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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知道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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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书籍名:《没人知道我爱你》    作者:韦敏


                                    我父母甚至希望我能借着这个工作正式把组织关系调进那个单位,重新抱一个铁饭碗回来。

            很遗憾的是,这职业也短命,我在一年后辞职了。我不想一成不变地、每天在密闭的直播间里、对着一群看不见、又不认识的老面孔说那千篇一律的开场白:“深夜的人,是最真实的人”……

            之后,我去了北京。像许多文学青年一样,我们把北京当成自己的淘金地和避难所,以为呼吸着那里浓厚的风沙就能熏陶出更高深的文学境界来。

            《没人知道我爱你》二

            我喜欢生命里只有单纯的盼望

            喜欢只有安定缓慢的成长

            喜欢岁月漂洗过的颜色

            喜欢心底没有唱出来的歌

            我去北京最关键的理由还是因为裴俊。

            裴俊大我八岁,是个不大不小的商人,他的公司在北京和其他一些省会城市都有办事机构。他们企业是我做的那个电台节目的冠名单位。我在他到江城出差的时候很自然地就认识了他。他说他们公司企划部赞助我主持的栏目就是因为我的声音很好听,很有亲和力,就像他的企业定位。不过,他本人更喜欢我不说话的时候,他觉得那才更有亲和力。我就听信了他,在和他最初相处的时候,很节约我的口水。而且,我抿着嘴的时候也可以让他不那么注意我的一口虽然经过漂白但也偶露峥嵘的四环素牙。我知道,和这样一个看上去很有涵养、很淑女、很斯文的我在一起,他不会觉得丢人。

            裴俊有点钱,具体在小数点前面有多少个零,估计他自己也不一定确切知道。反正到他那个境界了,所谓钱的概念,绝对不是一摞摞的钞票了,那不过就是一些数字,来得容易也去得快。他知道该怎么用些小钱来收拾自己,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在。这让我很有面子。他舍得在我身上花钱,而且花得不庸俗,不着痕迹。比如我说我喜欢金庸的小说,他就用特快专递给我邮一套36册精装版的《金庸全集》。又比如说为了见我一面,他坐早班飞机来江城,和我吃个中饭以后又坐飞机回北京。他这么做让我很受用。我喜欢这种像梁凤仪的财经小说中才有的生活场景,在现实中享受超现实。

            裴俊身上有很多值得一提的优点,但那些优点好像不能成为达到某一种结果的必然条件。我说的结果就是我和他后来谈恋爱这件事情。天知道他哪一点上就迷住我了。很多人都说我是看上了他有钱。我不这么看。他要是傻有钱的那种人,我肯定也就敬谢不敏了。街上这种傻有钱的人也不少。现在的大款很多都是小个子,小学学历,小学徒出身,小家子气——对这种大款,想让我说爱他也不容易。我虽然也爱钱,但还没有爱到拥抱一个男人的时候就仿佛拥抱一堆钞票那样执着。所以我说我喜欢他的血肉——他在钱之外的那些有血有肉的样子。

            总之我就那么任性地喜欢上了裴俊,日久天长还发现他全身上下都是我喜欢他和我必须喜欢他的理由。

            有一天,我问他说:“假如我非常喜欢悬崖上的一朵花,而你去摘的结果是百分之百的死亡,你会不会摘给我?”

            他马上就回答我说:“亲爱的,我不会去摘,你听我讲我为什么不去摘的理由。你出门总是忘带钥匙,我要留着双脚跑回来给你开门;你在自己的城市里都常常迷路,我要留着眼睛给你带路;你没有什么朋友,担心你患上自闭症,我要留着嘴巴陪你说话;你总是盯着电脑,健康已经磨损了一部分,我要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给你修剪指甲,帮你拔掉让你懊恼的白发,拉着你的手,在海边享受阳光和沙滩……还有,我坚信没有一朵花,能像你的面孔那么美丽,所以,我不舍得为摘朵花而死掉,在我不能确定有人比我更爱你以前,我怎么可以死去呢?”

            裴俊就那么坦白地跟我说他爱我,那时候我很傻,也就明明白白地问他:“我怎么知道你不是骗我的呢?”

            这个有钱又有闲的男人立刻说:“那就让我骗你一辈子吧!”

            现在想来,这些台词真是悦耳啊。就算是写作了一辈子的人,他创作的甜言蜜语也不一定比那些只会在支票上签名的人说得更动听。就好像一个笑话说,一名好奇的美国游客在特拉维夫有名的曼尼教堂前问导游,这建筑是不是以世界著名作家托马斯·曼尼的名字命名的。导游回答说,不是,它是以费城的费莱克·曼尼命名的。美国人很奇怪,追问说:“真的吗?我可从来没有听说过他,请问他写过什么?”导游回答说:“他写过一张支票。”

            道理如出一辙。

            之后,裴俊跟我说你到北京来吧,我们不要老是这么两个城市牵扯着,我就当圣旨似的听进去了,并且针对各个方面找了各种不同的理由来解释我北京之行的动机,说给别人听也说给自己听。比如,我跟电台那边辞职说我想到首都发展那里天地更广阔,我跟父母说我要到北京去那里有我的爱情,我跟我的同学童超说我在一个无比辉煌灿烂的夜晚让一个男人用眼神挖走了我的灵魂我只有跟他去北京这样才能够灵肉一体。

            我贫不贫?有中文系高才生的感觉吗?

            ——我这么隆重地把自己扔进所谓的爱情里,因为我对爱情是有规划的。裴俊是我想要的那一类人。

            其实,并不是从北京起,我才诞生出爱情。你想呀,人家方若蝶从大一开始就如火如荼地恋呀爱呀,我能是那么老土、不跟进时代的人吗?

            《没人知道我爱你》三(1)

            谢谢你以当年的面貌在我梦里出现。

            我复何求?多年来你的脸孔在我的脑海心田萦绕,你啊,等你入梦我等了多少年。然而,在梦里,我俩未通一语。

            为什么我不在梦里告诉你,那个你从未晓得的秘密?就是在我与你分离的前几天,我都

            是针线密密缝,为你缝一件白色的浴袍。在浴袍的带子里面,我绣下了我爱你三个字,假使你念我之情穿到带子破烂的那一天,你会看到我爱你三个字——只可惜,浴袍我没有缝完,也没有给你。

            我在念高二的时候喜欢一个叫韩飒的男同学,很认真地喜欢,不是单相思的那种。那时候我15岁。我们互相之间都说过“我爱你”,像做贼一样地拉过手,甚至还简单地假想过未来的婚嫁问题。以前,我一直不敢承认,因为怕被别人说我早恋。我一直认为社会上的人看待早恋的学生就跟看待工读学校的学生一样,是同一个道德尺度。最近,看到那么多写高中生活的文字都描写了那么赤裸裸的高中恋情,而且个个都可歌可泣的,我才敢抖落出自己的那点陈年老账来。现在我写起这些感情来,波澜不惊的,但在当时,那也是死生契阔的啊。

            韩飒比我高一届,他在1988年考上了南京的一所大学。我在第二年考上了江城的这所大学。是距离,也是其他很多原因决定了我们年少的爱情的无疾而终。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当时喜欢着他的那些细节和那些感觉。

            我原来以为我的生活中没有他我会活不下去,但是到今天,过了这么十几年几乎和他无关的生活,我过得也不差,我就明白了,爱情被忽略的时候,自然有它被忽略的理由。只是偶尔想起他的时候,一下子就被拖进了一个带着一种色彩的记忆里面,那里面有真实的我和真实的他在那么一种不真实的色彩里面给现在的我表演着我那曾经的爱情。

            累极。

            倦极。

            眼泪可以随叫随到。

            眼泪当然也可以闭门不出。

            韩飒很早就结了婚,我到十年以后才知道是什么原因。

            当年,在我知道韩飒结婚的消息的时候,我在家发了一天的呆。说实话,我特别想去搅乎一下他的婚礼。我试想了很多种捣乱的可能,但最终还只是自己在家里发呆,一点点地回忆我和他在一起的及其有限的那些相处的日子和对话。那些数得清楚的细节和零散的语言,像没有方向随地飘落的树叶。我知道自己不是一棵树,但是每一片树叶都是凋零的我。

            后来,我妈妈问我,要是韩飒以后婚姻生活不幸福,他回头来找你,你还要他吗?

            我想都不想就回答说,当然要。

            我妈妈叹了一口气说,我养了你20年,怎么一直没发现你这么没志气?!

            高中毕业后,我和韩飒一直在江城和南京两地断断续续地交往着。我不傻,能感觉到他和我之间牵扯着的东西越来越少,但我不敢用我自己的手来剪断它。我当它是一种存在,是我自己选择的存在,我就要尊重它。一直到大三的时候我都还掩耳盗铃地认为韩飒是我的男朋友,总有一天我要嫁给他。当时也有一些男生追我。我给他们的印象大概就是一个不懂风情、不谙世事的女孩子。其实,根本问题是我放不下韩飒,而且周围也没有人知道有这么一个让我放不下的韩飒。——我因此在中文系女生那如火如荼的爱情盛事中显得别致。

            我知道那时我惟一出众的就是我的清白,感情历史非常清白简单——这就让一些自以为是的男生们有一种在上面要涂抹一点什么的愿望。像方若蝶那样老到、复杂的女孩子不好对付,那就找像殷拂这么单纯的女孩子好了,追到手了,也是包了一辆专列的感觉。

            有一个和我同年级的学金融的叫童超的同学对我殷勤备至,乃至让我也快要喜欢上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