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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间一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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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书籍名:《花间一壶酒》    作者:李零


                                    作者有机会与多位美国军方人士接触,经他核实,所谓“参加海湾战争的美国大兵人手一册《孙子兵法》”,其实是“绝无此事”。因为在美国军队中,实际情况是:第一,没有打仗带书的做法,上级也不会下这样的命令,更不会人手一册地分发。

            第二,许多当兵的根本就不爱看书,连美国的书都不爱看,怎么会去看中国古人写的书。第三,《孙子兵法》再好,上了战场才去读,也已经晚了。

            作者补充说,跟他介绍情况的美国防部官员告诉他,“《孙子兵法》博大精深,是许多国家高级军官爱读的一部经典之作,一些国家的军事院校还开设了《孙子兵法》课程,上过高等院校的美国军官大多应当读过,但普通士兵是不会读的”。

            【附记二】50年代,“愤怒的青年”愤怒什么,我还记得。那是因为,他们生活的世界完全是被二次大战的风云人物所统治,让他们绝望。现在,这些“英雄”已相继谢世,可我们还是没有走出这个“英雄时代”。

            中国历史上的恐怖主义(1)

            近来,因为九一一事件的发生,恐怖主义成为热门话题。有人说(我听一位专家从电视上说,名字忘记了),历史上没有恐怖主义,即使你能举出相同的事,他也说,这有本质不同,似乎恐怖主义是一件新鲜事。事情真是这样吗?

            希腊的哲人尝云,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人不能涉于同一条河流。中国的古人也说,刻舟求剑不可取,抽刀断水水更流。人都是在时间的长流中分辨差异。可现代人的现代感却不一样,他们喜欢到处划线,特别是以我划线,以现在画线(既是开始,也是结束),把古今当天壤之别,好像什么都前无古人,是直接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他们一往无前,也一往无后,永远运动,也永远静止,就像在跑步机上的样子。

            我看,这种方法要重新反省,恐怖主义便是例子之一。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下面,让我们讲一下中国历史上的恐怖主义。

            主题是刺杀和劫持。

            一、恐怖主义一锅粥

            恐怖主义,英文叫Terrorism,词根是terror(恐怖),加上ism(主义),只是显得正经一点,专指有政治目的让你想不到、吓一跳的恐怖活动。它不像资本主义的“主义”是一套制度,或马克思主义的“主义”有一堆理论。在西语中,它只是非常普通的一个词,翻成东北话,就是“唉呦我的妈呀主义”。大家千万别拿它当什么高深术语,见着“主义”就肃然起敬。

            有人说“怕死比死更可怕”,谈论恐怖主义,也是剑拔弩张,比恐怖主义还恐怖。

            现在,所有人都在谈“恐怖主义”,而且是在“反恐”的前提下谈这个主义。“恐”在“反”下,当然是负面的东西。大家对“反恐”的正当性几乎毫不怀疑,但谁反反谁,反什么怎么反,却言人人殊。它是一个运用极其广泛,但指谓极不确定的概念。惟一可以确定,就是说话人极其厌恶,赋予对方的“邪恶“(evil)含义,这就像我们气急了乱骂,骂别人是“混蛋”一样。“混蛋”是什么意思,本身就很糊涂。我们都知道,法西斯主义和种族主义,在西方都是骂人话,共产主义和民族主义,有时也差不多,但没有一个字眼比它更为模糊。布什用恐怖主义表示所有眼下(注意:只是眼下)美国讨厌的国家、组织和个人,最具代表性。普京则用它指车臣武装分子或其他分离主义者,我国则指东突,阿拉伯世界(不是所有国家)和欧美的左翼团体则反唇相讥,说最大的恐怖分子有呀,那正是美英两国自己,布什、布莱尔,再加沙龙或什么人。这真像庄子说的“古之所谓道术者果恶乎在?曰:无所不在”,“道术将为天下裂”(《庄子·天下》),天下大乱,人心大乱,大家说的是同一个词,可指的却绝不是同一回事:说谁是谁,谁说谁,谁就是谁。我们只能说,美国财大气粗腰杆壮,树敌最多,要反的恐怖主义也最多,如此而已。事实上,这里根本就没有统一的定义,或者也可以说,有太多的定义。定义到底有多少?有人统计,光是1999年,就有160多种(以后有多少,不知道)。大家都以为,恐怖主义是耍光棍,但前不久《读书》杂志讨论,又搬出个“国家恐怖主义”,更凸现了问题的纷乱如麻。我叫“恐怖主义一锅粥”。

            本文无意给时下的定义逐一评判,只想梳理一下“恐怖主义”的使用范围,粗线条地捋一捋。为了讨论的方便,大家不妨翻一下现有中文译本的《不列颠百科全书》(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下简称《不列颠》),不是当作权威,只是用作参考,看看这个词在西方语言中大概是什么样。

            首先,《不列颠》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是“对政府、公众或个人蓄意使用的恐怖手段或令人莫测的暴力,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各种右翼和左翼的政治组织、民族主义团体、民族集团、革命者以及军队和政府秘密警察都有利用恐怖主义者”。

            这个定义比较宽泛,可以称为“广义的恐怖主义”。它的特点,是把政治目的诉诸“蓄意使用的恐怖手段或令人莫测的暴力”。实施主体,可以是政府的军队、警察,也可以是革命者或民族主义者,可以是左翼,也可以是右翼,什么政治组织、团体和个人都有可能。实施对象也一样。可见,在作者看来,恐怖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价值判断(当然,从下述例子中,我们还是可以看出作者的好恶)。虽然总的印象和感觉,这不是一个好词(比“战争贩子”还糟,总是让人联想到最低级的犯罪),很少有人乐意拿这顶帽子扣自个儿头上,说我就是恐怖分子。

            其次,是具体例子。《不列颠》说,色诺芬笔下的“攻心战”是恐怖主义,罗马暴君的暴行是恐怖主义,中世纪的宗教审判是恐怖主义,法国大革命期间的“恐怖统治”是恐怖主义,美国三K党的种种暴行是恐怖主义,19世纪末20世纪初风靡一时的无政府主义暗杀是恐怖主义,纳粹统治是恐怖主义,现代社会、种族、教派冲突中的一方或双方也经常使用恐怖主义,等等。然后,说到大家关心的现在,它提到全世界的一系列极端组织,如红色旅和赤军等等,其中也包括“法塔赫和其他巴勒斯坦组织”。最后一种,如果算恐怖组织,照美国原则,该决不妥协,干吗还谈判,玩什么“和平路线图”呢?这是不能自圆其说的。还有一点,它说,现代恐怖主义和过去不同,它的最大特点是以暴力行动代替合法政治,喜欢搞绑架、暗杀、劫机、爆炸和劫持,最像19世纪的无政府主义,而且被害者经常是偶然置身现场的无辜百姓,等等。但前后到底有什么不同?还是说不清。

            中国历史上的恐怖主义(2)

            我们且不管这些例子是否全都合适,作者的理解有无偏颇。这里,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恐怖主义这类事,乃自古有之,于今为烈(将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这个词是外来语,咱们有点陌生,但它绝不是“九一一”以后才有,也不是近一两个世纪才有,甚至也不是近五百年才有。它不过是一个老掉牙的普通词汇:凡是蓄意使用恐怖手段或令人莫测的暴力的一切人,都可能是恐怖分子。

            这里我用“可能”,是想有所限定,避免用大家拒绝接受的统一标准强加于大家各自坚持的主观感受,即从说话人的立场(立场和信仰是不能讨论的),他们可能会被谴责这类行动的人称之为恐怖分子。但如果不谴责呢,当然也就不是了。

            我们要看说话人是谁。

            这是广义的恐怖主义。

            二、刺杀

            历史上的恐怖手段很多,酷刑虐囚是,大规模杀戮的战争也是;刺杀政要、权贵是,屠杀平民、战俘也是(白起和李广都坑过降卒);桀纣幽厉的苛政暴行是,希特勒的法西斯统治也是;亚述、蒙古式的屠城是,欧洲征服世界的种族灭绝也是(如屠杀印第安人和贩卖黑奴,注意:美洲的征服还包括最卑鄙的绑架);日本用零式飞机撞美国航母是(属于自杀式攻击),美国用原子弹炸平广岛、长崎也是(属于直接攻击平民)〔零案:1995年,全世界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五十周年,形成有趣对比的是,美国纪念的是珍珠港事件,日本纪念的是广岛、长崎“原爆”〕。它们可粗分两大类型:一类是以刺杀、劫持和流窜游击的非常手段作困兽之斗,一类是以绝对优势对前者作斩尽杀绝的大规模报复。以巴冲突是这两大类型的现代缩影。两者具有同质和对等的性质,所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循环相报,莫知其极。这是《旧约》时代的基本精神,也是伊斯兰圣战的古老原则。凭借强大实力,对一切反抗做斩草除根的彻底消灭(最常见的办法就是种族灭绝),是古代一切征服者都很强调的基本原则,也是西方战略传统的基本特点。对付一切刺杀、劫持和流窜游击,它是最有效的手段。但亚述、蒙古式的“斩草除根”(如越战中所见)却受制于现代西方的道德准则,即当今国际主流用以谴责“恐怖主义”的道德准则,非但不能随便使用,反而经常遭受舆论的谴责,这是“反恐”的最大困境,即使是以十报一(或以百以千以万报一),也还是要有所限制,不可能将一个民族、一个文化也“斩草除根”(连讲都不敢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