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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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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书籍名:《未婚状态》    作者:侯亮


                                    我现在喜欢我的男朋友,这也是事实。事情其实就这么简单。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有这么多想不通的地方。”

            我只是琢磨她说的话,低头不语。

            “突突。”这是自从分手后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叫我的名字,“我知道你很聪明。但是有时候这种聪明实在是过头了。所以,看得出,你活得很累。”

            我没有想到我心目中温柔甚至有点软弱的阿盼竟然会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

            我想说,是的是的,你说的都有道理。可是你为什么会这么快就喜欢上别的男孩。我想要忘记过去的事情,要摆脱过去所发生的一切,我们都需要一段时间。我是无论如何在现在都不会喜欢上哪个女孩。因为我心里仍然有你的影子,因为我仍然在不经意中想起你。我不相信你难道可以把过去的事情很轻松地忘却?你难道和你男朋友接吻时不会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难道不能等到这些阴影消失之后再去寻找你心目中的爱情?你难道就这么迫不及待地要拥抱另外一个男孩?

            所以,结论竟然是:我喜欢阿盼比阿盼喜欢我要深。

            所以,从阿盼的角度出发,我完全有资格说:“我已经决定娶你了。”因为,我喜欢阿盼比阿盼喜欢我要深。

            所以,我一直在自己编制的记忆里自作多情。

            后来,阿盼小兜兜里的“小灵通”响了。她走到门外接了电话,然后走到我对面。当时她是站着的,而我还坐在钢管椅子上。她居高临下,冷漠地对我说:“我男朋友找我。我该走了。”

            我叹了口气,说:“那好吧。”

            然后她把“小灵通”装在兜里。走了几步之后,回过头对我说:“知道吗?这是我男朋友送我的。”

            这是她给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我呆呆地留在原地,好像丢了什么东西,心里空空的。

            《未婚状态》  五十五

            我在等待一只年轻的土拨鼠,在我挖洞时会和我相遇,而不是在别的什么地方,比如雨天的大树下,星星点点的花丛边,破碎的云影里。我想像有一天我的洞和她的突然打通。狭窄的洞里飞扬着尘埃,我俩将对方吓了一大跳,彼此灰头土脑,不约而同惊叫一声。然后默默对视,然后似乎我们前世就已相识。我会怎样紧紧地将它拥在怀里,会怎样激动得流下热泪,会怎样迫不及待地告诉它你让我等得多苦,会怎样吻它沾着泥土的小脸。她必定幸福得紧闭双眼,必定快乐得浑身发抖,必定轻叫我很土的名字。我亲爱的小眼睛,我亲爱的红鼻

            子,我亲爱的尖嘴巴,我亲爱的腰肢,我亲爱的长尾巴。你知道我是多么的想念你,是多么的害怕想念你,最后是多么的害怕而不得不想念你。我忧伤的蜻蜓,我柔软的小鱼儿,我脆弱的牵牛花,我带着清香的小草。我终于等到你了,千万不要离开我。不要因为不爱我而离开我,不要因为太爱我而离开我,不要因为既爱我又恨我而离开我,不要因为既不爱我又不恨我而离开我。

            离开,离开,我最害怕的就是离开,夹带着一种撕肝裂肺的痛。为什么我总是疯了一样一个人挖洞,因为我害怕终于有一天和我一起挖洞的土拨鼠会离开。带走了躯体,留下了气息;带走了往事,留下了记忆;带走了平淡,留下了伤悲。我觉得没有朋友比朋友注定要离开好得多,好像没有吃过松子比吃过一次松子后总是念念不忘好得多。我会很空虚,很寂寞,很无聊,会把鼻子埋在蓬松的红土里发呆,会在有月亮的夜晚身心疲惫地爬出洞,仰起头颅看月亮,然后拖着尾巴回洞睡觉。但是我不会痛苦,因为如果你总是一个人就不会有人离开。我没有幸福的回忆,我没有痛苦的回忆。后来我开始害怕聚会,害怕和别的土拨鼠相遇,因为它们无论停留得多晚还是得离去。我在一天晚上告诉一只脸色苍白的土拨鼠我可笑的想法,它路过我的洞边后又去远方流浪。它说照你的逻辑我们都别生下来了,因为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我无言以对。我想说的是,是的,我其实是不应该生下来的,如果我知道我会变成一只土拨鼠,如果我知道我注定要不分昼夜挖洞,不想挖洞却又离不开挖洞,如果我注定要得到什么,又失去什么,最终注定失去所有。所以,一切都是命运,一切都是烟云,一切美丽都会破碎,一切祈求都是无望,一切生命都会死去,一切鼠类都要夹着尾巴。

            我会在很久很久以后非常非常伤心。

            《未婚状态》  五十六

            那天晚上找过阿盼之后,我犹豫再三,决定染发,换另一种颜色。我想我这样做的动机是要告诉自己也要告诉别人,我要和过去所有的东西告别,再也不会有任何瓜葛。就这么简单。

            于是在一个周末我打电话给一位姑娘。她是一天晚上我在我们学校的英语角认识的。她的英语口语很差,希望我能帮她学英语,同时她还喜欢我写的文章。但是说实话,我觉得她

            长得不漂亮,所以没有去追她的意思。这样也好,我俩便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朋友,我没有必要为了什么去一味地讨好她。我们几乎每周都能在英语角碰上,有时候聊一聊,有时候不。平时她会打电话给我,我俩在电话上说英语。现在想起来,我之所以找人陪我染发,说明我还是觉得这种做法对于我来说似乎有点出人意料,而且我也没有勇气一个人去染,我需要另外一人给我鼓励,给我壮胆。而我为什么不去找别人而去找她?是因为相对来说她离我比较远,不仅是空间上的远,主要还是心灵上的。我不想让了解我的人知道其实我很脆弱,我需要什么东西来掩盖。

            去染发的路上,那姑娘用英语问我为什么染发。说实话她英语说得很差劲,发音不准,说起来结结巴巴,还经常犯一些弱智的语法错误。但是看得出来,她的水平是越来越高了。我其实很佩服她这种人,至少不敢小瞧。我说就是想换换样子,给人一种重新开始的感觉。她没有再问。我想她一定明白了什么。

            染发之前我心里很激动,但是真的坐到那张皮椅子上时又觉得其实没什么。她不断递纸给我,因为发梢上的水总是不断的顺着脸颊往下流。我眯着眼,一动不动。她从书包里掏出“文曲星”,银白色的。我问她多少钱,她说三百多。我脸上带着无奈的笑说,我上学期也买过一个,比你的低一个档次,花了将近三百块钱,两个月之后人家降价了。她听了就笑,说我查你单词吧,看看你的词汇量如何。我说真服你了,这么点时间都不放过。她笑着说,咱们小学的时候不是学过一篇课文吗?我问她是什么课文。她说那篇课文说列宁在理发之前排队,排队的时候看报纸。我便闭上眼睛想像头发掉得差不多的列宁在众目睽睽之下泰然自若地看报纸。他一定知道大家都在用或崇拜或惊讶的目光注视着他,也不知道他当时是怎么想的,他真的就旁若无人心中没有半点波澜专心致志地看报纸吗。而且我觉得这则故事的真实性有问题。我想列宁不可能来那种地方理发,他应该有自己专门的理发师傅。退一步讲,他真的随便找个什么地方来理发也是应该带警卫的。不知道他带没带警卫。这时候理发店的人如果抱着同归于尽的念头要刺杀他的话,是没有问题的。所以,我闭着眼睛推出来的结论是,列宁这样做不光对自己不负责,而且也是对人民不负责。

            我睁开眼。记得那时候姑娘开始问我托福三级的词汇。她说英语,我回答中文翻译。问了一阵子之后她惊讶万分,说太佩服你了,竟然背了这么多单词。我疲惫地说,没什么,其实我觉得英语最好学,主要就是多花点时间,生活实在是太无聊了,过于无聊的时候我就去背单词,一不小心就背了这么多,可见我的生活有多么无聊。她说我油嘴滑舌。我说没有,我说的是实话。

            我的头发在四十分钟之后变成了处于黄色和栗色之间的颜色,我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我问她效果如何。她说比以前酷多了。染完发之后我请姑娘吃顿饭。

            我以为我会有什么改变,但是没有,一点都没有,我还是老样子。

            但是,关于头发的事情还没有结束。

            我染了头发之后不到两三天。一天晚上睡觉之前家里来电话,说老爸要来西安出差,问我要不要什么东西。我听后如雷轰顶,急忙说我不要,什么都不要,我这两天很忙,可能没有时间,你们来西安之后就忙自己的事情吧。说实话,我很害怕家里人来西安。他们每次来都有三部曲。第一步是带着我拜访我妈在西安的所有亲戚,大约有三四家,或者更多,我实在是搞不清楚。这些亲戚我自从来西安之后没有一次单独去过。他们提着东西带着我去人家家里做客。每当这时,我总是想起一首歌曲里的歌词: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怀里还抱着个胖娃娃呀。她们让我在西安有什么事情就去找,大家都是自己人嘛,都不用客气。这些亲戚们也很是热情,竭力邀请我在周末去她们家吃饭,还拍着胸膛保证我毕业时帮着我找一份好工作。第二步是带着我拜访我爸在我们学校的老同学。除了没说让我在周末去吃饭外,其他的都差不多。什么有事就来找,不要不好意思,等等。第三步便是时刻不忘记对我进行教育。每次来准备的话题都变换纷飞,叫人应接不暇。比方说,你的生活自理能力太差,你的脾气太暴躁,你为人处事不成熟,你太冲动,你学习不刻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