判定,拥黛抑钗,几成不移之论。

            二、拥钗抑黛:大体认为宝钗宽厚而黛玉促狭,宝钗身心都比较健康而黛玉颇多病态,宝钗令人愉快而黛玉平添烦恼,宝钗能做贤妻良母而黛玉不能等。

            三、钗黛二元论:大体认为,读小说自喜黛玉,实际生活中宁喜宝钗;搞恋爱自盼黛玉,讨老婆还须宝钗;掉眼泪自为黛玉,鼓掌喝彩还向宝钗。

            四、钗黛一元论:以俞平伯先生为代表,认为作者之写钗黛,是从不同角度去分写他的意中人,认为将二者结合起来,便是作者理想中的兼美。(见邓遂夫《红学论稿》100页)。

            几种见解,前三种道理都不深奥,也不奇妙,都很容易讲清楚,都站得住,却又针锋相对,聚讼无休。第四种见解稍稍不同寻常一点,俞先生根据《红楼梦》钗黛合写为一图、合吟为一诗提出此种见解,论据虽嫌不甚充分,却也不见什么人对《红楼梦》这一奇特的、既无先例也无后例的处理做过更合理的解释。有论者批评俞先生之见是形式主义,似乎不易驳倒俞先生对合图合诗现象的解释,便干脆从方法论上否定掉、取消掉解释这一耐人寻味的无例可循的二情敌合图合诗处理的必要性,干脆不让解释,其论辩逻辑,比俞先生亦不如了。

            文学人物的评析角度

            对于小说中人物的研究,是可以从不同角度来进行的。例如,视其为现实中活人(活过的人、可能要活的人,即过去时与未来时的活人)的再现,像研究活人一样去研究他们,研究他们的时代背景、阶级本质、形体外貌、性格内心、道德品质、人际关系、行为动机、做事效果、借鉴意义等等。许多脍炙人口的文学评论,都是这种类型的大块文章:诸如对奥勃洛莫夫——多余的人的评论、对罗亭的评论、对阿Q的评论等。一些被称为小说批评派的红学文字,亦属于此种类型:如王昆仑先生、蒋和森先生的《红楼梦》人物论著。(鄙人才疏学浅,不揣冒昧,也写过《贾宝玉论》之类的东西,献丑了。)这似乎应该算是现实主义的角度,即即使承认典型化、承认艺术夸张与艺术概括、承认艺术高于生活,前提却是文学人物的生活性,即断定文学人物的根据是生活,对文学的评论的根据是对于生活、对于人生和社会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