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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爱不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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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无爱不欢》    作者:雪小禅

  在公共汽车上,我们也会抱在一起,根本不管别人如何看,根本不管少儿宜不宜!
  顾卫北说,这叫将不要脸进行到底!
  完全同意,我说!
  第二天我们去了成都,看那里燃放的烟火,并且泡了成都的茶馆,顾卫北说,这地方适合老两口住着,以后,我们就定居在成都吧,成都是最适合人类喝茶做爱修身养性的地方了。我们约定好了,等我们结婚时,我们再来看成都的烟火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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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爱不欢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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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我们说的将来太多了,或者说,总笃定我们会成为两口子,然后活到八十岁,结果中途出了岔口,再也继续不下去的时候谁也接受不了,这场爱情,到最后差点要了我的命。
  回到苏州的我们组织了一次同学聚会,全国各地的同学们全回来了,大家说着大学里的新闻,更多的人有了恋爱经。再也没有学习的压力,终于可以活动活动筋骨了。这是我们班一个男生说的话。
  大家一如既往叫我嫂子和弟妹,玩笑开得特别大,有人问顾卫北和我到了哪一步了?顾卫北说,唉,万里长征才走完了第一步!
  当然,我少不了到他家转转,而他也跟着我到了我们家,在两家父母都表示同意我们恋爱时,我们更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不过有一天顾卫北在枫桥上跟我说了一句话,我的脸腾地红了。
  他说,他妈妈千叮咛万嘱咐,学业第一,恋爱第二,还有,千万不要搞出意外来。
  什么意外?我又傻傻地问他,是不是怕你这个花花公子变心?
  他笑我弱智,我一下就明白了,脸腾就红了,他妈,是怕我怀孕!
  那个寒假,不是他找我就是我找他,我们找来找去,寒假就过完了。
  当然,其中有两天,我没有和他在一起。
  因为周芬娜回来了,她从上海回来过年,这次见周芬娜,我明显感觉到她的变化,周芬娜,已经和从前完全不一样了。
  我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改变了她?
  她在我家楼下喊我时,我伸出头去,看到了一个穿着朴素到极点的女生,是的,这是我第一次把女生这个词用在她身上。
  她一袭白衣,黑的长发,似童话中的人物站在了我面前。我吓了一跳,因为她的形象和从前反差太大,从前的她,妖艳花哨,唯恐露得不多,但现在,她变得这样素净,从头到脚,几乎全是白色的,这倒让我无法适应了。
  周芬娜好像彻底变了一个人,有脱胎换骨的感觉,装什么纯情,我想。那真是我最初的想法!
  我跑下来,她安静地站在那里,看着我笑。
  我也对她笑了。
  你怎么变成这样了?从良了啊。我开了她的玩笑,她给了寻呼机号,但我一次也没有呼过她,我以为,她在上海一定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不纸醉金迷也会是夜夜笙歌,她本是那个江湖的人,不夜夜笙歌还能如何?半年多,我一直没和她联系过,好像她是另外世界的人了,倒是我和戴晓蕾,天天混在一起,戴晓蕾问起过周芬娜,我淡淡说了一句,去上海了,跟一个男人开夜总会去了。
  对她,我很有些嗤之以鼻了。
  一个没什么思想的人,一个贪图享受的人,一个用自己的身体来赚取生活费的人,我还能怎么看她?
  但她一直拿我当朋友。我去北大半年,收到她几封信,字还是那样丑陋,可我没有给她回,一是因为正在和顾卫北热恋中,二是有戴晓蕾在身边附庸风雅,三是觉得她已经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人了,所以,我连回都没回。
  可我没想到,她对我还是这样好,拉着我的手去请我吃饭,她说,我赚了钱,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买给你。
  我不想花她的钱,她赚钱不容易,她的钱,我还总觉得不干净似的。
  我们一起去观前街吃饭,那条老街更繁华了,我们挑了一个小酒店,然后坐下来点菜。
  我以为她还会请我喝酒,如前两次一样,喝五粮液,但这次,她只要了几个清淡的小菜,然后和我说了她的故事。
  她说,这次,我确认自己遇到的是爱情。
  我不相信她会有爱情,但她的眼里放射出醉人的迷茫,那是只有恋爱中的女子才会有的眼神,她点了一支烟,慢慢地和我说起了她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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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爱不欢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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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总是这样,似一只飞蛾,追逐着自己的爱情,无功而返的时候居多,可她这样锲而不舍地努力着。
  那天晚上周芬娜对我说,她爱上了一个男人。
  这次,是她的桃花劫。她吸一口烟说,你信吗林小白,人的一辈子总会遇到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就是生生世世,就是你等了又等的那个人,你为他生为他死都行,你信吗?
  我说我当然信。我和顾卫北不就是这样吗?假如有人让我为顾卫北死,说这样可以让他活下来,那我可以立马去死。
  这世界上只有顾卫北可以让我这样。后来,再也没有男人能让我为他两肋插刀了,因为我已经不再相信爱情了。
  周芬娜告诉了我她的故事,一个很凄美的爱情故事。
  周芬娜说觉得自己快绝望死了。
  那天晚上,周芬娜一直在叙述中,在去上海之前,我已经和很多男人睡过觉了,然后学会了抽烟、打牌、花枝乱颤地和男人说黄色笑话,和张建邦到了上海以后,我们开了一个夜总会,夜夜纸醉金迷,然后,我遇到了姚小遥,你信命吗?反正我是信的。
  跟着张建邦是因为他看中了我的机灵。他是来苏州谈买卖的,后来他来我的发廊洗头,那一天改变了我的命运。
  我不但和他聊天,他说生意上的事情我也跟着他说,请他放宽心,什么事都一样,车到山前必有路。
  张建邦的生意很大,房地产、娱乐业,还卖汽车,所以,有人说,谁要是让张建邦看中了,就等于发了。
  我就让张建邦看中了。他拍着我的手说,多大了?我说二十。我撒了谎,我才十八,我故意要把自己说得大些,这样人家用起我来就放心了。
  跟我走吧,张建邦说,给我做老板娘,那个夜总会交给你行吗?你有一些股份,但必须和我一条心。
  行,我说,我这就跟你走。
  我来到了夜总会,来到夜总会的第二年,我真正二十岁这一年,我遇到了姚小遥。
  然后,一切改变了。
  周芬娜到这里又抽了一口烟,她的眼神迷茫,和我比起来,我是为爱情疯狂,她是为爱情痴迷。
  我不是张建邦唯一的情人,我只是他众多情人中的一个。来到夜总会一年后,他对我厌倦了,可我经营夜总会是个天才,他舍不得让我走,所以,他说,继续吧,就算为了钱。
  钱真是个好东西。有了钱我就有了自尊。
  我不再鸟那些狗男人。我想跟他们睡就跟他们睡,不想跟他们就点一支烟在吧台前坐着,听着翻来覆去的爱情歌曲。我很爱听齐秦的歌,他一唱,我就想哭,他说不让你的眼泪陪我过夜。
  没有男人的眼泪陪我过夜。
  我自己的眼泪陪自己过夜。
  然后我就遇到了姚小遥。
  一袭白衣,风度翩翩的姚小遥。他和所有男人不一样,他不去包间,也不要个小姐。他来了,就坐在大厅里,安排好那些声色犬马的男人,不动声色地看着周围,我过去和他打招呼时,他总是爱理不理的。
  我知道他看不起我。他身上有好闻的薄荷香味,他只穿白衣,白衬衣白长裤白鞋子,整个人纤尘不染的,人又瘦,那瘦里,就有了空灵的感觉。
  我喜欢看他年轻的脸,淡然的,忧郁地笑着,偶尔会掏出手机摆弄一下,可是,他不会看我。在他眼中我是个什么?穿了暴露衣服的老板娘,年轻风骚,甚至,还总是试图挑逗他。
  可我喜欢了他。我想我要的就是这么一个男人,干净、纯粹,有忧郁的眼神,能把我一网打尽。
  他喝醉的那天是被人架着进来的,我安排了他带来的那三个男人,然后对旁边的人说,把他交给我吧。
  我把他扶进了自己的房间。那是一间雪白的房子,没有任何装饰,也许我太脏了,所以我要雪白,我突然喜欢上姚小遥是不是和他总穿一身白衣有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