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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红跟谁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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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书籍名:《谁红跟谁急》    作者:韩石山


                                    不注重社会环境的描写,不注重人物心理的描写,寥寥几笔,刻画出人物的言行,生动传神,止于达意,就行了。这样的小说,说是新小说,实际上旧小说的成分是很大的。这是单就小说而论,其他样式的作品,如散文、杂文,也都有不宜入选的理由。

        中学课本里的鲁迅作品(2)

            对上面所列的中学课本上的选目,就不一一详细论述了,只需捡主要的几篇,简略地指明其不足与不宜,便知中学课本上选这么多鲁迅的作品,是多么荒唐了。

            《社戏》,这篇作品,是作为小说选入的。可以说,它就不是小说。说是散文,都有些勉强,只能说是随笔,只是后半部分写孩子们在晚上去看社戏的情节,也还生动传神罢了。全文五千五百字,前面写在北京看京剧的部分,占了将近三页,约二千字,三分之一强。这样的比例,对一篇小说来说,先就是大忌。若说是一篇散文,也还勉强说得过去。先写在北京看戏,再过渡到在故乡看戏,是自然的联想,也是强烈的对比。对京剧的不满,有两次失败的实例,对社戏的回忆,由日本书上的谠论来引发,笔墨自然地落在了少年时看社戏的趣事上。若说是篇随笔呢,那就更妙了。有实例,有引证,还有生动的记忆,兴之所至,笔亦随之,可说是随笔的佳作。然而,我们却要教学生,这是小说,小说就是这样写的,这不是荒唐吗?

            《故乡》的缺陷和《社戏》相似,也就是像散文而不像小说。长处是对人物的刻画比《故乡》好,刻画出了闰土的形象,少年时的天真,成年后的麻木,合情合理,又入木三分。写杨二嫂,虽寥寥几笔,也还传神。失败处在小说的末尾,“我”带了母亲和侄儿在离开故乡的路上,无端地发了那么多的议论,又是对新的生活的向往,又是“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又是“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哪有这样写小说的!小说的结尾,应该是留给人思考的,而不是作者借了人物发感慨的。

            《孔乙己》是鲁迅最为欣赏的一篇小说。他曾对人说,他最喜欢这篇,因为用那么短的篇幅,写了一个人的一生。这也恰恰是这篇小说的失败之处。事实上也并非写了这位教书先生的一生,只不过写了他晚年的穷酸与落魄罢了。只能说时序拉的比较长。这么长的时序里,要写好一个人物,就免不了过多地交待过程。应当说,这是一篇最为典型的鲁迅式的小说。不多的笔墨,叙述了几个生动的情节,人物形象就出来了。在所有入选的作品中,这篇是说得过去的。

            《药》这篇小说,最不应当入选中学课本。主题是深刻的,革命者的牺牲,并未唤起民众的觉醒,不过是给愚昧的民众做了治病的药物。这是另一种更为惨酷的“吃人”。但它的写法,却是十分直露的。可以说,没有写活一个人物。连场景都没有写出来。只有压抑而沉闷的笔调,只有几个鬼魂似的人物飘来飘去,在说明着作者的主题。最后瑜儿坟上的花圈,作者已说明所为何来,就不必提了。

            《祝福》,这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了。一个好的短篇小说应具备的因素,几乎全部具备了。最重要的是,通篇充溢着对妇女命运的关怀,对儿童猝死的怜惜,没有鄙弃,没有嘲弄,一切都是出于至善至诚。这在鲁迅的作品中是十分难得的。缺憾还在他的语言的通病,就是过多的转折语,过多的“鲁迅调”,让人在阅读时能体味一种特殊的节奏,又不胜其烦。比如这样的句子:“虽是故乡,然而已没有家,所以只得暂寓在鲁迅老爷的宅子里。”比如这样的段落:

            然而她总如此,全不见有伶俐起来的希望。他们于是想打发她走了,教她回到卫老婆子那里去。但当我还在鲁镇的进修,不过单是这样说;看现在的情状,可见后来终于实行了。然而她是从四叔家出去就成了乞丐的呢,还是先到卫老婆子家然后再成为乞丐的呢?那我可不知道。

            《阿Q正传》,收入课本是节选。没有严谨,也没有深沉,以幽默甚至轻慢的笔调出之,不经意便写成了这么一篇名作。但它极不宜收入课本,作中学生的教材。它写的是一个农村的流氓,调戏妇女,偷人财物,既麻木不仁,又冥顽不灵,说是怎样的深刻,怕都是评论者的附会,难说就是阅读者的体味。这样的小说,从情操上说,无熏染之必要,从技巧上说,无师法之可能,仅仅因为是鲁迅的名作,便入选中学课本,实在没什么道理可言。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此篇写旧时私塾学童生活,天真未凿,趣味天成,最宜入选中学课本。

            《藤野先生》,平常。若是从敦睦中日邦交出发,选它还说得过去。

            《阿长与》,写一个丑妇人的颟顸与仁慈,毫无美感可言。作者对这位儿时的保姆,是怀念的,但这怀念中有鄙弃的成分,显得很不厚道。最不应当入选的是,此篇中有一段话,对妇女是人格的慢侮,对少年是心灵的戕害。且看下面这段文字:

            “那里的话?!”她严肃地说,“我们就没有用么?我们也要被掳去。城外有兵来攻的时候,长毛就叫我们脱下裤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墙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来;再要放,就炸了!”

            这样的污秽的文字,你让教员在课堂上当着那些少男少女怎么讲?勉强讲了,你让那些少男们对他们的少女同学发生怎样感想?古人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仅仅因鲁迅是伟大的文学家,而将此篇选入初中语文课本的人,其无儿女乎?

            《记念刘和珍君》,古文句式太多,骂詈语太多。仅仅“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这一句话,也不应当入选中学课本。

        中学课本里的鲁迅作品(3)

            《为了忘却的记念》,这是一篇好文章。

            《“友邦惊诧”论》,作为鲁迅的杂文,这篇不是很好的,要选杂文,也不该是这篇。全篇正文不足千字,全是激愤之语,时有谩骂的句子,在这类文章中是大忌。如:

            好个国民党政府的“友邦人士”!是些什么东西!

            摆什么“惊诧”的臭面孔呢?

            鲁迅的这类杂文,影响了中国整整一代人的文风,至“文化大革命”中的大批判文章达到顶峰。中学生要学讲道理的文章,即便是批判,也要走分析、说理的路子,不能走这种通篇斥责甚至谩骂的路子。

            《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和《拿来主义》,想来是为了振奋民族精神,汲取外国的先进经验,才入选中学课本的。若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应当选新文化运动中,那些真正对西方先进文化有理解、有研究的人的文章。选这样的文章,未见得高明。

            其他的就不说了。我认为,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中学课本上选鲁迅的文章是应当的,只是不应当选这么多,更不应当选那些不宜入选的作品。要叫我说,中学六年,初中选两篇,高中选两篇,就行了。就现有篇目,初中可选《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孔乙己》,高中可选《祝福》、《为了忘却的记念》。顶多再选一篇充分说理的杂文。像现在这样一选就是十几篇,是没道理的,是荒唐可笑的。也就是把鲁迅当一个正常的作家看待,知道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这么一个作家,有这么一种写法就够了。绝不能采取现在这种“漫灌式”的办法,让学生接受鲁迅的思想观念,接受鲁迅的文章笔法。

            为了纠正时下的偏颇,我要说:少不读鲁迅,老不读胡适。需要解释的是,我这里说的少不读鲁迅,不是说绝对的不读。现在的少年人读得太多了。不读是极而言之的说法,可理解为少读,至少不要强制他们读。老不读胡适,是说胡适的书,适合少年读,老了就不必读了。

            少不读鲁迅,老不读胡适,这句话可反过来理解,那就是少年时要多读胡适,老年时再读鲁迅不迟。鲁迅是一位独特的作家,他的尖锐的观察,深刻的体验,刻薄的用语,沉郁的苍凉,都是常人难以比并的。年迈之后,再读这样的文字,会有更为深切的体味,也会有更为独到的心得。

        酷评路遥

            究竟是谁某杀了路遥,我也说不清,敢说的是,一部百万字的长篇,不该要了这样一位也还优秀的作家的命。再就是,以死拼得一部《平凡的世界》,太不值得。

        韩石山酷评路遥

            这篇文章,严格地说,不能说是单篇文章,最初是《在斯德哥尔摩西郊墓地的凭吊》中的一段。后来觉得这段文字可以单独发表,就把它提出来,重新写过,另拟了这么个题名。那篇《在斯德哥尔摩西郊墓地的凭吊》也收入此书,有兴趣的朋友不妨比较一下,看两者有什么不同,看我改写的过程中做了怎样的手脚。

            新时期作家中,我认识路遥是相当早的。一九八零年春天,我在中国作家协会办的文学讲习所里学习,路遥曾来所里向我约过稿,那时他还没有后来那么大的名气,不过是《延河》编辑部的一名普通编辑。朴实,强壮,谦恭,我对他的印象很好。然而,他在写作上表现的那种蛮狠,我是不以为然的。这个奖得了,还要得那个奖,和这个比了,还要和那个比。秦晋两省相邻,消息相通多些,有那么几年,常听到秦地那边传来这样那样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