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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下台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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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书籍名:《国民党下台内幕》    作者:王建民


                                    李登辉解释的要害是,“中华民国主权及于整个中国”已经虚化,“中华民国”已被“中华民国在台湾”所取代,从而也就取代了“一个中国”。1993年11月21日,台湾“经济部长”江丙坤依李登辉的指示,在西雅图召开的亚太经合会会议上代表台湾当局发表了“关于两个中国政策的声明”,公开提出“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两个互不隶属的主权国家,台北是以‘一个中国’为指向的阶段性两个中国政策”。“阶段性两个中国”是李登辉公开打出“两个中国”招牌的开始。

            李登辉不断冲击“一个中国”原则,其用意越来越清楚。1994年3月底,李登辉以与日本作家司马辽太郎对谈的形式,表达了他关于两岸关系和台湾定位问题的主张。他毫无隐讳地说,台湾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统治台湾的国民党政权是外来政权,他要充当《出埃及记》中的“摩西”,暗喻要带领台湾人走出中国,建立“台湾人的国家”。不久,李登辉又以接受台湾《自由时报》专访的形式,更直截了当地否认“一个中国”原则,称“现阶段是中华民国在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大陆”;“中华民国在台湾是一个民主的独立主权国家”,“真正主权在民的国家”,台湾的“主权在所有的2100万人民”。李登辉长期以来在两岸关系、台湾定位问题上的变化,欲盖弥彰式的表白,至此完全露出底线。这就是图谋使一个中国,变为“一个中国”、“一个台湾”。

            李登辉确实想充当“台湾的摩西”,踏上分裂祖国的不归路。1994年7月台湾当局发表的“台海两岸关系说明书”和1997年2月发表的“一个分治的中国”说帖,以“分裂分治”为名公开背弃一个中国原则。因此,自1992年初至1993年11月间,分别提出“分裂分治”、“对等的政治实体”、“中华民国主权及于全中国,李登辉支持陈水扁但治权及于台澎金马”、“中华民国在台湾”、“以一个中国为指向的阶段性两个中国”等口号,混淆一个中国定义,公开否定一个中国原则。

            “一个中国”变调(2)

            自1994年始,李登辉开始利用各种机会鼓吹分裂理论。是年4月30日至5月2日,台湾《自立晚报》全文登载了李登辉与日本记者司马辽太郎的谈话。李登辉在这题为“生为台湾人的悲哀”的“对谈”和前后的一系列谈话中,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他的“台独”主张。李登辉声称,“中国这个词也是含糊不清的”,“中国共产党把台湾省归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份,这是奇怪的梦呢”。他别有用心地说:“‘这之前为止掌握台湾权力的,全部都是外来政权’,最近我已不在乎如此说。就算是国民党也是外来政权呀!只是来统治台湾人的一个党罢了。”在“对谈”中,他首尾都以《旧约·圣经》“出埃及记”中率犹太人穿越红海、返回故土重建家园的摩西自比,以此隐喻李登辉自己也想率领台湾人“独立建国”。人们正是从这篇“对谈”中开始认识李登辉的分裂思想的。

            1994年7月,台湾当局召开的“大陆工作会”正式公布了“台海两岸关系说明书”。“说明书”把海峡两岸所谓“分裂分治的根源”强加给中国共产党,把今天海峡两岸分离局面说成是中国共产党“武装叛乱”所造成的;称两岸的分裂分治是“两种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与生活方式之争”,“今天中国之所以不能统一,是因为大陆的政治制度”,煽动台湾人民对大陆的不信任感。该“说明书”攻击“一国两制”是“假中国统一之名,行兼并台澎金马之实”,说什么“‘两制’乃是任由中共宰割的一种权宜措施,‘一国两制’的目的,是要‘中华民国向中共全面归降’”。该“说明书”就是企图以“制度不同”为借口拒绝接受祖国大陆“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主张,为两岸统一设置障碍。

            此外,李登辉一直把“主权在民”作为维持其统治的理论基础。他声称400年前台湾是“无主的土地”,甲午战争后台湾是“日本的殖民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台湾即由“外来政权统治”。“中国这个词也是含糊不清的,19世纪以来,主权问题就不断地被讨论着,主权两字是危险的单字。”“现阶段是‘中华民国在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大陆’,我们应该尽量忘记一个中国、两个中国这种字眼。”“主权在民论”是要确立起台湾与大陆对等的“政治实体”地位,肯定“分裂、分治”的现实,实现“中华民国在台湾”、“参与联合国”乃至走得更远的目的。

            李登辉的另外一个口号是“务实主权论”。1991年8月8日,李登辉在“革命实践研究院”声称,“人权包括国家主权以及政治的自主”,“从世界发生的各种问题来看,尊重各地区人权的问题,包括主权的再解释,以及政治的自主,是建立世界新秩序很重要的条件”。8月21日至23日,在《中国时报》举办的所谓“中华民国与国际新秩序研讨会”上,李登辉又宣称“人权”高于“国家主权”,应以此“为基点讨论国家主权问题”。1996年3月17日,李登辉竞选第九届“总统”的最后关头,宣称“在新的国际架构下,所谓‘主权’、‘干涉内政’应有不同认定角度……以尊重人权为建构国际新秩序的基点。”“人权高于国家主权”论调的实质,只是在为干涉别国内政制造法律依据。李登辉的“务实主权观”,要害是借“人权”之说,来为西方亲台势力提供干涉台湾问题的依据。

            在李登辉的分裂理论体系中,他的“新台湾人主义”是一个新的分支。“新台湾人主义”的实质是,在台湾同胞中培育“新台湾人主义”,将分裂的因素扩大到思想、文化乃至民族的基础层面,用“台湾民族主义”对抗中华民族精神,以便从台湾同胞的心底拔掉统一之“根”,植下“台独”之“本”。李登辉带头鼓吹的“新台湾人主义”,是由“台湾命运共同体”、“主权在民论”发展而来,突出“以台湾为主体”,公开标榜“台湾民族”,妄图将台湾的中国人变成“在地化的民族”——“台湾人”,以逐渐用“台湾民族主义”对抗、取代“中华民族主义”。一句话就是要通过“心灵改革”来“改变人心”、“重塑台湾人灵魂”,以便从思想、文化乃至民族的深层次上分裂中国。

            恶化两岸关系(1)

            李登辉无视台湾同胞要求发展两岸关系的愿望,无视两岸交流给台湾经济和社会带来的巨大效益,一再干扰和破坏两岸关系。李登辉破坏两岸关系和背离一个中国原则的举动,违反了广大国民党员的基本要求,因此加剧了党内的政治理念对立,加速了党内分裂。

            1994年4月1日清晨8时5分,载有24名台胞游客、两名导游、6名船员的“海瑞号”游轮,在浙江千岛湖被烧毁,人员全部死亡,这就是震惊海峡两岸的“千岛湖事件”。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此事十分重视,国务院台办、公安部、交通部等部门也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根据浙江方面的报告,及时主动地向台湾“海基会”通报了有关情况。4月6日,遇难台胞的骨灰由家属送回台湾。4月17日,这一特大谋财害命案破案。6月1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一审判决,判处凶犯吴黎宠、胡志瀚、余爱军死刑。“千岛湖事件”纯属一起重大刑事案。然而事件发生后,在台湾当局的错误导向下,岛内媒体大炒特炒。一些高级官员和政治人物,借题发挥。李登辉更是以“中共是一堆恶势力,是土匪”进行谩骂和攻击;“台独”势力趁机煽风点火,煽动“台湾独立”。台有关部门还做出停止两岸旅游、文教、经贸交流等活动的决定。李登辉和台湾当局对“千岛湖事件”加以“政治化”,严重干扰和破坏了自开放两岸交流以来一直正常发展的两岸关系。自此以后,李登辉开始全面、公开推行分裂路线。

            1995年李登辉(中)访美后,两岸关系严重恶化  李登辉从一个中国原则立场上的倒退,坚持“中华民国在台湾”,对外的具体表现就是极力推行“务实外交”。李登辉出任第八届“总统”后,在6年任期内,前3年的施政重点放在内政“修宪”,完成所谓“宁静的革命”;后3年的重点则开始放在“务实外交”、“拓展台湾国际生存空间”方面。对于台正常地同其他国家发展经贸文化等非官方关系,祖国大陆向来不持异议。但李登辉不是这样,而是以“争取国际生存空间”为名,行分裂祖国、谋取“台湾实质独立”之实,因而其做法已经危及两岸关系的正常发展,危及台湾社会的稳定。

            李登辉偏离一个中国原则越远,搞“务实外交”愈猖獗,在分裂祖国的道路上就走得越远。1993年起,台湾当局一直把实现“李登辉访美”作为“务实外交”阶段性目标。由于中国政府的坚决反对,美国政府出于多方利益权衡,迟迟没有同意。1995年5月3日,美国政府还发表声明,认为李登辉访美的时机不成熟,予以拒绝。5月22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伯恩斯突然宣布,同意李登辉以“私人身份”前往美国康乃尔大学参加校庆活动。6月7日至12日,李登辉偕夫人、带着“总统府秘书长”吴伯雄、“国安会秘书长”丁懋时、“新闻局长”胡志强、“外交部常务次长”陈锡蕃等人公然跑到美国,为宣扬“中华民国在台湾”进行了一系列的分裂活动,实现了台湾有关方面所称的“世纪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