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泣血幽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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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书籍名:《泣血幽瞳》    作者:徐东伟


                                    可又有谁能料想得到,那树木天堂的隔壁是人类的地狱,每一棵树都有一个高级的灵魂依附,它们奇异的嘈杂声隐匿于蜿蜒河谷与凄迷浓雾间断断续续的潺潺流溅里,潜藏在枝叶间鸟虫蛙蛇难以言喻的骚乱争嚷中。

            他们是谁?也许有的人须发飘垂,虬髯恶相,也许有的人慈眉善目,嘴角与眼缘却透露着不为人轻易觉察的阴险奸佞,还有一些人,他们的脸隐在喧器纷绕的俗世红尘背后,根本看不清楚。也许还有的人,根本就没有脸,但这对他们不重要。他们身体的其它部分却异常清晰,耳垂、颈项、手腕、指间尽是光彩夺目的珍丽饰品,同样雍容贵重的衣着有了这些,他们长什么样子都无所谓。有人长着猿猴的面孔,他们大概没有进化好,眼睛如同玻璃珠般麻木,毫无生气。这并不能算奇怪,也许长着猪的脸、狗的脸、鸡的脸、驴的脸,之所以仍能称之为人,缘于他们有着一副真正的人体躯壳,只是进化论学说没有对他们的存在详加说明,也许威尔斯在他的摩洛博士岛上可以解释得清。也有的野兽名称,没有谁能叫得上来,可这总比连脑袋都没有强。那些古代无头的人脖颈上总有一道发黑凝干的血痕,他们是被斩下了首颅。有人被腰斩,有人被劈成对称的两半。当然,也有人上吊自杀,他们虽然与众不同地挂在树枝顶端,但终归会腐落地面,尽归尘土。

            在欧洲中世纪,只有库尔皮耶人死后才会被埋在森林里,没人去那里缅怀他们,没人愿为他们哭嚎,他们的墓地上也只有狼的号叫。

            这里是校园墓地,石冶碑林,有太多太多金天闯并不感兴趣的身世之谜,他总有这样一种感觉:若是有一天,自己熟悉的人都不在了,活在一群陌生人之中,跟死去没什么区别。可至少有一个,那是他曾经认识过的,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他集中着人类本身最差劲,最可憎的缺陷:矮小、肥胖、丑陋、蠢笨,如果在纯粹而又直接弱肉强食的旧时代,他会因根本不配作一个人而淘汰出局,死于同类相残,野兽之噬,自然灾难或自身的羸弱体魄。人类这个群体自身,所有成员自祖先诞生伊始,都无法摆脱惧悚的梦魇,而这种人,更承受着比一般人不知高多少的惶恐与摧残。唯一可以依赖的,只有起码在血缘与外形上与自己大致相仿的同类。可实际的结局是,他正是死在了自己将微薄生命生存的唯一希望盲目寄予的同类手上。

            曲春婷、刁梓俊、小灶贩子,他们是世俗的强者吗?但他们的下场与现实可能发生的结果完全相悖。他们急速地湮灭在过去看来直如时间飞逝般的现代高速发展的质量生活中。人本身终究是脆弱的。

            金天闯试图跟树丛最底处那双细狭无间的眼眶所夹含的灰暗瞳仁对话,但他似乎是听不下任何的辩解与央求。金天闯思忖着,也许因为他也曾同样地向要伤害他的人辩解与央求过,可事实是这并不管用,他要的只是公平。自己与于水清都曾是受欺侮者,无非于水清选择了反抗,而他选择了依附,在和平年代这算不得卑躬屈膝,而是一种生存策略。

            金天闯与沈颀,刑坤一样,对从死亡中涅槃充斥着怨毒与憎恨的邪灵满怀畏惧,在它于现实中疯狂地报复所产生的巨大影响面前,无论作为一个普通的无业青年,一个警察或一个黑帮龙头,他们本质上共同的人性都是一样的孱弱无能。那邪灵的邪气皆是拜周围时时刻刻带给他无尽伤楚的同类所赐。

            50、谁最喜欢你?

            石冶一中的校门仍然像烈士墓园般杂草丛生,透着发霉与焦烂混合的怪异味道,空中总是凝聚着浓郁腐烂的血腥气息。不知为什么,金天闯又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再度吸引回这个只给记忆造就创伤的地方。他也不明白,只是隐约认定,必须在这里做一个了断。

            他预感这一个将会是最后一次,而死的人也许就是他自己。他知道根本摆脱不掉,也就不打算无意义地逃避这座城市,而是索性大大方方地到石冶来,在这一刻他才强烈地感受和理解到刁梓俊濒临死亡时所作出的抉择,将骨灰埋在碑林,这里是他们这些人的最大归宿,他们是属于这里的。

            他只是轻轻回了一下头,猛然看到了她。她凌乱的头发溢发着的气息与学校周围久久驱之不散的诡异腥气别无二致,目光中充斥着无法抑制的慌乱,失魂落迫,跌跌撞撞,根本没瞧见眼前还有一个人。金天闯本来勉强平静下来的心又再度翻搅起来。

            十年之前,他比现在更幼稚,更纯粹地表达爱憎情绪,而就在那时,岳瑶是他认为的“一生”中最大的追求。当时学校有明文规定:师生不能存在亲属关系,因此岳瑶不归岳衷怀教,而是与他分到一个班,归曲青婷管。她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能引起所有男生的注意。但之所以激动并非十年后的重逢,而是他听说岳瑶已经是本市晋达公司董事长最有希望的候选人之一,这令他突然产生了可怕的想法:会不会是她杀害了刁梓俊,然后趁着刑坤倒台得到了梦寐以求的位置?金天闯从谭敬奇的话里知晓,岳瑶是很支持扳倒刑坤的。

            就在金天闯迅速收敛膨胀起来的情绪,并打算要转身离开时,岳瑶很及时地发现了他,说了声:“你看不见我吗?”金天闯“呵呵”一阵傻笑,转过面孔装憨:“嘿嘿,你还能认出我?”

            “金天闯不是吗?你跟敬奇是好朋友,对吧?”谭敬奇的姓被摘去,令金天闯仿佛被摘去了脑袋,蔫蔫地回答道:“啊,对,对……”又没话找话地问:“那……你来这儿干什么呢?”

            “没什么,不知不觉就来了。”金天闯觉得她的口吻平淡得出奇,脱口问:“怎么?你还觉得这儿挺值得留恋啊?”岳瑶很古怪地看了他一眼,同时脖颈极不自然地绕了个弯,脑袋斜斜地一歪,随即又回归原位,非常缓慢地问:“请我吃碗馄饨吧?”金天闯心里一喜,眉毛跳起来了:“你要吃馄饨?好啊!好啊!”岳瑶是烟州城的公主,有权有势,好东西应该没少吃过,自己总结过去追她失败的原因,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他不像谭敬奇那样有钱也肯花钱,现如今她只要求吃碗馄饨,已经是送上门的暗示了,自己再怎吝啬,总不能将这机会也拒之门外吧?况且他现在虽仍不如谭家,但好歹也算是个小康了。

            校内的小灶不会因曾经惨死过两名小贩而收摊冷清,利益赋予了他们无与伦比的超常勇气,也不会受到学生们都回家的影响,学校与教师们的家都连在一起,任何地方都永远不会缺少贪吃的孩子。

            不过对于金天闯而言,尽管事隔十年,这馄饨仍难以下咽,所以他只买了一碗,递给岳瑶,看着她吃。岳瑶夹起一个,并没递进嘴里,而是用力一挤,里面的大白菜与少得可怜的肉末碎裂迸出。

            金天闯不禁笑了一下,想到小灶是石冶一中里最贵也是东西最好的摊点,却仍是这样吝啬,荤腥只是隐约可见。十分讽刺的是,初三下半年足足有一个月时间,小灶不论包子、馄饨或是菜里都充满了肉,且并非白花花的肥肉,而是精瘦猪肘。但很反常也很正常的是没有一个肯去吃,因为大家心照不宣:几天前的一场大屠杀,学校饮恨含冤,将辛辛苦苦养起的,比学生不知珍贵多少倍的两百多头瘟猪全部活埋。深更半夜,总会有猪肉贩子悄悄越过高墙,将半腐烂的猪尸挖出来,拖去黑市去贱价卖掉,以致于市场猪肉过剩,通货膨胀。那是一个非常时期,而现在又恢复了正常。

            岳瑶吃着吃着,突然问:“你喜欢我吗?”金天闯大愕,愣了好半天。不论按岳瑶的人品还是背景,他都不能说不,但烟州这个地方太令他厌恶,自己的愿望是携四百万去另一个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所以无论如何也不能被岳家拴在这儿一辈子,反正自己有钱了,想要什么样的女人不有的是!他迟疑了少顷,回答:“那是以前。”

            “现在呢?现在不了?”岳瑶虽然在追问,语气中却没有多少期待的成分。她叹了口气,说:“是啊。当初整整一个班级,甚至大半个级部,几乎所有的男生都很喜欢我。可能坚持到现在的……”

            “敬奇。”金天闯很高兴自己有这个能充当话题的好兄弟,“敬奇就是这样的人。”

            “他那是喜欢我吗?”岳瑶淡淡地说,“我如果不是岳书记的女儿,他会喜欢我吗?”

            “你可不能这样说!”金天闯的手不知所措地上下胡乱比划,“那照你这样说,这世上就没有人……”

            “有!至少有一个!”岳瑶目光一顿,继而得意又有些伤神地说,“于水清!”

            51、死人爬出地面

            金天闯吓得差点落进身旁的油锅里,惊恐万状地环顾四周,然后重新审视眼前这个曾经被看作公主的年轻女孩。他可记得岳瑶当初是怎么对待于水清的。于水清跟其他男生一样,都狂热地喜欢岳瑶,只是因为性格封闭,不擅表达。

            岳瑶几乎每天清早一来教室就能看到满桌的玫瑰礼品和情书,每顿都有不同的男生请吃饭。于水清不敢这样大大方方,只是用好双又细又长狭缝般的眼睛远远地凝视着。这在通常情况下,也许会遭到大家的嘲笑,但男生们都去关注岳瑶,谁也没有空去观察他。只是于水清的相貌实在有问题,岳瑶很敏感,每天都觉得浑身相当不自在,当她偶然一瞥发现于水清正满口流涎两眼发直地瞪自己时,她第一反应就是极度地恐惧与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