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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华日军主要将帅的最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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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书籍名:《侵华日军主要将帅的最后结局》    作者:朱晓艳


                                    为了推动侵略战争的进行,近卫文开始了国内的战争动员,尽可能地把可以调动起来的人力、物力、财力都调动起来投入这场侵略战争。9月,近卫内阁就发起了“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大肆宣扬“举国一致”、“尽忠报国”、“坚韧持久”的方针,支持法西斯侵略的步伐。10月,专门设立国民精神总动员中央联络会,并派海军大将有马良桔担任会长。

            发动侵略战的公爵首相近卫文(4)

            除了精神动员外,近卫内阁还进行一系列的经济、政治、军事和组织动员,接连订立了各种经济统制法律,比如,《军事工业动员法》、《重要工业统制法》、《临时资金动员法》等,大力扶植军需工业,将国内经济纳入战争轨道,而且吸收军、财、政界代表人物充当内阁临时参议官,加强对内阁的领导和控制力。11月,根据武藤章的建议,专门设立大本营,以便及时对前线战况进行遥控指挥……总之,他为全面侵华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在内阁与军部的互相协助与合作下,日本侵略军的铁蹄步步深入。1937年7月底,侵占了华北地区;11月12日,侵占了上海;12月13日攻占了国民政府首都南京,进行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占领南京之后,近卫文对华强硬态度达到了顶点,对南京蒋介石政权提出了条件极为苛刻的所谓“和平条件”,主要包括:中国正式承认“满洲国”;中国放弃容共、反“满”抗日的政策,应对日“满”防共政策予以协助;在华北设置“中国主权之下,实现日、“满”、华三国共存共荣的适当机构”,赋予该机构广泛权限,尤其应保证日、“满”、华经济合作的成果,华北及内蒙古设立非武装地带;在内蒙古设立“防共自治政府”;中日共同维持上海治安秩序、发展经济;就日、“满”、华资源开发、关税、贸易、航空、通信等缔结“必要的协定”;中国要对日本给予“必要的赔偿”;对内蒙古、华北以及华中的特定地区,在必要期间由日本军队实施“保护”占领。这种对中国分而食之的无理要求,中国政府自然不可能接受。

            1938年1月16日,近卫文以首相的名义发表声明,即“近卫第一次对华声明”,宣称“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期待“足以同帝国真正合作的新兴中国政权的出现”。这是其公开否定国民政府、准备扶植听话的汉奸傀儡政权的狂妄叫嚣。

            日本侵略军遭到中国全民族抗战的顽强抵抗。1938年10月,继侵占武汉、广州之后,伴随着战线的拉长和纵深,日军再也无力发动全面进攻,中国全国各地广泛兴起的军民抗日运动,更使日军深陷战争泥潭,中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近卫文处于策略考虑,不得不改变对华方针,他改变“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态度,一面诱降蒋介石,一面扶植汉奸走狗,开展了所谓的“汪兆铭工作”。1938年11月3日,近卫发表关于“东亚新秩序”的声明,即“近卫第二次对华声明”,强调“日满华三国”共同“防共”、“建设确保东亚永远安定之新秩序”。

            同年12月22日,又发表了“近卫三原则”的对华政策,也被叫做“近卫第三次对华声明”。声明中,进一步加强对国民政府的政治诱降,抛出“亲善友好,共同防共,经济合作”的“三原则”为诱饵。所谓的“三原则”,其实是近卫内阁贯彻政治诱降的工具而已,并没有丝毫放松独占中国的野心。

            “善邻友好”实际上是无耻地要求“新中国的政权形式应根据分治合作的原则加以策划”,通过实现以中国、“满洲国”和日本为基础的“新秩序”,使三国“融合一致,互相合作”,发展“政治、外交、教育、宣传、贸易等各方面”关系。同时强调内蒙古和华北的地方自治性,甚至野心勃勃地将上海、青岛、厦门等地也“规定为特别行政区”,并规定对新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都得派遣顾问,以保证日本的最高控制权。

            这就是“善邻友好”原则的核心意义,而近卫不过运用了所谓“了解日本出动大军的真意”,要求中国“清除以往的偏狭观念,放弃抗日的愚蠢举动和对满洲国的成见”,“为履行建设新秩序而分担部分责任”等等一些外交上惯用的含混词藻,来粉饰一番“善邻友好”原则的险恶用心而已。

            近卫文用相同伎俩提出所谓的“经济提携”,即“不想在中国实行任何经济上的垄断”,“只求日华的提携和合作发生实效”,实行中日之间的“紧密经济提携”。他这种外交辞令背后的根本要求在《调整日华新关系的方针》中袒露无遗,即要求“日、‘满’、华三国就资源的开发、关税、贸易、航空、交通、通信、气象、测量等方面,签订必要的协定”;“对华北、蒙疆的开发利用”,应优先考虑日本和“满洲国”的需要,尤其在以上地区及其他地区,“关于特定资源的开发”,日本应享受“特殊便利”;对农业的“改良”,要“设法栽培日本所需要的原料资源”;在贸易方面,应“采用妥当的关税制度和海关制度”;对于航空、铁路、海运、长江水运和通信事业等中国国民经济重要命脉,则悉数作为“日华方面合作的重点”。

            所谓“共同防共”原则,只是日军在华“任意驻军”的代名词。《调整日华新关系的方针》除了强调日本“在华北和蒙疆的主要地区驻扎必要的军队”外,还强调对于南京、上海、杭州等地无期限的“继续驻扎”,并规定“在长江和中国沿海,应拥有舰艇航行停泊的自由”;“在长江沿岸的特定地点、华南沿海的特定岛屿,以及与此有关的地点应驻扎若干舰艇部队”;甚至规定日军对所驻地区内的铁路、航空、通信以及重要港口水路,“一概保留军事上的要求权和监督权”。

            这种贪婪的帝国主义企图,虽然在近卫声明的字面上找不到,但近卫声明却在事实上积极履行这种企图,它避而不谈占领区的日本军队“于日华两国恢复和平后,立即开始撤退”,“随着中国国内治安的恢复,两年内全部撤兵完毕”问题,只是要求在内蒙这个“特殊防共区承认日本防共驻兵”即为例证。

            发动侵略战的公爵首相近卫文(5)

            与此同时,近卫文扶植傀儡政权的“汪兆铭工作”有了起色。1938年12月,汉奸汪精卫逃到河内,开始了其建立“新兴政权”的活动。12月30日,汪精卫发表“艳电”,与近卫文的“三原则”遥相呼应。然而,汪精卫的卖国投降行为遭到举国上下的一致唾弃,激发了全国人民的抗日士气。同时,近卫文费尽心机推出的“近卫三原则”的政治诱降伎俩也未见成效。近卫文面对深陷持久战泥潭的困境,已经是软硬皆施、黔驴技穷了。1939年1月5日,近卫文不得不率领内阁总辞职。近卫文结束了其第一任首相的经历,不过这段时间内,他半推半就地登上了法西斯侵略战车,建立起了“战时体制”以支持逐步升级的侵华战争,因而对这场战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离开首相之位的近卫文,并没有从此离开权力的核心。1939年1月5日,平昭骐一郎组阁继任首相,同时,近卫文出任枢密院议长,并且兼任颇有权势的新内阁的元任所大臣。

            此后短短不到一年时间里,日本经历了阿部、米内两届短命的内阁。1940年7月22日,近卫文受命再次组阁,这次他选择了疯狂鼓吹“南进”的东条英机为陆相,而同样狂热的战争分子松冈洋右被任命为外相。在近一年的时间里,近卫内阁实现了以“新体制运动”为主要内容的法西斯化过程。通过这一运动,近卫文试图“应付前所未有的内外动荡局势,建立强有力的举国政治体制”,为这部侵略机器的有效运转,而使“一切政党、派别、经济团体和文化团体统统归依于公益优先的精神之下”,以便“官民协同”而实践“翼赞大政的臣道”,建立“高度国防国家”。

            根据这种“新体制”的要求,在政治上,近卫文发起组织“大政翼赞会”,并自任总裁,规定今后阁员必须从该会成员中遴选,以此加强组织和精神控制,而且他还效法希特勒的纳粹党,取消了日本国内的一切工会,加紧法西斯统治的控制力;在经济上,通过《确立经济新体制纲要》的实施,强化战时经济,以保证战争物资的生产和调配。近卫文在侵略战争的道路上越走越远,1940年7月26日,近卫内阁制定了《基本国策要纲》。该纲领所立目标是“以皇国为核心,建设以日‘满’华坚强团结为基础的大东亚新秩序”,以及“刷新国内体制”,“确立强有力的新政治体制”。7月27日,大本营与政府的联络会议通过了《适应世界形势演变处理时局要纲》,将侵略之野心进一步扩大,宣称要迅速促进解决“中国事变”,同时捕捉良机解决南方问题,实施“南进”;强调为此应从速加强同德意两国的政治结盟,大力调整日苏外交,改善两国关系;利用德国横行西欧的良机,以英国为主要对象,诉诸武力,夺取其殖民地;举行日美谈判,尽量让美国理解日本的“公正主张”;也要考虑到同美国开战的可能性而做好准备等等。从中显见,近卫内阁发动一场更大规模的侵略战争之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