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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大佬总是在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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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路遇渣渣,抬脚踩脸

书籍名:《快穿之大佬总是在撩我》    作者:零次方

  夜幕降临,漆黑的天空如同一块厚重的布料,上面点缀了几颗疏星。
  吃饱喝足的林陌,迈开步子哼着小曲儿往车库走去。
  “一闪一闪亮晶晶……”
  “儿啊,我总觉得今天有事要发生!”
  【嘤,宿主爸爸,今天……】
  “砰!”
  忽然从远处跌跌撞撞走来了一个人直直的倒了下去。
  ……
  好吧,这碰瓷也太不专业了,都没碰到自己就倒下,零分!
  林陌不欲多事,抬脚想绕过去,却在经过那人时闻到了一股血腥味。
  难道,不是碰瓷?
  林陌只好打开手机,借着灯光仔细一瞅:那人黑色的西装已被血液浸染成青黑色,腰腹部有一个枪洞,似乎时间过去了好久,有些干涸的迹象。
  颜狗林陌用手掰正了那人的脸,他发丝凌乱,脸上带着些血渍,却更添了凌虐的美感,额……真是个美男子……可这他喵的不是主角攻之一郑野!
  林陌这才回过神来,今天是剧情中方清救郑野的日子
  林陌不由地佩服这顽强的剧情线,自己破坏了剧情,将主角俩第一次相遇都给提前了,还整了一个美丽的误会。剧情却锲而不舍的让郑野受伤,这不上赶着给方清送金大腿!
  主角受方清一路平步青云,扶摇直上的,可不就是靠了他那四个老攻?
  啧,林陌嫌弃的把之前摸过郑野脸的手,往郑野还算干净的领口上擦了擦,垂眸思考着到底是该见死不救呢,还是先打一顿再见死不救呢?
  毕竟,原著中,自己的舅舅舅妈,可是被他派去的人射杀了再伪装成车祸,直接坠到江中,尸骨无存的!
  林陌想通了,他抬起脚……在他脸上按了几个鞋印。
  呼~舒服!反正郑野是主角之一,一会儿方清会来救他,怎么也不会在这个节点死的。
  “嘶!”郑野似乎感受到了极大的痛苦。眉头紧紧蹙了起来,极大的欲望使他勉强睁开了一条小缝:
  月光下,一个穿着白色西装,面容俊美邪肆的年轻人,周身仿佛在泛着圣洁的光,笑容闪花了他的眼。
  是天使吗?
  然而下一秒他感到眼前一阵白光闪过,眩晕了过去。
  真想再见到他的笑容!这是他晕之前最后一个念头!
  “呼~”林陌淡定的将手机的闪光灯一关,还好还好,没暴露自己。
  他直接大长腿一迈,毫无心理负担的将那人当成块石头,从郑野身上跨了过去。
  【嘤……宿主爸爸好可怕!】
  沈弃忐忑着坐在林陌的车中,他呆呆的望着自己手中的车钥匙,竟然像个二傻子似的咧开嘴笑了:
  林陌亲自将钥匙放到我口袋,还摸我,还说要我等他,在车子里那个,啊啊啊,好羞涩,我得赶紧想想在车中适合用什么姿势!
  “啪嗒……”开车门声打断了沈弃满脑子的有颜色的旖旎。
  林陌扣上车门,手下点火,不疾不徐的顺着沈弃的腹肌摸了上去,嘴唇似浸满罂粟的毒药:
  “昨晚……还不够呢!”
  “嗡……”林陌总有一种魔力,他总能用一句话,一个字,让沈弃为他放弃理智,直至疯魔。
  沈弃搂过他脑袋,在唇上,在耳边,落下密密麻麻的吻,一只手却在急匆匆的解着林陌的衣服。
  直至露出雪白圆润的臂膀,少年精致的锁骨是上天最美好的雕刻品,引人痴迷。
  “嗯?”林陌居高临下,一只手搂着他的脖子,另一只却不经意间触到了沈弃的口袋,掏出了一大串tt。
  额,少说得二十个,还tm各种口味都有!
  沈弃不以为耻,啃了向后仰着脖子的少年精致的喉结一口,解释道:
  “不知道你喜欢哪个口味的,就都买了,我们今晚可以……一样一样的试!”
  ???沈老弟,你怕不是想精尽人亡!
  【嘤,建议宿主还是先担心自己的腰吧!】
  作者有话说
  果然,沈泰迪当之无愧!大家来收藏评论投票票啦~
  啊啊啊,刚刚走的那两位小阔爱,回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