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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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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书籍名:《艳遇》    作者:木士


                                    她的脸上没有任何的变化,一如当年在学校时让人惊艳,那种骨子里面散出的秀气,伴着她天生倔强的眼神,世界上再没有其他的女人会有如此的气质,只是,她最喜欢的一头长发,竟然剪去,变成了干练的短发,虽然没有经过仔细的修剪,却无损她的美丽。

            她身上穿得也相当简朴,短袖休闲恤衫外加中规中矩的米色长裤,略有点不修边副的样子。她看到了我,霍然站起来,眼内充斥着激动的神情,小步跑到我的面前,颤声道:“晓鹏,是你吗?真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你。”

            我的心里也有几分激动,伸出手拉住她的手,有些孩子气般的说道:“是啊,一晃五年了,没想到,竟然还有再次相见的一天,今晚是不是我的幸运日?”我的心里不由暗暗感激起辛雅来了,若不是她要出来玩,我怎么会有机会碰到公孙小刀呢,上次经过学校时,实则心里很想去看看她,却失去了面对她的勇气,因为当时的我,还真是没有资格去见她这位已经名动考古界的权威人士。

            想起我们两个以前在学校里,因为同是书法爱好者,也都是书画社的成员,所以虽然谈不上是挚友,但关系还真得是不错,这五年不见,终有几分想念。

            “坐吧,和我一起喝一杯。”我拉着公孙小刀坐下,又向服务员要了一个杯子,再上一盘小龙虾。

            公孙小刀坐下后,看了看辛雅,面色有一丝的不自然,但转瞬即回复了冷清,指着辛雅问道:“这位是你的女朋友吧,长得好漂亮,气质也是出众,而且头发也是你喜欢的直长发。”

            汗,她惯有的冷清又来了,辛雅比我小那么多,用脚想都知道她不太可能是我的女朋友,而且她还提到了我最喜欢的直长发,看得这么多年过后,她依然记得我的喜好。正在小龙虾残壳堆里埋头苦吃的辛雅总算抬起头来,看了公孙小刀一眼,笑着问道:“姐姐好,我叫辛雅,目前和朱哥哥住在一起。”因为赤红的辣油,所以她的嘴角四周全是一圈红色,配着她孩子气的表情,一种淘气般的灵动显于脸上,很是让人好笑。

            为了避免公孙小刀进一步的误会,我唯有咳嗽一声道:“没有,辛雅不是我女朋友,只不过这件事说来话长,我们还是不要聊她了,以后有机会再讲给你吧。先说说你吧,怎么会出现在这儿呢?”我不想提辛雅也有个顾虑,这儿毕竟是公共场合,万一被人知道她是辛落河的女儿,我怕落入某些不法之徒的耳中,会产生出邪念来。

            “噢,我住在这儿不远处的文华小区,刚才从宝山那边回来,因为那边极有可能发现一个明清时代的古建筑群,这对上海的考古历史可是一个巨大的突破,所以我拿了一块石头回来研究一下,路过这儿的时候,有点饿,想买点吃的,就在路边稍稍休息一下,真巧,遇上你了。”公孙小刀说起考古来,眼内有种炽热的情绪,好像那是她生命的一部分。

            我很难想象出,这样一位纤瘦的女子,如斯的美丽,怎会变为刻板的人物,乐语瑶的话又响在我的耳边,念想起她在学样时的风采逸事,不由让我唏吁不已。

            “小刀,你结婚了吗?”我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便问起她的个人生活问题。

            公孙小刀一愣,旋即苦笑摇摇头道:“没有,我根本就没有想过这方面的事,知己难求,看惯了被历史尘封的古物,保留着最真实的本原,那些道貌安然的伪君子,看着就让我的心里不舒服,这事远不如考古更让我感动。”

            “你呢,有没有结婚?”她的话峰一转,开始问候起我来。

            “没有,我也没有结婚,但女朋友倒是有了,什么时候介绍你们认识一下,你们肯定投缘。”我看着公孙小刀的手一直在摆弄着那块石头,笑着向她说道。

            “好了,那就不聊了,下次找个合适的机会再细聊吧,太晚了也不方便。”公孙小刀收起石头,叹了口气道。

            我和她互留了电话和地址,才依依惜别,反正我们住得也不远,文华小区,从我这儿走过去也只有几分钟的时间,以后可以常去看看她了。

        第二卷  第二十章  寻求赞助      

            直到公孙小刀的身影消失在黑暗之中,我才不舍的收回目光,重又坐在了座位之上。再次的相见,竟是在这样的一种场合,这样的一个时机。说起来,当年在学校里,我和公孙小刀被公认为是珠联璧合的一对,但其实,我无心恋爱,她清高淡雅,所以我们相知相交,多过相爱,只不过是最好的朋友而已,彼此间却没有再进一步的勇气。曾经无数次想象着,下次的重逢一定会是在一种万人瞩目的场合,到头来,却是现实大过了理想,平凡的相遇,这才是最本质的存在吧,人生有时便是这般的富有戏剧性。

            “朱哥哥,小刀姐姐是不是你以前的女朋友啊?”辛雅看着我一脸落寞的样子,有点人小鬼大的说道。

            我一愣,有些好笑起来,手指点了点她的额头,爱怜道:“吃你的东西吧,这怎么可能呢,我们只不过是好朋友而已,好朋友,明白吗?”这丫头,也不知道整天在想什么,那般的单纯,有时却会冒出来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这有可能是以前的记忆在瞬间展露出来的智慧吧,毕竟她的脑海里尘封着过往十几年的记忆。

            “我才不会看错呢,刚才小刀姐姐看你的眼神,和小菲姐姐一模一样,好像朱哥哥是她的宝贝一样,有时雅儿也会对自己喜欢的东西发出那样的表情。”辛雅争辩了几句,小嘴撅的很高,有种和我赌气的意思。

            “好了,不和你争了,吃好了吗?吃好了我们回家,你要早点睡觉了。”我不想和她做无谓的争辩,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

            “等一下,让我喝口酒就好,马上走。”辛雅刚说完马上就夺过了我的酒杯,将我刚倒上的啤酒一饮而尽。

            汗,怎么又是一个小酒鬼啊,况且她怎么不喝公孙小刀一滴也没饮过的酒,非要抢我的杯子呢,这都是什么事啊?“啊,好难喝,怎么是这种味道,朱哥哥骗人,怎么喝得那么享受?”辛雅跳了起来,拼命的呵着气,脸色愈来愈红,大有醉倒之势。

            就这点酒量,一杯啤酒,就能把她灌成这个样子,我无话可说了。等我把帐结清的时候,辛雅已经是醉步微斜了,我唯有扶着她向回家的路行去。“朱哥哥,这个小龙虾的味道真不错,比那个澳州龙虾好吃多了,下次我们再来吃,好不好?”辛雅的眼睛眯了起来,手却在空中挥舞着。

            唉,吃多了燕翅鲍龙,也会生厌的,反而萝卜青菜也成了爽口的美食。十几元钱一斤的小龙虾在辛雅看来,比六七百元钱一斤的澳州龙虾味道还好,这话落入了平凡百姓耳内,还以为她是多么败家的孩子呢。

            还好我的体格健硕,总算是扶着娇小的辛雅回到了小区,刚进入楼道,辛雅已经发出均匀的呼吸声,彻底睡着了。没办法,我唯有抱着她上楼了。辛雅的身体柔软而轻盈,不过,其实她发育的还算不错,只是她的身子单薄,加上我平时一直没注意,所以未有所觉,今天这一抱,便知丰盈处和她的体重比起来,已经算是挺润了。

            刚上到三楼,我的手机响了起来,唉,这种时候,应当是庄小菲吧,只是我的怀里还抱着一个大姑娘,没办法,先把她扛在肩上吧。我将辛雅竖着抱起来,扛在右肩之上,右臂搂紧她的屁股,左手按下了手机,放在耳边。

            “鹏鹏,这么长时间才接电话,是不是在做什么坏事啊,你还记得我是谁吗?”电话里的声音有些耳熟。

            “你是乐语瑶吧?”尽管我不是太肯定,但知道我的雅号,除了以前几个认识的同学和朋友,再就是上次在豆花店里重遇的乐语瑶了,连庄小菲和风彩云也不知道我的这个外号,倒是落入了她的耳中,这总是我心里的疙瘩。

            “算你还有点良心,没把我给忘了。我找你有事,你千万别因为嫌我烦就挂我电话啊。”这个姑娘真是搞笑,知道自己烦倒先说出来了,我正准备和她说再见呢,这单手扛着一人,滋味还真是没法形容,一个字,累!

            心思放在了我的手上,马上就感到手心里传来一阵阵的热气,辛雅极是温润的股峰大腿之间,那种细滑的感触,让人沉醉,我不由自主的揉了几下,这完全不是刻意为之,而是我对美好事物的追求。这个动作惹得辛雅一声轻咛,扭了几下身子,我大是汗顔,放弃了进一步的动作,她终是个小女孩啊。

            总算是到了四楼,我的两只手都处于忙碌状态,实在是没有多余的第三只手去拿钥匙开门了。“小姐啊,什么事快说吧,我这儿还有事,要不一会我打给你吧,我可是挺不了多少时间了。”我哭笑不得,只有先将乐语瑶打发掉了。

            刚说完,却发现这话说得有点暖昧了,什么挺不了多久啊。果然,乐语瑶噢了一声,小声说道:“那过十分钟我再打来吧,不好意思了,打扰你和女朋友尽兴,时间应该够吧,要是不行就半个小时吧,不知道你行不行。”

            我要晕了,不再和她争辩,先把电话放入口袋里,也没精力挂断了,然后就打开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