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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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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章

书籍名:《皇后》    作者:蓝色偏爱


                                            ——感觉你远去的脚步,看不到,不能留住。

        ——不确定,那一刻我们真的动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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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宇平生头一次做这样一件在他看来既无聊又很重要的事——远隔重洋替老板和自己购买席语舒新专辑发行首次演唱会的入场券,然后万里迢迢跟随老板由美国飞到中国观看表演。

        演唱会入场券不好买,他还是费心弄了两张前排正中的;老板的行事历程很密集,他也费心挪出三天空闲的时间。没办法,依老板目前的行为来看,那位开演唱会的小美女在老板心目中的地位很高、很高,搞不好将来会是他的老板娘,多用点心思绝对错不了。

        所以,中国传统节日——中秋节的第二天,农历八月十六日,公历九月十九日那天夜里七点三十分开始,宗宇陪老板坐在北京某个体育场馆里,此生第二次现场观看明星演唱会——还是同一个明星的演唱会哩。

        认识偶像本人待遇就是不一样!

        当歌迷们热烈高呼偶像的名字,切盼偶像早点现身之际,宗宇和老板居然被现场工作人员请到了后台,近距离面对今夜的主角——席语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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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唱会现场令席语舒有些始料未及。

        这个始料未及不是说突然发生什么意外,也不是来自空前爆满的上座率,而是,她偶然悄悄从后台观望前场的时候,竟然发现了他——龙晔!

        他——也来了!

        她料不到会在自己的演唱会上看到他,他显眼地坐在前排,不需要第二眼,她就看清了他,认出了他。

        她想不到这么快就能重见他,还以为会在往后无限期而不可知的某日才能相逢,因此稍稍感到手足无措。但,最初打定的主意始终没有更改:无论如何,她应该把翡翠指环还给他。

        离开唱还有一些时间,演唱结束所有人都只顾离场,身不由己的她也一样。所以,她要见他,把翡翠指环还给他,只能趁现在。

        于是,席语舒请了个工作人员去前场把龙晔请到她的化妆间。

        龙晔很快就到了。

        在白茹和昱伦疑虑的目光中,席语舒坚持单独和龙晔谈话。

        现在,在空荡得只剩下两个人的化妆间里,他们开始了对谈。

        “你好!龙晔!谢谢你来看我的演出。”席语舒大方地先向龙晔打招呼,一点不若平时的内向寡言。可以说,她是典型的多重性格的人,平时看来羞涩,但在舞台上,即使只是接近舞台的范围里,则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直率地表现自我。

        “祝你演唱成功!舒舒!”龙晔双眸平静地看着席语舒,嘴里平静地说着客套话,心里——却不能不惊叹她的美丽。

        现在的她,穿一身黑色的演出服,修身黑色长裤衬出修长笔直的双腿,丝绸无袖上衣裸露出雪白的双臂,使高挑的身段更加亭亭玉立,宛如玉树临风;一张不沾脂粉的小脸,肌肤胜雪,唇红齿白,完全呈现天生丽质;形于外的气质有些清冷、有些酷帅,更有些妩媚,复杂却又相融得和谐;干净、清爽、利落的举止有时的确会令人产生分不清性别的恍惚,但定睛细看,明眸皓齿的俊美容颜又全然是女儿态的。

        她,真的非常美,每一个表情,每一种姿态都别具韵味,迷魅、动人、光芒四射……像一面多棱镜,每一个角度都能放射出不同的美丽与迷幻,不是仅凭……一两张画像就能勾画出所有美好的。

        “谢谢!”席语舒又致谢,然后不再迟疑地展开捏在手心里的翡翠指环,手心向上平托着送到龙晔的眼前。

        发现龙晔的身份后,她把翡翠指环从大拇指上取下来,再也没有戴回手上。但因为记着要交还给龙晔,于是特地用一条丝线把它拴住,挂在脖子上,龙晔进来之前,她把翡翠指环从脖子上摘了下来,所以,现在才能很方便地交还给他。

        龙晔看着席语舒的动作,没有立即回应,原本就深沉难测的黑眸更加深沉了。

        “我把翡翠指环取下来了,谢谢你愿意交给我保管一段时间,但它是你的,我不能接受!请你,把它拿回去吧!”席语舒看着龙晔深沉的黑眸,想从他的双眼中看到一些什么……但什么也看不出来。他把翡翠指环给她,也不过一时兴之所至,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是吧?

        这样——就好!

        她并不愿随便轻贱别人的心意,即使那些心意不一定是她想接受的。

        “你总是常常退回歌迷送的礼物?”龙晔没有从席语舒手心里取回翡翠指环,双手以随意的姿态插在西装裤袋里,开口问她,问得很淡,像平常一样,听不出任何情绪的转变。

        “你不是我的歌迷!”她记得他没有否认过这点,所以始终认定。

        “如果我是呢?”他定定地注视她,声音转为凝重,“你也不愿意收下!是这样吗?”

        他眼神中、语调中有某些东西令席语舒深感迷惑,却没有时间仔细探究,她很快就要上场演唱,根本没有多余的心思想些有的没的。今天,只要把翡翠指环还给龙晔——就好了。

        所以,她肯定地回答他,“是的!”

        “听说,送出的东西是不可能收回的。”龙晔微微低下头看着面前如小白杨般傲然卓立的女孩,她的脸上有种坚持自我的神态,仿佛从不轻易为任何事物所动。她,不再是那个有着羞涩脆弱气质的小女孩,而是卓尔不群的耀眼明星……爱她的人太多、太多!她从不缺乏关爱!因此,也不会渴求关爱!

        “我很感激!但是很抱歉!仍然必须请你收回。这不是我应该接受的物品。”席语舒久久地托着那枚翡翠指环,龙晔没有伸手拿回去,她——也不肯缩手收回来。无论如何,她必须把翡翠指环还给龙晔,“我不能平白无故接受别人的赠予,翡翠指环原来是你的随身物品,我——不能随便要!”

        她已经说得这么清楚,这么明白;他也应该清楚,也应该明白了吧?

        “是这样——”龙晔淡淡地扫了眼席语舒手心里的翡翠指环,才抬起黑眸直视她,静静地说:“我明白你的意思。”

        他——明白!并淡然地接受!仿佛从未经历之前种种,仿佛给予与收回都是兴之所至,根本不必经心。而她,在退回他的赠予之后,没有松一口气的惬意,反而……心脏倏地莫名缩紧,突然有种喘不过气的感觉,有种没做好准备就上场表演的茫然,更像演出砸了之后的沮丧。

        为什么会这样——

        “舒舒,舒舒,上场时间快到了!你快点!”化妆间的门被急促叩响,然后传进白茹焦急的声音,以及门锁扭动的声音。

        没时间了——

        不想太多,席语舒迅速抓起龙晔的手,甚至没时间顾及自己的动作有多冒失多粗鲁,迅速翻开他的手掌把翡翠指环放入他的手心。

        “舒舒——”昱伦已经等不及地推开门,探进头来。

        “希望你喜欢我今晚的演出。”席语舒垂下双手,为了弥补自己的失礼与歉疚,以及某种晦暗难解的情愫,尽力轻松而友好地绽放一个微笑,又说:“龙晔,看到你来,我很高兴,真的,谢谢你!”

        她的笑容非常美,即使只是淡淡的,也云淡风轻得像怡人的晴朗秋日。

        “我会尽力做一个忠实的观众。再次祝你演唱成功!”龙晔微微点头告别,将翡翠指环收入口袋,率先走出去。

        席语舒目光怔怔地跟随龙晔的身影,还没完全从龙晔的离开中反应过来,昱伦和白茹已经拉着她,一边走出化妆间一边吩咐她做上场之前最后的准备。

        席语舒迅速收回所有杂乱的心思,全神贯注于即将到来的演唱。很多人总说她天生就是属于舞台的,的确,在面对舞台时,在舞台上时,她总能轻易抛开外界许许多多不必经意的或是必须经意的,在流转的灯光下,在震动的音响中,只记得——歌唱与舞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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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宇虽然跟着老板一起走进后台,但没有接近化妆间,自然不晓得老板和小美女谈了些什么,从老板的神情上也分析不出,不过他猜测俩人的进展应该不错。老板极中意小美女,而就他所知,还没有哪个认识老板的女人芳心不为老板跳动,不管是明张目胆大发花痴的,还是暗送秋波欲迎还拒的,目的全一致。

        所以,宗宇认定,他与老板的行程大有可能会耽搁,他甚至做好再度调整老板行程的心理准备。

        但——

        宗宇发现自己越来越不理解老板了,对老板的心意他更摸不着边了。他以为老板至少会与小美女约约会,最不济也要腾点时间喝喝咖啡增进感情什么的,毕竟小美女是公众人物,自由活动的时间少,又不能随便面对大众,想要马上来个温馨浪漫的幽会有点难度,但——他又自以为是了!

        老板居然听完演唱会立刻决定马上飞回美国,根本没有稍做停留的打算,令他差点当场傻眼失态,更令他大大怀疑起自己:莫非近而立之年的他早衰啦?智力退化啦?不会这么惨吧?

        不管宗宇内心怎么呜呼哀哉为自己苦恼,他还是不露声色办妥一切,在席语舒的演唱会结束之后迅速与老板飞回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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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克萨斯的牧场上,龙九已经陪着龙晔策马狂奔了一天,从清晨露水未干到现在太阳西斜,毫不夸张地说,他们丈量完牧场每一寸土地。

        但是,龙晔还没有罢休的迹象。

        他已经骑得太久了——

        龙九担忧的目光跟随着前方马背上龙晔的背影,不是忧虑他胯下骏马由于长时间的急驰累得鼻喷白气,体力不支,也不是忧虑自己重伤后的身体,而是——主人糟糕的心情。

        虽然,龙九六月份时被杀手冷枪击中胸部,重伤一场,但凭着年轻及优异的体质,很快恢复了健康和强壮,这才能够重新跟随龙晔,也才能够重新跟随龙晔在辽阔的牧场上策马追风。

        龙九的身世并不平坦。他的父母都是华裔,双双到美国谋生,创业未成先后意外去世,龙九自小成为孤儿流落街头,在贫民窟的黑巷里艰难求生,十岁时被龙晔收留,经过严苛的训练成为他身边最重要的贴身保镖,在龙九的心目中,龙晔无异于再生父母,是他此生誓死跟随的主人。

        向来,龙晔吩咐的,龙九都尽心尽力完成,没有吩咐的,他无能为力,如同现在。

        龙晔喜欢骑马,在他德克萨斯州的牧场里,养着为数众多的赛马,工作之余,骑马是他的一项休闲。但只有龙九才清楚,优雅扬鞭任马儿自由奔跑是主人纾解工作烦劳郁闷的休闲享受;不顾一切策马狂奔则往往是发泄情绪的方式,在把马和自己累个半死的同时,他躁动的情绪往往也随之平静,心情恢复如常。

        主人现在的心情很糟糕,龙九完全体会得到。

        作为龙晔身边第一号贴身保镖,龙九完全可以说是龙晔最亲近的亲随,或者可以说,龙晔最隐秘的隐私几乎都不瞒龙九,所以,龙九非常清楚主人心情糟糕的来源。

        唉!要多久,主人的心情才能恢复如常?

        龙九正想着,龙晔却倏地勒紧缰绳,立住马步,人也随即翻身从马上跳下来,立在马颈旁轻轻抚摩疲累的马儿散乱的长鬃。

        这匹马名叫“金星”,高大矫健,浑身马鬃黑如子夜,额头上却有一撮金黄色的毛发,状如星星——这正是它得名的原因。

        “金星”是牧场里跑得最快的赛马,也是龙晔最钟爱的一匹马。

        “金星”从没有如此长时间被主人驱使,体力极度消耗的疲累令它注视主人的眼睛里蓄满泪水,看起来温顺而可怜。

        龙晔抚摸着马儿,眼中不由泛起怜悯,他心爱的事物并不多,“金星”是其中的一个,因为自己的心情而折腾马儿,实在不应该。

        “回去吧!”

        龙晔对跟在后面的龙九说,挽着马缰缓步返回来路。

        龙九跳下自己的马,牵着马跟在龙晔身后两步远的地方,随同漫步。

        天边,晚霞红艳艳地燃烧。旷野,临晚的风清爽地吹过牧草。一切,平和而安静。

        主人的心情应该好转了吧?龙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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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之舞者风荷曾经猜测龙晔住在龙氏机构里,她也算猜对了一半。

        龙氏机构八十层高的办公大厦里,用于工作性质的楼层只到达第六十九层,七十至八十层的空间则完全是不为常人所知的世界。因此,龙氏机构大厦的工作电梯只能搭乘到第六十九层,七十层到八十层必须搭乘另外的电梯,而这另外的电梯入口并不好进入,理由是:

        首先,电梯入口在第六十九层,那里恰好是龙氏最高决策中心——总裁办公区,这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随随便便进出的地方。

        其次,进入电梯必须经过特别的智能识别,例如高科技电影里常演的指纹识别,声音识别之类。
        再次,得经受龙一到龙十二这些贴身保镖的考验。

        所以,风荷如果有幸了解龙氏机构大厦七十到八十层的内部构造的话,先前大概不会心存侥幸做无谓的闯入了。

        而其实,龙氏机构大厦七十到八十层的空间只能算龙晔工作繁重时期暂时居留的处所,闲暇一些的时候他大多喜欢住在比较有家居况味的平常住宅。

        在这些楼层里,龙晔的私人地带在第七十九层,其余一些空间有的由他的贴身助理和贴身保镖占据,有的则用作消遣所在,比如:健身房、竞技场、室内游泳池、小型电影院等等,等等,只要外面有的休闲运动花样,在这里大多不缺。所以,能在这里找到一处击剑场也就不奇怪。

        现在,正是龙晔与龙九手持西洋剑互相击打的时候。

        龙九这个人很有天赋,用武侠小说家常用的笔法描绘形容就是:天生异禀,练武资质绝佳。学习和使用任何武艺方面的技能对他而言,都能轻轻松松掌握并达到高段位,耍西洋剑也一样。

        武艺方面龙九少有对手,不过西洋剑嘛,他倒不想自认绝顶高手。他西洋剑的启蒙老师恰好是龙晔,平时的对手也是龙晔,这个世界并非每个人都是习武天才,所以嘛,龙九在学习西洋剑时觉得能够抵挡住龙晔的进攻就足够了,因此,从水平上来讲,龙晔与龙九的剑法不相上下,正好打成平手。

        龙九是左撇子,用左手剑。这也是龙晔喜欢和他当对手的原因——他也用左手剑。

        此刻,俩人娴熟地举剑进攻、回剑抵挡,跨步向前,后退躲闪,说是对打不如说更像练习。他们对对方每一招一式都了然于心,不管对进攻者而言还是抵御者来说,绝对不会判断失误,失手伤及对方或自己受挫,但——

        龙九快步挺进两步一个斜刺,龙晔横剑去撩时,龙九惊愕地看到,自己的剑并没有与龙晔的剑相接触被震荡开去,而是毫无阻碍直直刺向龙晔的臂膀——他拼命遏止自己的力道,拼命想收回自己失速的剑,但距离太近,根本不可能,他的剑尖还是划过龙晔的小臂,随即带出一条血痕。

        “龙总……”龙九迅速丢开自己的剑,捧住龙晔的手臂。龙晔袖子被划开的地方,清清楚楚现出一条十多公分长的伤痕,没有深及肌肉,但也绝对不是浅浅划过皮肤表层了事,现在,伤口正密密渗出鲜血,渐渐浸湿衣袖。

        他,竟然伤了自己最尊敬的人,他这只该死的左手……

        龙九猛然单膝半跪在地,右手闪电一般捡起刚才抛掉的剑……

        “住手!”龙晔低斥一声,迅速用手里的剑撩开龙九刺向自己左手小臂的剑,由于突然发力,受创的伤口顿时涌出大片鲜血,渗透雪白的袖子滴落到地上。

        “我……”自残受阻的龙九半跪在地,抬眼仰望龙晔,眼底满是愧疚与自责的水光。

        “龙九,你曾发誓生命属于我。除了我,任何人无权处置你的身体,包括你自己。”龙晔平淡地说,抬起自己受伤的手看了看,眉头并没有皱一下,仿佛手臂上增添的不是真正的伤口。

        “龙九该死!”龙九低下头,随着他的低头,一滴不是血的液体和龙晔的鲜血同时掉落到地上。

        “傻孩子,我没事了。”龙晔拍拍半跪在地他几乎视若儿子的年轻人,丢开手里的剑,心情,反而轻松了。

        这世间,没有什么是不能失去的,例如鲜血,或者生命。

        每一个人,真正能掌控的惟有自己吧?无论把自己交出去,还是做自己的主人,都取决于心灵的决定,强求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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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晔走进密室,打开那只大箱子,将手里的翡翠指环放进去,立刻,指环淹没在各类光彩夺目的金银珠宝中,不仔细找,根本看不到了。

        先祖的遗物,就让它秉承自己原先的使命吧!

        龙晔关上大箱子,又打开小箱子,把龙曜手札和那张不知名少年的画像也放进去——

        其实,说画像上的少年不知名并不对……当初见到这张画像,他惊诧于画中人的清新绝美,从不为任何人跳动的心轻易被画中人打动了,即使他根本不清楚画中人是少年还是少女,即使——那只是几百年前的一张画像。

        后来,他看龙曜手札,莫名的,他真切感受到龙曜心底深沉的爱恋与执着,为着那个叫闵怀珏的女子。所以,他想知道,是怎样一个女子牢牢束缚那个与他长着同样一张脸孔的先祖的心?为此,他特意回到中国——几百年前曾是先祖天下的地方,到博物馆昭明王朝馆里,找寻想要的答案,未曾料到,所见的一切令他瞠目结舌——

        昭明王朝馆里,陈列许多前朝遗物,他眼里看到的只有一张古画像,画像里清雅绝美的女子,脸孔与他手里画像上不知名少年的脸一模一样!

        但,那张画像里的人不再是不知名的了,画里的女子名叫——闵怀珏!

        闵怀珏——龙曜的皇后、妻子!

        画像是龙曜亲手为闵怀珏所作!画上清楚地盖着龙曜的印鉴,也清楚地标示:正劭十三年正月十六日贺珏儿芳辰所作。

        没什么可怀疑的了。

        原来,他手里不知名少年的画像是——闵怀珏的画像!那少年,其实就是闵怀珏:一个风华绝代,却又红颜薄命的女子,他的先祖龙曜痴痴爱了十四年却无法“执子之手,与子携老”,又痴痴怀念了十一年誓言此生不渝的爱人。

        从来,帝王只伴随着昏君或明君,寡情或多情的评价,不曾想,他的先祖中有这样一个不为人知的痴情汉。

        他,是动容的。为着与龙曜相像的脸孔,也为着那个美得卓绝的女子。

        所以,后来,当他无意中看见席语舒的杂志封面,真正惊呆了!

        从不相信命运轮回荒唐之说的他那一刻不得不怀疑:冥冥中谁在刻意安排一切?

        他与先祖龙曜长着一张相似的脸,席语舒与先祖的皇后闵怀珏长着一张相似的脸。几百年前,他的先祖与闵怀珏纠缠在一段难解的情缘中,现在,他迷上同样一张脸。

        因为这样一种难解的迷惑,他开始留意那个远在中国的女子,也开始恍惚相信命运,渐渐以为她同样属于他,甚至在未相识之初本能地将她纳入羽翼……

        但是,他错了!

        正如他虽然长着龙曜的脸却不是龙曜本人一样,席语舒也不是闵怀珏。

        龙曜与闵怀珏几百年前的爱情早已逝去、烟消云散,他的动容不过是在龙曜手札的字里行间自我催眠,入戏太深而已!

        龙晔扣紧箱子,把那些被不小心翻出来的往事又重新封存回历史。那些尘封在历史中的往事,原本只是往事,不小心被翻出,也只该拿来品读,当不得现实,倒不得带。

        一切,原本就不存在!

        龙曜是龙曜!龙晔是龙晔!闵怀珏是闵怀珏!席语舒是席语舒!

        他们毫无关系!

        不!应该说!龙晔与席语舒毫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