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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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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书籍名:《未婚状态》    作者:侯亮


                                    

            我的情人,我的玫瑰,我未来的伴侣,我想你一定很冷。我骄傲的孔雀,我柔软的响尾蛇,我夜晚的猫头鹰,我闪着冷光的匕首,我玻璃杯里的毒酒。我将花费毕生的时间让你了解我,我将使尽浑身解数得到你。没有人能抚摸你,除了我;没有人能吻你,除了我;没有人能拥有你,除了我。

            所以,姑娘,我不知道你是好女孩还是坏女孩,不知道你是天使还是魔鬼。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姑娘,我是爱你的。是的,姑娘,我是爱你的。

            就这么简单。

            可是,爱是什么?

            可是,什么是爱?

            所以,一切都很可笑。

            《未婚状态》  二十三

            我和阿盼之间的几个第一次。

            第一次牵手。说不清是她牵我的手还是我牵她的手。我和她走在一起,心里想着今天晚上一定要牵她的手,牵不着就决不回宿舍。然后我的手就慢慢移动,移动到中途时和她的手相遇。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牵异性的手,真的,说出去可能没人相信。她的手干干的,滑滑的,我的手湿湿的。我的头一阵眩晕。

            第一次拥抱。那天她心情不好。后来我很是耐心地劝了她几句,她就把头埋在我的怀里,好像开始啜泣着,在我胸膛上留了几滴眼泪。然后不知为什么,她脸上挂着泪笑了。我内心一片茫然,搞不懂为什么女孩说哭就哭、说笑就笑。我本来想说一些话,但是她的下巴垫在我的胸上时弄得我痒痒的,差点笑出来。

            还有第一次接吻。我都快记不起来了。我当时有点感冒,还流着鼻涕。我搂着她的腰,她抱着我的肩膀,然后她像电视上演的那样将眼睛闭上,我俩的脸慢慢凑近。我其实只是把她的嘴唇含了含,一边接吻一边想,不会就这么简单吧。这时我的鼻涕开始往下流,我俩就分开了。

            后来我知道怎么接吻后再想起当时的情景,心里不是滋味。

            《未婚状态》  二十四

            去他妈的,我又开始骗人了,更确切地说,我又在骗自己了。我不能面对真实的自己,那个镜子里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大学生。我也不能面对已经发生的事情,这些事情都是我干出来的。我在别有用心地将自己美化,我想让别人以为我很痴情,我不想让有些事情来提醒我其实我在某些方面并不是好人。

            事实上第一次打电话时我就动机不纯。在那个时候我就希望在她身上能得到什么。我很

            寂寞,真的,我很寂寞。有时候我躺在乱得像猪窝的床上真希望一睡不醒。我不知道该怎样打发这些无聊的时间,我痛苦无比,度日如年。在这所学校里没有人关心我,没有人在乎我。大家眼里都充满了敌视,把我当作他们前进路上的绊脚石。我需要有人来安慰,我心里充满了欲望,我希望漂亮的姑娘坐在我怀里,让我仔细闻见她的体香。

            我有时候会非常非常想念她,但是我究竟在想念她的什么?

            一切还都需从头说起。

            《未婚状态》  二十五

            那天下午没课,吃过午饭之后走在回宿舍的路上我百无聊赖。我前面走着一对,光天化日之下男的手搂在女的细腰上,而女的手放在男的屁股上。我心想这可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了。但是后来找了女朋友之后才知道光天化日之下这样做其实没什么的。路过我们宿舍前面的建筑工地的时候看见那里在施工的时候挖出一眼古墓。西安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听说秦始皇兵马俑就是农民打井的时候发现的。我在旁边张望了一会儿,趁别人不注意拿走一块奇大无比的古砖,塞进书包里扬长而去。

            回到宿舍我喝了杯水,原计划洗衣服但是浑身无力,只好作罢。我斜靠在床上躺了几分钟,但是天气奇热无比怎么都睡不着。我拿起一本单词手册背了几个单词,无意中发现英语中的“妈妈”还有“木乃伊”的意思。扔了书,想了些不着边际的事,就不知道剩下的时间该如何打发。这时住在对面的“北京”来借水,我拉着他说不能走,陪我说说话。他说不行,中午得睡觉。我说不行,你无聊的时候就找我说话,老子找你说话的时候你又要睡觉,一点都不够意思。他说好吧好吧,你要和我说什么。我说看你那德行,好像我求着你,你给我讲个故事,然后就可以走。他说他有一老乡,一天晚上跟朋友出去喝酒,回来的时候稀里糊涂地拨了个号码想打骚扰电话。后来他和接电话的女生聊得很起劲,他趁着酒劲问那女生有没有男朋友,那女生说有。后来又问女生接过吻没有。女生回答说在这大学里找朋友没接过吻你想可能不?他说在理,又问你和你男朋友上过床没有,爽不爽。这下惹恼了这位女士,她用家乡话骂了一句,然后狠狠挂了电话。电话这边的男生一听这女生的家乡话顿时酒醒,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原来这女生就是他的女朋友。听完之后我笑着对“北京”说,说得好,表现不错,但是他妈的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现在你可以走了。

            “北京”走之后我忍不住给阿盼打电话。闲聊一阵子我问你们今天下午上什么课,她说我们下午没课,我说我们也没课,我问她下午准备干什么,她说要去外语部的图书馆。我故作惊讶,大喊道,天哪,我也准备去那儿。接下来电话两端一阵沉默。我说,要不咱俩认识一下吧,说不定这是缘分。可能女孩一般都相信缘分,她想了一下答应了。我最后说,那好吧,我们坐在最后一排,那里一般没人。她说好的,那么我们下午见吧。说话的时候她声音有点异常。

            我放下电话后心里咚咚直跳。无聊平淡的生活终于有一点点新意了。

            躺在床上心情稍微平静。然后取出剃须刀对着镜子把留了一个多月的长胡子剃掉,剃的过程当中发现竟然有几根金色的胡子,剃完胡子我去水房仔仔细细洗脸,仔仔细细刷牙。回到宿舍给皮鞋打油,打完油擦了擦手,从抽屉里翻出一块“绿箭”扔到嘴里。临走时花了三分钟梳头。

            我去的时候她已经坐在那里。我坐在她旁边时我俩相对而笑,然后各自看书。平平淡淡的,没有想像中的各种各样的情景。她留着披肩长发,皮肤白皙,个子中等,就是你平时到处都可以看到的很平常的那种。我心里有一点点失落。因为电话里她的声音很好听,我先入为主地以为她属于那种很新潮漂亮的现代女性。没想到情况竟然会是这样。因此,她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大大下降,我甚至觉得这样的女孩是不值得我去追的。但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我还是去追了。我不得不说,我其实很在意女孩的外表。

            一个小时之后,我对她说,看完了没有,要不我们走吧。之后我俩收拾东西出了图书馆。我一位站在书架前挑书的朋友冲我吐了吐舌头,我和他相视而笑。

            路上我对阿盼说,拜托你一件事。她问什么事。我说我们的《法律基础》要写一篇论文,帮我写一篇吧。你是学法律的,应该不成问题。她笑着问我,那你怎么谢我。我说请你吃顿饭。她问,什么时候请。我看了看表说,就现在吧。她说行吧,但是我告诉你,我帮你写论文并不是因为你请我吃饭。我问,那是什么原因呢。她脸略微一红没说话。我心中窃喜,估计追上这女孩是没问题了。这时羽毛球从天而降,我伸手一抓,扔给不远处站着的女孩。

            我带着她吃小炒。我问她要吃点什么菜,她说随便。我说随便是什么菜。她对我温柔一笑,没有说话。我说,好吧,那我点了,点得不好你别怨我。我点了“鱼香肉丝”、“宫爆鸡丁”、“麻辣土豆丝”,又问她来什么饮料。她说就不喝饮料了吧,咱们就喝茶吧。我打趣道你吃菜要随便,喝的就只要茶,可真是好养。阿盼柔柔地一笑,说谁要你养了。我喜欢她温柔的样子,喜欢她笑的时候的古典美。我当时就想,其实她长得还是不错的。

            我在吃饭的时候注意观察她,发现她真的很具一种古典美,而且行为举止得体,像是受过专门训练。然后吃饭间我们闲聊的时候她果然就提到这一点。她说她上小学的时候就看《红楼梦》和《西厢记》,《红楼梦》截至目前为止已经读过十来遍。我告诉她我看不懂这本书,已经看过四五遍了,但是每次都超不出前五十页。我想给她说,《红楼梦》你小学时候能看个什么,即使是现在你又能体味到几分。我觉得她一定是早熟。我还想告诉她我小时候曾经看过《金瓶梅》,但是只翻了前五页。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金瓶梅”是一种花。我看过的书次数最多最认真觉得写得最好的是《废都》。当然,这些话我肯定都没说,只是在脑子里排练了一下。我满脸真诚地告诉她,看来我今天是碰见高手了,文学修养竟然这么高。她说她对现代的东西不感兴趣,喜欢宋代的词,从小就开始背了。我当时第一个反应就是这词里面多是艳词,得出的结论是会导致小孩早熟少女伤春。她又说,我爸爸小的时候就拿古时候那一套来要求我,什么笑不露齿、走不带风之类,有一段时间竟然要我学绣花。我双目圆睁惊讶万分,觉得这老古董还真和我爸有相似之处,总是扼杀新生事物,逆历史潮流而动。我开玩笑说,你爸都没让你裹小脚吗。她说那倒没有。那认真的样子甚是可爱。她后来告诉我说她现在一直都在减肥。我想她一定知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