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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夫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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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卖肉的苦与乐(4)

书籍名:《屠夫看世界》    作者:陆步轩


                                    “你这个马大哈,是不是钱多得往出溢了?”

        我也觉得反复在一个地方跌跟头简直愚昧之极,然而防不胜防,遂自嘲:

        “非是洒家无能,小偷实在太狡猾了。”

        待第二天上班,派出所将屠宰场的四人传到,已经过了一夜,“贼无赃,硬似钢。”人民警察也毫无办法。

        小本买卖,历来为国人不屑,古代就以农业为“本”,工商业为“末”。而今时代不同了,无论干什么工作都一样,只要能赚到人民币就行。然而,仍有不少社区仿照旧上海英法租界的做法,“小商小贩严禁入内”的警示牌随处可见。杀猪卖肉更为下九流的勾当,难登大雅之堂,常被人下眼观,更有好事者以为你日进斗金,故意找碴。

        天晴了,爷红了,苍蝇出来了,各种佥烦买主儿都来了。这块儿太肥,那块儿太瘦;皮厚了,毛长了,满案子的大肉没有一块儿中意。看不上拉倒吧!他又不走,非得要买,要么“你给我便宜点儿?”零钱攥在手心,就是不给零头:“我没钱了”。你要是发现,“我还要坐车、买菜”等等,红蓝铅笔两头削,一个萝卜非得八头子来切。遇见这种买主还真没辙,不卖吧,去了皮,打得七零八落;卖吧,眼睁睁赔钱。还是茬师办法稠,“你对我是乡党礼,我便对你流水席。”大不了,八两秤逮你。

        这样的事自开店以来,经历的不知凡几,这里也不去细叙了。

        做生意难免三角债。按照行规,肉食经营户与屠宰场之间“蛇蜕皮”结算,即今天付清昨天的货款,明天再付今天的货款,依此类推。这中间包含两层含义:货为代销,经营户不出周转资金;倘屠宰场误事,不能按时保质保量送货,肉店每天均发生各种费用,屠宰场包赔损失,等于是押金。

        我生性直爽,不喜欢欠账,在同行之中很有口碑,各屠宰场都乐意与我打交道。

        高桥屠宰场组建之初,鲜有销路,高薪聘请黑老五为其业务主管,以期拓展业务。黑老五原为肉食经营户,卖肉二十余年,把式很高,号称“韦曲第一刀”,塬上塬下,开有两家肉店。因航天工业部○六七基地驻扎在塬上,经济效益好,职工收入高,人们讲求生活质量,排骨供不应求。而我的肉店在塬下城乡结合部,农村人多,大肉销量尚好,但排骨滞销,于是常给黑老五送排骨,因而关系很熟。

        为了动员我进购高桥屠宰场的货,每日上午,黑老五都要来肉店给我帮忙,我自轻松不少。久而久之,盛情难却,遂答应接受高桥屠宰场的供货。

        我相信笨鸟先飞,第一天送货,自己汉小力薄,宜早做准备。我要求五点送达,八点才迟迟到来,好多顾客久等不见,纷纷走了,耽误了不少生意。我很生气,念及初次打交道,不便发作,未及复秤,匆匆卸货剔肉,有黑老五帮忙,还算不影响大局,得饶人处且饶人。第二天送货,时间很准时,但我订购八头肉,仅送来了五头,量不够,半天就得关门,影响生意,我提出严正警告。第三天送货,适逢大雪,又七点半迟到,下雪路滑,安全第一,情有可原。但前两天送货,都未复秤,屠宰场说多少便是多少,寻思该屠宰场刚开业,信誉至上,还不至于蒙人吧!

        难得一场好雪,人们睡梦正香,买主不多,正好复秤。屠宰场在每头肉的腿上都标注了重量,但大雪已经将字迹冲刷得模糊不清。听说复秤,黑老五等慌了手脚,一会儿这头是我的,那头不是,一会儿这头又不是那头又是,将肉反反复复搬进搬出,折腾四五次,总算搬完,逐一复秤,竟与屠宰场的底子相差十余斤!倘若相差一两斤,两三斤,勉强还说得过去,“十秤九不同”嘛,一高一低而已。但十多斤不是小数目,折合人民币五十多元,相当于肉店每天费用的一半。心想:不是屠宰场的秤有问题,就是人心有问题,又不缺货,跟人失牙拌嘴不划算,于是结清账,制止了送货。

        一星期之后,老板老王来到肉店,问是否要货。我答曰否,老王竟说:

        “那把欠账结清。”

        我当时就蒙了:“不是止了你的货,当时就结清了吗?”

        老王拿出账本,白纸黑字,写我欠他一千七百余元。我便解释,欠账在当时已经结过,你没划掉,司机在场,并将当时的情景一五一十地描绘出来。然而老王一口咬定没结。我们二人争执起来,引得不少闲杂人等瞧热闹,看笑话。

        经营户与屠宰场之间,天天打交道,一般都很守信用,各人记各人的账,你的账本上没有我的笔迹,我的账上也没有你的字据,所以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空口白牙,谁也难以说清。

        发展到后来双方对天盟誓,红脖子涨脸,不欢而散。

        养猪的离不开杀猪的,杀猪的又离不得卖肉的。我们之间是鱼和水的关系,又是矛和盾的关系。长安就这么丁点儿的地方,又同为行道人,以后与老王见面,双方都不好意思,有时我还故意绕道走,好像真欠他银子似的。为此老王曾专门向我解释:回去问了司机,又对过账,是他自己记忆有误,不能怪我,遂郑重向我道歉。

        我亦非得理不饶人之辈。人常说:“事莫做绝,话莫说尽。”“不走的路也要走三回,”况且“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对头多堵墙”。遂向老王要过几次货,以示友好,逐渐发现老王在周围口碑不错,其人丁是丁,卯是卯,说一不二。与老王真是不打不相识,从此冰释前嫌,成为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