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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兴衰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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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书籍名:《国家兴衰探源》    作者:曼库尔.奥尔


                                    各公司也企图和一些非洲企业家一样进入那些对雇佣非洲劳动力限制较少的领域,但这种权利最终也被取消。虽然这样一种制度强迫雇主采取他们所不乐意采取的多歧视而少盈利的政策,但结果却是为有组织的白人(有时也有混血人和亚洲人)带来了很大的利益。  

            本书理论还指出:雇主将和工人一样不遗余力地排挤竞争者,而且由于其集团人数很少,因此能够比工人更容易组织与活动。然而雇主的竞争对手是其他公司或者资本家,而且往往是在其他国家里的公司和资本家;雇主间的竞争不像白种工人那样反对黑人工人,因此雇主不是非洲人遭受种族排挤和歧视的主要根源。至于南非所有各种族的消费者,则由于种族歧视所导致的较高劳力成本而不得不支付更高的商品价格,因此也身受其害;但是,正如其他国家内那样,他们是无组织的。  

            现在我们要问:如果南非的这种制度,以及由此产生的许多人分享的卡特尔垄断利润,要长期地维持下去,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当然需要警察和军队;但这是众所周知而且讨论得很多的问题了,因此在这里无需再多讨论。重要的是:除非种族之间的界限得以长期保持,否则这种制度无论如何都难以沿许多世代延续下去。如果处于劣势的集团可以加入处于优势的集团,则由于他们有强烈的欲望去实现这一点,从而工资的差别最终将消失。混血人种的继续繁衍将使这种制度难以长期维系,即使中期(按印度历史的标准)也是如此。  

            这不仅是本书理论的推论,而且显然也是南非政府已作出的结论。正如对于雇佣非洲劳工从事技术性和半技术性职业的限制愈演愈烈那样,南非也制订了把人划分为固定的种族集团、并禁止在各种族之间通婚或发生其他两性关系的法令。  

            毫无疑问,在南非还有其他许多因果关系在起作用,把原因看得过于简单和专一,肯定会在许多方面犯错误。但本书目的不在于对此给出一个完整的答案,而是为了弄清种族歧视以及其他各种歧视的根源。正如以前其他作者已经证明那样,作为消费者、雇主或工人个人都会由于存在歧视而遭受损失。消费者对自己所讨厌的集团所拥有商店的歧视,将使他不得不到其他商店支付更高的价格,或者减少了自己选择商店的机会。雇主对他所鄙视种族的工人采取歧视态度的结果,使他不得不支付更高的劳力费用,甚至在同其他那些不让偏见挡住盈利之道的公司相竞争中破产。同样地,工人拒绝属于另一集团的雇主提供的较好的职业,其收入肯定要减少。类似的逻辑也可以应用到社会上其他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去。根据人们发现实行歧视的代价很高这一事实,就意昧着如果人们能够自由地按照他们所愿意选择的方式进行任何交易,则各种歧视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  

            另一方面,由个人组成的分利集团有时却会由于歧视而获得巨大的收入。根据推论8,任何导致排他性的集团差异将带来利益。在仅仅一两代时间内,通常可以认为集团之间的差异是确定的;但超过几个世纪甚至几千年之后,则不能再认为这种差异是固定不变的了。因此,在长时期内跨世代的特殊利益集团必定倾向于内部通婚。这一定理对于南非的白人、印度的等级制度以及欧洲的贵族都同样成立。  

            (九)  

            本书迄今还没有涉及苏维埃类型的社会。在战后的和平年代里,这些社会的增长率下降同其他国家一样明显。遗憾的是,不可能简单地找到把现行理论应用到这种类型的社会中去的方法;对于小型集团集体行动的理论需要进一步加工,同时对这些社会中市场作用的局限性也需要加以分析。但在此处讨论这一类问题实属离题太远;因此,必须另写一本著作来说明怎样将现行理论应用到这些社会中去。  

            至今未曾提到的另一种类型的当代社会是以不稳定为特征的那些国家。法国以及欧洲大陆的不稳定性在前面已讨论过,但是尚未提到拉丁美洲、非洲以及其他地方为数众多的不发达国家,它们一直处于持续的不稳定状态之中。  

            稳定社会中最终形成稠密的分利集团网有害于经济效率和经济增长,而社会不稳定同样有害于增长。在这里没有什么自相矛盾的地方;正如特殊利益集团导致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和把注意力从生产转向利益分配的争夺一样,社会的不稳定性也使得本来可以投入长期性生产投资的资源转向投入更易受到保护的财产形式,或者甚至使资本抽逃到更加稳定的社会中去。从总体上看,稳定的国家比不稳定的国家更加繁荣,这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但是,在其他情况相同的条件下,不久前经历过动乱而仍然有希望在可预见的未来得到稳定的社会中,具有最高的经济增长率。  

            以不稳定为特征的国家通常都是在部分时间里由独裁者或政变集团所统治;其中也有一些时间出现了民主的或至少是相对多元化的政府。独裁者或政变集团的政策明显地取决于集团的利益、思想意识,有时甚至取决于独裁者或领导集团的狂想。经验和常识告诉我们,独裁者和政变集团可以是右翼或左翼的,是这样或那样的人物,但他们一般更有可能是阴谋家而不是经济学家。因此,本书的理论不可能告诉我们独裁者和政变集团将推行什么样的政策,正如某些客观的历史学家提醒我们那样,历史上发生的许多事情是由于偶然性,是无法用任何理论说明的。  

            所幸的是,对引起不稳定社会内政府变动的各种影响和压力,以及对这些社会中短暂出现的民主或多元化政治,都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进行系统的或理论性的说明。推论表明,小型集团比大型集团更容易组织,而且当社会刚由不稳定转入稳定时,(由于小型集团组织起来较快)小型集团在组织活动方面的优势格外明显。本书理论还指出:与稳定的社会相比较,存在于不稳定社会中的群众组织将较少与较弱,然而易于谋划的小型集团反而更便于争取其共同利益。这些集团可以是任何层次上的组织,但在国家层次上能够由院外活动或卡特尔垄断获利的小型集团多半是由富有的商号或有钱有势的个人组织而成的。  

            在不稳定的社会中,有两个另外的因素使得小型集团比大型集团组织得更好。其一是大型集团比小型集团更有可能成为对独裁者或政变集团的一种威胁。如果在一个独裁者统治的不稳定国家中,存在着一个由大多数农民或大多数工人组成的农会或工会,那么这类组织肯定将构成对独裁者的威胁。这种群众组织人数众多的事实就代表一种力量。(实际上,这一点无论是对于稳定的还是不稳定的非民主制度社会都是成立的——甚至稳定的极权主义国家也不喜欢独立的群众组织所固有的那种威胁。因此,在把本书理论应用到极权主义社会时,将发现其中那些不引人注目的小型集团也会起主导的作用。)  

            第二个因素是:小型集团可以在独裁统治时期谨慎从事和不为人注意,而组织起来的大型集团不能做到这一点。独裁者、政变集团和极权主义领导人不可能去注意每一种独立的组织,而他们所不知道的小型组织就不会受他们的压制。一个集团由于其中一个成员的轻率而被暴露的可能性,必定随其规模的增大而增加,而对于大型集团则这种可能性将变成一种必然性。这样一来,如果一个小型集团在一个压制民主的社会中受到威胁,它往往可以使自己在当局面前变得不显眼而保持住本身的生存,当管制放松或受到限制时,它又能够迅速行动(这一点同样地既适用于稳定的专制国家也适用于不稳定的专制国家)。  

            于是,对于不稳定社会来说,本书理论的最基本推论是:它们的政府必定受到那些组织迅速的小集团的利益、请愿与压力的影响。众所周知,由于每次军事政变都带来新的政治倾向,因此不稳定社会中的政策可能急剧转变。这样一些国家的经济政策就像一片随风飘扬的树叶——一阵狂风可以立即将它吹向任何方向;但是最终将被地心引力拉到地面上。  

            能够在不稳定的社会中组织起来并进行谋划的小型集团,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时期有着自己的不同利益。某个时期的小集团可能由土地垄断者组成,而在另一个时期则可能由制造商组成;在一个国家内它们的利益来自出口贸易,而在另一个国家中它们可能在进口替代中获利。需要再次强调,重要的问题在于尊重实际经验的多样性和具体性,千万不能超越本书理论或其他任何普遍性理论的实际限度。迄今为止,关于不稳定社会问题唯一的普遍性论点是:为了了解它们经济政策中的某种系统化的因素,人们必须考察该社会内能够比较迅速地开展集体行动的小型集团的既得利益问题。  

            (十)  

            根据附加的补充资料,我们可以作出更加具体的预言。普遍存在的一种事实是:由于几乎所有的不稳定政府都在发展中国家内产生,它们通常没有完善的现代化运输和通讯系统(至少在农村范围内是如此),因此,人们难以从农村中组织政治力量影响政府,从而这些国家的大城市居民对其政府影响的比重大得多。工业革命和铁路出现以前,各地区的运输速度都很慢,而且费用高昂,这可能可用以解释,亚当·斯密在当时就发现农民未能组织起来获得垄断权或政治影响,而商人则频频交往密谋赚取公众的利益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