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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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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吃鲸鱼的人

书籍名:《胭脂祸心》    作者:红娘子


  公司的年会上,我穿着那款经典的香奈儿黑色抹胸礼服,配的是金色的手袋,头发自己对镜盘了很久,我的手艺一直都比黄金海岸的LOD发型屋的高级设计师要好得多,因为我知道明白我自己。

  我不是匠人,我是自己的守护神,只有我才最明白我适合的发型,最适合的衣服,最适合的男人。

  我穿这件礼服出场的时候,在五星级酒店的长廊这头儿签了到,酒会在最里面那间大厅举行,八米高的屋顶由华丽的彩色碎镜组成奇怪的几何图案,我仰望上去,无数个奇怪的人影在里面闪现。

  每一个都是我,盘着一头乌黑的秀发,中间缀了很多美丽又小巧的海贝,有一双看不清神情的眼瞳。

  “你的美像是来自海底的深处,带着湿润的水气,我感觉很熟悉。”说这样赞美话的是我的顶头上司,这间公司副总麦滩。

  我推开那扇沉重的会议厅的大门,摆着十几桌的酒宴,公司里的人都已经差不多来齐了,但没有人请我。

  今天的日子不适合我,是麦滩要隆重介绍未婚妻的日子,麦滩很严肃地和我说:“这是社会规则,我们不是活在真空里,我爱你,但我更爱我自己。”

  你看,这么直白又玩酷的男人,如果放在漫画里,是不是最佳男主角,可是,这是现实,现实里我跟他六年,从一个23岁刚出社会的女大学生,单纯的美羊羊一样,只知道拿粉红的发夹,跟在他后面一惊一乍,到现在这个身着香奈儿高级礼服的职业女人。

  你听,旁人都叫我什么?那些新招来的八九年的小伙子都叫我:“杨姐。”在过道在遇到我的时候给我让道,捧着文件等我先走。

  那不是尊重,那是慈悲,谁都知道我是被抛弃的那颗棋子,用得最久却弃得最远的棋。

  麦滩给我升职了,让我去离这个城市十万八千里的地方做地区总经理,绝对是一个秘书一步升天的好结局。

  他是仁至义尽的,只不过,他怎么会想到让我去做经理?真是笑话,我除了爱他还会做什么,这六年里我什么都没有学到,学到的无非穿衣打扮盘头化成他喜欢的模样的海妖。

  去他妈的山盟海誓,我不顾众人的那奇怪的眼神,也不顾麦滩那大惊失色的表情,我忽然出现给他的震撼,不亚于他从小养大的乌龟,居然变身为忍者神龟,飞天遁地地成了反抗军。

  那个女人也很美,不难理解,有钱的女人通常不丑,就算是真丑也可以用钱来搞到美,她倚着麦滩,纯白的礼服像是婚礼的预演。

  真好命,我永远都等不到穿白裙站在他身边。

  于是,我举起酒杯,对着那一对壁人真心的祝福。

  那一刹我是那么的诚心诚意,如果麦滩用化身术钻到我心里,会发现我说的是用血浸热的真心话。

  我一字一句的说:“祝你们恶有恶报,不得好死。”

  我的声音不太大,但足够周围的人听得很清楚,周围很安静,所有的人其实都是戏子,谁不知道我这些年的付出,谁不知道我的真心真意,谁不知道我真的爱。

  可是,他们都视而不见,附合着笑话我是一个傍大款的傻瓜。

  我无法反抗,只能祝福了。

  你的眼中,我不过某种海味和山珍

  那天下着细细的雨,正是梅雨时节,空气潮湿得像是用手一拧都能出水,我下电梯的时候,看到墙壁是一墙细细的小水珠,很多已经聚在一起往下滴,划出很多水道如泪迹。

  我终于可以一身白裙站在他的身边,原来我以为永远等不到的,根本就没有永远这个东西。

  我以为我永远可以爱麦滩,我没做到,他抛弃我,于是,我咬牙切齿地以为我会永远地恨他,但我还是没有做到。

  那天,公司的年会结束后,他开车送未婚妻回家,路上出了车祸,狂奔的银色奔驰像落在地上的温度计一样,水银般的急速溅开在高速路上,最后钻进了一辆大货车的肚子下面,整个车都只剩下车轮的高度,而那一对手牵手的壁人,像壁玉一样碎掉了。

  警察当然调查了我,我是最有可能下杀手的人,我和麦滩的情史像一本被人翻烂的八卦杂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算我要杀人,大家都丝毫不会吃惊。

  确实不是我,那天我吃了那杯苦酒就离了场,我找到了为我做证去海边的出租车司机,从那么远的地方跑回来杀人是不现实的事情。

  那个警察很英俊,像是刚从警校毕业出来,拿着本子一板一眼地做笔录。

  “为什么要那么晚去海边?”

  “我心情不好,想去静一下。”

  “为什么去那么远的地方?”

  “那是我和麦滩第一次表白的地方,有纪念价值。”

  “为什么你会选择那个时间?”

  “我想去自杀,死给他看。”

  我抬起头直视着那个穿着制服的男孩子,他懂什么啊!女人的苦像整个海洋一样,黑又宽广,根本无从用语言表达,我表达出来的语言怎么听起来像笑话,但是,却是我整个世界。

  我没有勇气杀他,但我有勇气杀自己。

  警察给我看了车祸现场的照片,让我看看有什么不妥的地方,这本来是一起极普通的酒后驾驶交通事故,只因为死的两个人有权有势有钱,所以连警察都和我较起真来,只不过因为有我这个女人的存在,就会演变成爱恨情仇的凶杀片?

  你以为真的有这么多小说情节吗?杀一个人需要多大的勇气,我连自杀都没有成功,杀自己都下不了手,怎么可能去杀两个活生生的人?

  我直视那个警察的眼睛:“我那晚真的没有回来,那天十一点左右我去了海滩边上一家酒吧里,找了一个人开房去了。”

  “什么?”小警察有一点儿吃惊,而边上那个年轻大一点儿的警察却一点儿波动也没有,女人在绝望到一定的程度,只有通过肉体的放纵才能得到一点儿忘却,麦滩,你看,我并不丑,还有人要,不管是要肉体还是灵魂。

  “是什么人?”

  “男人。”

  “长什么样子?”

  “不记得了。”

  “叫什么名字?”

  “没问。”

  “那人是干什么的?”

  我火了:“一夜情而已,你以为我会和你一样录口供,怎么可能问这么清楚。”

  “开房的酒店叫什么名字?”

  “喜来登大酒店。”

  “几点左右去开房的,几点离开?”

  “晚上十二点左右开房,早晨十点才退房的。”我想了想,“你们可以去调查,我负的房钱,我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的。”
  车祸是在也是在十二点左右发生的,我分身无术。

  下午,我就走出了警察局,这个案子和我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就是一件普通的交通事故,可以结案了。

  一夜情救了我,让我可以穿着白色的裙子站在麦滩遗体边上。

  我面无表情地站着,看着白床单盖着的他,他的声音像是还回响在我身边:“你好吃的像最新鲜的刺身,甜美,多汁,带着海的腥味,像刚刚从三文鱼身上割下来的肉,还带着活气,让我吃的心疼。”

  我不过是他的海味山珍,何必流泪。

  谁像你这么狠,一心只想要找祭品

  麦滩下葬的那天,我远远地站在公墓的那头看,那是高级的私家公墓,没有得到允许是不能进入的。

  麦家恨我,虽然人不是我杀的,可是,我酒会送的祝福足够他们把我视为仇敌。

  还在下雨,整个天空都压着墓地,我站在别的墓旁远望着黑色的棺木,被放离我的视线。

  我相信那是最好的棺木,那层黑应该是钢琴漆来的,光泽耀眼,我隔的远看起来又只有很小的点,脚边都是阴气森森的坟头,一排排整齐的墓碑上有多少人伤心的泪水,而我看着麦滩永远地离开我,棺木如一把战国时期出土的青铜匕首,幽黑却闪着杀气,割得我如凌迟处死,血肉模糊。

  我咬牙切齿地恨着,和他一同赴死的女人居然不是我?怎么可能不是我?车祸时,他们被挤成了肉饼,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不分开,就算是轮回投胎也没有我的份。

  到死麦滩也没有选择牵我的手,他和她快快乐乐同游异境,而我被抛弃到阳间。

  到底谁才是孤魂野鬼,是下葬的他还是活着的我?

  我立着看这一场奢华的葬礼,隐在一边,等那群人都退去。

  趁着雨丝围着的纱屏,我动了动麻木的腿,我翻过了围墙,没人会把私家公墓的围墙立得太高,也不会在上面竖着尖玻璃片,谁会去偷死人的东西?

  我浑身发热,激动得满身冒汗,找到麦滩的新墓,那土还堆的松松,十指插入,干燥的手指间感觉一种腻滑,麦滩的声音又再响起:“沙雕很需要技巧,来,我帮你建一个城堡,这样,我就可以永远地困住你。”

  那个沙做的城堡,用手摧毁的时候,带着海水的湿气,也是这种的感觉,我用力地挖着,不顾指甲翻过来,不顾流血,我把自己埋下,如果埋不下自己,至少埋了我的爱。

  我从颈中拿下那块小小的海螺,是他帮我捡的,六年前就一直戴在我的脖子上,他为了这个海螺差点儿跌落到岩石下,我永远都不能忘记有个男人为了我的欢心,连死神都不顾,也要伸手得到这个小玩意。

  烽火戏诸候又如何?男人爱你的时候,恨不得连他的命都献上,不爱你的时候,恨不得连你的命都拿走。

  我要把这个东西埋了,埋在他将来沉睡一万年的洞穴中,年睡存在的好让他永远记得他曾经爱过我,我就要在他的坟里插一根针,让他永远都知道自己欠我的。

  幸好,那个女人没有过门,还没有资格和他葬在一起,陪着他的只有我的爱情。

  身边传来低低的声音。

  “人是你杀的吧!”那是我最熟悉的声音,是麦滩的声音。

  我没有回头,根本就不愿意去看那张和麦滩完全不同的脸。

  麦滩本来就是富二代,富二代极少有独子的,有钱人都生得多,本能告诉他们要多生一点儿孩子好保险地继承家业,这种行为和仓鼠没有什么两样,都是想基因多保存一点儿。

  “是不是我杀的,警察早就告诉你了,你问我做什么?”除了在麦滩面前我会失态,在任何人面前我都很冷静。

  “我哥不是那种会疯狂到寻死的人,我太理解他了。”

  “是吗?”我把海螺埋好,拍了拍自己手,搓着湿泥,转过身,看着麦汛的眼睛,“我陪他睡了六年,彼此进入对方的身体,深入交流,可是,我理解他吗?”

  我的脸上带着一种自嘲,麦汛不管什么时候和麦滩在一起,都没有人会多看他一眼,如果说麦滩继承了父母所有相貌上的优点,那麦汛就是为了记录他们父母的缺点而来到世界的。

  明明是亲生的兄弟,却长得如此不一样,我见过他很多次,每年放假他都会从美国回来,和家人度过一些日子,但大多数时候,他都是躲在房间里打新款游戏,或者看漫画,不参与任何家庭生意的讨论,也不会有过多的意见。

  他就是普普通通的有钱人家子弟,和我们见过的所有经历单纯身处富贵的富二代一样,喜欢穿名牌的T裇,穿好的跑鞋,带着最新款的苹果播放器,拿着手机不停地按着短信,极少和人说话,说起来也是一副神游天外的表情。

  有时候晚上唱歌的时候,麦滩会叫上他,他来了之后就坐在一角,唱几首英文歌作罢,有麦滩的时候,我们都很容易忽视这个人,幸好他也知道自己的位置,不吵不闹不做怪,麦滩所以极宠他,在金钱上尽力满足他,反正那钱也本来应该有他一半。

  麦滩和麦汛像是完全不搭界两个世界的人,没有一丝相同的地方,但如果你不小心从电话里听到他们的声音,会发现他们居然有一模一样的声音,有几次连打电话到他家的我都不小心听错,你可想造物者的神奇,谁也不会怀疑他们是亲兄弟。

  麦汛看着我的眼睛,像是秃鹫盯着一块腐肉。

  “就是你杀的,你这个疯女人。”说得一点儿挽回的余地都没有。

  我没有一点儿办法,他的执着也是富二代的执着,自以为是,整个宇宙都在听他的安排。

  “去找证据吧!把我送去枪毙好了。”我看了一眼麦滩墓碑上的照片,他和我第一次见到的时候一模一样,时光永远不会让他老去,他在我灵魂里像是胎记一样要跟着我轮回转世的,就算他上身到麦汛身上,要把我拉下去当他的祭品,我也没办法,所以,我只能说:“反正我也不在乎。”

  麦汛不为所动:“我一定会找到证据的,你等着。”

  我已经走出了几步远,头也不回地摇摇手:“好的,我等着。”

  捕与猎大概是求生的本能

  这个世界并没有一件事情那么容易轻易的落幕,麦滩死了,我辞了工作,准备重新开始。

  杂志上有29岁的危机说法,我知道我青春不在,一无所有,本来就是一个美丽有余却智慧不足的人,虽然上了六年的班,却因为有麦滩,连一点儿职场经验都没有,我除了会做情人,做小蜜,没有一点儿谋生技能。

  这是我对麦滩恶毒祝福的现世报,世界抛弃了一个无能的女人。

  我望着镜子中那个还是很娇美的女人,这六年虽然时光无情,但因为我保养得当,不经历挫折,所以,我看起来还有八分姿色。

  再加上我手边有大量麦滩送的名牌衣服,最能衬我的美,这是他最后的礼物,我可以用这些礼物去找一个男人养我。

  我唯一的技能,就是利用自己的女性的本能,去吸引一个男人肯养我。

  化着最适合的妆,穿着得体的衣服,和从婚恋网里找来的男子在高级的咖啡厅里聊天。

  “李小姐,你对你的另一半有什么要求?”我对面的那个男人,优雅地举着刀叉切着块六成左右的牛排,看似漫不经心地提问。

  这个男人的底我摸得很清楚,他不过是从路人甲乙丙丁中选出来的钻石王老五,有钱,未婚,精明,有结婚的欲望。

  我不怕男人精明,我最善长的就是和精明的男人打交道,麦滩是众人公认的精明。

  我拿了一口红酒,让赤色的液体在口腔里打了打转,才慢慢地咽下去,我笑着回答他的中心问题。

  “永不背叛我。”我听到自己这样说,不不,这不是我要说的答案,我想说的是,“没有什么要求,只要感觉对就好了。”

  但是,我听到自己却像是背叛了灵魂一样,居然不肯背标准答案。

  那个男人有一点儿意外,抬头看了我一眼,我暗抽自己耳光,这种回答很容易吓走这种情场骨灰级高手,他们像最狡猾的狐狸,有一点儿不对劲就跑得远远的,想要从他们身上拿到好处,绝不能犯任何错。

  就在我犯了这个错之后,致命的一击来了,麦汛出来了,还带着警察,说是要我配合调查麦滩的交通案。

  就像是完游戏到了高潮地方,我用尽心力打了一路的怪,终于找到了最大的BOSS,眼看就要拼血干掉这个大怪,得到自己想要的宝物,却在最后的关头,被潜伏在暗外的刺客给秒杀了。

  我眼睁睁地看着那个钻石王老王站起来,对我说:“等你空了再联系。”我看着他远去的背景,我知道他再也不会联系我,就算我化再好的妆,穿再好的衣服都没有用。

  功亏一篑,我望向麦汛,恨不得眼神可以化成刀,剁他成肉泥。他满不在乎地望着我,表情全是得意。

  警察又继续给我做笔录:“我们查了麦滩死前最后的一次通话,是你打电话给他的,在接到电话后大约十分钟后发生了车祸,请问,你们当时谈了什么?”

  “我打电话求他不要和我分手,我愿意做他的地下情人。”说这话的时候,我没有抬头直视警察,只是用牙尖咬了咬自己下唇处的溃疡,化脓的伤口已经是白烂一片,咬下去的时候,痛得浑身冒汗,尝到了新的血味,带着海的腥味。

  “他怎么说的?”

  “他拒绝了,挂上了电话,我们通话只有几十秒。”

  “你有没有说过什么话刺激到在开车的麦滩?”

  我终于抬头冷笑了:“我是谁?我有什么本事刺激到他去死?难道我在电话里学鬼叫,他就会吓死?”我直视警察的眼睛说道,“你最好去先调查一下麦滩是一个怎么冷静的人再来录口供会比较好。”

  “打完电话你去做什么了?”

  “开房,他不要我,我总不能还为他守节吧!”

  这笔录也只能做到这里,我又出了警察局大门,等着我的是麦汛那一张失望的脸。

  我伸手就给他一个耳光,用尽力气去甩的,五指震得发木,指着他的鼻子歇斯底里地在警局门口大骂:“你他妈个混蛋,杀麦滩,谁最有好处?是你,是你这个王八蛋,我杀他有什么用,他死了我连口热饭都吃不上,没他我怎么住最好的公寓,购新款的香水,没他谁来养我,我连地下情人都肯做,我怎么会杀他?”

  这是麦滩死后,我第一次失态,我在人来人往的街头对他拳打脚踢,放声大哭。

  如果我的乌鸦嘴真的能灵验,就让麦汛也消失吧!他的疯狂在毁灭我,麦滩摧毁我的灵魂,他却把我的肉体赶上绝路。

  我只不过是对有钱人说了一句难听的话,就要有这样的下场,我真想用周星驰《功夫》里包租婆的声音大叫:“无谓赶尽杀绝吧!”

  怎么你舍得我血肉淋淋

  接下来的日子,我和麦汛像是两只困兽,关在一个叫仇恨的笼子里,相互撕杀。

  他认定是我杀了麦滩,而我恨他不肯放过我,给我活路,他经常堵在我回公寓的路上,我们面对面就是吵架,有时候还会动手。

  这真是难堪的日子,在我们对骂时。

  “你这个疯女人。”

  “你是个变态佬。”

  “我不会放过你的。”

  “你有本事杀了我,为你哥报仇,不要阴魂不散,我告诉你,麦汛,我根本就不怕你们麦家的人,就算是麦滩变鬼回来,我都不怕,我会怕你?”我满眼的轻蔑。

  麦汛就抓狂,掀着我的头发往电梯口上撞,我额头撞出伤口,血迷了眼,也不报警,警察不会帮我杀了他,解不了我的恨。

  有时候我怀疑麦汛纠缠我,只不过是因为我是他哥唯一的遗留品,麦滩死去后,私人用品都被烧掉,不存在于这个世界,只有我,麦滩一手调教出来的女人,活生生的人,不能人道毁灭。

  只要我存在,他就永远摆脱不了他哥的影子,他就永远是那个红花下面的绿叶,他就是英俊帅气优秀得没有任何缺点的麦滩陪衬,就算他现在是麦家唯一的继承人也消除不了这个阴影。

  除非我不存在,或者,我不再是麦滩的遗物。

  我怀疑麦汛再这样纠缠下去,说不定我真会控制不住把他杀了,我收拾了东西,准备离开这个城市,远离这一切的是非。

  当我快收拾好一切的时候,入夜,门外有了声音,我拉开门,看到麦汛正提着红漆往我的门上浇,一地鲜红如细蛇一样地蔓延着。

  我立在一旁看他泄愤,我的心猛然平静下来,我和他再怎么折腾,都不会让麦滩活过来。

  我对他说:“麦滩死了。”

  他不看我,继续淋漆。

  “他真的死了,你恨我也没用,他的死只是普通车祸。”

  麦汛望着我,眼神澄清一片,像一块镜子,我能看到自己清楚地立在他的瞳孔里。

  他说:“是的,我不理解麦滩,但我理解你,所以,我才敢肯定人一定是杀的,虽然我找不到证据,但是,人就是你杀的。”

  我呯地关上门,不再理这个疯子,无法沟通的一种外星生物,粘滴滴的异形,大眼苍蝇人。

  半夜有人狂敲我门,不依不挠,我实在被逼得没有办法,提着菜刀就出门了,拉开门对着敲门的人吼:“麦汛,你再这样,我真的会把你杀了。”

  眼前是一个画的跟吸血鬼一样浓妆的女孩儿,性感的可以让男人立马流鼻血,这是麦汛的女友“小肉弹”。

  这个绰号还是麦滩取的,我们第一次看到麦汛带这个女孩子来唱K,大跌眼镜,原来不声不响看起来老实的麦汛喜欢的是这类四季发春型女孩儿。

  “小肉弹”现在真像一个炸弹,她一脸杀气地说道:“骚货,你搞完了没有?”

  骚货?我和她到底谁是骚货,她到底搞清楚了没有?

  “不要以为麦滩死了,就可以缠着麦汛不放?”她其实还是很稚嫩的,看起来最多十八九岁,浓妆是浓妆,但没有涂着厚粉的脖子上白绒的细毛可见,水灵的肌肤,这样的九零后其实没有心机,看起来性感入骨,却还是一个得不到玩具就会发狂的孩子,患着公主病,认为男友就应该天天跟着自己。

  我连话都不愿意和她多说:“你再骚拢我,我就报警。”就想关上门。

  然后,她就笑了,她的笑像是舞台上的那最诡异的小丑,嘴角轻微的上扬,眼神却是恶毒的,整个人都是毒汁。

  那个夜,我被她的恶如炸弹一样,炸得稀巴烂,再也拼不出一块好肉。

  随时能屠杀,不必讲究良心

  麦汛再来的时候,我正光着脚立在门前等他,在黑暗里,我的眼神闪着精神的磷光。

  天还没有亮,他就来了,他每天都会守在我门前等我出门,然后和我交锋,从前我以为是他恨我。

  我听得到他的软皮鞋跟在楼梯上磨擦的声音,他不喜欢坐电梯,每次都要走楼梯上来。

  “没错,他一直都爱你,可是,你们也不会有好结果,他哥死了,他永远都不会要你,永远都不会。”小肉弹笑着说,“麦滩会养你这个骚货,他不会,他才不会养他哥的二手货。”

  我仿佛看到“小肉弹”说这些话时表情的恶毒。

  “我知道你们上过床,那天你喝醉了来找麦滩,是他送你回去的,在你家里待了一夜都没有出来。”

  那种咬牙切齿的恨意出现在“小肉弹”的脸上:“你不过是玩他,利用他,谁知道你干了什么,但是,他哥的死肯定和你脱不了关系,你不会得到他的,你用尽的手段也没用。”

  她一字一句地说:“我祝你恶有恶报,不得好死。”

  这是“小肉弹”临走前对我的祝福。

  麦汛出现在我眼前,我从黑暗里走出来,对着他绽开了有生来最美的笑容。

  “你爱我?”

  他不出声,像看到了鬼,身子往后躲。

  “你想要我?”

  他固执地后退,但已经无路可退。

  “那晚是怎么样的,你告诉我?”我的指尖划过他的皮带,“我够好吗?”

  他的额头暴出大滴的汗,整个短发像是被水洗过一样的湿透了。

  我十指伸进那绞得出水的短发中,我的唇凑上去,唇像毒蛇的尖,有最诱惑的红。

  “放过我!让我走!”我低低地哀求道,“麦滩已经死了,再怎么也不会复活了。”我把身子贴上去,“让我活下去。”

  我的唇触到他的唇,在黑暗里,他的唇如冰一样的凉,但却还是无可奈何地和我疯狂的痴缠在一起。

  唇间一阵巨痛,我吃痛,感觉血喷进了舌尖。

  我用手指抚着他咬伤的下唇,不出一声,他看了我良久,在黑暗里打量我,最后终于在天亮前退去。

  我跌坐在地上,吸吮着伤口,我记得那个夜,我知道了麦滩要选择别的女人,他正式地通知了我,我喝得烂醉,在麦滩别墅门口大叫他的名字,讨要一个说法,难道我就是块烂抹布,用完了就可以丢掉,为什么说不爱就不爱了?为什么最后要放弃我?你要把我丢到哪里去?为什么不给我活路?

  有人开车送我回来,扶我回屋,但是,那天谁也没有开灯,麦滩的声音在我身边环绕:“我爱你,我只爱你一个人,我不爱任何人,我只要你一个人,从见到你的时候就爱你。”

  那个声音是那么地真诚,就像有人把心挖了出来,踩着心脏发出的声音。

  我记得我的身体是怎么热烈地回应那些声音,我问:“你是不是不爱那个女人?”

  他回应我:“是的,我不爱那个恶俗又做作的女人,我只爱你。”

  我环着他的腰,低低地叹道:“不要和她结婚,你又不爱她。”

  那晚,我们做了很多次,疯狂又绝望的肉体拼杀,原来和我做最后表白也是唯一表白的却是麦汛,我说过,就算你仔细地分辨也不一定能分清楚麦滩和麦汛的声音。

  这是造物者的恩宠,也是造物者的嘲讽。

  吃掉谁,也未曾,脸上留痕

  飞机爬升的时候,我的耳朵总会有一阵阵的针刺一样的疼痛,我张着嘴巴呼吸,和这个城市在心底说再见。

  我终于离开了,在麦汛默许之后,平安地离开了这个城市。

  “你永远不要出现在我视线里。”这是麦汛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我看不到他说这句话的表情,他在黎明前一刹和黑暗最后一抹色彩一起隐去。

  我指尖还是不停地摸着下唇那个伤口,咬得很深,痛得我半边脸都木了。

  但我还是笑了,我知道我赢了,他终于肯放我走了,明知道麦滩的死是因为我的缘故,还是肯放我平安的离开。

  深爱一个人是有危险的事情,如果一方是屠杀者,那么另一方就是心甘情愿的猎物。

  我如果是海里的捕鲸者,麦汛就是我鱼网里那血肉淋淋的鲸鱼。

  七年前,我还是大四的学生,成绩优异,表现突出,得到一份回报丰厚的家教补习,给一个要出国学习的富家子弟补习英语。

  那时的麦汛还只是一个高中生,还记得和他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他也是这般不起眼地把身子缩在沙发里,带着耳机在听CD,脸上也是这般和世界的疏离。

  他不爱这个世界,因为他有这个世界的人都爱着的哥哥,父母也对他没有什么要求,学习不好反正有钱就送出国学习。

  大四一年的课余时间,我都和一个连ABC字母都说不全的男孩儿天天泡在一起,用各种方法哄着这个大男孩儿学英语。

  那么用心帮麦汛补习是因为这一家人可以解决我毕业后的工作问题,他家的企业只要我能进去,就可以解决我的户口问题,我没有抱灰姑娘的梦想,因为补习那一年里,我根本没有遇到过麦滩,他的世界很大,根本不和麦汛的有半点儿重叠。

  从麦汛的眼里我读出了爱意,但是,那种愚蠢的爱,对我一点儿帮助也没有,他要出国,而且他什么也不懂,什么也帮不了我。

  有一次,他问我:“我可不可以不出国?”

  我说:“你不出国做什么呢?国内有你哥,你什么也做不了,还不如出去闯闯。”

  他眼神的黯然,我现在回想起都还是不忍。

  等他从国外再回来的时候,我已经是麦滩的女友了,我如愿以偿地被麦汛的母亲介绍进了麦氏企业,也因为从麦汛嘴里明白麦滩的所有性情,很轻易地得到麦滩的爱。

  只是,我还是高估了爱情的能量,麦滩爱我终不如他爱自己。

  但我爱他,也不如我爱自己。

  那晚,我和麦汛的疯狂我都清楚着,也是我设计的,我知道那天麦滩不在别墅里,那里只有麦汛。

  我和麦汛做爱时,还用手机录了音,录下了麦汛说:“我爱你,我只爱你一个人,我不爱那个恶俗的女人。”这些话。

  这些话才是真正杀人的刀。

  酒会后我提前离去,算好了会开车送未婚妻回家的时间,我给开车麦滩打电话,麦滩有一个习惯,开车的时候接电话会按免提,当电话接通,我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播放了我和麦汛做爱时的录音。

  我记得我反复说过,麦滩和麦汛的声音在电话里传出来就是一个人,根本没有人能分得出,尤其是那个刚刚成为麦滩未婚妻的女人,当这个骄傲到不可一世的女人听到自己在未婚夫在和别人做爱的时候,和别的女人身上说她不过是恶俗做作的女人时,我不知道她会如何的失控。

  麦滩我知道是一个很冷静的人,但我也同样明白那个富家女是受不了这样的刺激,在高速路上争吵打闹是很容易出事的。

  女人失去了爱,就会疯狂。

  果然出了车祸,我的祝福成了真,麦滩和他的未婚妻确实不得好死了,一切都在我意料之中,除了麦汛。

  麦汛虽然猜不到我用什么方法杀了麦滩,但是,他却拥有小动物一样的直觉,他知道是我做的,所以,他一直用尽方法逼我说出真相。

  如果不是“小肉弹”出来提醒我,麦汛是爱我的,说不定我真的会被他那强大又有效的精神压迫吐露真情。

  但是,爱情里最爱的那个是输家。

  在我和麦滩的爱情里,我是输家,我输了青春。

  在麦滩和他未婚情的爱情里,那个可怜的被骗的未婚妻是输家,她输了自己和爱人的命。

  飞机已经穿过了云层,阳光照了进来,我拉上窗帘,闭上眼。

  眼前浮现的是七年前那个男孩儿,小心翼翼地拿着一个船的模型,走到我面前。

  他腼腆地笑着,眼睛像天幕中最亮的星星,整个世界都透着他的白衬衫都干净而溢出清草的香气。

  他说:“送给你,我组装的,捕鲸船的模型。”

  我满心欢喜地接过去,却没有想到,我接过了他的宿命。

  我和他的爱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