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读窝

反派你还记得我是替身吗

乐读窝 > 杂文随笔 > 反派你还记得我是替身吗

第十二章 抱紧大腿!

书籍名:《反派你还记得我是替身吗》    作者:糖煮刀片

  待到季晓光定下浮躁的心,便双眼半阖地背靠在木质浴桶边缘,单手把玩光滑的皂角,看着一室的氤氲热气略略出神。
  眼前室内摆饰各种无不富贵,季晓光浸在温热的浴汤里,心下不免一沉。
  他深知自己所有的锦衣玉食都是沈连庭给的,若不是他刚好出现在霄云派,又恰好接住跌下剑雨台的自己,恐怕季晓光现在坟头都开始长草了吧。
  季晓光将半张脸埋进浴汤,鼓起两腮咕嘟咕嘟的冒起水泡。
  主角光环什么的他不敢妄想,只求安稳的生活。
  人家穿越来之前不是医生就是特工,飞檐走壁悬壶济世,总能闯出一片天地。
  他呢?大学脑抽学的钢铁焊接专业,面对着电焊冶金居然念到了研究生,难道他在古代发家致富要靠给人打铁吗?想想就觉得不可能好不好!
  所以季晓光只能抱紧沈连庭这条大腿,才会有好日子过。
  不过嘛,现在唯有一个问题……
  大腿自然要抱紧,但绝对不能报错中间那根……
  季晓光骨子里是一直男,他虽然崇拜沈连庭,但仅限于欣赏,绝不能让沈连庭对他有非分之想。
  伸手摸了摸自己这张凹凸不堪的脸,兀自叹了口气。因为这张脸沈连庭大抵对他Y不起来,算是因祸得福了。
  他只想认沈连庭当大哥,做个抱紧有骨头左腿或者右腿的小弟就好。
  想着想着,季晓光被热气蒸笼的喘不上气。他直起上半身,双臂交叠撑在浴桶延边,水珠顺着光滑削薄脊背划落,最终淹没进漂浮的花瓣。
  手里的皂角没抓稳,兔子似的蹦出季晓光的手心,不知道滑到什么角落去了。
  他暗暗决定,还是把握分寸吧……
  季晓光整理好心境,注意力便转到自己的身上。
  他并未好好看过这幅身体,如今在一片热气朦胧间,竟见身体泛着白皙的莹玉之色。
  虽然依旧削瘦,胸前略浮起一片排骨。但似乎因为被沈连庭好吃好喝的喂了两天,皮骨上隐约显现一层浮肉,比他刚穿来的时候好了一些。
  季晓光现在的身体,暂且忽略脸上的没眼看,要说不说身上肤质上佳。可能是自身体质的原因,营养不良这些年身体居然没有破败。
  没来由的,季晓光脑里突然钻进九皇子的那句话,瞬间气结。
  什么叫做,身子……季晓光不愿想那个词,郁闷不已。
  这一片架空的世界里,由于各方势力互通,民风对于季晓光来说很开放。什么婚配嫁娶,癖好性向都很随意。
  你喜欢谁都是你情我愿的事,类似于男人娶男人这种事很平常。
  九皇子又是风流人物中的翘楚,执垮代表性人物,男女通吃,口无遮拦起来真是叫季晓光招架不住。
  相比较起来还是沈连庭好些,若是把沈连庭按上九皇子的性格,季晓光宁愿打铁过日子。
  ……
  接下来几日季晓光都表现的很乖,沈连庭修习他便跟着,不吵也不闹,规矩的像个黏着主人的小狗。
  跟在沈连庭身边就不免会遇到那几位皇子和霄云派的弟子,所以季晓光努力把存在感降到最低,但依旧会被围观。
  原因无他,就是这张脸。
  从前炮灰一直住在柴房,平日里的工作除了打扫就是砍柴,活在犄角旮旯里基本没有人会在意他,和这张布满黑褐色疤痕的脸。
  但今时不同往日,他的身份不一样了。
  一个无能无颜的外门弟子,竟被宣国六殿下沈连庭指名做陪习弟子,而且自那日被救下后,直接在沈连庭的居所娇养了,可谓是为之惊奇。
  “丑八怪他凭什么?”
  “可算是攀上高枝儿了,就他这张脸,还不知道用了什么龌龊法子。”
  “六殿下看到他那张脸下得去饭?”
  此类林林总总云云,厌他辱他的话,时不时会传进季晓光的耳朵里,他想忽略都不行。
  季晓光捻起颗蜜糖塞进嘴里,咬在齿贝间“咔咔”作响,好像要把那些人混着糖囫囵吃掉似的。
  虽然他并不是很在意这张脸,但是个人都有自尊心。
  任谁整日被人戳脊梁骨过日子还能笑出来,那是阿巴阿巴的傻子啊。
  你自个儿行的端坐的正,但嘴长在别人身上,怎么能管得了。
  虽然,这种情况没有维持多久。
  季晓光不想理会,但不代表沈连庭不知道。
  自那日沈连庭踩碎了胖子的一整条腿,又对季晓光如此护短,就没有人敢对他怎么样,所以只能口嗨。
  各种的流言蜚语。
  然后也不知道沈连庭用了什么方法,不肖一日,竟让那些弟子像见了瘟神一样的躲着他,连口嗨都免了,再没人敢胡言乱语。
  但季晓光还是暗自叹了口气,默默地用素纱遮面。
  还是戴着吧,这张脸跟块活招牌似的,摆在哪里都像在说看我!都来看我!看不见你是不是眼瞎……一样。
  起初当他问沈连庭要的是面具,遮住整张脸那种。
  沈连庭没有反对他的想法。
  但沈连庭想了想,在他眼尾处摸摸,薄唇微动片刻后并未多言,转而递给他几张面纱。
  当时季晓光嘴角抽了几下,还是把这娘们唧唧的布给戴上了。
  沈连庭让他戴他就戴,穿人家的衣服,吃人家的米饭,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
  清晨,季晓光穿戴整齐,门外飞奴正催他出去用早膳,对着门扉处应了一声,季晓光拿起素纱遮在脸上。
  双鱼勾纹的铜镜前,一身形单薄的青涩少年正端详自己。
  一头乌黑密发束于脑后,碎发垂在额头间。轻纱遮脸,只留一双纯净且蕴含薄薄水汽的星目。
  “这样果然好多了。”
  季晓光凑近铜镜细看,手指在眼底轻抚,喃喃道:“怪不得沈连庭总是摸我眼皮,这双眼睛确实漂亮。”
  不过,也可能是只有眼睛能看了。
  飞奴再次叩门,季晓光看了镜中自己一眼,抬脚向门扉方向走去。似乎又想到了什么,脚下微顿,继而又转了回来。
  季晓光稍稍退后,上半身映在铜镜里。他思索片刻,右手握拳在左手掌心敲了一下,恍然大悟般的哦了一声。
  他怎么忘了,炮灰的眼睛和白月光很像。
  沈连庭心心念念的白月光方映清,就有这一双灵动隽秀的美瞳。田中裕子一样的小鹿眼睛,又纯又欲。
  按照时间线来推算,沈连庭和方映清已经见过一面了。狩猎场一别,沈连庭间接害死了世焰魔教的老教主,也就是方映清的父亲。
  也就是说,沈连庭与白月光相认,但是不小心和他结下了杀父之仇啊。
  狗血!太狗血!
  而且正因为炮灰有一双相近白月光的眼睛,原著里的沈连庭才会对炮灰有那么一丝丝怜悯。
  炮灰从小便是孤儿,这点和季晓光挺像的。
  但炮灰没有基佬弟弟,也没有亲人留下的积蓄,冷了就偷别人衣服,饿了只能跟狗抢吃的。
  后来学人家扎花卖钱温饱,因为太丑怕吓到别人,只能在脸上遮块破布沿街叫卖。
  正好遇见了出宫办事的沈连庭。
  那时沈连庭心理还不是很变态,因着炮灰的一双眼睛神似白月光,他买下了所有扎花,留下一袋银子给炮灰。
  炮灰这才凭借这些钱,一路跋山涉水,跑到了霄云派当弟子。
  虽然在这过的也不好,但总比饿死街头要强。
  想到这里,季晓光心里泛起一阵酸楚。
  或许就是因为这一面之缘,炮灰在被当做白月光替身时,才会那样的委曲求全,一厢情愿的服侍沈连庭,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
  说到底还是个可怜人。
  那么季晓光自己想抱好大腿,就应该让沈连庭知道,他就是当年那个在桥头卖扎花的男孩。
  这算是一个最保守的办法了。
  【作者有话说】:其实季晓光聪明,但就是恋爱经验为零(学电焊的怎么可能会有女生)。再加上他一直男,骨子里沈连庭只要不亲他,xxoo啥啥的……他就觉得自己还有救哈哈哈
  还有那什么电焊专业我瞎编的,应该与现实不符,就图一乐呵,不要较真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