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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俗人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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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重生之俗人一枚》    作者:瞎半身

“好的。”孙丽笑着点了点头,坐下,屁股下面热乎乎的,想到这是王勃坐过的椅子,还带着他的体温,孙丽犹如羊脂玉一般白皙的脸庞慢慢的便浮现出了一丝红晕。
在孙丽解题的过程中,王勃也不说话,只是侧着身体,将一只手枕在自己的后脑勺,安静的看着身边认真解题的女孩。对方今天穿了一件纯黑色的短袖圆领T恤,没有花纹和图案,只在正面印了几个简单的英文字母:Calvin。CK这个美国牌子在几年后才会流行起来,在四方这个小县城很难见到。现在普通人眼中的一线牌子都是阿迪,耐克之类的。不得不说,孙丽的品味还真是独特而又新潮。
孙丽的皮肤是整个年级,乃是整个四中女生里面最白的,私下里有“白雪公主”的雅号。而且她的这种白,跟白人的白还不一样。白人的皮肤虽然白,但好多都是毛孔粗大,肤质粗糙。孙俪的皮肤,却是综合了白人的肤色和黄种人的细腻,具有了两个人种的优点。
不过,话虽如此,但孙丽却并非混血,不论是眼睛,眉毛,还是鼻梁都带着华夏女性五官柔美温婉的特点。如此白而细的皮肤,只能说她天生丽质了。
皮肤本来就白,还穿了一件黑T恤,这让孙丽身上的皮肤看起来更加的耀眼,通透,犹如穿了件黑衣服的雪娃娃。看着孙丽两条从袖管里面探出来的藕一样的手臂,那修长白皙的颈脖,王勃心头不由邪恶的想象,如果此女一丝/不挂,那将是人间怎样的一道风景啊!
有了王勃的指点,孙丽用了约莫三分钟的时间,就把这道函数题解出来了。她把自己的答案和参考书后面的标准答案对了一下,完全正确,孙丽顿时便展颜一笑,看着王勃,由衷的佩服说:“老大就是老大!谢了哈!”
“说这些!”王勃摆了摆手,“对了,孙丽,上个星期的英语沙龙你怎么没有来?”
“噢,不好意思,忘了打个电话告诉你们了。上周我妈来了,接我去成市玩了一天。身上的这件衣服就是在成市的百货商场买的。好看吗,勃哥?”说着,孙丽转过自己的身体,正面着王勃,用手提了提两个肩膀上的布料,然后抬头挺胸。
“好看,跟你挺配的。”王勃点头,由衷的赞叹,目光像扫帚一样,从女孩胸前的那两座已经颇具规模的山峰上飞快的扫过。他不由想到了上次对方过生,在她家的客厅两人相拥跳舞时的情景。最后他抱着眼前的女孩温柔的亲吻,对方身上的香气,小山峰顶着自己胸口时所带给他的那种软绵而又不乏弹性的触感,真是美好而又难忘!
“那该死的闹钟!要是当时没有那墙上的闹钟该多好!”沉浸在回忆中的王勃,呆呆的看着眼前的孙丽,心头却是对那坏了自己好事的挂钟诅咒起来。
孙丽不知道王勃正在想着那些少儿不宜,便宜没占够的好事,身体朝王勃的方向微微一倾,压低声音说:“勃哥,告诉你个好消息,我妈和她的那个新欢上周闹了矛盾,我估计要崩!嘻嘻,分吧分吧,早分早超生!”
“呀,真的嘛?那倒是要恭喜了。对这种目的不纯的人,的确还是早分了好。”王勃顺着女孩的话说。
“谁说不是?我以前早就跟我妈说过了,那人不简单,接近她肯定动机不纯,她还一直不信,以为我对人家有偏见。这次的吵闹,不说醐醍灌顶,但多少让我妈清醒了些,对那人,也有了提防,不像几个月前那么奋不顾身了。”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动机不纯的人,即使再会伪装,终有一天是要现原形的……”
“……”
两人小声的聊着天,这些算是孙丽的家事,不合适被其他人听到,所以不论是孙丽,还是王勃,说话的时候,便刻意压低了声音。而说话的声音小了,言谈间,两人便有意无意的向对方靠近了许多,在外人看来,仿佛咬耳朵一样。
而对王勃和孙丽之间的一举一动,都极为关注,看得眼都不眨的“外人”,在七班,毫无疑问便是对孙丽一见钟情,情根深种的李俊峰了。
孙丽走后,李俊峰一直坐在孙丽的椅子上等着对方。他以为问完问题的孙丽很快就会回来,却没想到孙丽问了题目后竟然干脆坐在了王勃的位置上,和对方热情的闲聊起来——单单是聊天倒也罢了,然而,两人却是越聊越近,头碰头,肩碰肩,相互咬着耳朵,早已在心头把孙丽看成是“他的人”了的李俊峰,顿时目瞪口呆,难以置信,继而火冒三丈,恨不得当场走上去将那不知廉耻的狗男女大骂一通。
“孙丽啊孙丽,现在还在教室,那王勃是有女朋友的,你就不能注意点?收敛点?你的矜持呢?你的清高呢?你以前的巨人于千里呢?哪里去了啊!”李俊峰看着那个捂嘴抿笑,一直看着王勃,却从不看他一眼的孙丽,心头哀叹不已,而且“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王勃,你TM还真是臭不要脸!吃着碗里,还想着锅里,你就不怕梁娅看到你和孙丽卿卿我我吃醋?”当视线转移到王勃头上的时候,李俊峰的眼神却又是一变,变得冷峻而又仇恨,一张尚算英俊的俊脸,都有些扭曲了。
“王勃,你一而再,再而三,三番五次勾搭,撩拨老子看上的女人,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老子忍你很久了。泥人都有三分火,你惹我没关系,偏偏你要去惹孙丽——如果你没女朋友,你惹孙丽我虽然会很不爽,但是男/欢/女爱,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也不会说什么——可是,你既然都有了梁娅,却还要去招惹我的孙丽,那就是你的问题,是你该死了!既然你一直屡教不改,那就别怪我不客气,坏你的好事了。”
目视着远处那对亲密热聊的男女,李俊峰铁青着脸,起身,回到自己的座位,摊开一张白纸,抓起钢笔,略一犹豫,便开始“唰唰唰”的埋头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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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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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经权坐在自己的办公室,望着窗外的操场发愣。
妻子程文瑾走了已经快半个月了,除了给家里打了两个“越洋电话”,一直没有其他的消息。听女儿说,她在香港一切顺利,公司老板在香港那边有关系,托了人,所以实习单位的领导对她颇为客气,也颇为照顾。妻子让家里人放心,说她最多两个月就会回来。
接电话的是女儿,他虽然装作漠不关心的样子,但是耳朵却一直竖起,监听着女儿和老婆的通话。看着女儿和程文瑾通话时那开心的笑容,以及从女儿口中转述的妻子对家庭的挂念,梁经权对程文瑾的怒气和怨恨,慢慢的,便淡了下来。如同王勃的预料,取而代之的,则是对妻子程文瑾无数的回忆和无限的思念。
“自己前段时间的离家出走,包括在女儿面前对程文瑾的抱怨,到底是有些过分了啊。”看着窗外的操场,那些和女儿梁娅一般大小的男生,女生,在广播音乐的伴奏下,一起伸胳膊展腿,做着广播体操,梁经权叹息一声。
他决定,今天下午自己要提前下班,然后去趟农贸市场,买条鱼,杀只鸭,自己亲自下厨,给女儿弄一桌丰盛的大餐,借此缓和他和女儿之间自从妻子离开后变得越发生疏的关系。
“梁老师,有你的信。”正想着,传达室的刘大爷站在办公室的门口朝梁经权的位置喊了声。梁经权一惊:
自己的信?是程文瑾写的还是姜梅那小妇人?
除了这两个女人,梁经权实在想不出这年代有谁会给他写信。
“谢了哈,刘大爷。”想到有可能是姜梅给他写的信,梁经权赶紧站了起来,冲到办公室门口,从刘大爷的手中接过信封,道了声谢,匆匆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坐下,将信封翻了个面,立刻就看到了信封的表面出现了以下的一行字:
四方永城中学,梁经权梁老师,亲启!
对妻子的字迹,梁经权当然熟悉无比,但这信封上的字迹却和程文瑾的笔迹大相径庭,显然不是程文瑾写给他的。
“如此说来,这,这是姜梅写给我的了?”梁经权看着手里的信封,开始激动起来,至于只有收件人信息而没有寄件人信息,他也自己脑补了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