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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俗人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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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重生之俗人一枚》    作者:瞎半身

以上,便是促成我下定决心来应聘您助理的所有原因。
最后,让我谈谈我对您个人的感想吧。
我和您连上今天这次,一共只见过三次。第一次和您相见是在学校自修室,当时您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小心翼翼,谨小慎微,且很有礼貌的大一新生,小学弟。
第二次在小相馆,您依然带着一种小学弟的拘谨,但很快就坦然了,变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一般。当然,我要说,你走过来跟我打招呼的时候,面对你这个大名人,大才子,还是传说中的亿万富豪,我心头其实也忐忑得不得了——没经历过跟名人面对面的场景嘛!
第三次,也就是今天,您让我见识到了您强势的,咄咄逼人的,严肃和凌厉的一面。当时的我,害怕倒是不这么害怕,只是觉得为难。我不想骗你,但也不想告诉你,因为它微不足道,也实在不是一个可以摆在外人面前谈论的话题,至少对现在的我们来说不适合。
所以,即使你现在问我同样的问题,我依然会缄默以对。
跟您见了三次,就让我见到了三个不同面相的您,就仿佛SC人的变脸,换了一张又一张。我不知道您还有没有其他的面相,对此,我倒是蛮期待的。
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被你亲睐,成为你的助理,不过如果有幸成为您的助理的话,我不能保证自己有多么的优秀,也不能保证不会犯让你讨厌,甚至老火的低级错误,但我能保证的是,我会永远保持一个积极,学习,上进的心,争取对得起您给我开的那份让人羡慕的高薪!
实在没什么话可说了,就这样吧。
真诚的希望以后还有能向你汇报心得体会的机会:)
郑燕
2002年6月16日,近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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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一打开后,郑燕“刷刷刷”,下笔如有神,只用了四十分钟,就写下了这篇近千字的无命题作文。
写完后,她检查了一下错别字。行文十分的流畅,竟然一个错字都没有。她摸出手机,看了下时间,距离结束时间还有大半个小时。
不过,郑燕并不是一个喜欢出风头的人,一直等了四十分钟,直到坐在讲台后的那位姓陈的监考老师喊了时间到后,这才跟其她人一起,起身交卷。


1220,知名不具

“今天的面试便到此结束。我们会尽快的阅卷,然后综合各位面试时的表现,最迟在明天晚上将最终的结果通知大家。最终赢得王总助理的同学,将收到王总的电话通知,所以请大家最好在今明两天中保持自己手机的畅通。
“最后,我代表王总感谢大家的积极参与和热心的准备。这里有八个红包,你们一人一个,算是王总对于耽搁大家时间的补偿。”将八份试卷收上来后,陈香指了指摆在讲台上的八个各装有两百块现金的红包,冲几个女生说。
来应聘竟然还有红包拿?这倒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事。一些女生还想在陈香面前挣表现,连说不用。有人这么说,其他心头想拿红包的也不好意思伸手,也跟着说不用。
陈香笑了笑,直接捡起八个红包,一一的塞在众人的手中,边塞便说:“这是王总的一点小小心意,请你们吃顿便饭吧。你们别嫌少就行了。”
“哪里哪里!”
“王总实在是太客气了!”
“……”众女嘴里客气道,心想,她们找工作的时候参加了无数次面试,请她们吃饭,给她们发红包的公司却还从没见过。众女不禁对成为王勃的助理更加期待起来。
郑燕手里攥着红包,随众人走出教室。她刚一出教室,立刻被张雨,李静萌,林珊,张可几个围了上来。
张雨拉着郑燕的手问:“怎么样,燕子?有把握吗?”
李静萌道:“燕子,笔试都考些什么?难不难?”
林珊看到郑燕平静的表情后则直接开始道喜:“看燕子这表情就知道她这次是十拿九稳。”
“唉,什么十拿九稳哦?!挺差的呢,不论面试还是笔试,我都没什么把握。这次多半要让大家失望了。”郑燕叹了口气道。
听她这么一说,几人大惊,全都张大了嘴。
“啊?燕子,笔试的题目很刁钻么?”张可急急的问。
“嗯,是够刁钻的呢,给人一种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感觉。反正我是随心所欲,乱写一气的了!”郑燕摇了摇头道,脸上露出一种无可奈何的愁容。她在写那篇文章的时候,勿用说,是相当的诚恳,畅快,甚至可以说非常痛快的,但写完之后,又通读了好几遍,尤其是在站在阅卷者的角度上考虑,发现她这样直言不讳,无所顾忌的直抒胸臆,实在是有些缺乏敬畏,不太讨一般老板的喜。有那么一两个瞬间,她甚至想要不干脆重新炮制一篇得了,写得花团锦簇,赏心悦目一点。不过,一来时间来不及,二来,说那些言不由衷的奉承话,表那些口是心非的忠心,又有违她的本性,实在是让她说不出口,也下不了笔。
郑燕一副信心不足的样子愁煞了一群干着急的人,最关心郑燕的张雨直接叫了起来:“那笔试你们到底考的是什么啊?”她的声音有点大,很快引起了走廊上其余人的侧目。
郑燕见自己几人引来了周围人的目光,小声的道:“我们先离开吧,待会儿慢慢跟你们细说。”
“要得要得,下楼后再说。”李静萌在一边附和。于是,一群人开始下楼。
当出了教室后,郑燕向几个好友讲了讲笔试的题目后,张雨,李静萌几人再次一惊,完全想不到最终的笔试会是这个。
“那王勃到底想考你们什么呢?”
“是啊?他有啥目的啊?”
“……”
几个女生满脸疑惑,迅速将自己带入了郑燕的角色,叽叽喳喳的议论,猜测起来。
“历史爱好者”林珊则皱着眉头,捏着下巴,做出一副努力思索的样子,没多久,突然一拍手,兴奋的道:“高,实在是高!这种没有命题,没有框框和方向,让人自由发挥的文章才最能显现一个人的本性!谁虚情假意,谁喜欢溜须拍马,只要一篇文章就可以看个八//九不离十。燕子,我倒是很好奇,你到底写了什么?”兴奋的林珊突然将目光看向郑燕,一脸好奇的问。
其他人听林珊这么一分析,似乎的确有那么一点点道理,也好奇起来,追问郑燕写了什么。
郑燕的那篇文章,几乎可以看成是一篇她写给王勃的“自白书”,是只有王勃本人才可以看的,说给其他人听,就尴尬了,郑燕当然不愿意说。
“都是胡乱写的,应付了事。当时的我脑袋一片空白,像一团浆糊,根本不知道从何处着手。”郑燕说。
“胡乱写总写了什么吧?”
“是啊,那你到底写了什么啊,燕子?嘻嘻,不会是情书一封吧?”
“快说快说!”
“……”
几个好友开始逼迫,追问。
“情书你个大头鬼哦!”郑燕俏脸微红的白了一眼说这话的张雨,“你们别问了,我是不会告诉你们的。总之写得很糟糕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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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郑燕的几个室友走在回寝室的路上,嘻哈打闹的逼问她笔试内容的时候,陈香已经把八份试卷交到了王勃的手上。
陈香一离开,王勃便迫不及待的找出郑燕的文章,逐字逐句的阅读起来。他的心情,紧张而又激动,不亚于第一次看女孩的情书。
这是王勃第一次看郑燕亲笔写下的文章。郑燕的字迹娟秀,隽永,一横一竖,一撇一捺,都带着一种恬静,淡然的韵味,看起来赏心悦目,回味悠长,用“字如其人”来形容她的字迹,一点也不过分!
不过,伤心悦目的字迹倒还其次,重要的是字里行间中表达出来的意思和情绪。阅读的时候,王勃时而扬眉,时而咧嘴,心情舒服而又惬意,他几乎能够完全想象对方写下这些文字时的心情和神态,那种很想一抒胸臆而又不得不顾忌着他的身份保持克制的忍耐。
“嘿嘿,这妮子,写这些话的时候,心头怕是在骂我吧?”王勃嘿嘿一笑。
文章不长,一千字不到,相当于一个高考作文,哪怕他逐字逐句的阅读,两三分钟后也看完了。王勃又从头至尾的看了一遍,越看,他的心头便越发的激荡,心潮也越发的澎湃,恨不得立刻拿起手机,通知对方被录取了。
不过,这股冲动终究还是被他克制住了。行百里者半九十,前面不论面试还是笔试,他都伪装得很好,没让任何人看出他对郑燕有任何的照顾和偏爱。要是笔试结束后十分钟不到他就决定了人选,那就不免惹人起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