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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际效用学派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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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书籍名:《边际效用学派的兴起》    作者:理查德·豪伊


                                    他之所以避开动态问题,是因为“更容易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时,就想去解决更困难的问题,肯定是不合理的”。瓦尔拉斯在《纲要》第1版根本末提及他所用的只是就静态分析这一事实,虽然在后来各版中曾有一句话涉及于此。门格尔偶尔使用“时间”概念,但多半是与生产的性质有关。他在一节中曾说到人类需求的“能力”在“增长”,并说这种能力未曾引进他的分析。不过,一般来说他的分析是静态的。  

            他们在1870年关于效用递减的例证中,没有特别注意消费的一般条件。但他们暗示他们的方程式所代表的物品,由消费者打算消费的物理性质上同质的商品所组成,除了所使用的其他(未指明的)物品以外。杰文斯在边际效用递减的第一个例证中要求我们设想“把一个人在24小时平均消费的食物总量分为10等分”。他一定是指食物的某种抽象数量,因为他不可能在实体上把一天的食物分成相等的和类似的若干份,使之具有消费者会认可和估价的性质。此后,杰文斯为他的交换理论作出假定:一种商品“在性质上是完全一致或同质的”,便于它具有同一的市价。杰文斯显然还假定消费者拥有恰好同量的衣物、房舍和其他物品,不管他所消费的食物是1个单位或是10个单位。然而根本末指出,其他物品的消费水平必定是决定该消费者对食物的效用方程式形式的主要条件。读者在解释门格尔主要例证的第1栏(表示从11等分同质食物所得到的增量满足)时,必定假定此人所消费的其他物品的数量不影响他的满足。瓦尔拉斯在最初介绍他的效用方程式时的陈述,同样暗示了商品(增量消费单位的商品)是同质的;所有其他物品数量都不会影响结果。  

            杰文斯、门格尔和瓦尔拉斯的效用方程式全都同这样的效用相关,这个效用是某个人从他所消费的物品中所获得的;这些方程式引导他,按照他自己的兴趣去买或卖一定量物品。换句话说,消费是以该方程式相关的那个人利用一定的物品为前提的。某人饮水、吃食品(一般地说),吃牛羊肉(特殊地说),吸烟、烧柴等等,正是为了这些目的他才购买这些东西。杰文斯等人这一次没有提到(只在稍后一些时候提到)这个条件:消费者要为家庭的其他成员购买。为了解释消费,无论是1871年还是今天,效用方程式都应涉及家庭。至少,购买者应当知道他自己和其他家庭成员的效用方程式的特点。  

            Ⅲ  

            杰文斯、门格尔和瓦尔拉斯都假定,来自不同物品的满足具有某些共同的抽象的性质,因而个人可以把各种物品对他具有的意义加起来。这个重要的假定对他们这些1870年代的经济学家来说是很自然的,但是在他们以前和以后的人则否认个人能够对来自各种不同物品的满足加以比较。可比性假定所强调的关系就是现在一般所说的收入(或货币收入,或简单地说货币)的边际效用。  

            门格尔在字面上并没有明确地论及这一思想,但他也没有发表同收入的边际效用概念相左的观点。他无疑会赞成下述说法:有一个人支出的货币额增加时,他所得到的总满足会增加,但由他的收入的一个单位所增加的满足会逐个单位地减少。瓦尔拉斯也认为总效用取决于消费者的投入,但他在后来的分析中没有运用这个思想。  

            相反地,杰文斯对收入边际效用慨念不仅有很好的想法,而且有相当好的运用。杰文斯谙熟丹尼尔·伯努利在博弈论中对收入边际效用的应用,也了解拉普拉斯关于物理财产和精神财产的划分。杰文斯论及收入的边际效用时说:“可见,我们现在能够以一种精确的方式得出货币的效用,或得出构成一个人的生计的商品供应量的效用,它的最后效用程度是由他所消费的其他商品的最后效用程度来测定的。”这无疑是以现代形式对货币或收入的边际效用的首次陈述。杰文斯在此揭示了收入边际效用为什么一定会随收入增加而递减:因为所购买的物品的边际效用下降了。他没有考虑到当收入增加时,个人有可能改变消费的数量和性质。  

            杰文斯假定,收入的边际效用在短期内可以大体不变,这样他就把读者引进到一种局部均衡的经济分析,其中货币学边际效用仍然不变。他指出他只是在下述场合才运用这种分析,即某人花费的货币“个会使他受穷”,比如购买食盐;但是当某项“购买显著地影响到购买者的财产状况时”,他就不用这种分析了,比如购买肉制品。他作出图例(假定在一定收入期间收入的边际效用不变,且足够购买6瓶墨水),说明某人将如何决定购买墨水的最佳数量,这是基于收入边际效用不变这一假定的第一个需求曲线。后来的许多作者都采用了这种作法。杰文斯对收入边际效用的最大运用,是在他把这个过程倒转过来,把个人需求曲线解释为效用曲线时,仍然假定货币的边际效用不变。  

            Ⅳ  

            杰文斯、门格尔和瓦尔拉斯对他们的效用方程式的最集中和最主要的运用,是将它同交换(或价值);问题联系起来。在这方面他们不同于早期的效用论者,如伯努利、西尼尔、杜皮特,他们提出过大体相同的效用方程式,但从未用它们表述交换均衡。杰文斯等人对效用方程式的这种一致的运用,标志着效用分析中最重要的进步和边际效用学派的开端。即以最基本的方式将效用最大化过程同经济问题联系起来。门格尔在讨论经济问题之初就提出了最大化的说法,他希望表明消费者如何“把他所支配的一定量物品(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用到最有效地满足需要的地方”。杰文斯也说,经济学关注的是效用最大化过程。他说:“以最小的努力,使我们的需求达到最高度的满足……换句话说,达到最大的舒适和快乐、乃是经济学的课题。”瓦尔拉斯的“最大效用原理”所表述的观点是:“交易的目的在于获取最大可能的需求量。”这是边际效用学派引进经济学的新调子。这个调子今天已经习以为常了,但在当时却不是这样。没有哪位早期经济学家会否认人类一般来说是依照它们的自我利益的方向行事的。追求利益的思想,承认它是一个值得追求的目标,这是经济学家们早在1871年以前很久就接受的看法,但是效用最大化在决定经济量(价值、产出、投入等)中起着重大作用的思想也还没有出现。早期的经济学者们认为,人们追求它们的个人利益是在这样一个领域:产品的重要变量,如价值以及所生产的产品量,是由更严格和不同的外部原因(比如痛苦的代价)决定的。如果杰文斯、门格尔和瓦尔拉斯像早期经济学家那样继续限制它们的分析,它们几乎不可能发现效用方程式的用途。在可能出现一个边际效用学派以前,效用在经济学中已经有了某种重要用途了。  

            但是,就它们的最大化研究来说,无论是杰文斯,还是门格尔和瓦尔拉斯,都没有以正式的数学程序方式直接得出最大化的条件。门格尔当然没有利用过任何数学分析,他通常也不利用与数学相通的最大化方法。杰文斯和瓦尔拉斯是利用数学概念和方法的。我们也许指望它们会指出最大化数量,从而直接解决最大化问题;然后说明最大化的条件(预筹条件),接着至少再发挥一下最大化的必要条件(若不是充分条件的话)。这些必要条件将会采取常见的一系列比率的形式(消费者的边际效用和物品的价格之间的比率)。但是情况并非如此。他们的分析不是从消费者的总效用方程式开始的,他们肯定懂得它的意义;而是从边际效用方程式开始的,这些方程式是他们直接用来表现最大化条件的。他们更关注的是边际效用作为一个经验事实的存在,而不是边际效用的相对量和某人的总效用。为此他们对边际效用思想作了长篇的描述,这不应被视为一种损失。如果用不了几页篇幅就能对最大化的必要条件作出简明的解释,说明边际效用思想起源的话,我们可能会对这种边际效用思想表示怀疑。因此他们奠立的学派应当冠之以边际效用学派而不是最大效用学派。  

            Ⅴ  

            三位先驱者都公开地拒绝劳动价值论,这成为他们的共同纽带之一。劳动价值论在当时比任何其他对立的价值论都更有威望,追随者也更多,因此他们同当时经济学家的思想武器中令人尊敬的部分作对时是冒着一定风险的。他们都拒绝劳动价值论。瓦尔拉斯说:“把价值溯源于劳动,这种理论与其说无意义,不如说太狭窄了一些;与其说没有理由,不如说不可接受。”这类说法显然会惹怒劳动价值论者。门格尔对劳动价值论的斥责比瓦尔拉斯更严厉。他说:“在我们的科学以往的发展中,已经出现的那些带来了最严重后果的极为愚蠢的若干基本谬误中,就有这个观点:认为物品得以有价值,是因为物品被用于生产,而生产对我们是有价值的。”比较起来,杰文斯冒的风险最大,因为英国是劳动价值论的祖国,它在英国有最发达的形式,因而杰文斯比其他人更密切地注意劳动价值论。他甚至努力把他的效用价值论同当时英国流行的观点协调起来。他在论述交换的一章的结尾处指出:“劳动影响供给,供给影响效用程度,效用程度支配价值或交换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