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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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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章 朴治

书籍名:《道德经新解》    作者: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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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永恒的大道始终无为,但是却取得了无所不为的成果。大道运行没有轨道误差和时间误差,具有永恒的客观规律性。正是这至诚不移的客观规律性,才孕育化生出天地万物,取得无所不为的成果。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



  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道法自然,人法大道。大道是可以认识的,认识大道才能更好地用以养生、治国。



  就养生而言,'侯王'就是自我。自我因循大道,'无为'以养朴,朴'无不为'以养生。自我若能甘守'无为'之道性,无名之朴也就漫漫生长。随着朴的成  长,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将自然健康繁殖,自行调节转化,身体也将自胖自瘦,自形自色。这是阴阳平衡,身与朴统一、和谐的缘故。在身体发展转化的过程中,倘若  受到外来邪魔的侵袭,我将静以守朴,用朴来镇慑邪魔。邪魔得以镇慑,无名之朴也就无欲于伤害。能够静之以道,镇之以朴,不再产生违背大道的妄念,那么,心  情就会安定,身体自然百邪不侵,从而健康长寿。



  就治国而言,统治者若能因循大道,实行'无为之治',即'无为'以修法,则法'无不为'以治国。随着国家法律的逐步完善,人民民主自由、国家繁荣富强  自然能得以实现。在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里,倘若有不法之徒危害社会,即可用神圣的法律来镇慑他们。社会上没有了不法之徒,神圣的法律也就失去了作用。这  就是说,法不害人而人自害。如果人人能够消除不道观念于'不言之教'之中,天下也就安定太平了。



  本章是对道经的总结,中心议题是'无为而无不为',即老子的朴治主义思想,也是老子思想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命题。



  大道无为,始终按自己的轨道运行,使得整个宇宙和谐有序;统治者无为,遵守合乎自然法则的社会法则,可使社会和平安定;自我无为,遵守合乎自然法则的  人生法则,可使自我健康长寿。这里,宇宙、社会、人生是'实'、'有',自然法则、社会法则、人生法则是'虚'、'无',实与虚、有与无是辨证统一的,欲  治实、有,必守虚、无。自然法则是永恒不变的,所以,'无为'的目的在于寻求'朴'即合乎自然法则的社会法则和人生法则,治国以法,治身以朴,则'无为而  无不为。'



  大道之性体现了无私、无欲、无争、守柔、贵弱、谦恭、纯真、诚信、公平、正义、仁慈等特性,道性既是朴性,体现于人即为'上德'。人人真朴,社会自然淳朴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