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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华日军主要将帅的最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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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书籍名:《侵华日军主要将帅的最后结局》    作者:朱晓艳


                                    中华门一带的受害者及其家属,纷纷起来揭发、控诉谷寿夫的罪行。

            1946年12月31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检察官陈光虞,以破坏和平罪和违反人道罪等对谷寿夫提起公诉。在《起诉书》的附件中,检察官附录了第六师团日军暴行有据可考的犯罪事实。由于谷寿夫及其所部制造暴行后就毁尸灭迹,所以《起诉书》中列举的罪行,仅是其制造的无数暴行中的极小一部分。

            1947年2月6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南京中山路励志社大礼堂,开庭公审谷寿夫。法庭上座无虚席,通道上都挤满了人,除了法官、辩护人和监审官外,还有1500多群众和众多的中外记者。只见法庭上方高悬着“公审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的横幅格外醒目。早晨8时20分,公审开始。谷寿夫被两名法警押上被告席。身材矮胖的谷寿夫头戴深灰色礼帽,身穿黄色呢军服,戴着一双白色手套,蓄着仁丹小胡子,脸色灰白而麻木,毫无表情。检察官陈光虞宣读了长达两个小时的《起诉书》,历陈谷寿夫在南京大屠杀中所犯下的累累罪行。

            在《起诉书》宣读完毕后,谷寿夫拒绝了法庭为其指派的梅祖芳、张仁德两位辩护律师,而是准备自己为自己辩护,并且声称说:“我比律师先生更了解事实真相,也更了解我自己。”

            石美瑜法官问:“你对检察官指控你在南京大肆屠杀无辜百姓的犯罪事实,还有什么话说?”谷寿夫同预审时一样,不慌不忙地抵赖说:“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奉天皇之命向中国作战,交战双方都要死人,对此,我只能深表遗憾。”

            谷寿夫想借此推脱自己的罪责。于是,法庭下令让受害人出庭作证。第一个出庭的是大屠杀中幸存的一名南京建筑工人冯清江,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手臂被戮伤的伤疤血泪控诉谷寿夫及其部属的罪行。

            随后英国《曼彻斯特卫报》驻南京特派记者特伯勒,以自己所写报道当时日军罪行的通讯《现代史上破天荒的残暴记录》,作为第二位证人。第三位证人是美国《纽约时报》驻南京记者杜廷,他的通讯稿《南京大屠杀目睹记》客观记录了日军在草场门、上新河、紫金山一带屠杀8万多名中国平民,以及强奸、抢劫的种种罪行。但谷寿夫百般抵赖,矢口否认所犯屠杀的罪行,说什么:“我部是有文化有教养的军人。两军对垒造成的伤亡不可避免。至于百姓伤亡,可能是由于别的部队士兵干的。”对他的一再狡辩,法官请出《陷都血泪录》的作者郭歧出庭作证。

            南京大屠杀惨案发生时,郭歧为中国部队文化干事,他根据自己的亲眼所见写了这篇5000多字的《陷都血泪录》。该文首先发表在《中央日报》,后被日本《读卖新闻》全文转载,用以炫耀“皇军”的军威。这篇文章有专门记载第六师团屠杀罪行的章节,是非常有力的证据。在郭歧的文章被作为证据宣读后,谷寿夫还想狡辩,他继续说道:“不过,我部进驻中华门时,该地居民已迁徙一空,无屠杀对象了”云云,他的这番无耻狡辩,引得旁听席上群情激愤。庭长石美瑜连击几下惊堂木,庭内群众才平静下来,石美瑜待场面安静下来后宣布:“把中华门外万人坑内被害者的颅骨搬上来!”

            两名法警将万人坑中挖出的颅骨用麻袋搬进法庭,这些头颅底部的切痕清楚表明,全是被大刀残忍砍下的。

            为了让他伏罪,石美瑜庭长拿出在东京预审时,谷寿夫招认并签字画押的审讯记录,还请金陵大学美籍教授史密斯和贝德斯出庭作证,并放映了日军自己拍摄新街口屠杀现场的记录片,以及美国驻华使馆新闻处实地拍摄的有谷寿夫部队暴行的记录影片。谷寿夫在一桩桩铁证面前,张口结舌,再也无话可说,不得不俯首认罪。3月10日下午,审判庭准时开庭。谷寿夫被押至被告席,审判长询问其姓名、年龄后,郑重宣告宣判开始。审判根据《国际海牙陆战条例》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处决战犯的有关条款,由庭长石美瑜宣读了叶在增执笔写的《对战犯谷寿夫之判决书》,判处谷寿夫死刑。3月18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将对谷寿夫的判决以及谷寿夫的《申辩书》一并呈交南京国民政府审批。4月25日,南京国民政府正式批示:“讯证明确,原判依法从重处以死刑,尚无不当,应予照准。”

            在这期间,视别人生命为草芥的谷寿夫,想到自己已命不久矣,凄凄哀哀地准备着自己早就应该料到的那一天的到来。

            他在囚室里,给妻子留了一首绝命诗《赠清子》:

            樱花开时我丧命,痛留妻室哭夫君。

            愿献此身化淤泥,中国不再恨日本。

            然后,他请求看守所所长,借来剪刀,剪下自己十个指头的指甲和三束头发,按日本的传统,将这些连同写完的绝命诗一同封在一个白色用手帕做成的小袋里。4月26日上午,谷寿夫被押解到南京雨花台刑场执行枪决。早晨9时30分,脸色灰白、神情木然的谷寿夫,被两个宪兵押上法庭。10时整,检察官告知谷寿夫:“核准执行命令已到,今日执行。你也应该明白,这是对你最公平、合理、合法的判决,你还有何遗言,现在就说。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被处决”他再次给妻子写了几句遗言,最末二句为:“身葬异域,魂返清乡。”接着,谷寿夫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事先缝好的那只白色小口袋,递给检察官,有气无力地低声说:“这里面有我的头发、指甲和一首诗,请先生转寄东京都中野区富士町53号我的家属。让我的身体发肤回归故土。”

            “亚述魔王”谷寿夫(4)

            接着,法庭令谷寿夫清理战犯拘留所送来的谷的衣物。清理完后,谷寿夫用颤斗的手握着笔,在死刑执行书上艰难地签上自己的名字。

            11时整,宪兵将谷寿夫押赴至雨花台刑场。谷寿夫被押下车后,两腿瘫软。在宪兵的左右挟持下,他才缓缓移步至刑场中。刑场四周,围满了南京市民,他们看着这个暴虐的刽子手,群情激昂地呼喊着:“处死刽子手谷寿夫!”喊声响彻整个刑场。12时45分,监斩官一声令下,“砰”的一声枪响,谷寿夫应声倒地。这一刻,南京大屠杀中作恶无数、罄竹难书的魔王谷寿夫终于结束了他罪恶的生命。谷寿夫在最后自知难逃一死时,给妻子的绝命诗中留言曰“愿献此身化淤泥,中国不再恨日本”。在正义审判面前,他用自己的死去弥补灭绝人性的屠杀的罪恶,是永远偿还不了中国人民的血债的。正义的审判是让罪犯伏法,而同时也是让后人牢记这段历史,让负有侵略战争罪责的国家后来执政者真诚地反省和忏悔这段历史!

            制造“皇姑屯事件”的河本大作(1)

            河本大作狂妄叫嚣“日本问题之解决、国运之兴衰”的关键就是牢牢抓住“满洲”这块地盘。当他看到张作霖越来越不听话的时候,又开始叫嚣必行“武力解决”的方针。他已经准备好铤而走险,刺杀他所说的那只狡猾的“螃蟹”——张作霖了

            河本大作,1882年出生于日本兵库县。1903年,河本大作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毕业后,即参加了日俄战争。河本大作是一名狂热的法西斯军国主义分子,他积极主张侵略中国。1914年,从陆军大学毕业后,历任参谋本部中国班班长、步兵第三十八联队中队长、日本华中派遣队参谋、参谋本部第一部部员、第二部部员、第四部部员、日本驻华公使馆武官等职。1926年,河本大作从中佐晋升为陆军大佐,并从一个小小的联队队副,调任关东军司令部高级参谋。河本自从踏上中国东北这片土地后,就无时无刻不想着如何将这块土地归入大日本帝国版图之内。在这一目标之下,河本一手策划导演了炸死奉系军阀张作霖的“皇姑屯事件”。1926年,河本大作刚到关东军司令部上任,就迫不及待地提出了对中国采取积极进攻态势的侵略主张。他发现“用将士鲜血换来的满洲,如今一切都将被奉天军阀所蹂躏”,张作霖“忘恩负义的行动不胜枚举,日本的大陆经营全被搞垮了”。所以,为了维护日本帝国的“利益”,河本大作确立并开始四处兜售他“武力解决”“满洲”问题的基本方案。河本大作通过对形势的分析,认为“得了势的张作霖,慢慢犯了老毛病”,他“多年的野心,即将如愿以偿”,是日本给予张援助,才使他有这一天,然而张却越来越不听日本帝国的话,所以应该采取武力解决的方针,而北伐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在北伐军的精锐军队的进攻下,“奉军一定马上又要使用逃回关外这一招了”,而关东军则可以乘张作霖的30万军队败退时,迫使张的部队在山海关解除武装,重新控制这个没有武力支持的张作霖,进而控制“满洲”。因为张作霖“像螃蟹钻入洞穴一样,一旦钻进洞穴,就很难抓到……在这里坐看时机,等阳气上升,就慢慢爬出来”,关东军不能再给张作霖这样重新爬出来的机会了。另一方面,如果“把华北和山东地区置于战祸之中”,则不利于日本的利益,所以“必须把北伐阻止在华北”。

            这是河本大作就形势作的“绝妙”打算,他的主张获得了关东军司令官武藤信义的认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