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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球里的雏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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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书籍名:《玻璃球里的雏菊香》    作者:方达


                                    她爱他,但不能嫁给他,那样他就做不了游吟诗人了。"我只是想逃避,并不是不爱你。"她想咬一口苹果,那个已经长满茶色碱的苹果。"我不会吃的,我又不想结婚。"她摇摇头。

            新郎在大厅上醉得摇晃地走着,他感到在这个迷人的夜晚他正缓缓地向幸福的顶峰接近。于是他对每一个人胡言乱语。

            三个人在床上焦急地等待,他们大口急促地喘气,热得不得不解开几个扣子,他们正沉于无限的性幻想之中。

            她把那只被咬过一口的苹果扔得远远的,之后躺在石楠丛中,仰头看着街上闪烁的灯光,闻着花丛里散发出的香气。她想起小时候的那一次因为整个晚上总是数错一颗星星而哭个不停。她双手枕于脑后,泪水漫过她的脸。

            歌手

            小饭

            在我十五岁的时候我不会想到我将来会是一名歌手。那时候我还小,还不会规划自己的人生,我觉得与父母在一起--不管干什么--那就是我生活的全部。还记得在我那一年生日的晚上我和我爸我妈在家吃面。说实话当时的气氛并不好,我妈甚至忘了给我唱生日歌祝福。我怀疑他们俩之前吵了一架,但我没兴趣知道他们为何吵架。我自己给自己唱了欢快的歌曲之后,我看到我妈尴尬的笑脸。后来我妈就跑到了阁楼上,马上我们家就像一座处在热带雨林里的小木屋,我几乎要哼出一首悠扬的曲子,但我努力克制了这种愿望。乘我妈上厕所的时间,我爸突然很严肃地跟我说他的眼睛里有一把刀。"刀!"他说那话的时候我感觉他是一个虔诚的教徒。当然我们家谁都不是教徒。在我印象中我爸一直是个呆子,但是那个晚上他突然像个演员一样连胡须都往上一翘配合他的装神弄鬼。"那把刀是金色的,它在我眼睛里时不时往上蹿,紧接着又会缓缓下沉。"他说。

            "什么刀?"我好奇地问。

            "我看不清楚形状;它每次沉到了底下之后又能上升。"

            "啊哈,我亲爱的老爸,我们这是在河里吗?"

            "我想这把刀在我眼里藏了五十年,发现了它让我感到不安--我始终不能将它从我眼睛里抽出来。"听我爸这么继续说着,我只好自顾自继续吃面,我不能再阻挠我爸继续他的想象力了。

            蹊跷的是,自从我爸确信自己的眼里有一把刀后我妈也开始胡诌。一年以后,在我十六岁生日的那个晚上,我妈突然也很严肃地跟我说:"儿子,妈妈我眼里有一串项链哪!"我妈对着我高兴地说,"只要我张开眼睛,它就在我面前闪闪发光!"

            "什么牌子的?"我问我妈。

            "完全看不到牌子啊我的儿子,但是这项链真的很好看,好看极了,我怀疑是那个黛安娜王妃戴过的那条嘞。"

            "我的妈,你觉得我会相信你吗?哈哈哈……"我哈哈大笑,但我妈似乎没发现这一点,她继续说:"自从我眼里出现了这条项链,我相信迟早有一天我能把它取出来,戴在我的脖子上……儿子,你等着瞧好了。"

            自从我爸妈都变得神神道道以后,我觉得孤独起来。因为我对刀或者项链都不感兴趣,而他们正把全部的精力放在这两样莫名其妙的东西身上。孤独,让我彻夜不眠。我的快乐,我的苦闷,我爸妈他们都不再为我分担。那几年夏天我一直坐在水门汀前晒太阳和烧蚂蚁。偶尔出现的我的奶奶也只是重复着用那根金色的拐杖插进泥地的古怪行为。虽然她神情严肃的样子就跟着了魔的我的爸妈一模一样,但我不用猜也知道她一定是在寻找另一种宝藏。

        第10节:歌手(2)

            那几年只要天气足够好,我就经常出门。说得好听,我这是郊游远足。另外一种说法是去闯荡,流浪。我对玩皮球和香烟牌子之类的小儿科再也提不起兴趣。有时候甚至我连个包都不背,自己也没什么思想准备,在黄昏的时候哼着小调出发一路往北,一走就是几十公里,直到我不能分辨东南西北,之前我都不会停止我的脚步。在蝈蝈虫的陪伴下我躺在泥地里打瞌睡。乡间不知名的果树,我把它们的果实摘个精光,我猜那时候正是秋天。反正我一走就是一两个月,等我回家的时候不是从夏天到了秋天,就是从秋天来到冬天。

            我最后一次离家出走的时间长了一些,我也不知道过了几个春秋,应该有两年吧。因为那次出走我遇见了赵杰,他就是那个改变我命运的人。背着吉他到处游走的赵杰在一棵橘树下把我叫醒,他问我:"你还会唱什么?"据他说我在睡觉的时候口中哼着一首不知名的歌,我以此推断自己并没有睡着,只是闭上了我的双眼。但确实是这歌声吸引了赵杰的注意。当时他正愁眉苦脸,听到了我哼的调子后他很激动。赵杰说当时他觉得这种音色特殊而神奇,后来又说他最爱我这种古怪的嗓音。我站起身看了看他,他的眼里流露出的真诚让我感动。赵杰会弹吉他,还会编曲子,他说自己是个流浪中的行吟歌手,只是对自己的嗓门不太满意。随后他让我跟着他吉他的节奏随便唱点什么,我想也没想,就把课文里的古诗词配上去。结果赵杰就高兴地把我拥在他的怀里。他说他几年来一直在寻找的声音终于找到了。等我推开他的时候,发现他两只眼睛都在开大炮。

            "哥们,你叫什么名字?"

            "哲。你呢?"

            "我叫赵杰。我想,我们组个乐队吧。"

            "好啊,我就喜欢唱歌。"

            看得出来,我遇到了知音,他也一样。他的不幸是嗓子不好,而我的幸运不单是我有一副好嗓子(我之前也并不这么认为);我的幸运是遇到了赵杰。跟我一样幸运的还有另外一个人,他就是后来一路上我们所遇见的那一行敲锣打鼓的人群当中那个走在队伍最前列的王林。赵杰看上了这个块头很大的人,他成为了我们乐队的鼓手。王林平时沉默寡言,但是他打起鼓来那声响大过雷声,而且以此为豪。我们几乎没怎么磨合,接过赵杰的曲子和词,王林和我就能看懂,王林咚咚呛咚咚呛一下子就能找准节奏,而我只要一张嘴赵杰就开始微笑。

            起初我们在乡间的小路上随便一坐就开始表演,我手中根本都没有麦克风,但我的声音就是能穿过河流与农田、穿过大树和工厂。有时候围观的人并不多,但看我们表演的路人都舍得给钱,掌声也一阵一阵的,常常是天黑了那些观众都不肯散去,我们只得加演。赵杰说我们这么受欢迎是因为我们有表演的天赋,表达完这个意思以后他就拼命喝酒,几乎每一次都要独自喝醉。起初我并不同意赵杰所说的,我对自己包括乐队都有点不自信,也许这些年来乡间的文艺实在太稀缺了吧。后来见多了这种场面我还真信了我们天生就是音乐人。对于表演的舞台我们从来都不挑,也不在乎收入。即便是些穷乡僻壤的地方我们也照样演出。两年里我们的乐队到处表演,基本上把市里的近郊远郊都演遍了。虽说没有获得很大的名声,当时我们乐队一次市级报纸都没有上过,但我们出门在外再也不愁吃穿,哥们几个一起唱歌喝酒也让我们都不再觉得孤独。赵杰是一个勤奋的人,除了表演和表演完的喝酒,他还经常看书写歌。我跟王林就玩真心话大冒险之类的无聊游戏。好几次赵杰生气也是因为我们玩得太过火……反正我就像找到了一生的轨道一样忘记了什么叫作烦恼。我想这也是我忘记回家的原因之一。要不是我们的巡演恰好来到我的家乡,可能我还会推迟回家的日子。

            但那次当我踏进我们村的时候我突然思家心切,还没开始表演我就说要先回家看看。是赵杰率先看到了那些被糊在墙上的我的脑袋。我跟他请假要回家的时候他就问我到底以前干没干过杀人放火的事情。我愤怒地说我是个老实人。"那你去看看那些被糊在墙上的脑袋到底是不是你的。"经过他的指点,我才发现了东门边的告示栏上有我的头像。再走两三步还有一张。村子里几乎每一处建筑物上,哪怕是些犄角旮旯里,都出现了我的大头照片。这是怎么了?这个疑问出现那一刻我赶忙回家,一定要找我妈问问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11节:歌手(3)

            我妈那天打扮得非同寻常,如果我不认识她一定以为她是哪个阔老爷的姘头。不过对于我的打扮我妈也表现出了她的惊讶。

            "呀,我的儿子,你怎么穿成这样?不过就算你变成灰我也知道你是我的儿子!儿子儿子,你终于回来啦。老妈我想死你了。"我妈那个激动的,她说话本来就够快的。她看了我两秒钟后就把我摁在她的胸口,倒不是不能呼吸,但那些香粉味道快把我憋坏了。我问我妈:"我的妈,我的照片怎么被贴得到处都是?我被通缉了吗?"

            "是的是的我的儿子,你被通缉了,看来那些照片还真把你找到了,你爸办事有时候还算管用。"

            "我爸贴的那些?"我诧异,"你确定不是派出所的人贴的?"

            "是啊,你爸正准备上电视"通缉"你呢?他想死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