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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个悟空混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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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情殇

书籍名:《带个悟空混都市》    作者:莫愁飞


        无论是天堂,还是地狱,你都要来找我。

        李别情静静的说着,用那双熟悉而温柔的小手轻轻的抚摸着我的脸颊,而背后则瞬间泛起一道元气之墙,牢牢的将我们和野人首领隔离开来。

        与此同时,野人首领双目血红,阴森的盯着我,突然一声狂啸,随之一缕缕血雾从他黑毛覆盖着的身体内幽幽喷出,向着我蔓延而来。

        “不要!!!”发疯似得想把李别情掩在身后,却没想到她的身躯是那么的坚硬,怎么扳也扳不动。

        我不知道这一招是否会致命,但是不管怎样,我都不能藏在一个女人的身后。可是,李别情在这瞬间,突然变得陌生而强大起来,我抱着她,或者是被她拥着,我竟然无力挣脱。

        血雾虽然看似轻柔,但它所带的那种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却是诡异无比,很轻易的穿透元气墙后,向着李别情后背袭来。

        这些可恶的血雾并不仅仅是穿透,它似乎有着吞噬的能力。由元气组成的一道盾墙,被它穿透的地方,竟然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像是被那些血雾吞噬了一样。

        我深信,那些血雾触及到李别情后背时,骨肉也会被它吞噬,变成一滩血水。

        可是,我只能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那些血雾,却无能为力。

        碎刃风暴也释放出去,但是还不等元气形成碎刃,就会被血雾吞噬。

        元气盾也放了出去,可下场跟李别情的元气盾墙一样,抵挡不住血雾。

        这种保护不了自己,更保护不了爱人的感觉是那么的撕心裂肺,让我痛不欲生。

        是的,是眼睁睁的看着,我的眼睛睁开了。

        空洞的双眼中,流出了血红的泪水,划过脸颊,也划破了我的整个世界。

        当然,流出的,不止是泪水,还有眼剑。

        以生命为代价,换取至高力量的法术我见过,江田水的‘生命之火’、沈老爷子的‘生命的语言’等等,都属于这种法门。我虽然不知道野人首领临死一击有多凶猛,但他既然有信心杀死至善,那么要杀了我跟李别情,想必没有什么难度。

        我怕,怕失去怀中逐渐变得僵硬的人儿,也怕自己会发疯。

        我挡不住这些血雾,李别情更挡不住,当血雾袭来时,我怕了,下意识的将最有力的眼睛睁开了。

        眼剑瞬间而出,洞穿血雾,直射近在迟尺的野人首领。

        眼球碎裂,不但没有影响到眼剑这个天赋,而且没有了目光的束缚,眼剑变得更有威力。这是我现在最大的秘密,只有老板娘略知一二,不是我隐藏实力,而是一直没有碰上过值得我动用眼剑的人。

        当然,至善绝对算。

        我之所以要保留这个秘密,就是准备把第一次给这几个神话境的强者。无论是老板娘、至善、还是老爹,都是我的目标。

        野人首领瘫倒在地上,我跟他只有两个手臂的距离,中间还夹着个李别情。在这种情势下,我估计就连至善也躲不过眼剑,更何况只是无为境的野人首领。

        “主人,白家并没有违背誓言,我白鹏今日用自己的血,为白家清洗所有的罪孽。”

        突然,野人首领狂吼一句,身体毫无征兆的爆碎开来,化作无数血雨,紧跟着血雾,遮天盖地的向我们疾射而来。

        自爆!跟天行怪一样,野人首领白鹏也选择了自爆。

        也许,他这次来,就没有想过要活着回去。

        眼剑又射空了,它洞穿已经化为一片血雨的野人首领白鹏,瞬间消失在被血液染红泥土中。

        而血雨,却依旧威势不减的向我们挥洒而来。

        最恐怖的是,白鹏孤零零的半只手臂,依旧紧紧握着我的手腕,并没有因为失去身体而脱落。

        立时,天地之间突然安静了下来,甚至连正在激斗的野人、和尚们也都停下了拼杀,向着盖满我们头顶的漫天血色望来。

        至善也在向这边扑来,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前有血雾,后有血雨,化作一张血色大嘴,瞬间将我跟李别情吞了进去。

        这片血色并不是真正的血,在元气探知下,我感觉不到它们的本质,就好像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物质一样,邪恶、阴厉、且无法抗拒。

        野人首领以生命为代价,换来的力量的确很强大,跟至善一阵激斗,现在还能向我们发动攻击,确实值了。

        我不懂这种法术,也幸好不懂这种法术,不然的话,我会在危险的时候立即动用这种禁咒。这几年,遇到过无数次危机,如果真的懂,估计我再也死在自己手里好几次了。

        赚了,按我的实力,以及所遭遇的事情,能活到现在已经是赚了,没什么好抱怨的。也许,就这么抱着李别情死在这里,也是一个不错的结局。

        就在我下意识的搂紧李别情时,却发现她的身体已经完全僵硬,我感觉不到一丝血肉的温度、也找不到一点生机,就好像她现在变成了一个没有灵魂的尸体般。

        这是怎么了?

        那片血色还没触及身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我慌乱的将元气释放了出去。

        在元气挥洒出去的一刹那,我就发现,在我们头顶,有一团隐隐的元气体,就像是瀑布一样,缓缓而下,形成了一圈晶莹剔透的水帘,将我和李别情包裹在内,温暖而安全。

        那团元气体我很熟悉,但一时之间想不起到底是什么了。

        由白鹏化成的那片血色,磅礴无比的撞在了水帘上。

        一声彻天的巨响后,水帘炸开,剧烈的震荡炸碎了血色,成碎碎片向着四周飘散而去。

        至善似乎很忌讳那些血色碎末,立即停住向前飞奔的身体,向后退去。

        而那些白眉和尚跟野人,也是忘了自己的立场,并肩向后飞奔而去。

        好像在他们眼中,那些血色要比瘟疫还可怕。

        两种陌生而强大的力量相撞,产生的巨大反震力将我跟李别情则是被撞上了天空,像两片云朵般轻飘而无力的向远处树林坠落。

        我抱着冰凉的李别情缓缓坠落,心也沉了下去。

        李别情依旧美丽,长发柔顺的抚在我满是血泪的脸颊上,像是三千情丝,在依依不舍的向我告别;而她那身粉红衣裳,则是迎风而舞,跳着人世间最凄美的舞蹈。

        我没有去管至善怎样了,也没有理会那些血色是否能将所有的秃驴野人杀光。因为,在那圈水帘震散之际,我的脑海中传来了一丝飘渺的感应。

        “夫君,对不起。你要好好活下去,如果有来世,别情依旧做你的新娘。”

        我呆呆的抱着李别情冰凉的身体出神,任由身体从半空坠落。

        也许,摔死了,我就不会这般痛苦。

        对不起?

        为什么要对不起?你向野人求救很正常,谁能知道他们不但不是救兵,而且还要杀了我?更何况,谁也想不到,就连老爹手下的这些野人,也有这般当机立断的决心。

        他们不怕老爹责怪吗?也许,他们粗笨的脑袋只会站在老爹的立场上考虑事情。至于我是不是老爹的儿子,已经不重要了。

        好好活下去?

        你给我套上了一副枷锁,一副绝恋的枷锁,今生今世永远也甩不脱,如何还能好好活下去?

        来世?

        我不求来世,只愿今生与你相爱厮守,永不分离。

        别情,你能不能留下来?

        我知道这是奢望,白鹏来天人别院之前,就以生命换取了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以身体血肉化成的那片‘血色’,就连至善也忌惮十分,李别情又怎能抵挡得了?

        那圈熟悉的水帘,就是李别情的灵魂。

        她以自己的灵魂,挡住了那片血色,救下了我。

        可她自己却灵魂破碎,从此变为天地间飘荡的一缕游魂,永世承受风吹日晒的磨难,不得轮回超生。

        我不是一直在期望着真正的爱情吗?

        不是一直在怨悔着自己歪曲的命运得不到真爱吗?

        实际上,真爱一直就在身边,可是我不但没有发现,而且还经常怀疑她,怀疑她是不是在利用我。

        我他妈有什么可利用的?她连灵魂都给了我,还能利用什么?

        我仰面睁开了眼睛,眼剑像是一支无限长的利箭般射向天空,似乎,要把这天给射烂了。

        就算射烂了,老天能把李别情的灵魂还给我吗?

        我睁眼,只是想在天空中找一找,或许,可以把她找回来。

        为什么?

        我为什么这么无能?

        难道神话境的强者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难道众神给予这个世界的法则,就是强者为尊?

        我就是强者啊!

        元气掌握、眼剑、元气刃、指风等等,那样不是这个世界中绝顶的能力?

        可是,我还是保护不了心爱的人。

        我,到底应不应该活着?

        ..................

        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掉入树林的,也不知道悟空和小金是怎样将我救下封步山的,我不关心,也不在乎,只想紧紧抱着李别情,永世不分开。

        哪怕她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