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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君薇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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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监护

书籍名:《错过·君薇遥》    作者:东汉


        肖建华后来为方子君找来了一位这方面的资深律师,律师详细地询问了她的家庭情况,然后将相关的法律知识告诉她。

        律师对她说:“像你弟弟这样父母都去世的,就要由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做他的监护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经一定条件也是可以做监护人的。但当监护人的前提,是必须要有监护能力。你是方云辉的姐姐,你如果有监护能力,自然是做他监护人的最佳人选,但你未成年,还在上学,自己尚且需要别人抚养,如何能做监护人呢?辛秦虐待你的弟弟,已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关系,但是法院一般在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同时也会另行指定监护人,以你的情况,是不适合做监护人的,主要是你没有监护能力。”

        “监护能力?”方子君也不是很多这些法律上的用语,疑问道:“为什么我没有监护能力?因为我未成年吗?但我也16岁了,我相信我有这个能力,我可以照顾好我弟弟的。”

        律师想想后说:“其实法律也没有规定必须是成年人才能做监护人,理论上来说,只要有监护能力的就可以。认定监护能力,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有规定,也没说必须是成年人,监护能力是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的,但是大家普遍都会有这样的看法,只有成年人才可能有监护能力。”

        方子君仔细想想说:“你说的监护能力,我觉得我有,我身体健康,经济条件上,我有父亲的遗产,至于生活上的联系,虽然我们姐弟以前的关系不是很好,但我们毕竟也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6年。”

        “小姑娘,你不能这样分析。”律师忙打住她,“现在最重要的是你还未成年,你还有你的母亲做你的监护人,你继承的遗产虽是你的,但现在也是要由你母亲来替你代管,你这样的情况怎样去做别人的监护人呢?我的建议是,最好能由你的母亲忻雅兰出面,她可以作为你父亲的朋友去争取你弟弟的监护权。”

        方子君自觉地摇摇头,说:“我母亲不行。”当初母亲会和父亲离婚,起因就是因为方云辉,让母亲去当方云辉的监护人,忻雅兰一定很难接受,原本她就是打算自己去做监护人的,现在也只能这样。

        方子君再次肯定地对律师说:“我母亲不行,现在只能我去做我弟弟的监护人。难道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我知道你们律师很厉害的,也很会找法律的漏洞,拜托你了,帮我想想办法吧!”

        律师看着她,这小姑娘不过才16岁而已,神情虽然镇静,但看上去还带着学生气,难道她真的想上法院去和人打官司吗?当今社会虽然法律意识已经非常普及了,但中国人传统的厌诉心理他还是比较了解的。

        律师思考了一阵,说:“如果你有工作,或许还是可以的。还好你已经满16周岁了,在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方子君不懂。

        “这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说通俗一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就是指成年人。如果你满了16周岁,有收入能养活自己,法律上可以视你为成年人的。一旦你被视为成年人,在认定你的监护能力上就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你做你弟弟的监护人也就顺理成章了。”

        方子君感觉突然有了希望,就急忙说:“那我去找份工作,我有设计才能,我能找到工作的。”

        律师叹口气,说道:“说真的,这是下策,我的建议还是让你的母亲出面,你总不能为了做监护人,连学业都不顾了吧?”

        事后,方子君和忻雅兰提起了这件事,忻雅兰直接就拒绝了,她坚决不同意方子君休学。方子君也不管,她是铁了心要当监护人的,于是就直接不去上学了,找尹世绅要了一份工作,开始上班。

        直到学校通知忻雅兰,方子君再这样下去,学校是有权把她开除的,忻雅兰这才妥协,她亲自去找了方子君,说她本人愿意出面去争取方云辉的监护权,让方子君还是回学校上学。

        方子君看她态度缓和了很多,就试着和她好好地恳谈了一番。

        方子君说:“这件事,其实我心里是有计较的,让你去当方云辉的监护人,我知道你心里一定是很不愿意的。其实我也知道,如果我诚心地恳求你,最后你一定也会同意的,但我不想这样为难你,我知道爸爸对你的伤害,我至今都还记得当年你抱着我哭的情形。”

        忻雅兰听方子君这么说,眼眶都有些红了。

        方子君又说:“我相信法院也会考虑我们家的一些实际情况,你当监护人的胜算,我想也不会太大的,毕竟你会离婚,原因就是因为方云辉。再退一步讲,如果法院愿意把监护权判给你,难道让方云辉和我一起住在肖家吗?这样重组的家庭本就够为难的了,我不想再给你添麻烦,我和方云辉夹在中间也不会好过的。”

        忻雅兰知道方子君在肖家生活得不开心,明山和若水对她有排斥,她自己夹在中间有时也很为难,她的一些做法,或许已经伤害到这个孩子了。

        忻雅兰轻声问她:“你怪妈妈吗?自从和你爸爸离婚以后,我就没好好地照顾过你。”忻雅兰语气伤感,弄得方子君心里也酸酸的。

        方子君摇摇头,“我知道你有了新的家庭,你得过属于你的新生活,不要再让以前的事绊着你了。子女总有一天都会离开父母的,现在我也已经长大了,我有我自己的想法,我也有能力独立,我向你保证,我会照顾好自己,也会照顾好方云辉。”

        后来,忻雅兰还是无奈地带着方子君去学校办了休学,她直觉对不起这个女儿,如今她竟然选择了自己要过的生活方式,那么她只有成全她了。

        所有一切都准备妥当后,方子君就在律师的指导下,开始准备官司的事情。这个案件与一般的民事案件不同,方子君不是原告,而是作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监护关系,是按特别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是一个月,且是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所以这个案件进行得很快,撤销辛秦的监护权资格,这对法院来说是没有太大问题的,方云辉身上有被殴打的伤情,还挺严重,他后来在街上流浪,也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方子君带他回肖家后,发现他身上的一些伤都化脓了,就立刻把他送去了医院,医院的诊断证明和住院病历都是很有利的证据。

        法院主要是在确定方子君的监护能力上考虑得比较慎重,方子君向法院提交了自己与尹氏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有她凭自己的设计才能取得的一些大赛的奖项证书。对这些证据,法官都予以了认真的审查。法庭最后还将方云辉本人叫了来,询问一下他本人的意见,问他是否愿意让方子君做他的监护人。

        方云辉当时看了方子君良久,然后点头说——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