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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文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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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书籍名:《星文公主》    作者:柔情如海




“你帮我弄点野味,我饿的厉害,你可以拿我的首饰卖了,换点粮食回来。”

孟星文很少戴首饰,大部分的首饰都让她变卖换钱培养自己的势力了,留下的都是不能变卖,比如魏国皇帝赏赐的那种价值连城的珍宝,或者是不值多少钱的小玩意。孟星文头上戴着一支金钗,也不值什么钱的东西,不过在民间,金子是很少见的,换点粮食还是能够普通三口之家吃上一年的。

“呵呵,这倒不用,如果不是因为你病着不敢稍离,金银珠宝对我来说伸手可取。”莫问天憨厚的脸上浮现了傲视天下的霸气,凭他的身手,如果不是因为孟星文还生病的话,想要多少财宝就可以自己去搬,就算是魏国皇宫里的大内高手恐怕也没有几个能拦得住他。

孟星文眼睛一亮,这一点自己倒是没有想到,以后没钱了,这个男人可以去搬点回来,那么对自己的事业来说,是件好事。

又能打又老实,还听话,还会赚钱的男人可是越来越少了,能抓住一个就抓住吧,别等到以后想找都没有了。

“莫大哥,你真厉害!”孟星文眼中再次冒出了金色的小星星。

莫问天有点心中毛毛的,不知道怎么回事,看见孟星文眼中的小星星,他就觉得似乎在面对那只巴蛇一般,有种洪荒巨兽在盯着自己的感觉。

女人在某些时候和贪财的巨龙是很相似的。

“那……那当然!这把宝刀留给你防身,我去弄点钱来。”莫问天似乎也憋了很久,嘴里早就馋了,见孟星文已经好转,留下自己从不离身的宝刀给她防身,这才安心的离开去弄钱了。

33、学习武功

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钱,反正是从这天开始,孟星文吃上了馒头不说,还吃上了肉,这在宫里不算啥,可在边关可是了不得的大事,住家的大娘天天笑的合不拢嘴,一个劲的说孟星文和莫问天是天作之合,是一对有情有义的好夫妻。

孟星文横了莫问天一眼,他?傻乎乎的,一点也不像我老公的标准。

我老公一定要顶天立地,是个伟男子!

这点似乎他还真差不多!

我老公一定要文成武就,状元之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这个似乎有点很熟悉,似乎是张敏考验周星驰的台词,莫问天武功不错,可说话哪有文采过人的样子!识字是认识几个,要说是文采方面可就无法和他的武功相提并论了,唉,好好一个男人练的五大三粗的,却没有锦绣内涵,想想都让人惋惜啊。

第三十一章到第四十一章    (3)

而且莫问天不够帅气不够英俊,太过霸道,太过大男子主义,杀气太大,吓唬别人的时候是不错,可面对自己的时候也挺吓人就不好了。

莫问天坐在门口的木凳之上,腰挺背直,眼神如同狮虎,炯炯有神,嘴角淡淡一丝笑意,若有若无,看起来让人望而生畏,这样的男人怎么能相处一辈子嘛。

“大娘猜错了,我和他不过是结伴而行,并不是夫妻,也没有订婚之类的说法,还请大娘不要乱说。”

在这个时代要是说谁和谁之间有了什么风言风语的话,男人还不算什么,女人可就没法活了,人言可畏。

莫问天也赶紧解释,证实孟星文的话没错,只是他的脸色又有点难看了,似乎有点黯然神伤的味道。

难道他喜欢上了我?

孟星文赶紧挥去这个念头,自己还小,还不到想这个的时候,还是赶紧摆脱他回到长安去的好。

农家大娘赶紧道歉,孟星文和莫问天都没有在意的说笑几句,就让她离开了。

这是一个农家,过去曾是军营的房子,现在军营已经迁走,去往更西的地方,留下的房子就成了某些农户的住房。

莫问天背着孟星文到这个地方的时候,孟星文的高烧已经开始慢慢退去,而他也筋疲力竭,内力接近了枯竭,再走下去,孟星文可能还没事,他已经累死了,所以不得不在这里修整几天。

没有了奔波劳累,孟星文恢复的很快,而莫问天也在这几天里将内力恢复的差不多了。

闲着也是闲着,孟星文缠着莫问天讨要了一份内功心法。

这个是好东西,比起现代社会的东西要真实有效的多。

唯一的限制就是身体上的穴道位置,男女不好教授就在这一点上,想要知道各个穴道的位置,就难免身体接触指点,男人和男人之间还没有什么,男人和女人之间就很尴尬了,所以除了夫妻之间,女人想学武功就要找个女师父才行,这个年代女人学武者少之又少,想找这样的女武者是难上加难,所以女人学武者更加稀少。

对于孟星文,这一点就不是什么难题,在现代社会,虽然乱七八糟的的知识很多都没有用处,可也有不少知识是很有用的,比如穴道这一方面的知识,孟星文曾经就自学过一段时间的针灸,当然结果是将银针扎成了曲别针,然后融了做了一副耳环了事。

这穴道虽然认不准,可是背却是背下的,偶尔几个忘记的只要将附近的穴道名字一说,孟星文也就想了起来,也能找到位置了。

有了一个巴蛇的蛇胆做根基,莫问天的内力梳理过无数遍,孟星文学起内功来,进展很快。

嗯,最起码半个月之后已经能感觉到一丝微弱的内力了。

普通人想要做到这点,最少要三年的苦修。

穴道是一个难关,气感也是一个难关,内功心法和师父是否详细的指点更是重中之重。

所幸这些对孟星文来说都不算难事。

孟星文也终于知道了在离此二十里的地方有一个比这里大的多的城镇,莫问天就是从那里弄来的钱财。

既然知道前面有热闹,孟星文自然也就住不下去了,既然不让回去,那么就赶紧去边关好了,想来到时只要表明身份,那些边关的守军也不敢为难自己,冒着和大魏开战的危险扣押魏国公主?这个罪名谁也担不下的,除了这个油盐不进的傻子莫问天。

孟星文暗示了他好几次,说自己身份特殊,不能离开长安,可他就如同没听见一般,无论如何都要将她带到边关,这出来的日子算算快一个月了,想来唐国也压不下瞒不住魏国公主被人掳走的事实,魏国也不可能坐视不理,两国之间的关系恐怕都紧张起来了吧!自己好不容易才买下的东西,将自己的势力插足进了唐国,也被这个傻子给破坏了,没有了自己的指挥,那些商人和细作恐怕都不敢擅自行动的,耽误一天就是耽误好久的发展大计啊!

想这些也没有用,还是早点见到能做主的人,让他们送自己回长安才是正理。

“出发!梧桐镇。”

34、我是好欺负的吗?

“到底要走到什么时候啊?你放了我吧?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事要回去的。死小莫,臭小莫,你放不放了我?不放我就揍死你!”

孟星文对着一棵枯树狠狠的咒骂着,然后再踢了它一脚。

“你好了没有?上个厕所也要这么久!”莫问天的声音从树林外传来。

“好了啦,催催催,就知道凶我!”前面的声音很大,后面的却几乎微不可闻。

孟星文狠狠跺了跺脚,走了出去。

“走吧。”莫问天淡淡的对着孟星文说了一句,当先向前走去。

前面就是梧桐镇,莫问天也不怕孟星文跑了。

这里已经属于边关的地盘,离开京城一千多里地,凭孟星文一个弱女子可走不回去。

附近还有猛兽出没,要是没有大型马队护送,只凭单个人的力量,那是纯属找死。

梧桐镇并不太大,只有百多户人口,却是附近十里八乡最大的集镇,每逢三六九就是赶集的日子,这里也是热闹的很。

这里不但有几十里内最大的集市,也有唯一的驿站和军亭。

驿站可以招待过路的客商和传递消息,军亭却是军队设立在这里的类似政府的机构,处理民事和军事的案件,征集民夫,收购粮草之类的琐事。

第三十一章到第四十一章    (4)

这里有两家富商的产业,莫问天就是在这里弄了点零花钱买的食物。

前几天来这里,这里还热闹的很,而这天再到这里的时候,就发现热闹依然热闹,却带着几分凝重。

莫问天向一个摊贩打听了一下,才知道朝廷的钦差刚刚过去不久,似乎是到边关去宣读什么旨意,随行的有不少禁卫军。

禁卫军可是皇帝身边最信任的武装力量,一向是不轻易出动的,要是用上了禁卫军,那就是说明这事件很严重,或者是保护的人很重要。

孟星文没有管那么多,她还是第一次来这么远的地方,大西南,山多水少,民风淳朴,这里的一切都让孟星文好奇。

又大又厚的囊饼,又腥又鲜的羊汤,羊肚白毛巾,羊皮袄,似乎一切都和羊有关,很多人的腰间都挂着腰刀,不仅仅是为了装饰,更是表明了武力。

女人们穿的通常都是蓝花衫,自己扎染的,图案大体很像,可是绝对没有完全一样的图案,每个人的风格都不一样。

小孩子最好玩了,头上扎着冲天小辫,穿着红布袄,看起来就像是动画片里的人参娃娃一般可爱好玩。

“糖葫芦,山楂糕,饭豆饼,哇,还有小羊羔!”孟星文在集市上到处走,看这个好玩,那个也好玩,看个不停。

却不知道她也成了别人眼中的风景。

这么一个偏僻的乡镇上竟然来了一个如白玉一样洁净,如仙女一般美丽的女娃儿,怎么能不让这些乡民们啧啧惊奇,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如此可爱的美娃儿,可爱的就像是天上的仙女来到了人世间,让人看也看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