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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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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书籍名:《包光光》    作者:月之光的光




于是他皱着眉头,又翻开了下一张——那是个长方脸的大男孩,看起来,大约十七八岁的样子,一双狭长的眼睛里白多黑少,额头上还有青色的螺旋战纹。“完全没画出实质性的东西,最关键的是气质,气质明白吗?”

阿方索叹着气,一边点评着画师糟糕的技艺,一边查看起上面的注解来:寇拉拉,滚石精英战士。能够狂战士化,有操控火焰的能力,战士评价,五——六级。

“看来咱们情报部的那帮家伙,日子过得是太安逸了。”阿方索摇着头,似笑非笑的说,“给了他们几年时间,就搞到这么点东西;还成天吵吵着要休假呢。你看看这上面都写了些什么,战士评价?简直是笑话。明知道目标能够狂化,还写这些有什么用?”

“大人,”雷克斯解释道,“狂化是无法算入战士评价之中的,毕竟变数太大。不过按大陆的惯例,应该是在现有的基础上再提升一级的实力吧……”

阿方索摇头道:“你错了。要知道狂战士的恐怖,在于完全免疫精神类法术,以及不彻底杀死他们就永不停止的那种疯狂。而且据我所知,每一个狂战士,在强化的方向上都有所不同,但是这份资料完全没有体现出这一点。”

雷克斯没有再说话,毕竟他也不是很喜欢情报部那帮总是躲在阴沟里的家伙,没必要为他们去遮掩什么。

第三张资料上的画像,是个算不上英俊的短发少年,只是第一眼看上去,就让人有一种亲近的感觉;他眼神清澈,但脸上的表情却好像发了大财一般,在那里笑得甚是得意。

“哦,‘霸’先生。”阿方索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笑容,“咱们可是老相识了,那帮饭桶可真不负责,居然把你的资料放在后边……包光光,滚石部落长老;流晶大师首徒。巫术杀伤力极为恐怖,实力评价……实力?为什么不是施法者评价?”

雷克斯咳了一声,才小心翼翼的说:“这个,是无法确定他的职业。按理说他应该算施法者,但他又凭肉搏,斗杀过称号战士,而且在佣兵工会注册的资料中,职业填报的是潜行者……”

“你是说,他一个十七岁的男孩,会强大的巫术,武技上能赢一个称号战士;魔法上的造诣又能让流晶青睐;既是潜行者,又是个不错的吟游诗人?别忘了,他写的那首歌现在可是流传甚广呢。”阿方索虽然还在笑,但语调已开始转冷。一阵风突兀的灌了进来,吹得厚绒布窗帘都在扑啦啦的作响。

蜡烛熄灭了。整个书房都被黑暗笼罩。虽然看不见大人脸上的表情,但雷克斯却感觉一股压力从那边发散过来。好像那深潭中的水,冰冷、而又沉重。

这时候,他也明白到那份资料有问题了。若真像上面说的那样,一个十七岁少年就什么都会,那他们这帮人岂不都成饭桶了?

“有人在保他。”黑暗中,阿方索作出了这样的结论。可他的话音刚落,一声高亢的狼嗥却穿透了风雨,带着那份凛然与不屈的骄傲,直接响彻在二人耳边。

风,似乎更急了。

……

……

钟声,再一次响了起来,它一声比一声急促;似乎下一刻便会嘎然而止,被淹没在这漫天的风雨中。

小镇上的居民都知道,钟声响起,和戏院里的开幕锣鼓没有半点关系,也不可能是风的恶作剧——这一串挂在小镇中央钟楼上的大家伙,必须人猛力拉动绳索才能让它们响起。而镇民们又没有用它们报时的习惯,准确的说,是人们根本就没有关心时间的概念,反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多少年都这么过来了。

因此钟声一旦响起,就一定是有大事发生。

几天前敲钟,是因为几个野蛮人攻进了镇子,但被他们逐出去了;几个小时之前,钟声再次响起,是因为通知大家躲避“大地之怒”;那么这第三次敲钟,又是因为什么?

是狼!

数以百计的狼,一堆一堆的分散在远处的原野中,虽然风雨遮蔽了视线,但还是能看到那浪涛一样的脊背!它们呼朋引伴,凄厉的狼嗥声此起彼伏。

在劳伦斯看来,这绝对是一场灾难。作为警钟镇的卫戍长兼治安官,他对镇里的武力十分清楚,六个老弱病残的卫兵,再加上二十几个受过训练的年轻人——勉强算得上民兵吧,又怎么可能顶住这么多狼的进攻?就算将镇民们组织起来,可上哪去弄足够的武器啊!

小镇当然不可能有城墙,甚至连个像样的围栏都没有;因为周边根本就没有什么大型的猛兽;至于冰原上那些怪物,黑石堡的城墙能不能挡住还两说呢,建那个破玩意又有什么用?

“咱,咱们快跑吧……”说话的人带着哭腔。劳伦斯都不用看,都知道这是入行最晚的小汤姆。

不是说老兵就不会恐惧,而是这帮老泥鳅在要跑之前,绝对不会将自己的意图说出来。有太多的事,只能做而不能说。如果这是在战场之上,偷摸跑了或许还有人睁只眼闭只眼,但说出来,就是扰乱军心,不杀他都不行了。

“闭嘴!”劳伦斯厉声道,“你跑,能跑过狼吗?”

小汤姆闻声愣了一下,也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终于哭出声来。说起来他也可怜,只为了娶同村的一个姑娘,想当兵混两天粮饷,结果对长官无“礼”的他,却被发配到这个边陲小镇里。

等到再调回去的那一天,估计他都成“老汤姆”了吧。

正文  第二百章  银狼魔女

“算了,头儿。汤姆还是个孩子呢!”能如此说话的就只有皮尔洛。他是本地人,又当了几十年的兵,资历不能说不老。平时他就对小汤姆极为照顾,大家都说,那是因为他家的痨病鬼女儿看上了人家,想招来做女婿呢。

或许是当兵多年的关系,皮尔洛此刻的反应很是淡然,他说:“其实小家伙说的也没错,打是肯定打不过的。好在狼群没有马上进攻,咱们还有时间。”

“既然跑不了,那就让大伙躲呗!反正狼又不会拆房子。”

出主意的是他们中脑筋最活的“老五”,不是家里排行,而是他的名字就叫“五”。其实平心而论,他的主意也不能说不好,若往日大家关起门来也就罢了,但此刻刚刚经历过大地之怒,镇里房子塌了一半,另一半……瞅着也够悬的。

最后劳伦斯权衡利弊,还是接受了这个建议。他发令说:“皮尔洛!你在镇子里人面熟,组织镇民的事就交给你了;老五,你统计一下还有多少房子能用,最好是有地窖的……”

余下的三个,也被他打发出去给那些贵族老爷们报信;至于小汤姆……他拍了拍男孩的肩膀:“你就待在卫戍所里,把门窗都关严了。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出来。”

他从火架上取来热水,用布巾沾了,热烘烘的敷在脸上;狠狠的搓了几把之后,又顺手用那块布巾擦去小羊皮靴子上的泥;然后整装出发。暴雨,顷刻间便将他全身浇了个通透,也带走了脸上残留的那份温热。但他仍昂着头,一步一步的走向镇子入口。

作为一个卫戍长,那里才是他的岗位。

他不明白,自己这么做到底是要捍卫什么;他甚至都吃不准腰间那把快要生锈的佩剑,究竟还能不能拔得出来,但他就是要去。没有沸腾的热血,没有曲折的心路历程,在这一刻,他的心情就好像早晨起来打酒一般平静。

但今天这酒,劳伦斯注定是打不成了。因为一个眉毛浓重的汉子拦住了他。这个人劳伦斯曾经见过,是一个贵族小伙子的护卫。说起来,那小伙子还真有派头,八成是大家族出来的吧……

“你就是这里的治安官?”冷冷的问询声响起,将他从纷乱的思绪中拉了出来,“这是艾斯库鲁斯侯爵的手令,以及黑石堡防区最高军事长官的亲笔签名。从现在开始,此地的防务由我接手。去将你的人召集起来,立刻!”

说着话,对面的浓眉汉子递过来一个羊皮卷。

虽然大陆上纸张已经普及,但某些时候,大家还是更愿意使用防水,而且不宜损毁的羊皮。

比如说签署军事命令。

……

……

手令的有效性毋庸置疑,而且刚铎也知道对面的大胡子治安官,自然有办法分辨真伪。

可当劳伦斯真的把人都集合起来之后,他的头却开始疼起来了——看看眼前这六块料吧,老的老小的小,还有个秃头的家伙竟挺了个大肚腩,天知道这家伙当年训练的时候是如何混过来的。

还是旁边的那些民兵更像点样子,不管训练程度如何,最起码一个个咬牙切齿的,士气可用。再加上大人的卫队,以及临时征调的佣兵与冒险者,应该是足够对付眼前这百来只狼了。所以这一刻刚铎心里盘算更多的,是怎样在大人面前把这一场仗打得漂亮。如果还能因此获得称号,那就再美妙不过了。

要知道,对于一个护卫来说,露脸的机会是非常少的。这也是为什么他实力与雷克斯相差无几,却一直到现在也没能获得称号的原因。

——没错,他就是与雷克斯合力与乌鲁放对的那个剑手。

但是几分钟后,刚铎就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因为他突然发现,对面那些狼盘踞的位置,似乎遵循着某种规律。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狼群每一个聚集的地方,都有个小头目。刚铎不了解狼,也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狼群都这样,但任何人都知道,正常的狼群绝对不应该是狗来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