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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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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书籍名:《为什么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    作者:陈志武


                                    

            前两种手段可能都需要时间才能发挥效果,但会把中国市场改革引向该走的路,有利于建立长久必要的市场架构,使市场发展比较平稳,不会大起大落。

            第三种办法是用强制性的行政措施把需求压下去,包括设置交易障碍、增加各种税率,等等。自2005年春节以来,管理层选择的正是这一手段。因为这些手段有悖于市场原则,为了保证其执行,还必须要求各级政府把压低房价当成当年的头等政绩任务,强化问责。这种铁腕措施也必然给地方部门创造了新的寻租机会,比如,为了享受“普通经济房”的优惠,人们不得不找关系、找后门,一种新的寻租机会从2005年6月1日开始了。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第二种和第三种办法有着本质的差别。第二种办法是为老百姓增加更多的投资选择,扩大他们的经济空间。就像当年的住房市场化一样,其效果是扩充人们的经济权利。这也类似于北宋王安石的“开源”策略,为老百姓广开财路。相比之下,虽然强制性行政措施、高房产税可把需求压下去,但这是通过限制个人的经济权利、靠稀释私人产权而取得的。一种手段是扩充老百姓的经济权利,另一种是限制个人的交易权和产权,我们看到针对同样的经济问题,其解决办法可以如此的不同。限制交易的举措客观上正在逆转1998年房产市场化所产生的好处,把相对已市场化的房产业也变成十足的“政策市”。

            为什么非压房价不可?

            我们不妨冷静想想:难道买房投资真的是这么“坏”?难道今天强行把房价压下让你买房之后,你将来出手时行政部门就会给你提供方便、不去限制你的交易权和财产权?房价上涨是不是必然那么“糟糕”?

            之所以房价上涨是那么“糟糕”,第一个理由往往是“房价太高让老百姓买不起房子”。如果“老百姓”指的是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的少数困难户,那么政府应当给他们提供廉价出租房或提供住房救济,但不能因为扶贫而一刀切地压抑整个房产市场。毕竟,按照有些统计数字,中国80%的城市家庭拥有自己的房子。如果说这个数字太高,即使只有70%的家庭有自有房,这个比例也不低,应该靠近均衡水平。社会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买房,比如,刚开始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和未成家的年轻人可能希望租房住,社会流动性增加后许多人也不一定每到一地就买自己的住房,毕竟房产流动性不像股票那样能随买随卖,这种低流动性不便于年轻人持有。到今天,美国只有近70%的家庭、香港60%左右的家庭拥有自有房。因此,更确切地说,房价太高让老百姓“换”不起房,而不是买不起,因为多数家庭已买了。如果是这样,管理层更不应使用刚性措施压房价。

            既然70%的家庭已有房产,那么最近的压价举措可能从总体上造成不小的财富损失。现在的城镇人口5亿,人均居住面积约25平方米,总居住面积为125亿平方米,如果按每平方米3  000元价值计算,房产总价值为37.5万亿元。那么,如果非要把房价压下10%,这等于要损失3.75万亿元,差不多是2005年5月初上市公司的总市值。因此,当大家都为住房新政叫好的时候,真实的境况或许不像表面上感觉的那样好。

            当然,我不是说房价泡沫越大越好,而是说如果有泡沫,那么这些泡沫或许是各种管制逼出来的,是人们没有其他既可靠又合算的投资渠道所致。当这些泡沫被越逼越大的时候,药方不应该是推出更多、更强制性的宏观调控措施,因为这只会导致更多的扭曲;更好的药方是理清泡沫形成的真正原因,然后停止那些导致扭曲的行政管制,为老百姓开放更多的经济权利。

            如果说2004年的政策初衷是要约束土地浪费,那么房价上涨反而是与那种初衷一致的。相反,如果压制房价上涨,其后果是鼓励更多人要不断地换新房,每隔两三年又要换新房,这必然造成太多的土地和自然资源的浪费,导致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就我走过的许多国家中,没有哪国的人像中国家庭那样“年年有新房”。实际上,当人们可以很“便宜”地每隔两三年就换一次新房时,就不会有太多人去珍惜、保养好现有住房。中国有太多的住房可以通过粉刷、装修即可大大改观其可住性,但在大家都追捧新房的潮流下,没有太多人会去这样做。政府不应该通过压制房价迎合这种潮流。

        不能以房产调控名义摄取私人产权(5)

            二手房应该是要重点搞活的市场。增加人们对二手房的需求才是对中国城市景象和长久生态环境更有益的事情。否则,像这些年“盖了又翻、翻了又盖”的做法不仅使城市无法安宁,而且使每个城市缺乏历史感。有意思的是,如果要激活二手房市场,那么政府要做的不是去阻碍房产交易,反而是要简化房产交易手续、降低交易费用,以此来提高二手房市场的流动性。

            如果房产调控的初衷是降低银行房贷的风险,那么那是银行自身风险管理的问题,银行应该想法规避这些风险,但不能通过牺牲老百姓的产权与经济权来由老百姓埋单。

            制约课税权力

            不管是“炒房团”还是个人买房者,只要他们没有违背现有法律,房产自由买卖是他们应有的交易权利,他们买房赚钱之后,增值部分也是他们的合法财产,受到《宪法》的保护。当一些同仁呼吁要对房产征收90%或更高的增值税,我们应该意识到这是在要求把属于私人的财产变为政府的,这在本质上有悖于《宪法》第十三条的精神。我们不能为了宏观调控的方便,特别是不能为了纠正过去行政措施带来的市场扭曲,而不顾公民的财产权,由他们来埋单。在我们讨论宏观调控措施的时候,应该以尊重个人财产权和公民的交易权为前提,这些权利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政府政策应侧重“开源”而不是“限源”。

        全球化下的中国选择:“单极”还是“多极”秩序?(1)

            虽然2001年中国加入WTO之后,我们都说那标志着中国正式重归世界舞台,但实际上在过去几百年里我们的生活并没有离开过世界。600年前郑和下西洋时当然没有“全球化”这个说法或这个理念,但不管怎样,从那以后甚至在海禁期间中国与世界的联系也没断开过,只是在诸如海禁这样的年代里,与海外的联系是偷偷地非法地进行。那么,加入WTO这一事件的意义到底在哪里?它跟以前中国与世界的接触有什么区别?当我们受惠于国际贸易之时,是否能真正理解这一切的背后所依赖的世界秩序呢?在全球化进程中中国究竟选择何种国际战略,去追求“单极”还是“多极”国际秩序?哪种秩序对中国经济最有利?

            回顾500年的全球化进程

            有关全球化的问题现在越炒越热,或许还存在不少误解。要想更好地理解全球化的意义,我们必须清楚它发展的历史进程。

            在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以前,欧洲和东南亚基本上没有来往,陆地来往是有,但其规模无足轻重,而美洲还没被人们所知晓。也就是说,1492年以前的世界与今天的世界是很不一样的。虽然那时候还没人有“全球化”的眼光、也不知道“全球化”这个词汇,中国是600年以前最有可能、也最有能力推动全球化的国家。郑和下西洋已经为世人熟知,他们曾经远到西非,这样的成就在当时的世界无人能及,但是由于明朝政府迁都至北京以及宫廷的内部斗争,使得当时的海军远洋船队失去了经费与政策支持,进而扼杀了中国推动全球化的可能性。当时的政府不仅不再允许大规模出海,而且限制造船的吨位,并且将已有的大型帆船与郑和出洋的资料销毁,这使后人无法考察当年的历史。由于这样的变故,中国失去了成为当时全球贸易大国的可能。

            那么,欧洲当时的状态呢?由于全球一体化是人类本性驱使所致的,虽然中国错失了推动海洋贸易的机会,但欧洲却在慢慢摸索。当时的西班牙、葡萄牙和意大利就积极从事航海技术的研究并致力于发展海上贸易。它们之所以加快这一进程,就是因为马可波罗给它们带去了对东方的极大憧憬,这一憧憬激励它们想从海上寻找到东方最近的航线。于是,哥伦布在西班牙王室的资助下于1492年起程了,他们阴差阳错地发现了美洲大陆,开启了全球化的进程,拉开了大西洋贸易的序幕。随着16世纪中叶英国、荷兰也加入大西洋贸易,世界各大洲之间逐渐被联系起来,在世界历史上那还是第一次。

            全球化对于当时的国家发展有着怎样的意义呢?在全球化进程以前,世界各国的发展基本上只能依赖自身的自然资源以及依附土地的农业。海洋贸易的到来使它们有可能利用全球资源来共同发展,通过跨国贸易重新整合财富与自然资源,达到更合理的配置。而且,人们的政治意识、生活方式以及经济发展模式也在这一过程中趋同。当然,起初的跨国贸易是很少的,比如,1500~1599年这100年中,通过海运完成的欧洲与东南亚间的国际贸易船只仅有770次,也就是说,那时候每年只有不到8艘货船从欧洲的港口驶向东方的中国、印度或日本,而且那时帆船的载重量很小,再加上航海技术的落后,使国际海洋贸易在那100年中发展十分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