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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大结局十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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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书籍名:《盗墓笔记大结局十年之后》    作者:南派三叔


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有人尸化,提供支持的人也开始逝世,最终剩下来的,坚持到底的,只有陈皮阿四。

我在黑暗中深吸了一口气,感觉到一丝凉意。

我是老大的儿子,我爷爷是在什么时候生的我爹,是在史上最大盗墓活动之前还是之后。为什么我爷爷在我出生之后这么感慨,称呼我为吴邪。

邪,到底是什么?

难道,史上最大盗墓活动中受到的变化,还能遗传?这是不是能解释我二叔和三叔和我父亲性格的迥然不同,以及九门解放后这一代对于这些事情出乎寻常的兴趣。

那,如果我是吴邪的,秀秀呢?小花呢?

不敢再想下去。

在四阿公脖子上挂的东西,是一块铁牌,上面钢印着一个地址,一个手机号码。

我有些意外,上面会有这些东西。反过来,铁牌背后钢印着:如有后辈至此,见此铁牌,即见广西陈皮四,将尸首完整运至铁牌背后所印之处,可得一世之财。

是块收尸牌,我不由莞尔,之前是因为看到这东西,才一路想看个究竟,没想到引我来此的东西毫无价值,却得到了另外的线索。

人生往往就是如此,我看着铁牌子,忽然想着我随便找具老人的尸体送到那个地址,说不定还能大赚一笔。随即觉得羞愧,这商人的习气,年纪大了不减反长,可见我活的是更加实惠了。

一边教训自己这次来的目的很单纯,一边把铁牌子顺手就给自己戴上了。带戴上之后,忽然又觉得不对,这脖子上的东西,似乎和石壁上所说的内容,有所矛盾。

如果陈皮阿四希望后辈将自己的尸体运回去,那么,他又为什么要另外引导后辈去砸他自己的脸呢?这实在说不过去。

我跳下石塔,光着身子还是比较尴尬的,想不到只是到了这个地方已经那么狼狈。再次来到石壁之前,看那五行字,我不由笑了起来。

这不是陈皮阿四的笔迹,不是因为我不认得四阿公的笔法,而是我认得,这是闷油瓶的笔迹。

太久没有见到了,有些生疏,但仔细看的时候,立即就想了起来。

这应该是他和我分别之后,再次来到这里的时候,留下来的。

这是写给我的,他知道我会履约。

我捏紧了拳头,多年没有的一种安全感,忽然从心底升起。

如果他相信我会履约,那么我面对的不会是一个冷冰冰的云顶天宫,他一定会留下什么给我。记号?提示?

这枚钥匙,不是陈皮阿四留给后人的,那么,是闷油瓶留给我的。

第32章

我尝试换位思考,如果我是闷油瓶,知道十年之后会有人来找自己,会做什么准备。

我会在所有可能进入这里的地方给出提示。“接我的朋友请往这里走,小心地滑。”

如果胖子和小花从其他地方进入,也许也会碰到提示。

为什么是在这面墙上,陈皮阿四对着这面墙壁,他应该会有一条固定的活动路线,为什么他会以一条固定的路线活动?

是什么驱使他的。

——往往可得因果。这句话说的很大——

我忽然脑子闪过一丝灵感,提起铜线,看着那枚钥匙,钥匙后面的墨绿色宝石,让我想起了青铜门的颜色。

钥匙不停的转动,接着停了下来,慢慢指向了一个方向。

我再次拨动钥匙,钥匙旋转,停了下来,还是指向了那个方向。

敢情这东西是这么用的。

我的心跳加速,内裤是不敢穿回去了,丢在了地上。从石头堆里扯回了流星锤和潜水服上装,摸到水边洗干净了。穿上,氧气灯几乎没有任何用处,照明距离只有几厘米。我挂在胸口,然后提着钥匙,顺着钥匙的方向,开始往前走。

眼前是一片漆黑,我走了几步,摸到了面前的岩石,开始爬上去。

我什么都看不见,爬到顶部之后,我担心钥匙脱手,于是把铜丝系到手指上。另一只手摸索着前后左右,一点一点地在碎石中爬行前进。

爬了几个小时,筋疲力尽,我的手脚破损,几乎失去了触觉,这个时候,终于踩到了平地上。

地面很粗糙,我第一次完全无法还原四周的环境,也许这里是青石板地面的墓室,也许是皇陵里面的神道,也许是护城河的河底,但是我的手向前摸去的时候,什么都摸不到。

我一步一步的走着,在黑暗中,就像有人牵着我的手。

氧气灯再次熄灭,这一次怎么打都亮不起来了。黑暗中,我的其他感官开始发挥作用。

我先是听到了更多的声音,四周似乎非常的空旷,没有风,但是远处有着各种各样的声音,水声?雨声?分不清楚。接着,我所有的直觉消失了,方向直觉,时间直觉,我感觉不到我在移动,我也感觉不到时间在流逝。

我不知道自己在黑暗中走了多久,似乎只有几秒钟,似乎已经走了快好几天了。

这有效地证明了直觉这种东西,其实只是细微感官的快速反应,它的产生需要眼睛、耳朵、嗅觉等感觉和大脑里经验的完美配合。

我的手重复地做着动作,我的脚,所有的感觉都在脚趾上。

planb。

我努力回忆之前来的时候,和胖子他们商议的各种可能性。胖子看美国电影看的多了,满口planb,planc。可惜他b的发音听着就不对。

胖子和我分开的地方,离这里已经不远了,按胖子的经验,应该比小花更快找到这里。如果胖子和我失散,我们是怎么约定的?


两个指标,一个是信号弹,如果我们在同一个空旷区域,胖子会打出信号弹。我们承诺必须先汇合再进行下一步行动。

一个是声音,如果双方都丢失了装备,那么必须每隔一段时间,发出一种节奏的口哨。

我可以用手指,或者一根线配合,吹出非常尖锐的口哨来,但要传播的远,还是需要一些能吹出高频哨音的东西来。

我停了下来,蹲下来,开始往旁边摸去,第一次开始没有按照钥匙的方向前进,开始在旁边搜索,希望有可以使用的东西。

往边上走了两步,我便摸到了一只人的脚。站立在黑暗中。

我把手缩了回来,浑身冷汗,所有的汗毛都炸了起来,再往边上无意识的摸了一下,我又摸到了一只脚。

我操,我心说,这里的黑暗中,站满了人。

第33章+第34章

我之所以说站满了人是有原因的,如果我摸到的是一只石头的脚,我能感觉出来。石刻的足部没有那么多细节,特别是陪葬的人俑,足部的雕刻一般圆润,从温度和手感还有坚硬程度,一摸就知道。

但这是人的脚,因为脚上的指甲很长,能摸到开裂的皮肤,是软的。

至少是绷着皮革的人俑,但我无法解释断裂的脚指甲,没有人雕刻一具石俑,会把脚指甲雕成这样。

我怀疑自己是不是感觉错误,毕竟刚才就一个瞬间,但我已经不若以前那样没有自信,仔细回忆了一下,我觉得我的感觉没错。

我身边的黑暗里,站满了人,他们排着队伍,皮肤干涸,指甲还在生长,和之前的四阿公一样。

这些人应该是死人。

我缩回进黑暗中,心脏狂跳。

四周非常安静,我刚才的举动,并未触发任何的状态。

我几乎能幻想出来,我身边是一排一排的干尸,很可能穿着甲胄,身上全是灰尘。

我暂时放弃了和胖子汇合的想法,这一刻我对光的渴望到达了极限。我站起来,全身发麻,后脊背的汗毛和冷汗一阵一阵,我深呼吸压了下去。想想自己这十年做过的事情,慢慢的,四周的压力,变的不算什么。

我站了起来,感觉着手指钥匙的转动,再次开始往前走。

一片漆黑,如果十年里让我坚持下来的信念,这信念现在就是指尖的一丝引导,比起十年无法触摸到任何东西,这一点点牵引,已经实在很多。

光,我必须有光。

我身上还有潜水服,有坏掉的氧气灯,一把铜钥匙,一块铁狗牌。用铁狗牌摩擦地面,只要速度够快,就会产生火花。但这些火花未必温度够高,我也没有取火的火绒。

耐心,我告诫自己,边上的陪葬干尸,属于游牧民族,尸体上很有可能会带有火镰等陪葬用具,据我所知,大部分游牧民族的腰带上都会镶嵌有火镰燧石。

如果我再往前走,有可能会摸到木质的东西,我有铜丝,只要有木料,我可以扯开我脖子上挂着狗牌的绳子,绳子的端口会有棉毛绒做引火的火绒。

总之远不到绝望的时候。

一路在黑暗中往前走着,却什么都没有碰到,没有胖子出现来救我,没有木料,脚下的地面上一直是冰凉的石头,有的部分忽然出现碎石,要小心翼翼的爬过去。

我走的累了,躺了下来,如果是以前的我,在这种绝望下,早就疯了吧。我蜷缩在黑暗中,开始思索我第一次被一把钥匙带着走,是什么时候。

是我发现我爷爷迁坟的时候,老家出事,我在那次事件中得到的那把钥匙。这把钥匙让我找到了爷爷真正的棺材所在,打开了上锁的骨灰坛。从而找到了那些箭头。

鬼玺,我不知道该庆幸还是不庆幸,把这个东西留在了外头。我是怕进来太危险丢了,所以让它和大部队一起运进来。如果这条路的终点是那座青铜巨门,那我真是应该随身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