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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个悟空混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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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天人庙

书籍名:《带个悟空混都市》    作者:莫愁飞


        老秃驴来封步山要干什么?

        就算是要灭了御兽门,也不至于这般劳师动众吧?

        我隐身在包子店养伤,虽然没人知道,但我相信至善如果想知道,他一定能查的出来。

        而且,我的身体还没有恢复,他要杀我,真的很容易。

        就算是恢复了伤势,又能有什么用呢?

        傻子都知道,偌大一个佛门,不会只有至善一个神话境强者,那些个长须白眉的老秃子,一看就是实力不凡,说他们个个是神话境,我也信。

        我的出身不一样,一路走来,遇见的都是些江湖道的高人。神话境的见了几个、无为境的杀了几个、解脱境的也被使来唤去。

        虽然看起来他们不怎么稀奇,但是对于俗世人来说,他们就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只存在于神话传说之中的人物,难得一见。

        就算在江湖道,无为境的高手也是很少见的,更别说是神话境强者。除了至善这个喜欢出风头的老和尚外,没有哪个神话境的强者会故意亮明自己身份。

        平日里,无为境的高手已经可以算作是江湖至尊,无敌的存在了。

        但是,神话境的强者不出世,并不代表他们不存在,如老板娘这般,随意隐居在一家包子店,谁能想到她是世外高人?

        世人应该拥有敬畏之心,这句话灵虚说过,我觉得有道理。

        在现代文明的教育下,现在的年轻人追求自由,崇尚科学,而且鬼神不敬。我以前也是这样,但自从进入江湖道后,我就明白了这个世界真的有许多人类没有触及到、或者是科学理论解释不了的事情。

        那些强大而神秘的力量,也许就是某个神话境强者不小心造成的。

        在他们面前,我如蝼蚁般渺小、弱不禁风。所以,我懂得敬畏、懂得尊重别人、懂得借助别人的势力,让自己更好的活下去。

        至善一直在帮我,这不是借助,而是他自愿的。他或明或暗的推动着我的脚步,如果不是老爹的出现,我几乎可以肯定,现在的大联盟,足以让我站在俗世的巅峰,笑傲众生了。

        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老爹到底是不是我的亲爹?他对我,还没有至善对我好。

        最起码,至善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过我,哪怕这件事情同样对他有利,但我还是很感激。

        而老爹呢,见死不救。如果不是我命大,早已死了几百次。

        人比人,真的能气死人。

        我这样唏嘘着人生。

        “方门主,要见你一面,真的不容易啊。”至善洪亮的声音把我从沉思中惊醒。

        眼前一抹黑的滋味真的不好受,我随即又将元气释放了出去,不过这次刻意避过了至善一群人,只将自己周围笼罩住。

        老板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退了回来,而且她的身子微微隐在我的身后,好像我就是面坚硬的盾牌,可以为她遮风避雨似得。

        李别情还在我的怀里,她没有意识到眼前的危险,双目睁圆瞪着老板娘。

        “快把小金叫回来。”我急忙催促道。

        小金还在不远处紧盯着老板娘,似乎一有机会就要扑上来狠狠咬一口。

        我姑奶奶啊,都什么时候了,还惦记着那点破事?现在应该是‘我们’一家人合力对外的时候,千万不能内讧。

        李别情挣脱我的怀抱,并且恨恨的瞪了我一眼。

        她虽然没有跟陌生人接触过,但女人的天性,也让她从刚才我和老板娘不同寻常的对话中发现了些端倪。

        男人就是不容易,她们母女要自相残杀,我冒着暴露隐私的风险,阻止了惨剧的发生。她不但不感激,到头来还要怀疑我。

        这到底是什么事啊,我暗叹道。

        还好,李别情似乎也懂得攘内必先安外的道理,不情愿的叫回了小金,跟我们站在一起。

        “方施主似乎不愿与老衲说上两句?”又听至善沉声说道。

        “嗯....没有。”

        这时,我才想起至善刚才说的话,不好意思的应声说。

        奇怪的是,我现在很惊慌,但心底里却是不怎么害怕,也感觉不到危险的气息。

        “据我所知,方施主似乎不是内向之人,今日却为何如此惜言呢?”至善带着众人,慢慢向我们走来,走到二十米外,就主动停住了脚步。

        对于江湖人来说,二十米是个比较微妙的距离。

        进一步,代表着信任、而退一步,却象征着安全。

        至善站在这个位置恰到好处,如果他再接近的话,我也许会忍不住让悟空先来上一箭。

        “嗯....至善方丈远道而来,不如先上山喝一杯暖茶?”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不由说句酸溜溜的话。

        “老衲正有此意。”不料,至善却点了点头,很满意的说。

        ......都这样了,我还能说什么?只好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请至善先行。

        至善也不客气,率领着一堆光溜溜的秃头和尚走了过来。

        他经过我身边时,突然转头,意味深长的对我说:“把那只猴子也叫出来吧,我们走了,它自己呆在山林中,未免会孤寂。”


        操!我还正想着让悟空藏好,随时给至善来一招狠的呢,没想到他竟然发现了。

        这老秃驴真的不好对付,我失落的想着,无奈传递元气让悟空出来。

        看着悟空慢悠悠的从树林中走出,至善才满意的对我点点头,继续往山上走去。

        “至善方丈,既然你有兴趣做客封步山,那我就不奉陪了。”

        突然,我听老板娘这样说道。

        此言一出,不但至善转回了头,就连我这没眼的瞎子,也不由的望向她。

        话说树倒猴孙散,大难临头各自飞,但我们最起码还是亲戚啊,做人不能这么无耻。

        她竟然要临阵脱逃?!

        尼玛!神话境的强者是不是就能光明正大的不要脸了?

        “嗯...相逢即是有缘,狐仙子为何不上山一叙?”至善看样子也没有想到老板娘会来这么一招,犹豫了下,说。

        “我可不敢跟老和尚有缘。”老板娘面无表情的说。

        “这么说狐仙子真的要走?”至善瘦干的脸皮皱在了一起,眯着眼问。

        “难道老和尚想留下我?”老板娘终于变了副不悦的表情,而且随意的一挥手。

        瞬间,那种熟悉的威势又出现了。

        领域,无法抵挡的领域!

        虽然老板娘仅仅是让领域护住了她自己,但我还是能感觉到那种无力的渺茫感。

        “恭喜仙子已入大臻之境,离化虚入天已是不远。”至善不动声色的说,我感应到他眼神中闪烁着一丝惊讶、顾忌之色。

        “总是不如老和尚,又是百年,你依旧比我快一步。”老板娘叹了口气,幽幽的说。

        一时间,没有人开口,也没有人敢动,气氛紧张到了极点。

        看样子老板娘不是至善的对手,但她也不怎么怕至善。

        这时我又希望他们打起来,又不希望他们打,左右纠结中。

        如果他们能打起来,我便可以浑水摸鱼,找机会逃离这里。

        但同时我又怕在他们出手那一刻,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会烟灰飞灭。

        他们才是真正的神仙!

        两个神话境的强者拼命,我毫不怀疑其中的元气震荡可以把这座封步山给荡平。

        神仙打架,受苦的总是老百姓,这话一点也没错。

        许久,才听至善缓缓说道:“既然仙子要走,老衲就不送了。”

        “哼!”老板娘冷哼一声,缓缓往树林走去,再也没有看我一眼。

        就这样,我们静静的看着老板娘风姿绰绰的身影消失不见,谁也没有说话。

        至善有些无奈,而我,则是单纯的愤怒。

        尼玛,好歹也有着数月的露水恩情,竟然就这么了无牵挂的走了,连句告别的话都没有。

        “方施主,请。”至善挥手道。

        我狠狠的向着老板娘消失的方向吐了一口吐沫,牵着李别情的手往山上走去。

        还是小老婆好,老板娘太不要脸了。

        李别情挣扎了几下,没有挣脱,便任由我牵着她的手。

        封步山不高,但是很陡峭,记得我第一次上山时,跟火炮和马奶干整整走了大半天。今天,我已不比往昔,在陡峭的山林中纵跃,跟平地没有什么区别;而至善他们,似乎双脚只走在林中草尖上般,没有发出一点声响,速度也是极快。

        没用两个小时,我们就赶到了山顶,天人别院遥遥可望。

        “三百年了,没想到天人庙破败到了这种地步。”至善望着远处破落的天人别院,长叹一声,说。

        “天人庙?”我不由奇怪的问道。

        我不是在问至善,而是问身边的李别情。

        我怕她还隐瞒着什么。

        还好,李别情也是一副茫然的表情,不知道至善为什么要把天人别院叫做天人庙。

        “天人合一是修真路上最后一站,而天人庙,自然是修行道的无上圣地。小时候,我曾以能膜拜天人庙为荣。没想到才三百多年,就连天人庙也消逝在了岁月无情的蹉跎中。”至善感悟着人生,自言自语的唏嘘道。

        你就装吧!

        至善大湿果然淫得一手好湿!

        我暗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