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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8章

书籍名:《包光光》    作者:月之光的光




那所房子,就在离这不远的暗巷街。所以哈比才对利兹大叔说,他家就在这附近,毕竟有“家人”在的地方,才叫做家;大桥区的老房,仅仅是个记录了他童年贫寒与屈辱的破盒子。如此而已,没有任何值得留恋的理由。

是的,家人。这才是世间最最宝贵的东西。别看哈比成天念叨着“舍剑以外,别无它物”,但那不过是一时的激愤罢了——试想一下,如果有一天,你忽然发现整个世界都变得你认识的完全不同:你身边一个落魄的老魔法师,成了你亲生的父亲;你最信任的姐姐,其实把你的身世隐瞒了二十多年;而你最爱慕的女人,背后竟然有无数的小秘密,你觉着,你该是个什么反应?

而哈比,选择了最自私的那种。

他一方面封闭了自己,让自己脆弱的心灵不会再受伤害,而另一方面,却心安理得地、汲取着他渴望已久的父爱,甚至从没想过任何回报。

于是他遭到了报应——就在他准备敞开心灵接受他那从天而降的父亲时,老汉斯,这位曾经叱咤风云的魔法大师,居然为了救一群不怎么相干的人,就那么轻易地,死在了一场漫天的大雾中。

直到现在,哈比都不怎么相信这个事实,毕竟人世间最痛苦的,莫过于刚刚得到,转眼间却又失去;何况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那种,这让我们的年轻人怎能不悔,怎能不恨?

而“悔恨”,恰恰是最能改变一个人的东西。

好在他还有机会——还有一个亲人可以让他补偿。然而就当哈比决定为这世上“仅有”的姐姐做点什么的时候,他才尴尬的发现,应该自己做的事,居然差不读都被那手快的便宜姐夫给做完了!

唯一的遗憾,大概就是姐姐还差了一个名分,毕竟人家高尔特,假假的也是个子爵;再怎么开明,也不可能娶一个洗衣女工出身的女人作正室。

所以要想让姐姐顺利嫁入豪门,自己,就必须有与之相应的地位,至少也得有相应的名望才行。

当然,现在这些哈比都没有。

不过没关系,有了“卓拉”和“瑟琳娜”,哈比有信心凭自己的双手,打出一片天来!就像那家伙说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只是眼下,却出了点小问题,由于那家伙横加阻挠,让自己的刺杀失了手,连累“瑟琳娜”也被人捉了去——虽然那家伙承诺一定会把剑给他救回来,但有些事……身为男人是绝不能假他人之手的,这与信任无关。

而他的依仗,就是天地间那无所不在的“剑之精灵”。

只要你肯倾听它们的声音,无论多远,它们都会把瑟琳娜的呼唤,带入自己的耳中;这一点,哈比从不怀疑。

然而与剑之精灵交流的过程,却被一声讨厌的大喝给打断了。“你们!”紧接着,便是一阵叮铃咣啷的乱响,“在那里做什么?”

哈比猛抬头,发现来人是几个全副武装的卫兵,其中一个身穿皮甲,好像敏捷职业者家伙正摘了弩弓,另一手背在身后,似乎在掏着什么东西,估计那一嗓子,就是他喊出来的。

也许是感受到了威胁,背上的“卓拉”,开始轻声地鸣叫起来,而哈比的目光,也变得深邃。

好在旁边的利兹大叔,第一个感受到他了身上的杀意,赶紧一把拽住哈比的胳膊,轻声阻止道:“不要动手!人都看着呢!”

顺着大叔的眼神,哈比才注意到不少临海的民居,都打开了窗子,有人影在窗口处探头探脑地瞧——估计是被卫兵的一声大喝吸引,等着看热闹的。

在这种情形之下,动手显然是不行了,除非他能将那些看热闹的都挑出来一一干掉。

“啊,你们来得太好啦!”利兹大叔突然叫道,“快,快帮我把这小伙子拉上来!”

“怎么了?”不光是哈比,连对面的卫兵一时间也懵了,“你们是什么关系?还有,为什么他身上都是湿的?”

——要知道利兹大叔下海前,就把衣服都脱下来顶在了头上;这样一来就算有点浪打过来,头发也不会弄湿。至于身上那一点水渍,既不会引人怀疑,也不会让他受凉。

而哈比就不同了。被异形基因“优化”过的他,对冷热酸甜的抵抗,都到了一个极为恐怖的程度,这么一点点温度的变化,根本没有任何不适,因此直到现在,他身上还是一条长裤外加老汉斯给他留下的法师袍,除此之外,倒真的“别无它物”了。

这就造成了一个相当诡异的情景:眼前的俩人一老一少,一胖一瘦,一干一湿,一短衣一长衫……总之是有无数可以吐槽的地方。最让人感觉别扭的是:那年轻人虽然浑身湿透,但那份气质,却仿佛一把出鞘的宝剑般光芒四射,对比之下他旁边那衣衫齐整的老头,反而显得是落魄而又狼狈,就像条被人遗弃的老狗。

这两个对比如此强烈的人站在一起,还拉拉扯扯的,不引人瞩目那才奇怪呢!

其实平心而论,那可怜的罗伯特·利兹才四十出头,怎么也轮不到一个“老”字,只是长年跑船的人,面相恐怕比普通人能沧桑些;再加上他胡子拉碴地不修边幅,又倒霉地站在了有点小帅的哈比身边,才让人觉得分外不堪。

要不怎么说,美,都是比出来的。

当然我们的利兹大叔,是不可能知道正因为两个人站在一起,才引来卫兵的怀疑的(否则上了岸,就会离哈比三十米开外了),还在那一个劲地做戏:“谁认识他啊!这小子也不知是受了什么刺激,居然大半夜地跑来跳海,若不是老子手快给拖上来,没准现在早喂了鱼了……”

“跳海?”一众卫兵面面相觑,而哈比,也忍不住翻起了白眼,心说你这借口也太矬了点吧?谁跳海还特意选个礁石遍布的地方,难道临死之前,还打算再崴一回脚才够本?

“我想,这是一个误会。”一个穿着半身甲,腰配长剑的卫兵走上前来——瞧这挺胸叠肚的范儿,不出意外就是几人的头了。

“非常感谢你的好意,”虽然行着礼,但不知为何他对着罗伯特说话的时候,总让人感觉有种趾高气昂的味道,“不过这件事,我们已经接手了……我们会安排送人手这位小伙子回去,你可以放心。”


是的,和背负长剑,卓然而立的剑人比起来,利兹大叔的威胁立马无限趋近于零;因此在这位小队长的眼中,那老头不过是个胡搅蛮缠的老骗子,临走时那古怪的眼神,也只是因为没有如愿地得到好处,而心有不甘罢了。

眼前的才是大鱼。

“如果我没看错,您是位战职者吧?”小队长的目光,不断在哈比的法袍与长剑间盘桓——只是像这种眼神,哈比早已不知经历了多少,心里压根就不会起半点波澜。

“没错,我是一个剑士。”哈比如是说,顺带着,还撩起长衫把双手一分,摆了个经典的POSS。

正文  第七百一十九章  随行与尾行

尽管“谦逊”也是传统剑士的美德之一,但这并不等于,你就要刻意地去贬低自己的实力——毕竟在这里,你若说什么“拳脚小功夫,容人大丈夫”之类,是不会有人觉得你虚怀若谷的,只会让人感觉你对自己没有信心。

有自信的人不一定是高手,但没自信的人,却一定不是;估计一百个人中,最少有八十个这么想的。

你说他们俗也好,说他们狗眼看人低也好,反正这世界的习俗就这样。

——至少在“卫兵界”是。所以你要想让这帮难缠的家伙敬畏你,省却不必要的麻烦,就必须端起“高手”的架子——虎躯一震、再震、然后三振让对方滚蛋。

浮冰港土生土长的哈比,无疑是明白这一点的,因此在接下来的应答中,除了滴水不漏之外,他还做足了高手的范儿。然而他不知道的是由于上头的某个命令,让卫兵们格外地注意那些“在野”的高手,就比如像哈比这样的。

因此他越是表现得高深莫测,对方的心里就越是警惕,尤其是在听到哈比要去的地方,是“暗巷街”之后,这份警惕,更是浓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毕竟以那小队长的地位,是不可能知道那里有什么的,更不可能知道卓尔们与浮冰港上层,已经达成了合作的议项;因此在他的眼里,吞噬了他几百同僚的暗巷街,那不啻龙潭虎穴。

而现如今,这家伙竟然要只身前往?没问题才出鬼了!与其让这样的高手在一旁环伺,还不如让他暴露在阳光底下,于是小队长眼珠一转,道:“那不如这样,就由我们来护送您过去好了。”

“嗯?”哈比微微一愣,“你们不是在巡逻么?”

小队长赔着笑解释道:“顺路的。再者说了,巡逻固然是职责所在,但与您这样的高手同行,对于我们这些上不得台面的小人物来说,却是一项不可多得的殊荣呢……起码也省得您一路之上,再因为受盘查,而耽误您宝贵的时间不是?”

哈比一想也对,反正他这趟是去看他的姐姐,也没什么见不得人,有一队卫兵随行,的确省却了不少麻烦。

再者说了,“富贵不张扬,有如衣锦夜行”(某包语),如今自己出息了,有本事了,回去时自然得风风光光,这样街坊邻居们才能高看他们姐弟一眼。

然而刚走了一半,哈比就觉得不太对劲了——倒不是说因为又撞上两拨卫兵,毕竟非常时期,守备严密些也是可以理解的,但问题是……为什么远远的看过去,整片街区黑乎乎的,连盏灯火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