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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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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 苍老的男孩

书籍名:《最终末日》    作者:暗魇之喵


        青春,总是在指缝中悄悄溜走。

        不知何时,我也已经变成人群中的那个大叔,不会被人注目。每日上班,下班,慢慢的被社会同化。

        有谁会记得这世界我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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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过暗恋的人吗?

        我有过。

        那时候还是初中,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我们是坐在同一排的,每个月总有一段时间能当同桌。说到这里就要提一下我们那不科学的排座,直到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很不爽呢。

        我们那个是重点中学,每个班的学生最少也有八九十人,记得二班还是五班来着有一百一十多个人。教室大家知道,总共就那么大,装这么多人说实话真挺为难。桌子一排有六个,中间四张,旁边各有两张,过道只能让人侧着身子过去。

        就这六张桌子要坐七个人,前两排更倒霉,八个人。中间的四张坐五个,想想就能知道有多挤了吧。而且就这座位还要按成绩排呢,成绩比较差或者天生很高的人只能坐后面,挺憋屈的。

        但是对我来说,那段时光无法忘记。

        初中么,免不得要聊聊八卦啊之类的东西,重点中学也一样。她总是喜欢看一些杂志,偷偷摸摸地藏在桌子底下看。她也不想想,第三排就在老师眼皮底下,低头一看就能发现你在干什么——我也好不到哪儿去,陪她看的人就是我。

        罚站是家常便饭,没收的书能堆满七八个纸壳箱。

        我们一般都看什么呢?

        有时候看明星八卦,有时候,有时候看《意林》,有时候看《科幻世界》和《奇幻》。后面那些基本都是我买的,现在家里还有《奇幻》的试刊号和创刊号,找找说不定就能找到。

        碰到史、地、政、生和音乐课时我们还会小声在底下嘀咕,反正老师不管。说说这个明星又怎么怎么啦,说说拓拔野到底会在雨师妾和姑射仙子里选谁啦,聊聊沧月的《织梦者》、九把刀的《月老》、可蕊的《都市妖奇谈》啦,讨论一下这个科学到底“科不科学”啦……

        我是雨师妾派的,她认为我是邪道。

        教地理的那个老太太总是一开始把板书往黑板上一抄就对我们说:“这节课讲到这里,剩下时间自习。”,所以大家很喜欢她。记得看《月老》的时候就是地理课,看完后她就开始哭,弄得我们像俩白痴似地被人围观。

        有什么好哭的,我就没哭——家里看的时候已经哭过了。

        记得换座到靠窗时是最开心的时候。虽然周五扫除我们要负责擦窗子,但平时第一个享受到微风轻抚的也是我们。和煦的春风,炎热的夏风,萧瑟的秋风,冬风……大冬天的谁开窗子,找死么。嘛,冬天有暖器,靠在暖器上很温暖哦,不过靠太久出去吹个冷风就得感冒。

        还记得她有次曾跟我细数班上都有谁暗恋她,一连数了三四个人,最后忽然指着我说“你也是一个”。当时我差点没蹦起来,幸亏没有,否则得多丢脸。

        她看着我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就拍了我脑袋一下,问我什么时候给她写情书,还把其他人的情书拿出来给我看。那文笔……真是愧对我们文科班的名号。要我写,我能给你写出个花来。

        当你以为我们会成为一对的时候,我只能告诉你,什么都没发生。

        因为那时候我已经离开了那个班级,那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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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过初恋的人吗?

        青涩,甜美,就像一个青苹果,吃一口有酸有甜的初恋。

        不得不说时间能改变很多东西,当初暗恋的对象慢慢的被埋在心底深处,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才会想起。间隔越来越长,渐渐地也就平息了那份爱恋。人总是关注着眼前,我也一样。

        高中一年级,我上了全市最差的那所高中。怎么说好呢,这学校人很少,所以再也见不到以前那拥挤的班级。每个人都能有张属于自己的桌子,换座也不再按年级排名,而是每周从前往后轮。对学校来说,能上一本A段就值得大肆宣扬,二本都少,考上个三本都算不错——比如我。

        那时候也不像其他高中的学生每天为了升学而努力学习,很多像我一样的人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那种。看似无忧无虑,却是以未来当做资本。

        自己满足就好,你说呢?

        每个星期租上五六本不分白天黑夜的看,时刻与老师做艰苦卓绝的斗争。全宿制学校就这点不好,有时候还没等星期天放风书就看完了,只能学习。

        那段时间,我发现自己对班级内一个女孩有种特殊的感觉。总是想和她一起呆着,捉弄她,和她说话。她是个很娇小的女孩子,身高也就到我胸口,至今没变。我承认自己不是个擅长掩饰的人,没过多久同桌就发现了我的暗恋。

        在他的撮合下,暗恋转向明恋。

        当初花一样儿的情书没送到那个女孩儿手里,却送到了另一个女孩儿手里。

        恕我不能透露那个女孩叫什么,因为直到现在为止我所有密码都是她的名字后面加上5211314,银行卡密码是和她正式恋爱那天的年月日。说我痴情也罢,傻也罢,总之这就是我。

        她是学美术的艺术生,画画相当好。正式谈恋爱后她总是给我的设定画插图,还把我画的武器原型润色加工。学习太麻烦,我宁可在没看的时候自己写设定也不想学习……

        她是走读生,每天晚上都要回家。我住校,所以总是趁着送她回家的时候牵起手,在不大的学校里逛到最后一节晚自习的上课铃响起为止。郊区的夜空看起来很美很美,美的让人想哭。

        初吻是什么滋味的呢?

        我不知道,当初光顾着紧张了,哪还记得什么滋味。只记得那是冬天的户外,我们穿的厚厚的。手贴在一起,嘴唇轻轻一碰,冰冰凉凉。

        有时候也会吵架,有时候也会闹分手,但过上一两节课之后就能和好如初。一开始同桌还安慰我,后来见我跟他说“我失恋了”就直接给我一拳。

        荒唐么?

        很荒唐,但是很快乐。

        和她海誓山盟过,说今生永不分离。曾以为会和她就这样一直走下去,走到儿孙满堂,走到我们都白了头,走到我们人生的尽头。

        幼稚么?

        很幼稚,因为是妄想。

        高中毕业,她考去四川绵竹。我呢?我在云南丽江。

        时间和距离真的很可怕,可怕到我难以想象。原本说好的一切就这样变成空谈,只剩下那句“我们还是朋友”。是的,朋友,直到现在还是朋友。

        注定要天各一方,那句话我真的说不出口。

        “嫁给我,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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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过可以交心的兄弟吗?

        有的吧?一定有的吧。

        我也有啊。

        那个睡在我上铺的兄弟,那个和我同桌的兄弟,那个会默默帮助我的兄弟。人生有这么三个人,我感觉自己知足了。

        打架时能为你挡刀子,让你放心把背后交给他的人;生病时会默默照顾你,下床给你掖紧被角的人;伤心时会陪在你身边,和你一起抽烟听你倾诉听你哭泣,最后拍拍你肩膀说“还有我”的人。

        人生中能碰到他们,我真的很开心。

        大学?

        说真的,大学里我没碰到过几个能被称为“兄弟”的人。我的大学生活基本都是在寝室里度过,中间还换了一次寝室。室友总共过六个,大家来自天南地北,无论是习惯还是语言都有些出入。

        相处起来……不容易。

        毕业之后就四散而去,连组建的寝室群都解散了。

        各自奔前程的身影匆匆渐行渐远,只剩下QQ上偶尔会亮起的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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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过……梦想吗?

        不怕你们笑话,小时候我的梦想是当个天文学家或者考古学家,真的。我喜欢夜空,对藏在星星里的秘密极为向往。想想吧,我们所见的星星绝大部分都是恒星,它们的光传到地球时已经过去不知多少年。这些年里,那些恒星所在的星系发生过什么?地外是不是也有和我们一样的智慧物种?

        不提那些太远的,就说说月球和火星。朝向我们的月亮永远是正面,那背面呢?火星上也有固态水,这是不是说明这里以前也和地球一样能诞生出生命?

        宇宙的秘密太多太多,细数起来能说到明天早上去。可惜我的数学成绩差的可怜,偏偏天文学还是理科……坑爹呢这是。我连一百以内的加减法都要算上好久,有时候还会算错,怎么当天文学家。

        除了天空,我还喜欢历史。

        史书终究是由人书写,而且每当朝代更替时都会修史,即使本朝所书的也不一定就是真实。多少名人被淹没在历史的滚滚长河之中,多少“真相”是皇帝们想让我们知道的,数也数不过来。

        我认为死人才会说真话,所以才想学考古。无奈三本里有历史系的大学不多,我能上的那所根本没有。

        没关系,我还有最后一个梦想,那就是文学。

        小学的时候我就一边查字典一边读完了四大名著,其后更是涉猎不少国内外的文学作品。那时候最喜欢的事除了游泳就是去图书馆蹲着,一蹲就是一天。我们那的图书馆藏书很老,新书很少见,因为没钱。

        最喜欢的还会科幻故事,那些天马行空的幻想让我不知不觉便沉迷其中。说出来别笑话我,我从小学起就开始写,光设定就有厚厚的几沓稿纸。

        小学、初中、流浪那段时间、高中、大学、大学毕业……经历了很多很多,放弃了很多很多,唯有从没放弃过。

        初中是文科班,高中也是文科班,大学读的是汉语言文学,一直想着为自己写提供帮助。即使不能成为畅销书作家,好歹也要让自己写的文字让人认同。

        现实,真的很残酷。

        文笔不行,对文字的把握也不行,认同的人很少很少。

        但我没想过放弃,从没有。只要有一个人看,我就会继续写下去!

        可那是逝去的梦想,真的就要这样放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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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就像一把无情的刻刀,丝毫不留情地雕琢着我们。那个少年慢慢长大,变成了今天走在大街上会被人叫“叔叔”的大叔。

        棱角被磨去,雄心壮志渐渐归于沉寂。

        开始学会人模狗样地打扮自己,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成功人士。

        成功吗?

        只是虚荣心作祟。


        开始学会与人虚与委蛇,用面具遮住表情。

        真实吗?

        只是社会在逼迫。

        转眼过去多年时间,遇见多少离合悲欢,我已经数不清。

        我曾经爱过的人啊,现在是什么模样?

        那时陪伴我的人啊,你们现在在何方?

        还未实现的梦想啊,是不是只剩迷茫?

        青春如同奔流的江河,一去不回来不及道别,只剩下麻木的我没有了当年的热血。抬头仰望漫天星河,当初陪伴我的那颗是否还记得这里发生的故事?

        有谁会记得,这世界我曾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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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让我们彼此分离,渐渐杳无音信。

        时间让爱情化作回忆,夜深人静时泪流满面。

        时间让梦想变成幻想,偶尔想起来心中微微刺痛。

        如果重来的话,我还会这样吗?

        无论怎么祈求,时间都不会重来。

        如果人生是一张满是选择题的试卷,我想自己能得的分数肯定不高。一次次选错,一次次地承受苦果。

        痛苦么?

        早已麻木。

        我想,末世是个机会,让我挽回过去一切的机会。这次我一定不会再选错,让那些该珍惜的人和物从指缝间溜走。所以我努力的挣扎求生,保护着聚在我身边的人。

        可是呢?

        他们还是一个个从我身边离去,再也没醒过来。

        我已经失败了一辈子。

        我已经在错误中耗去所有青春!

        到头来,我还是什么都没做到……

        不停地渴求着力量,以为能让自己有再一次选择的机会。

        其实,我一开始的选择就是错误的。

        我,变成了恶魔。(未完待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