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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奢第六 第二条 商纣王

书籍名:《新序》    作者:刘向


            【  原文】  

    纣为鹿台,七年而成,其大三里,高千尺,临望云雨。作炮烙之刑,戮无辜,夺民力。冤暴施于百姓,惨毒加于大臣,天下叛之,愿臣文王。及周师至,令不行于左右。悲乎!当是时,求为匹夫不可得也,纣自取之也。

    【  译文】  

    商纣王建造鹿台,七年才建成,面积有三里地,高一千尺,站在台上,可居高临下观看云行雨施。又造出了名为炮烙的刑具,杀害无罪的人,还强迫人民为他劳动,对百姓非常残暴,对大臣十分酷虐,以致全天下的人都背叛了他,愿意做周文王的臣民。到周武王的大军来攻打他的时候,连他的亲信他都指挥不动了。可悲呀!在这个时候,他即使想当个平头百姓也不可能了,这样的下场是纣王自作自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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