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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命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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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书籍名:《拼命去死》    作者:九把刀


                                    

        我开始发慌,对着玻璃拳打脚踢鬼吼鬼叫:“检查结果呢!我有权利知道我身体的检查结果!美国是讲法律讲人权的地方!我要听报告!”

        过了很久才有一个医生在陆战队的戒护下,走进玻璃屋跟我对谈。

        □□□

        他们想从我背上那把刀说起。

        但对于那把刀,我已经解释了几十遍。

        “你是说,杀害你的人疑似一个流浪汉?”

        “是,当时我在酒吧里喝醉了,记得不是那么清楚。”

        “你还记得流浪汉长什么样子吗?”

        “我没印象。不过只要我再看见他,应该可以指认出他吧。”

        “你被杀了这一刀后,还自己走回家去睡觉?”

        “想必我醉得太厉害。”

        “可这一刀不是浅浅的伤口,它直接损破了你的心脏。”医生用刚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语气说:“布拉克先生,你不可能是走回家才死的,你是当场暴毙。”

        “死?”我两眼无神。

        “你没有心跳,没有呼吸,脑细胞也因为缺氧彻底坏死了,淋巴系统跟血液循环系统都没有流动,瞳孔对光线也没有反应,不管死亡在各个国家的法律里属于哪一种定义,布拉克先生,你都完全符合。”

        “那我是活僵尸吗?”

        “不确定,因为我们从未发现过所谓的活僵尸。”

        “那我是体质突变吗?”

        “医学上没这种名词,至少我们还没发明出来。”

        “我遭到了感染吗?”

        “这是我们正在怀疑的事,未来几个小时都会持续观察你的状况。”

        “能否简洁扼要地说明一下……我究竟是怎么回事?”

        医生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很多疑点,但有件事是千真万确的。”

        “?”

        “你是个死人。”

        我勃然大怒,整个人扑了上去!

        突然我听见一声轰然巨响,那巨响在我的脑袋后方炸开,扯动了我的颈子。

        我呆呆地看着医生后面的陆战队队员。

        那个戴面罩的陆战队眼神散乱,喃喃自语:“对不起!我……我平常打电视游戏机……我……我一时反应太快!我只是尽了保护医官的责任啊!”

        那步枪枪口还对着我,冒着淡淡的白烟。

        我不由自主摸着我的双眉之间,上面多了一个小小的圆孔。

        再反手一捞,我的后脑勺整个碎开,乱七八糟地流出一大堆东西。

        “不要紧,杀了布拉克先生的不是你,是那个流浪汉。”

        医生慢慢站了起来,用很遗憾的眼神穿透我的身体。

        我的额头冒着烟。

        但我没有幽默感噗哧一声笑出来。

        3

        他们离开,依旧留下我一个人。

        这下我什么都清楚,也什么都搞糊涂了。

        除了每隔一个小时就会有人穿隔离衣进来抽我的血、量我的体温、叫我吐舌头翻眼珠给他们拍照。空荡荡的玻璃屋内外,无人真正理会过我。

        摸着破了一个大洞的后脑勺,我有很多时间回忆自己的人生。

        后来事实也证明如此。

        我是个演员。

        没名气,连二线演员都谈不上,参与过许多排不上院线的录影带电影的演出,演的都是一些不可能让任何人产生印象的小角色。

        例如被连续杀人魔宰掉的第二个牺牲者。只有两个镜头的电梯服务生。帮黑社会老大提皮箱的小弟。在赌桌上发脾的荷官。围殴男主角的四个打手之一。

        虽然没有名气更毫无地位,但我完全不计较演出的角色。

        我的身手不错,有时还会担任任务简单的特技演员。很多导演都乐于找我轧一角,几年下来也攒了点钱,但主要还是靠着三年前刮中了一次乐透彩三奖的奖金维生,付清了一间位于纽约曼哈顿的小公寓贷款。

        我有两个维持稳定性关系的女友,一个没住在一起的老婆,一个偶尔还一起睡的前妻,一条走失多年的沙皮狗。

        我平时有练拳健身的习惯,维持随时可以担纲男主角的身材,虽然我压根不认为自己会有那么一天,但人没有梦想对自己交代不过去。比起大多数超过四十岁的中年男子,有练拳习惯的我体力算是出类拔萃,性能力更是超强!!由于我的工作有点特殊,我这方面的机会不少,这也是我当初选择踏入这一行的原因之一。

        偶尔我会在威利开的酒吧里看球赛,赌场球,顺便看看有没有搞头。

        酒吧里的常客都认识我,即使不认识也看熟了脸。在酒吧,大家偶尔一口不合打个架也没什么大不了,有时候我们还会彼此介绍几个比较好上的货色,算是个好地方。

        那晚洋基队奇迹似连七胜挤进季后赛,整个酒吧里的人喝醉了。

        我醉到抱不动一个醉倒在沙发上的金发美女,只好草草拖着她在厕所里完事。

        拉上拉链后,我独自打着酒嗝回家。

        事情呢,就是在那条我走了上万次的小巷子里发生的。

        巷子很暗,总有几个流浪汉在里面鬼鬼祟祟,我从不以为意,毕竟他们都是一些连动手行抢都觉得很累、才会堕落至此的懒惰虫。

        该死的例外像陨石一样击中那条暗巷。

        不知道是哪个流浪汉中了邪,竟然勤奋地趁我摔倒在垃圾桶旁边的时候动手动脚,想从我的身上摸出钱来。

        我大概是挥了几拳,还是没有?我记不清楚了。

        那把刀一定就是在那个时候插在我的背上。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我的大床上,被我踢到床下的闹钟显示下午一点。

        对于我是如何从遇袭的暗巷走到五分钟脚程外的公寓、再搭电梯上到七楼、从十一把钥匙中拿出对的那把插进锁孔开门,完全没有一点印象。

        床上并没有很多血,我也不感觉痛,对暗巷遇袭那件事可说一时没想起来。

        虽然不累也不倦,但我还是想如往常洗个热水澡,外套一脱,发现脱不下来。莫名其妙走到镜子前一看,才发现一把狗娘养的刀穿过外套,插进了我的背。

        “见鬼了。”

        我对着镜子嗤之以鼻,还有闲情逸致拿手机自拍了一张。

        此后的事你便很清楚,我却很糊涂。

        4

        我是死了。

        即使一个小时前我“还算活着”,现在我的脑袋正中了一枪,肯定也死了。

        我究竟被搞了什么,怎么死到这程度还活着,而且意识他妈的无比清醒呢!

        我看了很多电影,也演了很多你没看过的烂电影。但我想我们一定同时想到了“恶灵古堡”、“28天毁灭倒数”、“活人生吃”、“芝加哥打鬼”、“活死人之夜”、“活尸禁区”、“生人回避”、“活尸日记”这些僵尸横行的片子。加上只发行影碟不上戏院的C级片就更多了。

        在那些片子里,一大堆行动迟缓的僵尸在大街小巷里走来走去,口中不时发出没有意义的喃喃声。遇到人就咬,看见会动的东西就想吃,被打烂脑袋才会“死掉”。

        我现在意识清晰,但可不保证几个小时、甚至几分钟后我还会如此。毕竟我的脑袋有一半都摔在地上涂得乱七八糟,要说我还有脑,实在说不过去。

        过不久,我可能也会变成其中之一。像蛆蛆一样意义不明地活着。

        想到这里,那些军人把我囚禁在这里似乎合情合理。

        按照电影逻辑,我很快就会发狂咬住一个倒霉的路人,将他咬成下一个僵尸。变成僵尸的他也会咬住一个倒霉的便利商店店员,或许还一口气咬了两个。大家咬来咬去,不亦乐平。

        或许不只是被咬,光是被血喷到的人也会发病。

        如果演变成空气传染就更糟糕不过。

        若是空气传染,要下了二十八天,整个曼哈顿都会变成僵尸之城。

        “要是有很多人陪着我一起变成僵尸,也不错。”

        人类最大的特色,就是别人幸运就想分一杯羹,自己倒霉就想拖所有人下水。

        此时此刻,那些军医一定伙同一批科学家,窝在实验室里分析我的血液跟唾液,还有那一把插在我背上的刀上到底有什么细菌。

        对,一定是那把刀有问题。

        没可能是我自己无端端变成僵尸,那些专家可得将刀子上的细菌还是病毒好好调查清楚才行。虽然我心知肚明,即使研究结果出来了,真相大白了,我也没办法回到一个真正的活人状态。

        ……一切都怪把我脑袋轰烂的那一枪。

        □□□

        这间除了一亚水、一只宝特瓶外什么都没有的玻璃屋,就连最极端的自闭症都会待到发疯。时间越来越难消磨,我越来越无聊,连自暴自弃都没个方法。

        我想干脆躺在地板上睡觉,暂时什么也不用想,最简单。

        但阖上眼,一点睡意也没有。好像我的身体不再需要睡眠似的。

        理性上我觉得我该补充水分了,于是我喝了半壶水。

        但其实我一点也不渴,也感觉不到水的滋味。

        喝水后,我的肚子鼓起来一点点,过了很久却没有尿意。

        我也不饿。

        完全没有食欲,也没有血糖降低的晕眩感。{  4020.cn  }]

        为了找事做,我只有不停地胡思乱想。但效果有限。

        再这样无聊下去,我就得被迫面对……害怕。

        □□□

        趁着一次他们进来抽我血的机会,我赶紧抱怨。

        “喂,拿本书……小说还是杂志的,给我打发打发时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