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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师余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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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书籍名:《吾师余秋雨》    作者:哈马忻都


                                    那时对中国历史,对中国文人的生存模式,对余秋雨的“千禧之旅”,对“余秋雨现象”的意义,有许多的想法、火花。终于在某一次“空中之旅”的两个多小时里,脑子里那些四处乱飞的句子,被我不顾一切地铺堆在十几页纸上。完全地情绪化。就像一名半疯的泼妇,盘腿往地上一坐,嘴巴就停不下来。

            我说我还是实寄给你吧,不过发表是不可能的。那都是我们师徒之间的“黑话”了。我说我在信里除了骂大街,就是吹捧你和我自己,发出来要给人骂死的。

            他听得一直在笑,一再说一定要实寄一定要实寄。

            送走余老师后,我果真把那封长信从抽屉里拿出来,寄去了深圳。那封信虽然不好给别人看见,但我还是希望让余老师看看,让他知道我的许多想法和思考。我知道,无论我用什么样的态度什么样的句子去表达去叙述,他都会喜欢听我那些话。

            几天后他立刻回了电话,我听出来他读了我的信非常高兴,也非常兴奋。这时我已经看过了刚刚出现在市面上的他的新作《千年一叹》,我也把自己写的几篇游历散文塞在那封信里一起寄给他,他知道我和他又有了一些相似的经历。两个都是刚结束了游历归来的人,虽然起点和终点都不一样,但游历之后的充实、喜悦,却是一致的共同的。

            为游历归来的余秋雨欢呼(3)

            我知道,这一次的“千禧之旅”,以及不久后的“欧洲之旅”,对他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这是他早就期待着的,这也让他一次性地占有了一名现代学者、文人所应有的制高点。

            又一年后,欧洲归来。再见余秋雨,他精神饱满,谈笑风生。我感觉得到他更加地游刃有余。

            他还有点小小的遗憾,他说自己长胖了点,都有肚子了。

            我请他给我们的一本书做主编,出版社不放心我与余老师的关系,也为慎重起见,非要我“逼”他亲手写一行表示同意做主编的字据。我不太好意思,咕咕嘟嘟在他面前表示对出版社的不满,他倒也没说什么,一字一字照我说的写。我随手把他的“字据”放在宾馆的椅子上——后来它们干脆滑落到了地上,我也浑然不觉。

            我说我喜欢《行者无疆》里那张举着酒杯的照片,还有那张哥伦布塔柱照片后附带的文字:“正是这个月夜,我乘电梯升至他的脚下。”他愉快地接过我的话:“还有接受美女的访谈。”

            我那天穿了一身黑,只在脖子上挂了一串木头项琏,他注意到,指着它评点:这串项琏,你看上去像个妖怪,从一个很远很奇怪的山洞里出来的妖怪。

            我们一起去吃饭喝酒,他套上一件立领外套。这是他和熟人在一起时爱穿的衣服。我注意到,若是第一次见面或接受采访,他会选择穿西服,他很注意。我想他是越来越在意自己的仪表了,这也是文明的体现吧。

            喝酒喝得高兴,我把来的目的忘得光光的。

            和他分手钻进出租车里,开出去一段路,发现“逼”他写的字据不知放哪去了。

            我重新冲进宾馆,冲到楼上,没找到他。再冲下来,在大厅里疯转一圈,一边骂自己:怎么搞的怎么搞的!见到余老师怎么说,难道再要他写一个?

            终于在大厅的小书店里看到余老师的背影,正立在那里巡视书架上一排排的书,看上去非常认真和仔细,外人根本看不出这位读者先生刚刚还喝过不少的酒。我犹豫一下,无可奈何叫一声余老师,我好像把你的“手谕”给丢在你房间里了。

            是吗?那我们上去拿。他离开书架领我上电梯。

            他的“手谕”最后被我从椅子底下找出来,我嬉皮笑脸表示我的歉意:你肯定觉得我这个学生太粗心大意了吧。

            没有啊,他说,谁都有这样的时候,没关系的。

            我嘻嘻笑,心里好温暖,不是谁都肯原谅这样的事的。有一回我去福建看一位木偶大师的表演,他要到剧场门口迎接我,我又怕耽误他老人家的演出,婉拒后混在一帮看演出的官员中自己进了剧场。结果大师误以为我当晚没去看他的演出,在电话里马上对我淡淡的。我急得一口气提供了众多演出过程中的细节,他才相信我确实是看过演出的。相形之下,余秋雨的方式更让人难忘,也更让我记得不要再犯这样的错。

            我听他说话,他果真已经站在另一处山头,他涉猎的范畴已超出文学与艺术,就像他自己说的,他现在反倒喜欢和文化之外的人交朋友,我发现他现在更像个少年人一样,喜欢了解和触碰他从前不曾接触的事物和领域。我必须要努力才能跟上他的思路。他现在思考问题的那种开阔,已经不再是单一领域里的那种活跃,而是跨区域、跨领域的宽带作业。有时我又像在上戏读书时那样,要暂时丢下些不能回应的问题,跟着他往前走。我知道,又要等到十年、二十年后,在自己也像他那样把大半个世界跑了个遍,才有足够的发言权,也许要到那时,我在一些问题上才有能力来与他对话。

            他总是远远地走在我们的前面。

            他总是能够抓住最好的机会,让自己纵身一跳,焕然一新。

            我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

            从最初的走出书房游历本土的“人文山水”,到相对完整、连续的南亚与欧洲之行,他已走得很远跑得很远了。

            他早就看到了游历对一名学者的成就。

            “饶先生(饶宗颐)年纪大了,他的国学水平非常高,长时间集中来研究经典;但同时他又非常了解世界各国的文明史。他不像我们内地学者由于种种限制,没有条件到海外作长时间的考察,他却行。就在我们内地知识分子受磨难的时候,他走遍世界各地,对很多世界文明胜地作了长时间的考察,包括印度文化,他在印度就待了好多年。这样,他就成了一个非常有优势的学者,既有国际思维又有深厚国学修养的大学者。这种学者在大陆很难找得到的。”

            看看那位写《宽容》的房龙先生,1882年出生在荷兰鹿特丹,1903年赴美国,在康奈尔大学完成本科课程。1911年获德国慕尼黑大学博士学位。回到美国,在美国几所大学任过教,之后又充当记者、编辑,甚至播音员,并同时游历过世界许多地方。

            近的再看看黄仁宇,1918年生在湖南,1936年在天津南开大学读书,学的是电机工程,做过报社编辑,读过国民党成都中央军校。作为军人被派去过印度、缅甸、日本、美国。最后他成为一名美国学者。用他自己的话说:“在我六十一年的生命中,绝大部分的时间可以平均分成中国和美国两部分,我在中国住了二十八年,在美国住了二十七年,其中最后五年是以美国公民的身份。其它六年则呆在印度、缅甸、日本及英国。”他说自己:“我的文化背景和语言训练来自中国,但我对历史的了解,是住在美国数十年所发展出来的。我可以说,如果我没有离开中国,就不会有今天这番认识。如果我只在这个国家住了五年或者十年,也不会有相同的了解。”

            为游历归来的余秋雨欢呼(4)

            更不要去说那位爱尔兰人乔伊斯了,他离开家乡都柏林时只有二十二岁,三十岁以后再没回过故土,一直都处于流亡、离乡之中。他的一部《尤利西斯》,虽然写的只是一天里的事,但他在结构上又要与荷马史诗《奥德赛》并驾齐驱,就让我有一种强烈的游历的感觉。

            他自己——

            十五年前他说:

            “纽约大学的著名教授Richard  Schechner比我大二十多岁,却冒险般地游历了我国西南许多少数民族地区,”“那天他送给我一部奇怪的新著,是他与刚满八岁的小儿子合著的,父子俩以北冰洋的企鹅为话题,痴痴地编着一个又一个不着边际的童话。我把这本书插在他那厚厚一叠名扬国际的学术著作中间,端详良久,不能不开始嘲笑自己。”

            “如果每宗学问的弘扬都要以生命的枯萎为代价,那么世间学问的最终目的又是为了什么呢?如果辉煌的知识文明总是给人们带来如此沉重的身心负担,那么再过千百年,人类不就是要被自己创造的精神成果压得喘不过气来?如果精神和体魄总是矛盾,深邃和青春总是无缘,学识和游戏总是对立,那么何时才能问津人类自古至今一直苦苦企盼的自身健全?

            我在这种困惑中迟迟疑疑地站起身来,离开案头,换了一身远行的装束,推开了书房的门。走惯了远路的三毛唱道:‘远方有多远?请你告诉我!’没有人能告诉我,我悄悄出发了。”

            十五年后,在经过了本土、亚洲、欧洲游历后,他说:

            “这种寻找当然不是躲在万里之外作学究式的考订,而是直奔那里,既疑惑又信赖地面对陌生的土地,叩击一直与蒙昧和野蛮裹卷在一起,又搏斗在一起的文明。”

            “就这样一圈一圈越走越大,每一个新空间都带来新责任,终于从国内走到国外,从中华文明走到了其它文明。既从其它文明来审视中华文明,又从中华文明来察试其它文明,然后横下一条心,只要对人类发生过重大影响的文明,哪怕已成瓦砾,已沦为匪巢,也一个不能缺漏。”

            旅行,家人,亲情(1)

            结束“博物馆”一片,我参与策划和拍摄一个旅游节目,还号称是专为白领做的一档节目,搞得我明明一个工薪阶层却到处找白领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