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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凯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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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书籍名:《咏凯传说》    作者:咏凯


我进去之后,他马上封住了袋子的口,我感觉到有石块朝我的头上砸来,我很想忍住不让玉笛听到我的惨叫声,可是,真的好疼,他使劲一下下的砸着,我也就在这样的撞击中失去了知觉。

我死后,主人和玉笛便吃着我的肉,成功的走出了戈壁,幸运的是,他们没有遇到别的狼群。在临近有人家的地方,主人选了一块空地,然后挖了一个大大的坑,掏出我的所有骨骸撒进去,然后一点一点的埋上。玉笛在一旁看着,眼角流出泪来,到了最后,成了呜咽声:“哥哥,你为什么那么傻,让你不要咬主人,你偏不听,到最后成了这样。”

主人对于一些东西还是心存感恩,我这也算是厚葬了,虽然只剩下骨头,但毕竟,我的肉救过他的命。不知为何,这一世,我的灵魂迟迟不肯离去,似乎在等什么人一般,等了很久很久,依然没有等到。这片空地上,慢慢的出现了房屋,他们似乎是在烧砖,还有一些人从我的墓地上走过,我也会去他们的房屋里转转,可是,谁也没有发现我。

第三百二十一章  二世轮回

灵魂在这个世间游荡的太久,我甚至忘了我是谁,后面,迷迷糊糊中,我被一种巨力拉进了一个漩涡中,等再次拥有知觉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便是大海,蓝天,碧波,万里的海疆,对于这样的景色,我拥有一种亲切的感觉,似乎灵魂中对于这种模样拥有着很熟悉的记忆,在很多很多年以前,当我们都还是鱼的时候,那时,便是大海养育了我们,我们慢慢的成长,死亡,进化,才成了今天的人,灵魂的记忆是不灭的,所以,对于这个星球本身的记忆,从来就没有变过。

父母是渔民,我在慢慢的长大之后,自然也成了渔民,海上的作业充满了危险,好在父母对于这一套都比较有经验,什么时候有台风,什么时候不能出海,什么时候出海鱼比较多,这些,他们都有着一套自己的规律,按着这种规律去进行,我们家倒还过得去,虽然算不上富足,但是温饱绝对能解决,少了什么吃的,也不能少了鱼吃。

我们是在海边的一个小村子,村子叫落霞村,村子外面的海,自然就叫落霞海了,这里的朝霞和晚霞尤其的漂亮,给人一种宁谧的感觉,每每看到它们,我的内心总是很宁静,脑海中便会闪现出一些特别的画面,像是我在天空中飞舞,离彩虹很近,又像是我在地上爬着行走,身边有什么人在陪伴着我,满目都是戈壁的景象,我们一起看太阳升起,一起看日落。现实的情况,旁边的确是有一个小女孩陪着我,她叫茗澜,和我年龄差不多,初次见她时是在很小的时候,那时她嘴里叼着一条鱼,傻傻的从我旁边经过,也没有什么语言,就是对着我笑,笑到最后,她才问我:“你吃不吃鱼?”

我说:“吃!”

她便掰了一块喂到我嘴里,就这样,我们认识了,跟她在一起,我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这种感觉很温馨,来自于很久以前,我想试着去回想,想到的只有我作为爬行动物时双双看日落的情形,那画面实在是太模糊,而且头还疼的要命,久了,我也就懒得去想,反正现在在一起,不也是很快乐的事情么?

我们一起玩耍着长大,有一天,村子里来了一个怪人,说是奇怪,其实也没有什么,主要是他有一样东西,那是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的,他说是二胡,能拉出很优美的旋律,那些曲子我听过,很醉人,大伙都被这东西迷住了,便缠着他教,可是,他仅仅是教了一些基本的东西,然后留下了一些,就说自己还有别的事情要干,然后离开了这个村子,茗澜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么优美的旋律,所以她学的格外认真,只是因为天赋所限,到了最后,她仍然拉不好一首完整的曲子。我对于这个东西就像有着法力一般,在那个怪人走之前,已经学会了个七七八八,而且经常在伙伴们面前卖弄,也因此,茗澜更加的喜欢待在我身边,她总是缠着我给她拉一曲。

有时候回到家,父母也会开我的玩笑:“看你天天和茗澜走那么近,长大了你就把她娶回家呗,也免得天天都跑去找她。”

对于这样的玩笑,我只是笑笑,但心里真的在想,要是她成了我的老婆,我该怎么去疼她,给她打渔,给她买好东西,给她拉二胡,陪她看落霞,我把在这个村子能做的事情全都想了一遍,想象着她在对待我的这些付出时的开心,然后自己也傻傻的笑起来。等回过神来之后,心中便暗下了决心,快快长大吧,我要对茗澜好!

在村子的外面,落霞海上,有一座小岛,这座岛很奇特,面对我们村子的一边,是一面绝壁,笔直,光光的,其他的三面也是地势险恶,但是却能爬上去,我们这一群调皮的孩子,偶尔也会在没有大人的看管下悄悄的跑到这座岛上,一起玩一些游戏,玩累了才回去,有时候,大人们还要管一下,久了,见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也就没有再管,这个地方,我们给它共同起了一个名字:天涯海角!这里就是我们的天涯海角,是我们游玩的天堂。

他们都叫我黑子,其实我的名字叫着陈坷,主要是因为我经常在太阳下跑,算是村子里面晒的最黑的一个,依照外形来叫,是村里人的习惯,这个名字叫的太久,人们倒还真忘了我以前的名字,就连茗澜也是叫我黑子哥哥。

我们的家算是离天涯海角最近的一家,对面就是那面绝壁,有很多个夜晚,我都会对着对面的绝壁发呆,幻想着一些美好的事情,和茗澜认识这么多年了,也不知道她对我的感觉怎么样,我真的很喜欢她,她对我倒是也不排斥,可不排斥并不能代表就喜欢吧?如果我约她到天涯海角的上面,向她表白的话,不知道她会不会同意呢,想的久了,这便在心里落下了一块病,我还真的就这么做了。

那天,只有我们两人到了那座岛上,我只是说带她上去玩,至于原因我并没有说是什么,她很好奇,总是问我:“黑子哥哥,你神秘兮兮的搞什么啊?”

“去了就知道了!”我嘿嘿一笑。

这是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照射到这面绝壁的时候,朝霞也映满了整个天空,我们坐在上面,看着日出,我突然说道:“茗澜,我喜欢你!”

她开始怔怔的看着我,不说一句话,这让我有些紧张,这是表达了什么意思?喜欢我么?还是不喜欢我?等了好久,我再一次说道:“真的,从小到大,记得第一次见面,你问我吃不吃鱼的时候,我就有了一种很奇妙的感觉,这种感觉越来越浓烈,到最后,已经让我不能自拔,今天,我只是想表达最真的自己,茗澜,我真的喜欢你,你嫁给我吧!”

她嘴唇翕动着,终于开口了:“黑子哥哥,你知道我等你这句话等了多久么?我还是小女孩的时候,我就想告诉你,可是,因为我胆小,因为你的大大咧咧,我害怕你会觉得这是一个玩笑,大些的时候,我又害怕把这件事说出来,要是你不同意的话,咱们连朋友都做不成,干脆就这样吧,你不也在我身边么。到了现在,你竟然说出口了,我真的好感动,真的,我也喜欢你好多年了!”

“这么说你是答应了!”我高兴的叫起来,“到时候,我一定要给你拉最好听的曲子,陪你看最漂亮的落霞,陪你一起,到天荒地老!”

她不再说话,紧紧的扑在了我的怀中,这一刻,成了我这一生中最幸福的时段,落霞海上,阳光,朝霞,倒影,碧波,一切都成了祝福的语言,这么多年的青梅竹马,终于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

回到家之后,我把这件事说与了父母听,他们倒是没有什么意见:“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从小,我就看你和别人走的那么近,现在,终于肯自己去争取了,咱们孩子不错嘛!结婚的时候,把全村人都叫来,咱们办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

我不同意:“爸妈,我想和茗澜办一场很特别的婚礼,就在水上,那面绝壁的下面,那里是我们爱情的圣地,我想表达自己对她的爱,就算流落天涯海角,也绝不回头。”

婚礼如约的举行,热闹的场面下,全村的人都划着船过来了,大红袍下,我挽着茗澜的手,对着绝壁三拜:“我不知道前世和她有着怎样的渊源,反正只一面,就记住了这份容颜,灵魂里有一种声音在呼唤我,就是她,我也就凭了直觉,去爱着这样一个人,她能让我静谧,让我感受到爱情的甜蜜;我也不知道来生会是什么样子,大富大贵或者一贫如洗,更或者,记不起今生的事情,但是我期望,这一生我挽着的妻子,来生依然是我的结发人;今生的命运已经注定在眼前,我爱茗澜,从她第一次问我吃鱼不的时候起,这个女孩,就在我的感情世界里扎了根,今天,天涯海角作证,父母做媒,全村的父老乡亲为贺,我娶茗澜为妻!”

“啪!”那些调皮的伙伴开始泼水祝贺,村子里穷,没有炮放,泼水便成了最好的喜庆仪式,我们淋着这祝福的感觉,脸上笑成了一朵花。所有人都向我们祝贺:“恭喜恭喜啊,早生贵子,百年好合!”

我笑着回复:“不要百年,要千年万年,永远……在我的记忆里,感觉我们就像是认识了千年一样!”

他们鼓起掌来:“哈哈,好!黑子还成一个诗人了。”

婚礼过去,人们散尽的时候,那面绝壁上留下了几行字:“某年某月某日,陈坷与林茗澜结为夫妻,天涯海角为证!”字迹很小,是我随手写上去的,虽然它们经不住年月,但是这份记忆,却经得起岁月的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