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读窝

黑道学生3:天门龙凤

乐读窝 > 玄幻小说 > 黑道学生3:天门龙凤

第110章

书籍名:《黑道学生3:天门龙凤》    作者:煮剑焚酒


                                    

        “她是个女人!”虽然她可以掩饰,但我还是听了出来,我笑道:“我的钱包是你偷的吧,不回来。”

        女子从黑巷中走出来,一身颓废的装扮,加上浓浓的黑眼圈,足以看出她的生活是完全没有规律的,她右手握着一大堆钱包朝着我冷笑:“要是每个人都来跟老娘要钱包,我的日子不过不过了?”

        我被她气乐了:“感情你偷钱包还有理了?”

        “认识这个不?”女子伸出左手,左手出现一块巴掌大的黑牌,上面赫然写着天门帐王,丧尸强……

        我乐了,大笑不已,娘咧,我说是怎么回事呢?原来那群人是被我的这块黑帖给吓着了。

        天门黑帖是先前我当选天门十三位老大之一时夏天派发给我的,还没怎么使用就被派去了五州,所以这玩意一直塞在我的钱包里,今天忽然见到,心中竟有种异样的感觉,同时让我感慨,时间过的……真他妈快。

        “小子!你认识字不?天门丧尸强,你知道他是谁不?”

        我装傻道:“知道,不就是一个小流氓么。”

        “小流氓?靠!活该你的钱包被我偷!走开走开!不然我让我大哥把你砍成十八截!哼,白痴书呆子!连天门十三位老大之一的丧尸强都不认识!”

        我故意咋呼:“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王法啊?小姐,被偷东西的可是我。”

        手机的门铃忽然响了,九点四十!

        “坏了!”我大叫一声,冲上前一把将少女手中的那个属于我的皮夹子抢回到手中:“要不是你,我也不会浪费这么长的时间!”

        “救火啊!救火啊!”在我伸手要去拿回我的黑帖时,少女忽然一声尖叫,周围的灯全亮了,同一时间有人在屋里吼道:“快快快!着火了!老婆,给我拿水桶和毛巾!”

        “我日!”

        我迅速的逃离现场,回头看去,那名少女正得意洋洋地站在原地冲着我招手,手中那块黑帖似乎也在黑暗中闪出了一丝银亮。

        龙凤  第133章  任务,冥风,迷!

        在回和平别墅的同时,我脑海里总是会浮现那位少女的模样,想来奇怪,她也不是那么漂亮,怎么就让我如此念念不忘呢?

        对于想不明白的事,我通常都会采取放弃的对待方式,我理了理头发与衣裤,利索的走上前敲开了白骨栋别墅的大门。

        大门“吱”的一声开了,开门的是萧凤,见到我之后兴奋的钻进我怀中,像只顽皮的小猫,轻唤道:“强!”

        我心神荡漾地握住萧凤的肩膀,深深地吻了下去……

        良久,我松开了萧凤,问道:“白老大究竟想要我干嘛?”

        萧凤摇头道:“我跟在他身边好几年了,根本猜不出他的想法,他是一个很感性的男人……等会上了楼,千万不要激怒他。”

        “白骨……叱诧风云二十多年的前辈,你就算借我两个胆,我也不会去激怒他,我就当是见家长了。”我嬉皮笑脸地看着萧凤,萧凤微微一笑上了楼梯,道:“你啊,就是能贫!”

        “那是啊!”

        楼上传来了一阵激昂的音乐,钪锵有力的乐声钻进耳中,竟使我的血慢慢热了起来。

        推开门走进去,白骨紧闭着双眼坐在钢琴前,身体随着琴声的起伏而任意摇摆,看他的样子哪像是一个黑社会头头,倒像那些正在开演唱会的钢琴家。

        我牵着萧凤地手静静地坐在一边。我和她谁也没有说话。

        大约过了十分钟,琴声停止了,白骨站起来,那股强大的震慑力又扑面而来,妈的,这个男人身上的气势,实在是太强了。

        “丧尸强。”

        “在!”我条件反射一样站起来。

        白骨微笑着向下摆摆手:“坐吧,毕竟你是小天的手下。我不会对你怎么样。”

        我愣了愣:“呃……?”

        白骨转身取出酒杯倒了三杯红酒,指了指示意我们自己去拿。

        握着酒杯我就再也坐不住了。这是打是杀您倒是给句准话,干嘛这么掉着谁受的了啊?就算我的人受的了,心脏也受不了啊。

        “你和凤的事,我已经听说了,我只是个外人,没什么资格去管你们年轻男女之间的情情爱爱,但萧凤毕竟是我一手培养起来地,配得上她的男人。必须得通过我的考验。”

        我将空酒杯扔到一边。娘咧,太紧张了,一口气就把红酒喝光了,我拍了拍胸脯:“白老大,我强子既然敢来。那就说明敢接受挑战,话呢,我就不敢说的太满。但我真的很爱萧凤,我想娶她做老婆。”

        “嘘!”白骨轻轻做了个手势:“年轻气盛,这话说的一点没错。”顿了顿:“南吴市有一个叫马蜂的老大,你认识他吗?”

        “马蜂?”我在嘴里咀嚼着这个名字,赫然想起当初在酒店发生的事,问道:“他身边是不是还有个叫鳄鱼的高手?”

        白骨点头:“没错,就是他,马蜂这个年轻人表面上看来很平庸,与一般人没什么差别,实际上他是个野心家,他在暗地里勾结国内的几大著名黑帮,准备将夏宇在南吴创下的基业一口吞掉。”

        我和萧凤都大吃一惊:“这……这可是大事,白老大,您是怎么知道的?”

        白骨呵呵笑道:“百密必有一疏,我也是三天前才知道这件事,不然也不会从粤川赶过来,这件事我原本是想亲自解决,但你的运气不好,碰巧出现了,所以……我给你一个星期时间,把马蜂和鳄鱼的脑袋砍下来给我。”

        “鳄鱼……”我回想起第一次与他见面时地情景,这个男人的手真的很厉害,以我现在地实力能打败他么?

        “怎么?不敢?”白骨目露凶光。

        我怔了下,大声道:“白老大,别瞧不起人,不就是两颗脑袋吗?交给我!一个星期?哪用一个星期,四天,四天足够了!”

        “哈哈!好!”白骨兴奋道:“你这样的年轻人,我喜欢!但是有一个条件,四天内要是完不成这个任务,你和萧凤就要永远分离了。”

        “你……你想对凤做什么?”我握紧萧凤的手。

        白骨放下酒杯,道:“我在欧洲有个合作伙伴,他的儿子很喜欢萧凤。”

        萧凤小声念叨:“查尔斯?”

        “在我动身来南吴之前,他说要在十天后上门提亲,所以,你的时间就剩下这么多了。”

        “您是可以拒绝的。”我很生气的看着白骨,谁要是把你的老婆嫁给别人,你也照样抓狂。

        白骨摇头:“不,不,我无法拒绝,因为我的这个合作伙伴拥有太大的实力,只要是他想得到的,那么就一定是属于他的。”

        “要是得不到呢?”我面无表情地问。

        “那就是彻底的毁灭。”白骨走上来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年轻人,你要记住一句话,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天门很强……我承认……但他完全有能力在三个月内使天门土崩瓦解……这就是他在国际上的实力。”

        “照你这么说,就算我能成功完成任务,萧凤还是要被送走。”

        “不,如果你能成功完成任务,被送走的将是另一个萧凤。”

        “什么意思?”

        “啪啪……”白骨轻轻击了击手掌,一名穿着黑色套装的女子推门走进来,我使劲掐了自己一把,这个女孩儿,竟然与萧凤一模一样!

        假萧凤冲我微微一笑:“怎么?丧尸强,不认识我了?”她的声音竟然也跟萧凤一样!

        “这……这……?”我处于极度的震惊当中,不光是我,就连萧凤都张大了嘴巴,满脸的匪夷所思。

        “这究竟是做梦还是怎么的。”萧凤走上前,看着另一个‘自己’,猛的挥出拳头。

        假萧凤露出一丝阴狠的笑容,反身一踢,不光躲开了萧凤的拳头,更是将萧凤震出了两米。

        这手功夫简直可以跟阿罪媲美,天呐,白骨接触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这么厉害的女人,放到哪都是一份不容忽视的战斗力……而,最不可思议的是,她竟然只是一个替代品。

        “冥风,不可以太无礼。”

        冥风甜甜的一笑,扶起了萧凤:“对不起,我出手太重了。”

        “……”

        龙凤  第134章  刺探

        冥风笑嘻嘻地站在白骨身后,我仔细看去,其实她与萧凤还是有一点的不同,那就是酒窝,萧凤笑起来脸上会出现浅浅的酒窝,而她则没有的。

        白骨说到:“丧尸强,记住你的任务,杀了马蜂和鳄鱼。还有,最好不要留下什么蛛丝马迹,不然你会很麻烦,马蜂夫辈的关系你想都想不到的。”

        我拱手笑到:“谢谢白老大关心,我一定会完成任务。”

        白骨恩了一声,转头看向萧凤,微微笑起来,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使人胆寒,他说:“凤,这几天你就跟冥风在一起,不管嫁到国外的是谁。。留下的那一个总会是我的好帮手。”

        言下之意我听出来了,这不就是送客了么?

        我起身,看了萧凤一眼,轻轻将手放在她的肩膀上:“等我四天。”

        萧凤挤了一丝苦笑:“恩。”

        “白老大,那我先走了。”

        没说什么废话,我直接离开了别墅,心里却有种深深的不安,万一萧凤真的被白骨送走,那我该怎么办?

        “TM的!老子怎么那么倒霉。”我小骂一句。

        来到医院,随行回到南吴的小弟们剩下两三人在医院看护,我上前询问:“他们两个怎么样了?”

        张大帅大着哈欠道:“医院说了,小播求伤得不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