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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来世之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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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书籍名:《寻找来世之夫》    作者:柳暗花溟


冷眼旁观,看亲兵们倒马桶时,都把脑袋扭到不能扭的角度,而且一幅恨不得自己的鼻子烂掉的样子,可见那“杂物”的味道是相当惊人的。

而大江国历是和中国农历相同的,所以五月已经酷热的时节,虽说越往北越凉爽,但穿着整齐的军装骑一天马,还是会出一身汗,不过行军中条件有限,她又是个女的,不能像普通士兵那样找个小河沟就脱了衣服跳进去,每天只是擦擦身,这么多天不洗澡,感觉头发都臭了。

还好沈澜每天睡觉前巡视营地的习惯,不然他们住在一起,她哪有时间和地点简单做下个人卫生。

她女人的身份目前是保密的,还好士兵们的软甲,帽子和适当的化妆掩盖了她真实面貌,但这也让她每天热得难受,身体负荷较重。在这样的条件下,她本来有些担心沈澜会不会骚拢她,希望睡得警觉些,可每天都一倒下就睡得像死猪一样。第二天要沈澜用靴子尖轻踢,才会醒来。

“你昨晚打呼了。”是由大人皱着眉抗议。

贴身卫兵甲根本不理会,心中却骂:个不懂得怜香惜玉的!个没有绅士风度的!你敢情睡的是床,老子我可是每天把行军毯铺在地上睡的。每天累得像臭贼一样,晚上还睡不舒服,怎么会不像死猪?除了重了初斯在破庙的几天,她不管在哪个时空也还没受这种罪呢。其实那时也比现在好,至少不用干活呀。

她真想告诉天下的姑娘们,别迷恋白马王子,那厮只是个传说。外表看,沈澜绝对是个让从八岁到八十岁的女人迷醉的人物,身材魁梧、相貌英俊、银盔银甲、跨下是一匹罕见的高头大马,(极为神骏而且真的是白的)气质超群、威武高贵、英气逼人。就连他手中的武器都特别帅,有点像吕布,箭壶。。

第四十二章节  没办法洗澡

可是晚上回帐脱掉衣服,白马王子也照样一身臭汗,里衣全湿透了,头发脏兮兮的,那耀眼的盔甲如果不是她每天擦拭,还不知肮脏成什么样呢。那兵器也死沉,虽然她理解上阵杀敌和行走江湖的大侠们不一样,用的武器都有点分量,但轮到抱在怀里做清洁的时候,崇拜之情就变成怨恨了。

不过凭心而论,所谓帅哥,就是脏也脏得有型,就好像沈澜打绺纠结的头发看起来像发型故意弄的,衣服湿透贴在身上。。。。

某亲兵甲坐有角落里流着口水看了一会儿,直到大卫雕像似的男人转过头来,不耐烦地道,“我嘴里闲得慌,快给剥瓜子儿!”

瓜子儿是沈澜自己带的,方初晴有理由相信他之前出征时绝不会带这个东西,这次是特意为折腾她才备下的,于是主帅帐内常常会传来轻嗑的声音,有不知情的士兵通过时,还会互相疑惑地问,听,是什么动静?王爷帐进里不是进了田数吧?

就这一连过了半个月,终于快到北境要塞了,方初晴对江国的面积大小没什么概念,但和政城位于大江国中心,北境是极北的边界之地,由他们行进的距离和时间上来判断,大江国没有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么幅员辽阔,但绝对比日本、韩国要大得多。

但马车中的人是谁呢?这么神秘,还需要沈澜每天探望,站在车边说半天话,像是请安似的。不是江无忧御驾亲征吧?可是没理由呀,两国并没有交战,若说偶有磨擦的话,那是常事。皇帝以万金之躯,也不可能随便就离京出塞,那是谁跟在队伍之中呢?

“马车里的人是谁呀?”这天扎了营后,方初晴终于忍不住好奇了。

“一个笨蛋。”

沈澜没好气地回答,“你不该多嘴,不问,不怀疑,绝对服从,是军中的纪律。”他说着指了指桌上已经空了的小白瓷碟。

“我又不是你的兵!再说,我捏瓜子捏得手疼,剥不了了。”方初晴累了,氢也没好气,“二爷如果不嫌脏,我给你磕?”

“你这是亲兵对主帅的态度吗?”沈澜啪地把地图摔在桌上,极快的瞄了一眼方初晴的手,看她平日白白嫩嫩的手此时黑乎乎的,再看她不过几日就瘦削的身子,变尖的下巴,莫名其妙的有点心疼,恶声恶气地道,“快点在本王面前消失,趁我还没改变主意要抽你几马鞭!”

方初晴哼了一声,没动,因为潜意识里知道沈澜绝不会打她,“不用二爷抽,过几天我也死了。”

沈澜一皱眉,很严肃地问,“你这几天发现了什么?”

方初晴摇摇头,“我是说,如果我再不洗澡,就算不脏死,也会生出虱子,然后被活活吸血致死。”

沈澜暗松了一口气,表面上却仍然摆出微微厌恶的神色道,“真麻烦。明天过了越高滩,有个小湖,到那边洗吧。现在赶紧滚走吃东西,别耽误本王的正事。”

真难侍候,一个奶娘,身子也太娇贵了。他每天省下自己的那份比较好的饭食给她,她怎么还挑挑拣拣地不怎么吃?瘦成这样。那个。。。。嗯,倒没瘦下去,还很丰满。

方初晴根本没注意到自己被人家的眼睛吃了一回豆腐,只是又哼了一声,端着食盘走出了大帐,半点没有尊敬主帅的样子。今天扎营得早,现在草地上既凉快且还没多少蚊子,如果要晚一会儿,山蚊子凶猛之极,就根本待不住人。真不明白那些电影电视剧的编剧有没有常识,经常安排男女主人公月下坐在草地上的爱情戏,难道当蚊子是不存在的吗?

而沈澜目送方初晴走开,心里乱成一团,也不知是什么滋味。有点气,不过又觉得好笑和好玩,还有些恨恨的感觉。全部北军四十万人,他所有的女人,包括苏味在内,没一个敢这么对他说话,她为什么就能放肆得如此自然?可偏偏他对她却发不起脾气来,看来人真是天生贱骨头。

其实天天跟她泡在一起,他也难受。因为作为小兵,不可能一人一帐,为此他才留她在身边,怕她被别人发现身为女人的秘密,更怕有人侵扰她,到达要塞后,她才能恢复“皇上信使”的身份。而为了不让人怀疑她确实是他的贴身亲兵,他还必须派她做些亲兵要做的份内事,并不是故意为折磨她。当然,呃,除了剥瓜子那事。

说来也难为她了,这样的行军对女人来说太辛苦,何况为了掩饰身份,她也得穿上轻甲军服。大概因为辛苦,晚上她睡得极度肆意,横躺竖歪,多少次无意无意间春光乍泻,那番纯真诱人,格外动人心魄,害得他用尽定力才没有监守自盗,好几次走到她的行军毯边傻站着,然后又走开,没有直接吃掉她了事。

他从来不是正人君子,再说方初晴也不是不经人事的少女了,照理说应该不会太介意,说不定她也不行了,可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没下手,虽然心里想得非常非常厉害。

这对他是一种折磨,所以他也盼着快点到达要塞。只是越高滩。。。。想到这儿,他冷笑起来。

第二天一早,部队拨营,开始一天的行军。方初晴虽然不懂军事上的事,但看得出今天队伍是分批行进的,一个个团队之间分隔得比较远,可又可以相互照应、头尾兼顾的范围之内。

好奇之下,她低头询问与自己并骑的,沈澜的四亲兵的头目张扬。

张扬年轻帅气,为人温和,因为总挂着两个黑眼圈,方初晴给人家起外号叫熊猫。虽然全大江国没人知道熊猫是什么东西,但其他三个亲兵是知道方初晴的身份的,对她态度友好,她随便叫,人家也没有生气,后来倒把这外号叫响了。

“脑子好使。”张扬一挑拇指,“一点军事常识也没有的人能看出这些,绝对算是聪明人。你看看前面的出口,就知道为什么会如此了。”

第四十三章节  自杀式袭击

方初晴学孙悟空那样手搭凉棚,往前面一望,见到前面的出口蓦然狭窄长山路,两侧全是绝壁,就是那种特别适合自杀的悬崖峭壁,而中间是一段狭长山路,像是专供埋伏用的。看到这情况她就明白了,为了防止中伏,这十万跟沈澜回京修整的大军在分批通过这个山口,这样万一真有埋伏,  中间的团队可进可退,不会造成人员阴塞,已经通过的和还没通过的军队还可以前后支援。

“其实你发现了没有?王爷的亲卫队不在队伍中。”张扬得意地说,好像沈澜会带兵,懂兵法,也有他一分功劳似的。

方初晴东张西望,纳闷道,“是哦。他们去哪里了?”那可是沈澜亲自训练的亲卫队,人数不多,只三百人,但每个人的战斗力都是以十挡百,骁勇异常,单人是武林高手,组合起来就更加可怕。

听说,他的亲卫队在战场上,只听他的指挥,不管冲进什么敌军,都如狼入羊群一样,属于令敌人闻风丧胆的那种。这让她想起电影《300》,而且她还听说,北军中习武成风,都以顶替进入亲卫队为荣。所谓顶替,是指亲卫队的人员损失,可偏偏他们伤亡很小,筛选又严格,所以很难讲的。估计比在地球中国的清华北大还难进。

张扬瞄了两眼山壁,神秘兮兮地低声道,“这里是江国的地盘,但因为已经接近边境,所以要提防有小役敌军分批潜入,造成我大军伤亡,所以每回路过越高滩,亲卫队都在头一天就绕过山坳,登上崖顶。这样一来,就算有埋伏也解除了。下面这样行军。不过是为了保证万无一失,王爷用兵果断,悍不畏死,但平时却谨慎,很保护手下的,绝不允许非战斗减员。”

方初晴点了点头,终于确信沈澜这个人有很多优点,比如在业务上就很强,很能服众,打仗杀人技术好,而且工作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