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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百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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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0章 不是好人

书籍名:《高能百分百》    作者:红牛

  小女孩问道:“这里是不是很好看。”
  时凡回答:“是的。”
  “大哥哥,有没有女朋友?”
  时凡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觉得大哥哥要是没有女朋友的话,可以等我长大,到时候,我来当大哥哥的女朋友。”
  “我可等不了你长大。”时凡哭笑不得。
  “为什么?”
  “你长大了,我就老了。”
  “不会啊,我现在十岁,等我成年只要八年。大哥哥几岁?”
  “十八岁。”
  “八年之后,你也就是二十六岁。”小女孩欢喜道:“不是刚刚好吗?不老,不老。我喜欢大叔。”
  “这么巧,我喜欢大姐姐。”时凡乐呵呵地笑说。
  “大姐姐?”
  “嗯。”
  “那么,我就取名大姐姐。”
  时凡:“……”
  小女孩笑道:“哥哥,你有喜欢的人吗?”
  时凡倒是没有想那么多了,反而在思考自己未来的人生道路:“也许吧。”
  一切没有未来后,时凡忽然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迷茫。
  之前从苏雪梨的身边离开,信誓旦旦要去完成天空之城的计划,出来之后,见到一片陌生的领域。
  他流于人流之中,心里面有了前所未有的宁静,这里面的人嘈杂,却没有人认识他。
  他知道依然又许多人正在找寻他的下落,却在这个地方,能体会到吵闹的喧哗。
  喧哗里面又有自己的一份娴静,时凡知道这一点是难能可贵的。
  小女孩看着时凡对许多事情似乎并不在乎,不由道:“哥哥,怎么啦,你怎么看上去不开心呢?我爸爸妈妈说,来旅游,看着外面的美丽的风景,心情会变得很好。”
  时凡道:“如果一家人在一起,即便在家里面喝茶聊天也会觉得心情愉悦的。”
  “因为大哥哥是一个出来旅游吗?舍弃了家人,所以有点儿……悲伤吗?”
  “谈不上舍弃了家人,或许,是家人舍弃了。”
  “大哥哥这么好,你家人为什么要舍弃你呢?”小女孩不能理解地问道。
  “是啊,我也不知道,或许是我不够好吧。”
  “胡说,大哥哥人很好。”小女孩撇嘴。
  时凡道:“是吗?你又不认识我,今天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你怎么知道我是一个好人呢?”
  小女孩说:“因为大哥哥长得好帅啊,长得帅的男人都是……”
  “长得帅的男人很容易花心,并不是都是好人。”时凡道:“记住了,至少我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好人。”
  “坏人是不会说自己是坏人的。”
  “不是好人,不代表是坏人。”
  “是吗?”小女孩被时凡绕晕了:“大哥哥,除了好人外,还有坏人,其他是什么人?”
  “普通的平凡的人。”
  “你是普通平凡的人吗?”
  “嗯。”
  “如果是那样的话。”小女孩道:“我也想要变得普通与平凡。”
  时凡惊讶地望着小女孩,再看着她的眉眼,忽然意识到了,她似乎变得不太一样,不对,似乎有一点点眼熟,是错觉吗?
  大巴车停了下来,小女孩的父母与时凡道歉。谢谢他陪着小女孩聊天,最终她又挥手离开着这个地方。
  时凡目送着小女孩的离开。
  隐隐约约中,时凡听到了小女孩的声音,喊着爸爸妈妈的清脆声音。
  这个时候,时凡试图想要看清楚小女孩的父母样子,却发现有点儿模糊,看不清楚小女孩父母究竟长了什么样子?
  为此,时凡有点儿惊讶。
  因为,不仅仅是小女孩有一点儿眼熟,身影逐渐模糊的小女孩父母,也给了时凡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究竟是怎么回事?
  时凡差一点追了下车去。
  不过,大巴车的启动先一步的战胜了他的好奇心。
  时凡只好收起了短暂的好奇心,为什么要在一家三口人呢,难道是因为自己的身世吗?
  也是,现在的他彻底变成了孤家寡人。
  他能继续欺骗自己,留在深山老林里面与苏雪梨厮守着。
  只不过那样的话,他依然不能与苏雪梨白头偕老,只是让苏雪梨看着自己一步一步的苍老。
  他还有妹妹的没有救出来,辜负了九月龙的期待。
  这也是他踏入这个世界的初衷。
  时凡心里面有无限感慨,为什么事情总是不尽如人意。
  他放空了思绪,最终选择在小镇上稍做休息,还得与司徒青尽快联系上。
  只是他现在还不知道天空之城的下落,也不敢轻易用普通人的身份去搜查暗网上的资料。
  时凡还在犹豫着自己的身份,唯恐一个不留神暴露的话。
  之后,可没有人身体再一次能让他复活。
  在思考门与怎么与司徒青接头的时候,时凡发现自己在意身体的时间越来越少。
  相反,他知道这一个小镇是文艺复新时期中充当着一个独特的作用,有一所美轮美奂的读书馆。
  时凡原本是打算好好离开。
  后来见到这一座小镇的样子,顿时被迷住了,立刻迈开了步伐,前往了里面的图书馆。
  里面可以看到成千上万的书籍。
  时凡为之着迷,感觉书籍有什么东西正在不停地吸引着自己。
  又仿佛这里……他曾经来过。
  时凡已经走到了一个大书架面前,望着高耸的区域,上面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基因工程学,还有神学之类的福音。
  他脑子里出现了奇妙的画面,画面出现的毫无缘由,这个让时凡再一次感到莫名其妙,却又是特别的熟悉。
  时凡下意识抽出了一本书来。
  上面写着《自私的基因》。
  这本书籍,是以科学的角度来观察基因。
  自古以来,物竞天择,优胜劣汰,是万物论的进化准则。
  这一切的基础便是源于基因学的理论,他们都在努力适应这个世界,如果成功的话,那么他们就能够存活下来,如果不能的话,就成为历史。
  时凡拿过了书,实在不想要继续看下去,似乎对这样的认知有排斥。
  时凡呼出一口气,放下了书,离开了图书馆,找了一家中餐厅的饭馆,然后在里面准备吃饭。
  他要的是简单的炒饭,饭菜极其的难吃,不过即便是那样,他还是将所有的饭菜都吃完了。
  毕竟她的想法比较简单,那就是觉得浪费可耻。
  等到他看到了光了的盘子。
  时凡不禁纳闷,没想到自己还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四处流浪与自己吃饭,抛却了生死的问题,也不去理会天空之城,自己似乎有了新的境界。
  这么说来,时凡不禁莞尔一笑。
  顿时领悟了放下,真的可以让自己变得更加的轻松。
  时凡重新迈开了步伐,独自漫步在异国他乡的街头。
  接下来是要去找寻自己落脚点,毕竟要找一个地方好好的休息,眼下的他还没有好的地方啊。
  苏雪梨给的钱,足够他挥霍一阵子,不过他却有一种想要冒险与体验的新感觉。
  还在犹豫着要去住好一点的酒店呢,还是随便应付着呢?  正在此时,一只狗出现在了时凡的脚下。
  它舔了舔他的鞋子。
  样子可怜兮兮的,是不小心走丢的狗吧,浑身脏兮兮的,不过有狗的项圈,上面还写了它的名字,还有联系主人的方式方法。
  它摇着尾巴望着时凡。
  流浪的时凡,似乎找到了人生的新的意义,可以帮狗狗去寻找的主人。
  于是,时凡迈开了步伐,找到了电话亭,打了电话过去。
  大约时间太晚了,又或许是其他原因。电话不通。
  时凡望着这一只可怜的小狗:“唉,爱丽丝,很可惜了,你家主人不接电话,不是我不想帮你。”
  爱丽丝的小狗可怜兮兮地望着他,吐出了舌头,看起来已经有几天没有吃饭了,浑身也脏兮兮的。
  时凡只好去便利店里面购置一些美味的东西出来。
  爱丽丝挑选了火腿。
  时凡则是喝着一瓶汽水:“接下来,我们要去哪里呢?”
  爱丽丝吃饱之后,咬着时凡的裤脚,然后要他跟着自己似乎要去什么地方。
  时凡一开始是拒绝的,又想着现在时间是属于自己的,再说了,他去找天空之城,还是去营救红莲都还没有彻底的计划,更何况要悄无声息地回到华夏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换一句话说,现在的他,时间多得可以去做一些好事,也可以放空自己,做一些无意义的事情。
  或许可以如此换一种思维方式去思考。
  这么一想,时凡就跟着爱丽丝一块去那个地方。
  他一路进入了巷子深处,街道上充斥着发霉的气息,还有各式各样的酒水,还有乞丐。
  时凡纳闷了,爱丽丝为什么要来这样的地方呢?
  不一会儿,爱丽丝躲了起来,在黑灯瞎火的巷子深处,时凡感觉到有两拨人突然冲了出来,围绕着时凡站着。
  时凡见到了爱丽丝那可怜的眼神,它缩在角落里。
  这个时候,时凡终于明白了,自己遭遇了打劫。
  原来,爱丽丝是他们引诱别人上当的方法。
  时凡道:“看来善良这件事情,也不能过分贩卖,否则自己被出卖了,或许还得倒贴着数钱呢。是不是,爱丽丝。”
  爱丽丝缩着身体,畏惧着前面那个身材魁梧的刀疤男。
  时凡听到那个人用鸟语说着,大约是夸奖对方干得好之类的话,冲着时凡怒吼着让他交出钱财。
  他们的手里面还在不停地挥舞着小刀,似乎想要威胁时凡。
  时凡倒是没有被这样的阵势吓住。
  毕竟经历过死亡之后,时凡觉得自己应该是有一点点本事的人,不会因为这样的事情搞得自己有点不知所措吧。
  不过对方叽叽喳喳的声音,吵得时凡分外的头痛,让时凡不得不考虑换一个办法,让对方闭嘴。
  那些人显然也没有了耐心,干脆拳头说话。
  不出片刻功夫,时凡就将他们给收拾了。
  刀疤男怀疑地望着时凡,见他文质彬彬的,哪里像懂得武功的人呢?
  可是真的是三下五除二,一眨眼的功夫就将他们跟收拾了。
  刀疤男顿时有一点怀疑人生了,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自己已经倒在地上,动弹不得,甚至无法起来。
  他们都没有看清楚时凡究竟是怎么出手的,事情已经发生了。
  爱丽丝同样瞪着眼睛望着时凡,显然不敢相信眼前这个修长的少年有这样的本事,能将这些人瞬间撂倒。
  见到时凡突然转身离开,爱丽丝似乎找到了更合适的主人,立刻摇动着尾巴跟了上去。
  时凡望着这个随时叛变的狗:“你到时一点点忠诚度都没有,你这样子,还能称呼为——狗吗?”
  爱丽丝旺旺地叫了几句。
  时凡听着她的声音,大约也听明白了她的苦楚。
  也是,狗向来都是被抛弃的一方,就算被抛弃了,也不能又怨言吗?必须接受吗?
  如果人可以背叛狗,狗为什么不能背叛人呢?
  时凡道:“所以你要当一只背叛人的狗吗?但是你的三观有点不正啊,背叛你的是你的主人,你要背叛的也是你的主人,为什么挑选我这样善良的小市民呢,而且我肯定不是你第一个被坑的人。”
  爱丽丝似乎听懂了时凡的话,声音也小了起来。
  时凡道:“好啦,现在我也没工夫与你纠缠,你跟着我,并没有多少好处,我劝你还是另外这一个可以靠得住的主人吧。”
  爱丽丝汪汪地叫:你要去哪?
  时凡道:“不知道呢。原本计划是一定要去达成某个目标,一定要完成某件事情,现在看来,我貌似不太想要那样子生活,似乎应该去做另一些无意义的事情,再重新出发。”
  爱丽丝:照顾我也是一件没有多大意义的事情,带上我,带上我,我是流浪小能手。
  时凡见到爱丽丝围绕着他打转,觉得带着一只流浪狗去流浪,自己从背包一族,直接变成了丐帮帮主了。
  爱丽丝不管时凡是不是拒绝,它就这么跟着时凡。
  时凡不算是一个心软的人,跟爱丽丝也不是什么革命友情,可能是同是天涯沦落人,两个人在路上也算是有个伴。
  见到时凡身边有一条狗,一人一狗在一起的样子,倒是会吸引别人的注意力,甚至还愿意丢两个钱给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