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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大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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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书籍名:《重生之大赢家》    作者:左司




苏信摇了摇头,也不知道怎么安慰陌水水,女人哭吧哭吧不是罪,那就给陌水水哭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直到沧海桑田吧。

都说新人没人权,此话不假。

下课之后,班上也没有谁搭理他这个新同学,个别女生瞥了他一眼,只是好奇而已,便收回了目光。

苏信一个人寂寞沙洲冷,闲极无聊,抬头扫了一眼,全班差不多五十多个同学,雄性牲口加起来就六头!剩下的全是妹子,真是粥多僧少,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搞得苏信差点以为自己闯进了女儿国,今儿个命犯桃花。

在高中学校里,女多男少这本来就是文科班的一大特色,而且随着时间的游走,这个特色将会被继续发扬光大,但是像477班这样,男女比例失调到这种地步的现象,苏信打出生以来,真是头一次遭遇。

班上有着不少的学绘画、学音乐、学播音主持之类的女艺术生,都是些长相乖巧娇媚可人的萌妹子,这极大提高了477班的女生质量。好看的女孩多;中等偏上姿色的妹子很多;下下等姿色的妹子更多;不忍直视的极少,只有一个——

苏信的同桌,陌水水!

虽说看起来,这陌水水打扮挺不讲究、挺邋遢的,但陌水水身上的衣服款式绝对是名牌,没个千把几千大元,大伙儿只能意淫的衣服。看来,这个折翅的胖天使,还是一个土豪级别的胖天使。

苏信趴在桌面上,想着这些跟他八竿子不搭边的屁事儿,忽然,他听见身边有动静,他下意识地转过头,见陌水水从课桌里掏出一盒曲奇饼干,趴在桌面上自顾自地大块垛嚼,脸上的情绪略略平静了少许。

陌水水眼角隐隐可见泪痕,鼻子外面有点鼻涕,她吃一口饼干,鼻子吸一口气(在不停地哽咽),然后那条像虫一样的鼻涕钻进鼻子,又流了出来。如此反反复复,周而复始,最后陌水水伸手一擦,那条“虫子”惨死她的屠刀之下,复活于她的衣袖上。

苏信目睹了全过程的,他彻底被这个妹子打败,防止把昨晚的隔夜饭吐出来,他用力地吞了口唾沫,心想这女孩果然不是吃素的,这么恶心的事情她做起来就跟是家常便饭一样,实在佩服的紧,而且女胖子就是厉害,再严重的打击都有圣光治疗术——暴饮暴食!

“呃,陌水水,你好。我叫苏信。”苏信见自己的重量级同桌没有搭理他的意思,率先示好。毕竟日子还长,指不定他要跟陌水水同桌到何年何月去,搞好关系很有必要。

自从认识陌水水一来,苏信在心里没少调侃陌水水的身材和长相。说实话,他是一个感官动物,每每遇见长得好看的女孩,便会心生赞叹。这个世界之所以美好,就是因为有了那些美好的女孩。但他不会以貌论人,不会因为对方长得丑而讨厌对方。所以对于陌水水,苏信根本谈不上讨厌,当然也不可能喜欢,他只是把陌水水当做一个普通的同学而已。

“我知道。”陌水水瞥了眼苏信,又吸了下鼻子,搞得苏信胃里一阵翻滚,她肥嘟嘟的脸上有点犹豫,最后把饼干递给苏信:“给你!”

苏信表情一怔,想起之前陌水水吃饼干的画面,用力地吞了口唾沫,可不大好拒绝,担心又打击到好不容易通过暴饮暴食平静情绪的陌水水,他说了句:“谢谢!”随手拿了两块,直接扔进嘴里。

这幅画面,落在了个别在偷偷摸摸打量苏信的女生的眼里,真是惨烈无比,随之而起的是黯然神伤,感叹自己不堪的命运:

班上就六个男生,个个歪瓜裂枣惨不忍睹,可俗话说得好,物以稀为贵,歪瓜裂枣也是抢手货,现在好不容易来了个苏信,长得还能入老娘的眼,没成想这家伙如此饥不择食,竟然投入陌水水的怀抱。

“哎,看来苏信是个青光眼外加白内障的瞎子!”

第307章那小子,有点小帅

477班下午的第二堂课,是体育课。

对于高三年级还有一节体育课,这大大出乎了苏信这个新生的意料。但果不其然,作为南召省名声最大、实力最强、牛逼最响的中学,江川中学是开放的;江川中学的领导是英明的;江川中学的老师是和蔼的;江川中学的男生是帅气的;江川中学的妹子是萌萌哒的。

高三的体育课跟高一高二的完全不同,没啥规定,自由活动,只要不离开学校,你想咋整就咋整,带妹子丛林冒险、山沟约炮都成,这课完全是为了给学生稍稍放松下因为埋头苦读而麻木掉了的神经。

刚刚下课,体育课的上课铃声还没响呢,477班的女生们就已经来到操场上了。(之所以用女生代替全班同学,因为477班级的男牲口们少得可怜,就七头,这还包括苏信在内,绝对的弱势群体,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女生们三三两两各自分开,有的玩羽毛球;有的打乒乓球;有的打网球,个个俏脸红润,扎在后面的马尾辫一甩一甩,挥洒汗水之间,洋溢着青春张扬的气息,给被成片成片的香樟树遮掩的郁郁葱葱的校园里,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趁着这份一周一次的难得的小憩时光,大多数女孩子坐在篮球场上的石阶上,双手抱着小脸蛋,观看男生们打着篮球。她们却殊不知一条道理:你站在窗下看风景,看风景的人正在看你。

她们时而将小拳头举在半空、为某个长相帅气打球飘逸的男生加油打气;时而和身边的女孩悉悉索索,说着让人脸红的悄悄话,时而趁着好闺蜜的不注意,偷偷地瞧下面那个在篮球场上叱咤风云的少年,然后,小心脏忍不住快跳了起来,柔柔地、轻轻地、一丝暖意缠上心头。

岁月静好,阳光温润,女孩们欣赏着在篮球场上叱咤的男生们。

477班的几个男生可就苦逼了,他们真的是寂寞如雪已无敌,想打个篮球都找不着对手。世界上还有这么坑爹的事情吗?不过,他们已经习惯了。

477班上就七个男生,个个跟国宝大熊猫一样珍贵,一个被妹子拐走打网球去了;一个男生正在教室里搞学习,那家伙是个头悬梁锥刺股的主儿,从来都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别说上体育课,苏信怀疑发生海啸地震,也阻挡不了那家伙看书的好学之心。

除去苏信这个连话都没说过的新同学,班上剩下五个男生,打篮球玩儿3v3玩不起来,几个人正无聊地打着玩,发现对面的篮球场上,新同学苏信一个人正那里玩篮球。

五人商量了会儿,决定让苏信加入。

一名叫做刘冰的男同学喊了一声:“苏信,一个人多无聊,3v3来不来?”

苏信接住篮球,抬头看去,见班上的男同学邀请他打篮球,心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便点头答应,他脱掉外套,只穿着一件黑色背心,搭配一条白色球裤,走了过来:“怎么分边?”

刘冰道:“老规矩,正反手分边,输了的三十个俯卧撑。”

众人没有异议,挥拳猜拳。苏信和林峰和于涛一组,刘冰和邓大志、廖小天一组。苏信这方发球。

“苏信,你当中锋,负责抢板就行了。”林峰把篮球扔给苏信,挺有老大的范儿,而且他的话语之中,有种把苏信当干脏话累活的驴使的意思。苏信不由地心里纳闷了,我还没上场呢,你就给我使绊子?

本来在前世在大学校队,苏信司职控球后卫,运球技巧极为娴熟,而且重生以来,若是没有事情,基本上他天天都会去体育馆打篮球,技术相比于前世,提高的不止一档。

这几年来,苏信勤于锻炼的缘故,相比前世,他的身子骨硬朗了许多,人也长高了四厘米,达到一米八二,弹跳力不错,偶尔扣个篮都不是事儿,只是他从来没有打过中锋,前世在大学的校队,他司职控球后卫,也是核心队长,战术发起点,但大学校队可不是一群过家家的篮球比赛,前世他才一米七九,怎么可能打中锋,更别提林峰口中的这种干脏活累活的狗屁中锋。

但是,苏信没跟林峰计较这些鸡皮蒜毛的事情,心想打中锋就打中锋吧,无所谓,高中生就是有这种毛病,没上场之前,都喜欢搞点战术布置,一个个搞得跟**维奇、菲尔杰克逊似的,一打起来全成一团糟,那个管你什么是中锋还是真疯。

而且南方人普遍偏矮,他一米八二的个儿,在班上的七个男生当中是最高的一个,而且弹跳力不错,抢篮板轻轻松松,洒洒水的事情。

苏信点头答应。

己方开球,苏信把篮球扔给林峰,他知道自己拿不到篮球,直接冲进了禁区,卡住位置,然后看着林峰带球进入三分线,被防守他的对手一延阻,他的冲势已尽,跳起投篮,篮球划过一道弧线。

“晃荡”一声!

一个漂亮的空心!

只是不过是篮外空心。

顿时引起女生们的阵阵嘘声,林峰的脸色不大好看。苏信没有多想,卡住对手,在篮球下落的时候,直接跳起轻松抢下篮板,然后直接把篮球扔给了外面的林峰。

苏信不想玩的太独,团队至上,以传球为主。可他的两个队友个子都不高,于涛打篮球的技术水平简直不忍直视,完全是因为班上没人,强拉来的,直接可以忽略不计。林峰的水平好点,可他被477班打篮球技术最好的刘冰锁死了,偌大的篮筐对于他们而言,简直成了婴儿衣服上的小口袋,怎么抡怎么不进。

苏信抢板给力,但他也不是抢板机器,总有失手的时候,第九个篮板,苏信被邓大志死死拦住,跳起只能把篮球拨到外面,给对面的刘冰捡到了篮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