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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血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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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8章

书籍名:《龙血奇兵》    作者:咸湿




这名高挑美女点了点头,眼睛却在苏永身上来回看着,眼光里透着不解。

看来仙女星系也不是一个个都跟那些双头狼人那么凶狠,至少眼前这些还挺养眼的!苏永看着对方精致到完美的五官,忽然想到自己的坐骑是出自星辰之眼。而星辰之眼,就是来自仙女星系的那颗侵略星!

那就是说,我坐下的云海金狮,恐怕也是生活在仙女星系的星兽了?苏永猛然惊醒,不由得轻轻拍了拍坐下云海金狮铜钱般的金色鳞甲,暗想道:莫不是被她误会成自己人了?

“那正好同路。”

星空狼孩淡淡的声音传来,反而令苏永镇定了心神。

对啊,怕她们做什么?就算星辰之眼以前属于仙女星系,现在却是在我手里了,你们要想抢回去,也得问问我的拳头肯不肯!

自从领略可怕的天赋——次元之后,苏永对自己有了十足的信心,毕竟身躯内有了生命之力,那可是用不完的力量啊!

高挑美眉一愣之后忽然露出了嫣然的笑意,用依然甜美的生硬口音道:“那……我们同行?”

狼孩用征询的眼光看了看苏永。他不是第一次碰上娜美星人,但从来没有交过手,也不知对方本事如何,而如今苏永的毁灭之力杀招犹在他之上,狼孩自然要问问这位同伴的意见。

苏永眼光在高妹身上转了转,预感天赋并没有感应到对方发力,那具美妙动人的躯体看来非常放松自如。他的防备心理也不由放下了些,点头笑道:“为什么不呢?”

脸上两朵徽标的高妹非常开心的笑了起来,一双似要滴出水来的深蓝眼珠看向苏永,大方的说道:“两位银河星系的朋友,我叫苏菲,很开心跟你们同行。”

“我们银河有个握手礼,是用于朋友之间初次见面的。”苏永看她并无防备,故意让云海金狮走近了些,然后伸出手来,在她茫然不解中捏住了她粉嫩的左手。

“啊?”苏菲惊叫了一声,她后方脸上只刻着一个发光十字徽标的部下则全部露出了怒容,几个看似护卫的更是立即踢着星兽狂冲了过来。

然而,苏菲再次高举右手阻止了部下的动作,只是看向苏永的脸容有些哭笑不得:“这里……可不是银河了……”

莫说是外族人,就是同族的娜美星人,也还没有人接触过她的躯体!

虽然娜美星人是个单性繁殖的种族,但对于身躯的圣洁却看的极为重要!很多族人一辈子都只是接触过另一个躯体,而她们的伴侣也是一样。

被外人碰触过,在娜美星人看来是难以接受的。苏永此举无言是犯了极大的禁忌。

“哎,”苏永脸色不变的在狼孩的嘿嘿笑声中露出无奈的叹息:“可惜了,我们是爱好和平的人,对朋友有许多示好的礼仪,我本来还想为新朋友展示一下的……”

“哦?”苏菲似乎有些好奇。

“比如说,初次见面就是握握手,熟一点之后,就会有贴面礼、亲吻礼等等,更熟一点之后……”

苏菲慌忙挥手打断了他的说话:“我们娜美星人对这个……呃,不是那么讲究,下次千万别用这种礼节了!”

“好吧!”苏永故意重重一叹,眼光却斜斜看在对方上身不停颤动的波涛汹涌之中,心里也有些好奇:怎么搞的?穿的这么开放,思想还会这么保守?看来女人太多的地方,果然有些变态!

狼孩让梅花雪狼走了近来,故意缓解他的尴尬,用那把悦耳的童音问道:“你们娜美星人,这次怎么出动了这么多人?”

苏菲沉吟了一下,终于还是回答了他:“我们赶去天都峰,是为了抓捕叛逃者!这件事,希望你们不要插手。”

“叛逃者?”苏永跟狼孩同时皱起了眉头。

“是的。”苏菲看了苏永一眼,目光再次落到他的坐骑上,迟疑地说道:“我们娜美星出了个败类,竟然偷取了最为贵重的皇室瑰宝。之前她潜入了银河系,由于你们银河神兵的把守,我们无法追捕。最近有消息说她逃去了天都峰,似乎有了新的图谋,我们就赶紧追来了。”

皇室重宝?不会就是星辰之眼吧?苏永暗吃一惊,脸上却毫不动容,只是微微点了点头问:“那……你们是娜美星皇室的队伍了?”

“我是娜美星御殿二星将军。”苏菲纤手点了点脸上的徽标,笑道:“脸上有标记的。”

二星?苏永好奇的指着她的部下问道:“那他们是一星?”

“他们都是娜美星精选出来的一星高手,职别是金骑士,只比我低一级。”苏菲似乎有些得意地道:“你可别要乱用你的礼仪,她们没我这么好说话!”

“一定,一定!”苏永汗了一把,原来竟是一个精英大队,听他们的语气,似乎对于银河神兵也不怎么惧怕,应该本事也不会差到哪去。

“你们是因何去天都峰呢?”苏菲问道。

“事情有些类似,”星空狼孩郁闷的用冰冷的口气哼道:“有个家伙偷了我的好东西,也赶到天都峰去了,我这次是要找她算账的……也希望你们不要插手!”

番外  楼兰与一把刀  序章

完婚之后的第二天,娘子决定去楼兰。

一年以前,我们在临安认识的时候她就曾对我说:“我想去看看另外一个楼兰。”因为楼兰是一座城的名字,也是她的名字。

她走的那天下雨,家里的昙花正开。雨水中明媚的艳。

当时我问她:“既然决定去流浪,为何不等回来再完婚?”

“一个人想在外面开开心心的流浪,就先要有个家,能够回得去。所以,”她把油纸伞递给我:“你要留在这里,不可中途追来。”

而她便独自走向西。。

回去家中,我在暗处擦亮一盏油灯,守着昙花微启。窗外听见雨声,眼前这寂寥花火,灵犀之间像是缘起

缘灭。

卯时。

天明。油尽。灯衰。雨歇。

昙花恰逢夜雨,你守了几个时辰,就抵过一季。

待到鸡鸣时分,花事无疾而终。

花儿最美的时分,不在姹紫嫣红的荼蘼。只待行将凋萎的清晨,恰逢一滴露水

超度。

楼兰

番外  第①节

二百二十七天之后,家里忽然来了一个戴蓑笠的男人。他个子很高,面相削瘦惨白;他说话的时候目光并不看你,声音也低沉。

我不喜欢听他的声音;但很专注。

因为他带了娘子的一句话来——

“找不到楼兰,便不再回来。”

我本想温一壶酒给他,但他带完这句便从窗口跃出。刹那之间消失在夜色中。

我追出来,希望能追上他探问。不过转眼之间,漆黑天幕下只剩萤火虫冷冷地飞,列成阵型。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男人的绰号叫夜飞蝠,是天下间轻功最高的游侠。

我的名字叫林秀树。我是一名工匠。

三年前我铸过一对修罗刀,并把它赠给一个江湖上的朋友。而后有过一些传闻。在兵器谱上便也写下我的名。

而我,亦不再铸剑。

其实你也可以闲下来虚度,只要你有所成。

那年大暑的晚上,我第一次见到夜飞蝠。

他走后,我温过一壶酒自饮。喝到全身湿汗的时候,我突然决定铸一柄剑。

不再将它赠给任何人。因为剑名楼兰。

取一个名不是命理辞书推推算算那样简单;每个名字都会有一个理由,亦注定某处隐忧。

爱一个人也不是风花雪月卿卿我我那样简单;每一对情人都会有一个传说,同样交缠许多煎熬。

而铸一柄剑更不是生铁黄铜敲敲打打那么简单;即便你不用它杀人,也必须嵌入一记剑魂。

我知道,这柄剑的魂即是我的魂。如此,我才会有一个理由可以去找她。

便开始一路向西。

向西——

所以在每天最好的时辰,根本看不见太阳。

除非你愿意回头。

而入秋之后,连续三天最阴的时辰,我都会遇见夜飞蝠。

很奇怪,因为一个夜行千里的游侠,绝对没有理由可以被我追上。

我开始怀疑是不是我看错人,又或者现在瘦的人都很相像。

“你家里面……是不是三胞胎?”

“……”

“那为什么连续三夜都遇见你?”

“眼睛坏了,只得看见面前三尺,所以我只走夜路。而你是日夜兼程。”

“夜晚时,你能看得远些?”

“同是三尺。但白天的时候我看不见路,别人却看得见。夜里一样,谁都看不见路,谁都看不见人。”

“其实我相信,即便你看不见,一样能‘听’到。蝙蝠的听辨灵异。”

“尤在夜间。”

那夜请他喝了酒,却没有问起关于楼兰。

他是自尊很强的人,说到痛处,奈何伤神——

“其实。即便每夜只走一个时辰,你也赶不上我。只是入秋后,每夜行路,官道两边的树上总有叶子落下。而叶子飘落的声音我是听得见的。想要避开,便不能走到太快。”

当夜晚最静的时分,他这样听觉敏锐的人一定可以听到很多声音。他神行如飞,诡异冷冽。

“而在暴走的风势中,你很难分清楚那些飞舞着袭来的究竟是落叶抑或别的暗器。”

他接着说:“林公子。多年前,我的这双眼……是为落叶镖所伤。”

所以秋意越浓,步履越慢。

迷信之人,往往采信百鬼夜行的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