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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神的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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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书籍名:《牧神的午后》    作者:于捷


                                    

        因此,那几个字眼对我同样陌生而难以启齿。

        直到他离开,我才深刻体会到我有多渴望对他说那三个字。

        所以,现在,我在任何想表达的时候,用最简单的方式,让他知道。

        我不想再后悔。我不是上帝的宠儿,不会总那么幸运。

        有时候,我也会逼他说。虽然手段不够高明,但总能达到目的。

        每当他用那双泪盈于睫的眼睛看着我,喘息着,用发颤的声音说出那三个字,我都会感到万分满足。

        不能怪我恶劣,谁让他主动说那三个字的次数越来越少?

        他刚回来那会儿,只要我深夜从噩梦中惊醒,他就会紧紧抱住我,在我耳边一遍遍重复那三个字,以此来证明我梦中的血腥场面将永远不复存在。

        这一年多以来,我做噩梦的频率越来越低,想多听到他说那三个字就不得不耍些手腕。

        若以此判断他是好脾气就大错特错了。

        两个人一起生活,总免不了矛盾。自己的牙齿还有咬伤舌头的时候呢,更何况是两个男人。

        冲突都源于一些不足挂齿的小争执,有些小到都想不起原因。最多的还是因为练琴。

        好几次我险些跟他动手,因为想起那个再不碰他一根手指的誓言,又强忍住。有时只得抓起手边的东西发泄。

        只有一次,是他先有了暴力的企图。确切地说,他在几乎动手时又停住了。

        那天是在家里练习揉弦。虽然夹式持琴姿势是演奏第一、第二和第三把位的常规姿势,但如果是大幅度揉弦,用夹式就限制了揉弦的幅度,而应改用托式。我逞着小指长度的优势,犯懒成了习惯。

        他在小提琴演奏上是不允许一点将就的,马上揪住我这个毛病不放。

        一遍遍重来惹毛了我,一气之下扔了手里的琴。我发誓我是在生自己的气,并不是针对他。

        手中的“瓜乃利”被我甩到墙上又落在沙发上,弦轴断裂,E弦的一端弹出来。

        直到他一手抓着琴一手抓住弹出的E弦,把那根尼龙琴弦横在我的脖子上,我才想起,那把瓜式琴是他所有琴里的最爱。

        我们习惯把小提琴弦统称为“尼龙琴弦”,实际E弦是钢丝的。而这一根,为了拉快速的经过音时不发声,配的是最好的钢丝镀金弦。

        用它做环首死刑的工具,绝对合格。

        他瞪着我,眼睛血红,真的急了。

        而我,也真心知错,不是怕死。

        “我错了!您就原谅我吧!”我及时的服软,在他面色略有缓和,我颈上的琴弦略微放松时,我又适时的补上一句,“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的。”

        “你……”他无奈的偏头,我看到他唇角若隐若现的笑意。

        “再拉一遍,改过来就算了。否则……”脱弦的琴在我眼前晃了晃,又一把小提塞到我手里。

        那把摔出一条裂缝的小提,由我在最短的时间内亲自护送到琴行修理、配新的弦轴。

        这样一个爱琴如命的人,应该把小提琴事业放在第一位吧?

        可他又明显地自相矛盾。

        他竟然会把团里派他到世界知名乐团学习的机会让出来。这是团里多少个小提琴手恨不得打破脑袋都要争的名额。

        最可恶的是,当我知道消息的时候,团里那个捡到便宜的家伙第二天就要飞走。而这个消息,还不是他亲口告诉我的,而是团里大食堂的胖师傅给我打饭的时候顺口说起的。

        他问我:“于睫跟你合租房子,关系一定最铁,为什么不把出国的名额让给你?”

        我当然知道他的用意,只是替他可惜。放弃这样一个提高演奏水平的好机会,在他心目中,小提琴到底占有什么地位?

        他不是差点为了一把琴要我的命吗?这会儿怎么又把前途、事业看这么轻?

        一场面对面的交换意见,不知怎么就演变为争吵。

        我骂他是个不分轻重缓急的笨蛋,他骂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我踢翻了茶几,他踹歪了沙发。

        我说:“拉琴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投入感情,做起事来倒挺会感情用事。”

        他直直的盯着我,说:“是啊!出国两年,在世界数一数二的交响乐团拉琴,多好的机会。换作你这个理智的聪明人,才不会象我这么傻让给别人。”

        我哑口无言,不知如何回答。

        如果这个机会给我,我会不会和他一样当活雷锋?

        答案是肯定的。我对他的责备根本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他看我沉默,转身走进卧室摔上了门。

        我回想他的话,又有些气愤,拼命捶门要他出来理论,他硬是不吭声。

        我隔着门大吼:“你出来不出来?再不出来我可上脚踹了?”

        听听没动静,我飞起一脚踢过去。门没开,但多了个大窟窿。

        我正准备继续施展无敌鸳鸯腿,门铃响了。

        母亲大人站在凌乱的客厅里,有几秒钟的愣怔,看到卧室那扇破了洞的门,她的神情明显紧张起来:“于睫呢?”

        不等我回答,于睫拉开破门走了出来,讪讪地说阿姨好。

        母亲上下打量他,问:“于睫,你,没怎么吧?”

        看他摇头,母亲转而问我:“你跟他动手了?”

        “没有!”我坚决的否认。

        楼下传来汽车鸣笛的催促声,母亲欲言又止地离开,留下一盒去南方下部队演出带回来的枇杷。

        我和于睫对坐在地上,一声不响的闷头吃,手上汁液横流,皮和核噼哩叭啦的扔进盒盖里。

        没有人说话。茶几还翻倒在一边,也没人扶。

        盒里还剩下最后一个枇杷时,我先他一步伸出手,得意地用眼角瞟他。他狠狠地瞪我一眼,也迅速伸手。我故意慢半拍,在他快要碰到那个枇杷时猛然捉住他的手。他想挣脱,我握住不放。

        和他对视着,我轻轻摩挲他的手,直到指尖的薄茧。

        一个和我的左手有着相同印迹的人,应该有着和我一样对小提琴的热爱吧?只是,他心里还有一份和我一样的、可以为之放弃一切的东西。

        我欠身吻他的唇,他仰头热切的回应。我压倒他,手向下进入主题。

        他放松的身体突然紧绷,弓起身子要躲,喘着粗气说:“等等,齐歌,等等!你的手,枇杷汁……”

        我用身体的重量压制住他,吻着他的后颈说:“我等不了!现在不能等,两年……更不能等……”

        第二天我们一起去团里上班,于睫去停车场泊车,我一个人先走。在玻璃门遇到比我们低一届的同门师弟卓越,便和他一同去排练厅。

        他走在我的右侧,我清楚看到他左颊的红色掌印。

        基于校友加同事的关系,我和卓越早就相熟。

        我指着他的脸打趣道:“这‘五指山’(扇)是谁赏给你的?”

        卓越摸了摸脸,笑而不答。

        他一脚踢碎警察鼻梁骨的案子刚判下来,以他的火爆脾气,能让他挨了耳光还这副嘴脸的人,除了心上人还能有谁?

        “这么凶悍的人你也敢要?”我故意逗他。

        他呵呵笑道:“要!哪儿敢不要?”

        吃中饭的时候,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说是父亲单位发了一些沿海部队运来的海鲜,让我晚上和于睫一起回家帮忙消灭掉。

        于睫有些紧张。我的意思是排练结束直接去公主坟父母家,他偏要先回家换衣服。说是穿衬衫西服太板,会让气氛变严肃。我只得依他。

        其实,只要我父亲在,就算是赤身裸体吃饭,气氛照样会被他搞得很严肃。

        谁知出门之前又出了茬子。

        他换上一件套头的圆领绒衣后,露出一块我昨天留在他锁骨旁的瘀痕。他不擅于矫情,并没有借故跟我来劲,只是又换了一件有领子的衣服,把第一颗扣子系得紧紧的。

        我指着他笑,说扣子系这样严实象弱智。因为钮扣一颗不剩全部系牢的人是影视剧里傻子的主要特征,比如阿甘。

        他点头说好象是有这么回事儿。

        最后,这个问题由一片创可贴解决。

        空运来的海鲜确实新鲜,能在冬天吃到更是不易。

        于睫是第一次到我家,母亲似乎特别喜欢他,一会儿往他碟里放一只虾,一会儿又运一只蟹,亲热得好象找到了失散的亲生儿子。而我则象个冒牌货一样被晾在一边。

        父亲依旧不苟言笑,偶而会沉着脸责备母亲一句:“让他们年轻人想吃什么自己来。”

        母亲很温和地笑,然后做给父亲看一样敷衍地往自己嘴里送两口,又忙着为于睫布菜。

        我本想提出抗议的,忽然看到母亲把一筷头凉拌海带丝放进他的碟里,心中不由暗笑。

        凉拌海带丝切得很细,被各色调料润得油亮亮的,粘着白芝麻,吃起来又脆又香。可惜那个人,从来不吃海带。他喜欢吃肉类海鲜,却讨厌海洋植物的腥味。

        我兴灾乐祸地看着他把碟里的海带丝以最快的速度尽数送进嘴里,差点笑出声。这家伙还挺狡猾,怕海带丝的植物腥味“污染”整碟的鱼虾,竟出此下策。

        也好,被迫补碘,预防大脖子病。

        他终于低头把海带丝强行咽下,没想到又一大团送到他面前。

        “原来你爱吃这个。别急,慢慢吃,管够。”妈妈体贴地说。

        他彻底傻掉,脸都僵了,筷子悬在海带丝上犹豫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