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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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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书籍名:《未婚状态》    作者:侯亮


                                    

            没有能够代表这座城市的雕塑,或者说据我所知没有能代表这座城市的雕塑。

            我熟悉的西安好吃的小吃有:老孙家泡馍、贾三汤包、腊汁肉夹馍、葫芦头泡馍、粉汤羊血、烤肉、烤筋、烤腰子。

            像肯德基、德克市、比萨饼、世纪金花这些地方都比较贵。我答应过我“老婆”挣一笔小钱之后带她去吃这些洋玩意,找到一份好工作挣到工资后带她去世纪金花买东西,十年之后带她坐飞机去巴黎买香水。而我自己只要时不时吃点烤肉补补身子就行了。

            这里冬冷夏热、气候干燥、环境污染严重。这里的阴天多于晴天,成天天色阴沉、尘埃四起,能见度极低。上街回来之后绝对灰头灰脑,鼻孔里全是脏东西。天上下的是泥点,雪下到地上却又极快地融化。

            还有几路我熟悉的公交车。之所以提到公交车,是因为我觉得城市的活力在于流动而不是盘踞。不提出租车是因为我没有那么多钱坐出租车。402,可以坐着它顺着西安的城墙从这边走到那边,大多数情况下严重超载。45路,可以坐着它到这座古城最繁华的地段东大街,或者到像军用仓库一样的“家世界”转一转,属于无人售票车。401,可以坐到陕西历史博物馆。401的售票员普遍比较凶,大多操本地方言,口吐污言秽语,很少撕票,车到站后把人不管死活往下推。517,可以到西京医院,还可以到康复路。

            我笔力有限,长于体味但短于表达。但是我至少知道,西安这样一座充满矛盾的城市总是像女人一样让我思考。

            《未婚状态》  三

            故事差不多都从所谓的爱情开始。因为我常常不明白爱情是什么,所以当故事已经开始了我还是一头雾水,当故事已经结束了很长时间我才能渐渐明白在我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而我并不知道那是否是爱情,也很少有人愿意告诉我——这种东西我称之为经历。

            我觉得最能震撼人心的经历在如今这个浮躁的年代里莫过于死亡。为什么这样原因很复杂。但是我的故事里鲜有死亡,因此我的故事并不震撼人心。

            我想使我的故事震撼人心,但是我做不到。我已经说过,有些事情并不是知道怎样或者想让它怎样就能怎样的。

            这是一则稍微长一点的故事。

            我考上大学来到西安之前在一个江南小镇里读书,那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我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对于他们我有必要交代一下。他们很早以前就已经不种地,把几块水田租给别人种,年底在家等着收租金。我奶奶很像电影里经常出现的富人家里的老太婆,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穿着干干净净的衣服,逼着全家人跟她讲卫生,做的饭很好吃而且很讲究营养,她不怎么管我爷爷的事情,但是为人处世看得出来很得体甚至游刃有余。那阵子她养一些叫不上名的花花草草,剩下的事情就是做饭。日子过得很闲适。她规定我每两天往家里打一次电话,不然她就会找到学校来。我的爷爷精神矍铄,每天早上起来打太极拳,傍晚太阳落山之后练剑。我觉得他有神仙气质。我现在仍然能记得他在墙上的几行字:

            饮酒不醉最为高

            见色不迷是英豪

            世财不义且莫取

            和气忍让气自消

            到现在我还是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我和他恰恰相反,可以16个字来概括:

            饮酒必醉

            见色就迷

            世财要取

            气暴如狼

            我奶奶视我为掌上明珠,想管但是不忍心管我。我爷爷无暇管这些琐屑小事。父母远在天边,每月寄些钱来。我在镇上的中学上学。我每天早上做50个俯卧撑之后,绕操场跑3圈,然后吃早点。吃早点之后上课。认真听讲仔细完成作业。下了晚自习之后回宿舍看武侠小说。临睡觉时再到操场上跑3圈。武侠小说先是金庸的,然后是梁羽生的,古龙的看了几本没看懂。上了大学之后才看懂。《红楼梦》看了5遍,每遍都是前10页。这本书到现在我还没看懂。有时候听听音乐,3块钱一盘的盗版的那种。听过了就扔,没有几首印象较深的歌曲。

            我是在吃饭的时候认识她的。

            有一天,我突然心情烦闷,无法自制。我排除烦恼的绝招是跑步,但是这种方法是越来越不管用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烦恼。其实一切都挺好的,真是莫名其妙。考上大学后我听到一部电影的关于跑步的画外音:每个人都有失恋的时候,而我每次失恋呢,我就会去跑,因为跑步可以将你身体里的水分蒸发掉……但是我跑步的原因并不是失恋,而我读过一本书却说跑步可以缓解性压抑,将体内多余的能量释放出来。

            我随人流出了校门,晃晃悠悠四处游荡。碰见几个熟人也懒得打招呼。路过一家磁带店的时候我买了一盘理查德的钢琴曲。顺便把租的一本武侠小说还了,然后换了一本名叫《金童玉女》的不知什么人写的小说。我一向都不看这些无名小辈的书,但是那天是个例外。出了书屋,我感觉肚子饿了,于是走进一家饭店,要了四两饺子。我很少吃饺子,也很少去那家饭店,那天也是个例外。我吃完饺子后要了碗饺子汤,在喝饺子汤的时候发现没有钱了,这还是个例外。

            她出现了。她当时坐在我的左前方,留给我的是背影,孱弱而苗条,一看就是学生。餐馆里放着电视连续剧《水浒传》的主题曲,什么该出手时就出手。那阵子一直都在放这部片子。虽然原著我没有仔细看,但是还是感觉比电视好多了。几年之后拍摄这部电视连续剧的中央电视台又拍了金庸的《笑傲江湖》。我喝了一口茶,放下茶杯,站起身向她走去。我说同学,能不能借我点钱,我刚才稀里糊涂出来时没有把钱带够。她抬头,放下筷子看着我,嘴唇上还沾着辣子水。我当时看见她玻璃球一样的大眼睛,还有瓜子脸。说实话我最不善于形容一个人的外貌,描述出来的人都是一样的。我见她没说话,急忙补充说,我把我的班级和姓名留下来,你到时候找我就行了。她还是没有说话。我又说,当然我找你也行。之后她便把钱交给我了。刚好她也吃完了。离开的时候冲着我笑了笑。

            以后的时间里我其实并没有怎么想她。偶尔在吃饭的时候会想,这女孩怎么还不找我要钱呢。开始的时候有点得意,心想占了一个大便宜。但是慢慢的这种想成了一种牵挂。她的影子老在我脑子里出现。好像王家卫的《东邪西毒》里说的:你越是想忘记一个人时,其实你越会记起他。晚上我看了一阵子借来的《金童玉女》,实在是他妈的无聊无比,我要是写也比他写得好,整本书几十页几十页全部是对话。我放下书、揭开被子从上铺跳下床来,一不小心差点滑倒。我大声说,这是谁这么缺德,把水老往地上泼。没人回答。我想了想,好像是我弄的。我把缸子里剩下的冷茶一饮而尽,长长地深呼一大口气。但脑子还是木木的,于是向操场上飞奔而去。

            我绕着操场跑了四圈,累得气喘吁吁。我从口袋里抽出一支烟叼在嘴上,但是打火机怎么也点不着。我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发现总是朝女生宿舍方向张望。我又抬头看了看月亮,问自己,你这蠢东西是不是喜欢上她了?

            在回宿舍的路上我发现一棵柳树背后有一男一女在窃窃私语。不知为什么我立刻认定那女的是我正在思念的女孩。我立刻如同五雷轰顶,全身几近瘫痪,没有抬腿走路的力量。从操场到男生宿舍不到百米的距离我足足走了半个小时。临到门口时又被地上的香蕉皮滑了一跤,蹭破了手背上的一块皮。我上床之前在用嘴吸渗出来的血的时候,突然记起香蕉皮是我下午扔的。

            以下的情况就不多写了。你一定知道这种感觉的。整夜整夜睡不着觉,茶饭不思,上课根本不知道老师在讲些什么。上课的时候盼下课,下课的时候盼上课。视野模糊、头脑麻木、手心发热、心里慌慌的。我在两天之内睡眠时间是两小时,吃过两顿饭,每次都只是尝几口。我抽了五包白沙,喝了九瓶青啤,和别人吵架三次,问了舍友二十到三十次有没有女生来找我。另外旷了四节课,其中一节是体育课,而我是体育委员。

            两天之后的下午,最后一节课是自习。我把东西收拾好,塞进桌子里,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出教室。我从一楼的第一个教室开始,透过窗户向里张望。每层楼有八间教室,一共是五层楼。到吃下午饭的时候我把五层楼都找完了,但是一无所获。我在五楼上了个厕所,蹲在那里无比沮丧,并且两眼发昏,四肢无力。我认认真真地想她美丽的面容,认认真真地上厕所。我严肃地告诉自己,忘了她吧,忘了她吧,今天晚上好好睡一觉,从明天早上开始重新做人。这么想着,心中似乎又是一片艳阳天。我甚至还轻轻地哼起了一首正在流行的歌曲,歌的名字我忘了,歌词现在也记不起了。

            但是在走出厕所门时,傍晚的阳光斜射进来,我看见女生楼下人流进进出出,突然一个主意冒出来。我惊叫一声,向楼下飞奔而去。

            我在女生楼旁边的报栏看《中国青年报》,透过玻璃可以看见每一位女生的小脸。我在那里等了两个小时,误将七位女生认作是她。等天全黑之后,晚自习快上的时候我不得不往回走。我实在是不知道剩下的时间该如何打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