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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我成为了神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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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赴约

书籍名:《一觉醒来我成为了神的新娘》    作者:甜饼猫

  “唔——”
  林奚在一片天明中醒来,  醒来后瞪了天花板十来秒,又蹭着蹭着将头埋进了被子底下。
  因为感觉丢脸。
  昨晚酒醉后的记忆在她的脑海中完好无损地保留了下来,一点也没随着酒精的蒸发而蒸发掉,  因此她能清楚地记得自己如何对着神明又抱又蹭,甚至连埋进对方颈窝的角度都记得一清二楚,实在胆大妄为!
  好在神明是宽容的,并没有对她怎么样,甚至安全地将她送回了房间。
  多好的神啊!
  林奚几乎被神明的胸襟给感动了,她掀开被子,  用手掌拍拍拍两下自己的脑袋。
  “好了,  我现在因为重要的头部遭受重击,所以失忆了,  昨晚的事一点也不记得了,  一点也不剩……”她低声喃喃,  给自己强行失了个忆。
  失完忆的她觉得世界又变得美好起来。
  她快乐地扬起嘴角,拿了换洗衣物进浴室洗澡去了。
  她洗完澡出来,坐在房间的梳妆镜前吹头发,吹到一半,突然停住。她将头凑近镜子观察自己的脖颈。
  此时她穿着没有领的套头衫,  完好地将整个脖子露了出来,  因此可以清晰地看清她脖颈上的荆棘印记。
  她发现它褪色了,  非常明显。
  林奚:“……”
  这玩意儿还能掉色?
  唔,不愧是神明,  摸个脖子都能把她天生带着的东西给弄掉色了!
  林奚看清了镜子中的自己的变化,还算平静地接受了这一点,  继续吹头发。
  平静是正常的,因为自从她遇到了覃霄,  自身发生的变化可不止一点半点,与能种植出特种草莓那种事相比,这种变化根本算不了什么,不是吗?
  说起草莓……林奚的视线略一偏移,落在梳妆台一侧,那里放置着一个玻璃罐子,里面是她晒制的白草莓干,不多了,她目测只有七八片左右,用来磨粉做饼干的话,可能能救治个三四十人。
  当今世界,人们苦于α综合症已久,被迫接受着这一残忍的病症,所以林奚虽然不想跟执法队的接触以招惹麻烦,却也不打算让手上这能救命的东西藏起来落灰,那会让她心里过意不去,非常。
  她在盘算中吹好了头发。
  她披着头发出了房间,出房间时正好遇到了从三楼下来的陈加乐,后者全身上下一副外出的装扮。
  “这么早就要出门?”林奚问他。
  “是啊。”陈加乐没有隐瞒自己的目的,“我看到了一个招聘广告,打算去看看情况。”
  原来是要去找工作了!
  年轻人真积极!
  “是嘛!”林奚为他加油鼓劲,末了想了想又道,“那你先去看看,但找工作的事不用着急,我婆婆人好着呢,要是暂时没法交房租,跟她说说就行,再不济跟我借钱也可以。”
  她给他提供了一个退路,帮他缓解一下找工作的压力。
  陈加乐听她这么说,眼中一片透亮,他从出生到现在从未感受过这种关怀,心中变得很满,像是被什么东西撞入进去装满了是似的。
  他眉眼弯弯,很乖地回了句:“好的。”
  他跟林奚道别,之后便离开了,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起别的事。
  事实上他知道林奚昨晚去过覃霄的房间,并且待了很久,但他并没有问林奚有没有跟覃霄聊身份的话题,聊的结果又是什么,那不是他最关心的东西。
  比起那些,他更想找个工作,然后拿钱交房租,一直住在这里。
  一直!
  林奚挺喜欢陈加乐的这种性格的,特别是这一位现在很少发神经,变得特别乖。
  她目送这“少年”离开,眼中不自觉地盈满笑意。
  等陈加乐走了,她脚步一拐,来到隔壁。
  她正要抬手敲门,门却自己打开了,看到走出来的覃霄的一刹那,林奚没忍住想起了昨晚自己的醉后失格,她面皮抽抽,赶紧把不必要的记忆摁了下去。
  她已经失忆了,失忆了!
  “……覃霄,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你。”她用略显不自然的语气说道。
  覃霄看向她,目光从她的嘴唇掠过,问:“什么事情?”
  “就是之前我种出来的那个白草莓,它们很有用,所以我想,如果我现在再种一波,还能种出相同效果来吗?”林奚开门见山说道,聊到正事,她的神色变得正常多了。
  她是怀着期待问出这个问题的,可覃霄的回答并没有回应她的期待值,他道:“可能会。”
  “可能会?”林奚瞪眼,“这难道还是个概率性问题?!”
  覃霄道:“可以这么说。”说完觉得林奚可能不会明白,又解释了几句:“你之所以能种出白草莓,那是你无意识地释放能量,影响了白草莓的生长,你能做到,但你不会主动操控。”
  林奚虚心求教:“那我怎么才能学会主动操控?”
  覃霄神色一顿,问她:“你想学?”
  林奚没听出他语气中的微妙,说:“是啊!”
  人类苦于辐射病症久矣,如果有了这种白草莓,就能不断地把Ⅲ段退回到Ⅰ段,虽然仍然需要当一辈子的药罐子,但如果有足够的药,就能活到自然死亡!
  如果这样,这个世界的花应该也会减少一部分吧,虽然可能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因为自然死亡是不能变成花的,花从诞生开始就是生前的模样,往后也最多只能活到老死,如果人类在活着的时候就把自己的生命自然耗尽了,是不能通过花来复生的。
  总而言之,有了能克制α综合症的药,不管是对人类还是对花,都好。
  所以——
  “我当然想学!”林奚坚定回道,表达完意愿后又微微皱眉,“是很难学吗?”
  覃霄看向她,说:“不难。”
  半晌,又补充说,“很快。”
  林奚一听,快乐了,霎时间双眼燃烧起两簇火焰,那是对学习的热忱!
  覃霄没有辜负她,侧身让她进屋,似乎要当场教她。林奚想到他说过这场学习既快又简单,于是把“我们还是先吃个早饭再学”这句话咽了回去,必须咽回去,干饭哪有学习快乐!
  林奚从善如流进了屋,进去后,见覃霄啪嗒将门关上了。
  “还要关门?”她问。
  覃霄说:“关门好一点。”
  林奚觉得这句回答似乎透露出了一丝丝什么东西,但还没来得及细想,被覃霄捉住了手,思绪也因此被中断。
  她不说话了,低头盯着他将普普通通的“捉”的手势变成了十指相扣,微微一怔,下一秒听见面前之人低声道:“抬头,林奚。”
  她本能地抬起头,突然发现两人站得太近太近了,她觉得有必要往后面退一步拉开他们之间的距离,但神明的注视莫名让她没有那么做。
  她定在原地。
  她早就发现覃霄的眸色很淡,就好像他眼中的世界没有色彩似的,此时她近距离地观察着这双眼,就特别想往这双眼睛装进去点什么,于是她朝他粲然一笑。
  她笑,他眼中便有了笑着的她,好似这双眼睛中的世界也没那么冷寂了一般。
  然而,她的笑容只持续了很短很短的时间,因为覃霄忽然欺近了她,埋头在她脖颈,有什么柔软的东西很轻地贴了上去。
  脸上的笑容哗啦哗啦碎了一地,她瞳孔震颤。
  !!!
  “覃——”她想喊他的名字,但没能完整地喊出来。
  她感觉有什么东西从脖颈处闯入了自己的身体,凉凉的,很柔软,侵略感不强,存在感却异常明显,在她的身体内不断游走,像是某种牵引。同一时间,她的视觉受到干扰,眼前一片亮斑。
  闯入她身体的东西刚开始像一缕春风,但在某个时刻陡然一遍,变得像狂风骤雨一般狂乱!
  但并不难受。
  不仅不难受,还有一点点……舒适。
  好吧,是死命的舒服,舒服得都让她差一点发出乱七糟八的声音来来了!
  她差一点就要破防,好在这种感觉消散,她眼前的世界又恢复了正常。正如某神明所说,这场学习是很快速的。
  她感觉到覃霄松开了她,但她木着没动,还沉浸在刚刚的那种感觉当中。
  许久,她喃喃:“覃霄……”
  覃霄回她:“嗯?”
  林奚失焦的视线慢慢聚集在覃霄的脸上:“……我要出去了。”
  覃霄说“哦”。
  林奚没走,覃霄也没催促她。两人你看我我看你好一会儿,林奚眼角抽搐着说:“……帮我开一下门。”
  她现在手软脚软,别说开门了,能体面地站着都是靠她努力来的结果!
  唔,这堂课上得……好伤身。
  上完一堂课,林奚连早饭都没吃,回头躺床上挺尸了。她躺了好久,直到残留在身体里的异样消失了,这才起床下楼。
  她来到院子,把院子当成是自己的试炼场。
  经过覃霄的“上课”,其实她隐约明白了,她并不是一定要种草莓,而是只要将一种看不见的能量送进一种看得见的外物当中,选中的外物最好自带强劲的生机,之后经过生命的洗礼,这样就可以了。
  简单来说,她只要把能量送进某种植物当中,让其开花结果,结出的果实就能作为药物一样的存在了。
  这样想着,她将目标定在了院子一角,打算在那里开一块菜地出来。
  两天之后,林奚在新家拥有了一块2m*2m的菜地,她在那里种植了一片圣女果,它们生长状态良好,且跟她种过的草莓一样,生长速度比一般蔬果快得多。
  差不多又过了十天,林奚的圣女果丰收了,比草莓更加丰产,红艳艳,水灵灵。
  就在这一天,卫明风突然联系她,问她有没有空,想邀请她吃个饭。
  林奚想了想,答应了。
  她跟对方约好时间地点,欣然赴约,哦,还带了礼物,就是一篮子圣女果。
  她打算借这个机会跟卫家的大少爷聊聊,聊关于合作的问题。
  临出门,覃霄看见了她,见她提着篮筐,问她去哪儿。
  “跟老同学吃个饭。”林奚随口道。
  覃霄下颌紧绷,问:“姓卫的那个?”
  林奚说:“是啊。”
  说完,朝覃霄笑,“回头我给你带好吃的。”
  “我也去。”覃霄说。
  林奚:“……啊。”
  她卡了一下,显然没想到神明是这样任性的存在,任性到可以毫无心理障碍地插手别人已经约好的饭局。她沉默几秒,看覃霄依然等着她的回答,眼角一抽:“这个……”
  是不是不太好?
  覃霄抿了一下唇:“我不能去?”
  林奚说:“主要是这顿饭不是我安排的,我突然带个人去,可能不太礼貌。”
  覃霄的理由很强大:“我不是人。”
  林奚:“……”
  她莫名被覃霄的说法给戳中了笑点,脸上挂上笑意:“好吧,你要是实在坚持的话,我可以给卫明风打个电话问问,问他方不方便。”
  说着,她还真给卫明风打了通电话,告知了自己想多带一张嘴巴过去,电话另一端的卫明风听到她这个请求后明显顿了顿,之后才回答她说:“可以的,你想多少人来都行。”
  通完电话,林奚叹了口气,跟覃霄比了个“ok”的手势。
  “那么问题来了。”林奚耸了耸肩,看向覃霄,问他,“你为什么一定非得跟我去蹭这顿饭呢?”
  覃霄恍惚了一下,似乎被这个问题问住了。
  接着他看到了她手上提着的那篮子圣女果,像是找到了原因,说:“我想帮你提篮子。”
  林奚嘴角一抽:“……谢谢您,您真体贴。”
  两人一起出门,来到院子,看见了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女孩子正蹲着身子隔着铁门逗林奚家的猫,因为角度问题,林奚没能看见对方的脸,但能清晰看见对方的脖子,那上面荆棘缠绕。
  这是一名[花].
  大概是因为欺近的脚步声吓到了逗猫的花,后者蓦地抬起头,跟只受惊的兔子似的一蹿,头也不回地跑走了。
  那名花跑得很快,但林奚还是看清了,原来那穿红裙子的花并不是个女孩子,而是一名大男孩。
  林奚微微蹙眉。
  花的平均智商有人类五岁,一般来讲,除了个别的花有特殊的取向,应该不会出现男穿女衣,女穿男衣的现象。所以,一名男性的花会穿裙子,极大可能是养着他的人给他穿的。
  一想到这,林奚感觉不太好。
  她强行压下这股子感觉,上前拉开铁门走出院子。
  当她走到刚刚那名花蹲过的地方,她脚步停了,她驻足嗅了嗅。
  是错觉吗?她感觉空气有些潮湿,就好像……好像有雾气停留的感觉。
  她又看了一眼天空:现在明明是晴朗的中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