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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华日军主要将帅的最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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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书籍名:《侵华日军主要将帅的最后结局》    作者:朱晓艳


                                    

            公诉人向法庭提交了两份强有力的物证。一份是日本军部发给战区司令长官的“  最机密”命令,命令中说:“士兵们把他们对中国士兵和平民的残酷行为说出来是不对的。  ”还有一份是苏联红军发现的德国驻南京大使馆发给德外交部的关于侵占南京的日军暴行的  一封秘密电报。这封电报详细描述了日军在屠杀、强奸、放火、抢劫的种种情况后又写道  :“犯罪的不是这个日本人,或者那个日本人,而是整个日本皇军——它是一部正在开动的  野兽的机器。”这份来自法西斯同盟内部的证据,各国法官对它给予了很高的作证评价。除此以外,公诉人向法庭提供了650份证人的宣誓书面证言,并安排了一些目击  者亲自出庭作证。

            1946年7月27日,检察官首先请曾在南京大学医院工作的美国医生罗伯特?威尔  逊出庭作证。威尔逊叙述了他亲眼目睹的日军强奸和屠杀的暴行,并且指出:“这类事件从  1937年12月13日南京陷落后开始,六七个星期里不断发生,无数的伤号被送到医院,医院的  一百八十张床位不断地满员。”

            接着,南京沦陷时担任红十字会副会长的许传音博士也出庭作证,他痛诉道:“在一条大街上,我试着数了数那横着的尸体,数到约五百时,还是没有  办法数清,只好罢休。我看到南京东西南北各个地区都是一样的状况”,“日本兵开着三辆  卡车,来到一个难民营地,把所有的妇女全都拉到走廊里,一个个地强奸,我想阻止他们也  毫无办法。

            这些妇女从十二三岁到四五十岁之间,我亲眼看见了日本兵在强奸”。南京大屠  杀中的幸存者尚德义、伍长德、陈福宝三人也相继走上证人席,讲述了他们在日军屠刀下死  里逃生的亲身经历。

            松井石根和他的辩护律师狡称中国人的证词不算数。南京大屠杀的恶行是无法掩  盖的,这种狡辩马上就被证人有力的证言予以回击。7月29日,检察官邀请另一位亲历南京  大屠杀的外籍人士——金陵大学教授贝蒂斯出庭作证。贝蒂斯教授以一桩桩事实不可辩驳地  揭露了日本侵略者的罪行:

            “我是当时南京国际安全地带委员会之创立委员,此会于1937年11月下旬成立,其主要任务为在南京陷落后救护难民。……入城日军对人民态度极坏,数周  间发生杀人事件900余起,其残虐行为,极为广泛。据金陵大学教授罗伯特?威尔逊调查,  有12000多名非战斗人员被杀。中国军队的士兵于解除武装后,均被押送到长江边用机枪扫射  ,在72小时内,南京国际安全地带委员会埋葬军民死尸达3万余具。此外被杀死者,尚不计  其数。妇女亦多被强奸,我所认识的3个妇女曾被带去强奸,其中1人且为大学教授夫人,我  曾5次目睹强奸事件。在金陵大学校舍内收容难民3万人,曾发生强奸事件数百次。日军占  领南京后一个月内,计有妇女2万余人被强奸。日军对市民家具粮食任意刮取,且有军官指  挥用卡车装运,即使各国大使馆有价值物品亦难幸免。日军曾任意没收私人财产,强  征民房,使众多市民无地容身,多露宿街头。此种行为,直至占领南京六七周之后,仍在继  续发生,日军高级军官亦有亲至暴行发生地点参观者。”

            南京大屠杀的罪魁松井石根(7)

            约翰?梅奇牧师在贝蒂斯教授讲完之后,以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主席身份出  庭作证,指证侵华日军的种种暴行:“日军占领南京后,就有组织地进行屠杀,南京市内到处  是中国人的尸体。日本兵把抓到的中国人用机枪、步枪打死,用刺刀刺死。强奸到处都有发  生,很多妇女和孩子遭到杀害。如果妇女拒绝或反抗,就被捅死。我拍了照片和电影,从这  些资料上可以看到妇女被砍头或被刺得体无完肤的情形,如果妇女的丈夫想救自己的妻子,  他也会被杀死。”

            随后,法庭播放了梅奇牧师拍摄的南京大屠杀的惨景。这些证据证言都证实了松  井石根的罪行。然而,在两年多的受审过程中,松井石根总是顾左右而言他,歪曲事实,否  认日本侵华的罪行,并且竭力掩盖自己的战争罪责。

            他先是极力粉饰这场侵略战争的性质。他辩解说:“西方帝国主义侵略东亚的战  争同我日本进行的日清、日俄战争是本质上完全不同的两种战争……东洋日本与中国之抗  争,一方面视为两国人民自然发展之冲突,同时亦可视为两国国民思想之角逐。盖中国国民  之思想,最近半世纪间明显受欧美民主思想与苏联共产思想之感化,致东洋固有思想(儒教  、佛教)发生显著变化,中国国内亦招致各种思想之混乱与纷争,乃至形成同日本民族纷争之  原因。”

            然后,他又为自己开脱罪责,讲述自己“用心良苦”的努力:“本人在任职期间  ,先后在华北和华南待了近12年。在这整个时期,我为中日合作做了可能做的一切……我始  终坚信,日中之间的斗争是所谓‘亚洲大家庭’中兄弟之间的争吵,日本不可避免地要动用武  力,以拯救旅居中国的日本侨民和保护我们的权益,这同哥哥经过长期忍耐后赶走不听话的  弟弟没有什么两样。采取这一行动的目的在于促使中国回心转意,驱使这一行动的动机不是  仇恨而是爱怜……所以我要求我的军官们要把这次派遣作战的意义向每个士兵讲清楚。我的  守则是,在上海地区的战争目的仅仅是征服反对我们的中国军队,至于中国的官员和国民,  根据可能则应得到安抚和保护。”

            经过他这番无耻表白,日军不是侵略而是思想之角逐而已,他松井石根不是那个  罪行累累的战犯而是个善良的和平使者了。公诉人莫罗上校见他如此厚颜无耻,就直接  问他,难道南京大屠杀也是“哥哥”对“弟弟”的“爱”吗?松井石根辩解道:“由于我多  年的宿愿乃是使日本和中国共存共荣,因此在占领南京时采取了种种防御措施,以避免这一  战事成为全体中国居民遭受苦难的原因。”

            对于法庭掌握的大量证据,松井石根轻描淡写地承认一点事情,企图蒙混过关。  “虽然我采取了一切预防措施,但在攻占南京时,在一片慌乱的情况下,还是能够找到一  些激动起来的士兵和军官干出胡作非为的事情来的。十分遗憾,我是后来才听到这种过失的  。”面对他如此地搪塞,莫罗法官忍无可忍地质问:“你作为进攻南京的最高指挥官  ,怎么说后来才听说发生这种‘过失’呢?”

            松井石根厚颜无耻地辩解道:“攻打南京时,我正在140公里以外的苏州卧床养  病,而且并不知道他们违抗我的命令干出这般暴行来。12月17日我到达南京后,从宪兵司令  部那里第一次听到这种意外事件,我立刻下达了命令,敦促各部队调查此事件并严惩肇事者  。”

            松井石根以自己有病为借口的狡辩也被事实所推翻。他生病的时间很短,12月14  日就退烧了,12月17日他还得意地骑马出席了侵占南京的入城式。“他的疾病既没有阻碍他  指挥在他领导下的军队的作战行动,也没有阻碍他在发生这类暴行时访问该市达数日之久,  而对于这类暴行负有责任的军队又是属于他指挥的。他是知道这类暴行的,他既有义务也有  权力统制他自己的军队和保护南京的无辜市民。由于他玩忽这些义务的履行,不能不认为他  负有犯罪责任。”

            1948年4月,历时近两年的庭审终于结束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进入下一个程序  ——起草判决书阶段。

            经过中国法官梅汝的争取,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其余10位法官推定由中国法官负责起草判决书中有关日本侵略中国的部分。当判决书起草到一半时,梅汝在法官会议上慷慨陈词,力争单设一章,专门用来说明南京大屠杀。“由法庭掌握的大  量证据,可以看出,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比德国在奥斯维辛集中营单纯用毒气屠杀,更加  惨绝人寰。

            砍头、劈脑、切腹、挖心、水溺、火烧、砍去四肢、割生殖器、刺穿阴户或肛门  等等,举凡一个杀人狂所能想象出的残酷方法,日军都使用了,南京的许多妇女被强奸后又  被杀掉,日军还将她们的尸体斩断。对此种人类文明史上罕见之暴行,我建议,在判决书中  应该单设一章予以说明。我的这个请求,务请各位同仁予以理解、赞同。”法庭庭长韦伯同  意了,其余九位法官也同意了梅法官的请求。于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书中专门有一  章记录了日军在南京大屠杀中的暴行。

            法庭进入了最后的秘密量刑阶段,11位法官间却发生了严重的分歧。因为,远东  国际军事法庭虽制定了共同遵守的诉讼程序,却没有一个共同的量刑依据。加之,各国法律  对死刑的规定又不尽相同,因此,来自中、美、英、苏、印、加、澳、新、荷、菲、法11国  的法官,各自援引本国的法律条款,各执己见。本国已废除死刑的法官,自然不愿意投死刑  票,譬如法庭庭长、来自澳大利亚的法官韦伯爵士,就主张把战犯们流放到荒岛上去。美国法官虽然同意死刑,但仅要求对发动太平洋战争和虐待英、美战俘的那些战犯判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