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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个悟空混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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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我的男人叫叶远

书籍名:《带个悟空混都市》    作者:莫愁飞


        那日我们一众人从青岛上岸后,就各奔东西,分头行事了。

        王博和介琛去了金城、我和江血云、灵虚悟空作为第一线主力,赶往河南登封、而狐九,则是去联系他的族人了。

        上一届狐族圣女是我的妈妈、合欢铃是狐族至宝;我要为妈妈报仇、而狐族要拿回合欢铃。大家有相同的利益,自然有合作的基础。

        狐九联系族人的方式很有效率,不到两天,不单传回了狐族愿意合作的消息,并且带着此次合作的负责人狐七七来到登封与我面谈。

        狐七七....

        狐九....

        狐九通知我说负责人叫狐七七时,我就有一种智商低下的感觉,猜测着狐族是不是跟日本人一样,嫌起名麻烦,随意的按照排行来喊名字了。

        狐九是老九,而这个狐七七则排行第七十七....

        可是,在第一次见到狐七七时,我就为自己那个比较白痴的想法而自惭了。

        惊艳,绝对的惊艳。

        狐七七这个女人跟我见过的任何一个都不一样,同时她还拥有着所有人的优点。李珍的风骚韵味、王绪岚的感性成熟、米拉的青涩懵懂、沈倩倩的睿智高贵、凛色灰的可爱温柔以及李别情的顾盼自怜...

        似乎,她就是传说中的完美女人,许多矛盾的性格出现在她身上,不但不会产生突兀的感觉,反而让人觉得理所应当,本来就应该这样似得。

        我不知道去怎样形容她,因为她在我的脑海中呈现出的容貌是完美无缺的,无论用什么言语,我都觉得不足以表达出她的美丽。

        当时,我真的惊呆了,这就是传说中的狐狸精吗?相比于她,老板娘就像是一朵惊艳红花旁的一根枯黄小草般丑陋。见到狐七七的那一刻,我甚至对老板娘生出些怨言来,她根本不配称为狐狸精,而狐七七才是。

        当然,老板娘代表的狐狸精,是性格;而狐七七,则是真正的狐狸成精,变成了绝世的仙子。

        怪不得狐族能够传承这么久,甚至连龙族都消失了,可狐族却还一代一代的流传着,仅凭狐族女子的容貌,就足以让天下男子为之疯狂了。

        当然,天下男子中也包括我,在见到狐七七的时候,我久违的欲望急速高涨,那种冲动、激情、期盼的情绪不停的冲击着我,告诉我,这才是真正的女人。

        亲近下她的惊艳,哪怕只有一次,这辈子似乎也就够了。

        ......

        实际上,我恨现在的我,恨自己的滥情。

        李别情刚刚走了没多少日子,老毛病就又犯了。可是,我就是忍不住,忍不住想去接近她,哪怕只是闻闻她身上的味道,也会心满意足。

        这好像是中毒了,上瘾了....

        就如现在这般,虽然心头事情不少,但我还是不由得走进了明特酒吧。

        这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正是酒吧的高峰期,明特酒吧更是人满为患,上下一二楼都坐满了人,甚至,还有许多人站在走廊中,疯狂的向着中央的小吧台喊着:“吴灰...吴灰...我爱你....”

        吴灰就是狐七七在俗世的名字,她好像还在俗世有家模特公司。

        我不知道这家明特酒吧有什么出奇之处,反正狐七七来到登封后,就一直住在这间酒吧。听狐九说,她时而还会上台唱一曲,引得满酒吧的男人们情绪失控,都想冲上台去一亲芳颜;甚至,有些人整日待在酒吧,仅仅是为了博得红颜一瞥。

        我挤过人群,靠在栏杆边,看着舞台上那个妙曼的人影,满足的笑了,似乎,看看她就会感觉很幸福。

        她随意的坐在吧椅上,单脚点地,另一脚轻轻踩着椅子的踏板,穿着一条紧身牛仔裤,就那么若即若离的唱着一首我没有听过的歌。

        如瀑布般的长发像是根根情丝,随意的散落在仟瘦的香肩上,略显单薄,却让人忍不住的去疼惜、爱恋;白皙的修长玉指有节奏的在膝盖上轻弹着,不经意间划出的曲线动人心弦,似乎在那一瞬间,我的心跳,跟她同步了,随着她的忧伤而忧伤、快乐而快乐。

        她的歌声有些轻佻、有些多情,但是在我听来,却如天籁般贞洁,神圣而不可亵渎。

        这一刻,我醉了,虽然不是第一次听她唱歌,但听一次,醉一次。

        我挤上前来的动作让旁边两个猥琐的眼睛男颇为不忿,他们冷眼看着我,似乎想动手,又怕打扰了仙子的天籁,正在犹豫不决。

        我随手拉下宽大的风衣帽子,冲着他们笑了笑。

        我自认为笑的很温柔、很和气,但他们只是看了我一眼,就马上低下了头,浑身哆嗦起来。

        也许是诡异的银色眼罩吓坏了他们吧,我淡淡的笑了声,转身往酒吧后台走去。

        这家酒吧分为上下两层,二楼幽静些,但是座位相对来说也紧凑些。宽阔的一楼大厅摆满了高大的盆景,一副原生态的装饰风格,跟我当年在兽王马戏团的装修倒是有些相似。我走过原本幽静、现在却因为狐七七的到来而杂乱的大厅,穿过一条隐秘的过道,进入了后台的包厢区。

        这个酒吧应该暗中做着什么见不得光的生意,反正包厢区是不对外开放的,门口有保安把守。他们见我走来,没有阻拦,而是恭敬的躬下了腰。

        我笑着点点头,很满意这份待遇,尤其是在喜欢的人面前受到尊重,这种优越感远比其他时候要来得强烈的多。

        我径直往上次谈事的那间包厢走去,也不管里面有没有人,直接就推开了门。

        如我所料,没人。

        我心情很不错,坐在柔软的沙发上,等着那个即将到来的美人。

        突然,我想吸一支烟了。

        这是个危险的想法,自李别情去世以后,我就戒烟了。这些日子中,无论多么纠结、多么烦躁,我一口都再没有吸过,甚至江田水递烟,也被我坚决的拒绝了。

        可是,现在我却想吸烟了。

        这是什么节奏?

        我无力的躺倒在沙发上,想狠狠扇自己两个巴掌....

        没过多久,狐七七就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

        托盘里放着一瓶杰克丹尼,两个酒杯,一包细长女士香烟。

        我的英文很糟糕,这种昂贵的洋酒还是叶远教我认识的....

        那个拼命赚钱,却吸最贵的烟、喝最好的酒的秀气男子,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我苦涩的怀念着。

        “还是没有找到吗?”狐七七轻声说道,缓缓走了过来,将盘中的酒瓶启开,斟上两杯酒,然后坐在我的身边,又笑着说道:“嵩山是佛门名山,至善在那里经营了几百年,自然不是你能随便找到的。”

        “你很着急吗?”我端起酒杯,笑着问。她的声音很好听,温柔中带着一丝丝性感的磁性,让人爽心悦耳。

        “呵呵,几百年都没有找到合欢铃,我们这一代,也只是尽尽责任,并没有想过可以真的找回来。没想到,你这个前圣女的儿子却给我们带来了福音。”狐七七白皙的手指握着的酒杯,轻轻在我酒杯上碰了一下,然后将少半杯洋酒一饮而尽。

        她咬了下舌头,似乎在回味着酒精的刺激。

        我就这么看着她,也不说话,气氛有些尴尬,更有些暧昧。

        她的一颦一笑,都是那么的完美、调情,一时间,我竟然有了扑上去,狠狠蹂躏的冲动。

        但是,我没有、也不敢就这么粗鲁的扑上去。

        对,就是不敢,我这时才发现,自己竟然有些怕她。

        “现在既然知道了合欢铃的下落,我们自然是要拿回来的。但是,我希望你能早点告诉我,合欢铃到底在哪里?”喝下两杯酒后,我的情愫在直线高涨,但她却是越喝越冷静,突然开口谈起合作的事宜来。

        我确实没有告诉她合欢铃就在老板娘手里,这是存了点私心,想借助狐族的力量,帮我杀了至善。再说,谁也不敢保证,我说出合欢铃的下落后,狐族会不会违约直接去找老板娘,甚至,还会杀我灭口。

        前圣女的儿子?如果妈妈还在人世,想必有些影响力,如今人去事非,我根本不敢拿这个说事。

        “我们之间就不能聊些别的吗?不要总提那些无聊的事。”我又端起了酒杯,避过话头笑着说。

        “聊别的?我们之间除了合作,还有什么事可聊?”狐七七表情不变,依旧是那副凤眼迷离的暧昧之色,好似在跳动着某种情愫。

        “嗯....比如爱情?”我完全陷入了她的情网中,不禁握住她的手,痴情的说。

        “爱情?那得先问问我的男人答不答应。”她依旧不动声色的说,只不过轻轻的挣脱了我的手。

        “你有男人?”我的心顿时凉了下来,感觉好像少了什么东西一样,揪心般的刺疼不停的冲击着我的思绪。

        一时间,我竟然有些想杀人的感觉,不由狠狠的问:“他是谁?”

        “他,是个很漂亮的男人,叫叶远。”狐七七双眼闪烁着异彩的光芒,轻轻低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