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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下台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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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书籍名:《国民党下台内幕》    作者:王建民


                                    

            (五)文化政策主张。提倡发展“新国民意识”,推动中小学教育教材本土化,重塑台湾民众对台湾历史文化的认知。

            亲民党简介new

            2000年3月31日,宋楚瑜结合一批政治人士正式宣布成立以“人民第一”为宗旨的亲民党,并逐步发展成为国民党、民进党之外的台湾第三大党。

            一、基本情况

            亲民党成立后,依靠党主席宋楚瑜的个人魅力及“立法院”党团的优秀问政品质,取得一定发展。

            (一)具有一定选票实力。在2001年底县市长与“立法委员”选举中,第一次参选的亲民党在“立法委员”选举中获得46个席次,得票率为1857%,在县市长选举中获得台东与连江两个席次,得票率为236%;在2002年初举行的县市议员、乡镇市长选举中,亲民党获得4席乡镇市长,49席县市议员;在2002年6月举行的乡镇市民代表及村里长选举中,亲民党共获得58席乡镇市民代表,20席村里长;在2002年底台北市、高雄市市长及市议员选举中,亲民党共获得8席的台北市议员,7席高雄市议员。不过,在2004年“立法委员”选举中,亲民党仅获得34席,得票率降为139%。

            (二)政党认同度有所上升。亲民党正式成立前夕,民意调查机构所做的调查显示,亲民党已拥有12%的支持度,之后一直稳步向上发展,一般维持在17%左右,居于民进党和国民党的支持度之间。

            (三)党员人数稳步上升。亲民党成立后,在选举中坚定支持宋楚瑜的民众逐步转化为亲民党的党员、认同者或支持者。亲民党成立首日,各地要求加入亲民党的民众非常踊跃,该党正式党员现已突破6万人。从亲民党党员的省籍来看,外省籍、本省籍(包括闽南人和客家人)、原住民等各个族群都有,打破了外界对亲民党将沦为“外省党”的疑虑。

            二、组织架构

            亲民党的组织架构主要分为中央与地方二级制,各级组织以各级委员会为最高权力机关,执行委员会为执行机关。

            (一)“全国委员会”。为该党最高权力机关,会议每年由党主席召集一次。“全国委员会”主要由曾任或现任各级公职、“民意代表”、各级党务干部以及各界具有代表性的党员组成,名额约400人左右。主要职权有:修订党章,议定党纲,听取并检讨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罢免中央执行委员,议决本党重大政策议案。

            (二)主席。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产生,任期2年,连选可连任。副主席若干人,由主席提名,报请“全国委员会”备查。2002年5月15日,在亲民党首次举行的党主席选举中,同额竞选的现任党主席宋楚瑜以9946%的超高得票率顺利连任。目前副主席为宋楚瑜在2000年“总统”选举时的副手张昭雄。中央党部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由主席任免。中央党部并设中央咨询委员会,设咨询委员若干,由主席聘任。中央党部下设政策研究中心、组织部、文宣部、行政部、财务部五个单位。

            (三)中央执行委员会。共设委员21人,除主席、副主席为当然委员外,其余19名皆由“全国委员会”直接选举产生,任期2年,连选可连任。其中比例分配为现任“立法委员”9人,现任行政首长、政务官、党务主管5人,“地方民意代表”5人。并规定中央执行委员每星期定期召开一次会议,由党主席召集并主持。由于目前亲民党仍属于草创期间,为避免内讧,党内并未选举中执委。

            (四)地方组织。亲民党成立之后,就开始积极建立地方党部,招募党员。

            三、政策主张

            亲民党成立之后,陆续就政治、经济、社会以及两岸关系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主张。

            (一)两岸政策主张。依循“国统纲领”相关原则,在“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九二共识”基础上,进行两岸协商,惟未来台湾现况的任何改变,皆须经台湾全体人民的同意。依“三阶段整合论”推动两岸关系发展,搁置统、独争议;第一阶段进行经济性及功能性“交流”,开展两岸经贸互惠合作;第二阶段推动两岸“社会互动”;第三阶段则迈向“政治整合”。中共应明确承诺放弃武力犯台,展开两岸互惠平等对谈,确保“中华民国”在国际社会的生存空间。发展两岸经贸,以“全球布局”与“策略性开放”的原则,尽速开放“三通”,发展两岸经贸,善用台湾优势条件,以大陆市场及资源发展台湾经济。

            (二)政治主张。主张维护“中华民国宪法”,建立权责相符的“宪政体制”,回归“双首长制”的宪政规范;尽速制定“政党法”、“游说法”及“政治献金法”,健全政党政治。

            (三)经济政策主张。主张解决失业问题,改善投资环境,加速财政金融改革,重振经济发展。厘清政商关系,杜绝一切黑金白金政治,创造廉洁有效率的投资环境。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加强劳工职业训练,建立劳资协商网络,兼顾劳工权益与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积极发展新兴关键性产业,辅导传统产业。

            (四)“防务外交”政策主张。建立全民“国防”,强化科技战力,以“前进防御”为战略目标。发展“多元外交”与“全方位外交”,采务实态度参与国际社会。积极争取加入国际组织,加入区域安全与功能性组织。革新侨务工作,争取海外侨心。

            新党简介new

            1993年8月10日,赵少康、王建煊等7名国民党中生代“立法委员”因不满李登辉日益偏离一个中国原则,推行“台独”分裂路线而成立的政党。

            一、基本情况

            新党成立之初,一度活跃于台湾政坛,成为国民党、民进党之外的第三大政治力量,并在“立法院”扮演关键性少数的角色。但1997年后,新党因政治主张出现争议内讧不断等原因逐步陷入发展危机,在2001年底“立法委员”选战中,更因同质性极高的亲民党的挤压而走向泡沫化。

            (一)选票实力薄弱。在1993年底县市长选举中,新党获得554%的选票,一举跨过5%的政党门槛;1994年底省市长选举得票率为770%;1995年底第三届“立法委员”选举得票率为1295%,获得21个席次,成为“立法院”关键少数;1996年初第三届“国大代表”选举得票率为1367%。此后,新党的实力不断削弱,如在1997年底县市长选举中,新党仅获得142%的选票,在1998年“立法委员”选举中,新党得票率下滑至706%,仅获得11个席次;在2001年县市长及“立法委员”选举中,新党仅在“立法委员”选举中获得1个席位,得票率降至261%,因未跨过5%的政党门槛而走向泡沫化。在2004年“立法委员”选举中,新党当选1席。
            (二)党员人数少。由于新党在成立之初自我标榜为“柔性政党”,因而党章规定,党员享有充分的自主权,随时可以加入或退出,也不必交纳党费,导致新党缺少实质意义上的党员,大多为认同新党的“义工”和“精神党员”。在新党实力鼎盛的时候,新党自己号称“精神党员”达到6万人,目前党员总数仅有千余人。

            (三)政党认同度低。新党在成立之初的政党认同度高达10%,最高峰为15%,但之后认同度逐年下降,目前仅维持在2%—3%之间。

            二、组织架构

            新党在成立之初因经费缺乏,为了在组织形式与国民党、民进党进行区隔,并未设立中央党部和地方党部等党务机构,其组织原则是“以议会为中心,民意为依归,选举为手段”,中央设立“立法院党团”、“国民大会党团”和“竞选及发展委员会”,地方设置县市“竞选及发展委员会”,主要通过“全体公职人员大会”以执行党章、政纲的修订工作。

            “竞选及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党的决策与具体运作事务,主要由“立法院”党团成员、直辖市议会党团成员,各地“竞选及发展委员会”召集人、县市以上行政首长及议会正副议长等人组成。“竞选及发展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委员互选产生,任期1年,可连选连任。召集人对内总理党务,对外代表该党。“竞选及发展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处理该党经常事宜。

            2001年“立法委员”选举走向泡沫化后,新党开始进行改造,决定向刚性化发展,2002年9月新修订的党章中规定:党组织分为中央及地方二级制,“中央”设置“全国委员会”,地方依党员人数及功能设地方党部或特种党部,海外另设海外党部。各级党部依实际需要设立幕僚单位与工作会,处理各级组织授权的事项。

            (一)“全国党代表大会”。为该党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职权为选举“全国委员会”委员,决议“全国委员会”所提党章修正案,罢免党主席,议决其他事项。

            (二)“全国委员会”。为该党最高党务常务机构,“全国委员会”人数最多不得超过31人,主要职权为选举党主席,监督协调党务推动,对重大人事的任命案行使同意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