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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书籍名:《后悔录》    作者:东西


                                    她的窗口离门锁不到半个身子,只要把头伸进去就能打开。她的窗门虽然每晚都会关上,但上面没有锁闩,只有生锈的锁绊,只有拉手,这说明她的两扇窗门可以从外面拉开。只要把窗门轻轻拉开,就可以抽出那根木条把头伸进去。你放心,凡是女人都爱面子,你干她一定要干成,只要干成,她就认命,就会做你的老婆。不信你看看马路上那些烂仔头,哪一个的老婆不如花似玉,哪一个的老婆不是这么弄到手的?要不是他们催我回农村,就是灌辣椒汤我也不会把这个秘密告诉你。”

            我的全身被于百家说得颤抖不止,连阁楼的木板也跟着抖动。他狠狠地拍了一下我的脑袋:“看你软成这样,一辈子都别想做男子汉。”

            冲动11

            第二天于百家就走了。他的身影一消失,他说过的话立即变成了铁钉,一字一句地钻进我的脑袋。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就像格言警句,总是要等到说它的人死去,才会脱颖而出,仿佛语言一定要离开身体,才值钱,才配获奖,才会被牢记。事实正是这样,于百家离去的时间越久,他的话就越大声、越有力量,像是高音喇叭里放出来的,让你不得不听他的吩咐。我这个大傻B犹豫了几天,竟然真的跑到百货大楼,把那件蓝色的连衣裙买了下来。

            但是我找不到送给张闹的理由,害怕她把裙子砸到我脸上,还害怕她骂我“臭流氓”。我把裙子挂在阁楼里,从不同的角度欣赏,甚至把电灯泡捏在手中,对着裙子慢慢地照,仿佛手里拿着一个放大镜。星期天,我会举起裙子做几个动作,就是张闹在《红色娘子军》里的动作。起风的日子,我把裙子挂在阁楼外的阳台上,让风吹得翻腾飘扬,仿佛张闹正穿着那裙子舞动。一天傍晚,风又起了,我坐在阁楼的门口看裙子,那裙子先是扭扭腰踢踢腿,然后来了个碎抖肩,来了个点转,来了个变身跳,紧接着来了个凌空跃,又来了个双飞燕,让我看得眼睛发直,怎么也不相信裙子里面没人。看着看着,裙子的下摆伸出了两条白花花的腿,裙子的衣袖滑出了两只手臂,裙子的领口露出了一个脑袋。那是张闹的脑袋,她冲着我做了一个鬼脸,忽地就消失了。我跑过去,把裙子捂在脸上,深深地吸气,仿佛能从上面闻到张闹的体香。

            星期六晚上,我这个癫仔再也控制不住,大起胆子拍开了张闹的门。她伸头往走廊上看了看:“就你一个人呀?”

            “于百家走了。”

            她靠在门框:“那个人眼睛斜斜的,一看就不像正派人,今后你别带他来。”

            我把收在身后的纸包拿到前面,往她眼皮底下一递:“送给你。”她接过去,打开纸包,抖开裙子,眼睛忽地闪亮:“哇,好漂亮呀!是你送给我的吗?”我点点头。她把裙子拿到胸口上去一比,长短大小正合适。她笑开了:“你为什么要送给我?你得说个理由,要不然,我没法收这么贵重的礼物。”我的嘴里像含了一枚玻璃球,吱吱唔唔地找不到说法。她把裙子递过来:“没理由就拿回去吧,谢谢你了。”我赶紧说:“敬东是我的好朋友,他的表姐就是我的表姐,这裙子算是我替他买的吧。这也是他的遗愿,他不只一次对我说等有了钱,就给你买条裙子。”

            张闹的脸忽地变黑,把裙子砸到走廊上:“别老是敬东敬东的,好像只有你天天想着他,只有你才是高尚的,而我这个表姐就是没心没肺的家伙。他死了那么久,你还在利用他。除了敬东,你就不能说点别的?这不是你的真话,你骗不了我的眼睛。有胆子,你把想说的说出来,让我高兴高兴。”那时候,谁都不敢说真话,哪怕是说声“我爱你”都会成为别人的笑料,甚至被扣上“耍流氓”的大帽子。我这个笨蛋当时吓得连连说了几声“对不起”,转身跑下楼去。她站在走廊上不停地跺脚,好像不要把那件裙子跺烂誓不休息。

            后来我才知道自己是天底下傻瓜中的第一名,完全可以收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弱智篇》。我想当然,自以为是,铁定地认为张闹已经把那件裙子跺烂,以为她铁定地会生气,铁定地会对我破口大骂,甚至死恨我。当时我哪会想到女人生气就是撒娇,更不会明白张闹的质问其实就是想听一句“我爱你”。假如那时我敢这么表白,那我就是爱情的先驱,她就有可能成为我的老婆,我爱什么时候吃豆腐就吃豆腐。可惜,我这个笨伯竟然不会说。直到以后看见她穿着那件蓝色的连衣裙,我才悔恨交加,可是当我看见的时候已经没有退路了。

            张闹的怒斥让我很受伤,怎么也想不通好心为什么没有好报?我错在哪里呢?错在嘴巴上,我一边往回走一边扇自己的耳光,噼噼叭叭的,好像打蚊子。深夜,我还坐在归江边,耳朵里全是于百家的声音:“她宿舍的窗口共有八根木条,其中一根是松的,估计她经常忘记带钥匙,要抽开那根木条把头伸进去开门。她的窗口离门锁不到半个身子,只要把头伸进去就能打开。她的窗门虽然每晚都会关上,但上面没有锁闩,只有生锈的锁绊,只有拉手,这说明她的两扇窗门可以从外面拉开。只要把窗门轻轻拉开,就可以抽出那根木条把头伸进去……”

            来来回回也就关于窗口这一段的声音,好像录音机的倒带,让我听得都烦了。但是烦了也没用,别的声音就是进不来,哪怕流水的声音、动物的嚎叫都进不来,我像带着个取不掉的耳机,时刻聆听着。

            冲动12(1)

            一天深夜,我再也睡不安稳,好像床上长出了密密麻麻的铁钉,没有半寸地方容得下我。我爬起来,溜下阁楼,朝红星巷走去。马路上没有人,只有路灯照耀下长长的树影。我掐了掐胳膊,感觉到痛,才确信这不是在做梦。走着走着,我忽然听到一声呵斥:“你去找死呀!”这不是于百家的声音,也不是我爸的声音,那会是谁的声音呢?我的脚步在巷子口停了下来。路灯是明亮的,夜风是凉爽的,树叶是亲切的,就连暗影里的建筑物,也仿佛是我的财产,再不多看几眼就没机会似的。我从来没这么仔细地注意过深夜,也从来没觉察夜风、树叶、路灯和建筑物会让我这么舍不得。我的脚步想往巷子里走,我的脑袋却命令它停住,命令它:“回去!”胳膊拧不过大腿,脚步拗不过脑袋。我在巷子口站了一会,便灰溜溜走回仓库。

            但是,就像女人的周期,过了二十天,我的身体又烦躁不安,脑海里全是张闹。这么说也许有点夸张,其实挤在我脑袋里的也不是完整的张闹,只是张闹的局部,比如脸蛋、脖子、胸口、小腿、手臂,凡是露出来的、凡是白的,一起往脑袋里挤,你推我拥,挤得我的脑袋都快爆裂了。没办法,我只好爬起来,又往红星巷走去。

            这个深夜,我没有停在巷口,而是继续往前走。我举起左手:“这是犯法,你知不知道?弄不好要挨挂牌游斗,还要吃枪子。”我的右手扬起来反驳:“睡一次这么漂亮的,哪怕立即消灭也不冤枉。”你听出来了,这是于百家的观点,有时难免要用他的观点。左手又举起来:“如果被当场抓获,他们会问你事情的详细经过,会打伤你的器官,把你折磨得死去活来。”右手举起来:“做什么都得付出代价,我爸不是挺过来了吗?于百家不是挺过来了吗?”左手:“可是,他们已经没前途了。你现在回去还来得及,还有光明的前途,没准将来还可以当动物园的领导,还可能评上先进。”右手:“凭什么说一做这事就没前途,万一张闹同意呢?难道她就不是人吗?于百家说了,凡是女人都爱面子,只要把事情干成,她就认命,就会做你的老婆。不信你看看那些烂仔头,哪一个的老婆不如花似玉,哪一个的老婆不是这么弄到手的?”左手:“你千万别上当!于百家是说着玩的,你千万别当真!要是他真那么想,干吗还怕那三个公章?”右手:“我实在熬不住了,就像敬东那样熬不住,谁叫她长得比仙女还漂亮呢?不是我坏,是她太好看了。”左手:“别、别、别,广贤,你爸不是教过你万一熬不住就自己解决吗?你为什么不自己解决?哪怕是一边想着她一边自己解决,也总比你去送死强!不信,你扭开旁边的水笼头,用冷水冲冲脑袋。”

            这时我才发现旁边真的有个水笼头,平时我根本就没把它放在眼里。我扭开它,让水哗哗地冲刷头皮,全身连续打了几个冷颤。好险呀,还差十米我就走到了省文化大院门口。我比上次多走了三百多米,要是没有这一顿冷水,也许我就控制不住了,我就不是我了。我从水笼头下站起来,用力抹了抹头上的卷发,回头走去。

            几天之后,我收到了于百家的来信。他在信上说如果真要去开张闹的窗户,最好闭上眼睛,因为闭上眼睛之后,耳朵就会竖起来,会特别敏感,就不会发出任何声音。但是到了信的结尾,他却板起脸劝我千万别去干那种蠢事,这只不过是一个玩笑,前次说的也算不得数,只是一时的狂言乱语。他说如果我听劝就是他的好兄弟,如果不听劝等到某一天我被押赴刑场,他绝对不会去看我半眼。我惊出一身细汗,暗自庆幸没把他的狂言乱语当作最高指示,要是我真按他说的去做,也许我早已像兰兰那样被关进笼子了。

            又过了二十天,月亮从窗口照进来,白生生的一片,像女人压扁了的身体摊在我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