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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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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大夏纪》    作者:博耀

  阳光呢?沙滩呢?还有比基尼泳装小姐姐呢?都成了一场梦想一场空。
  知道死党在想什么,方云轻笑着说道:“我们坐游览车快速下山,然后乘车,去天涯海角转一转,下午亚龙湾,夜住蜈支洲岛,明日启程前往五指山。”
  秦晓月笑着补充一句:“小昊哥,你出钱……”
  吴昊抬头挺胸,豪气干云地说道:“哥不缺钱,走了,天涯海角。”
  乘坐游览山地车顺山而下,所观察到的风景又截然不同,其中最大的区别,乃是可以从车内看到许多步行的时候,不可能看到的热带特有动物。
  野猪、猕猴、小灵猫、变色龙等,吴昊和秦晓月看到动物之后,大呼小叫,非常高兴。
  方云心中,却涌起丝丝感叹,大夏纪来临,人围观动物的景象将不复存在,动物进化得超级可怕。
  大夏纪,很多动物都会变成人类的噩梦。
  直到秦晓月娇呼“哇,好大一条青斑蟒蛇”的时候,方云这才悚然一惊,向雨林之中看了过去,果然看到一条碗口粗细的青斑蟒蛇,懒洋洋地挂在一棵大树上,轻轻晃荡。
  吴昊砸吧着嘴巴,啧啧称奇地说道:“我靠,这条蛇个头可不小,要是抓回去杀肉,我们三个绝对饱餐一顿……”
  听到吴昊的话,方云心中没由来地微微一愣。
  记忆之中,大夏纪来临,自己跟吴昊一起进去丛林,遭遇一条水桶粗,20多米长的青斑巨蟒,战而不敌,眼看自己就要落入巨蟒嘴中,吴昊挺身而出,引开了巨蟒,自己获救了,但眼睁睁地看着吴昊被巨蟒拖走,吞噬。
  或许,吴昊天生跟巨蟒有仇,现在,居然惦记着吃蛇肉。
  心中一动,方云背靠在座椅上,缓缓问道:“日天,假如蟒蛇扩大十倍,我们两个被这家伙盯上,你会怎么做?”
  吴昊愣了愣,看看车外的蟒蛇,比划了一下,马上大声说道:“扩大十倍,我靠,太凶残了,还能怎样?跑啊……”
  方云笑了笑:“假如我被缠住了,跑不掉,你会怎么办?”
  想也不想,吴昊嘎嘎大笑起来:“当然还是跑,努力跑,这叫死道友不死贫道,只要比你跑得快,老子就安全了,嘎嘎嘎……”
  方云伸手拍拍他的肩膀,笑了起来:“好兄弟,假如下次,是你被缠住了,我发誓,绝对会杀回来,不顾一切,救你出来。”
  吴昊做了个惊恐万分的表情,扫了身边的秦晓月一眼,嫌弃无比地说道:“别介,哥,我不搞基,你不要如此煽情,反正我是绝对不会救你的,救救小月月还差不多……”
  秦晓月皱眉状:“我不吃蛇肉,小昊哥,你别恶心我了。”
第七章  天涯海角
  游览车上,欣赏风景的时候,方云接到了老妈的电话。
  那头,老妈仔细叮咛,语气中,充满了浓浓的担忧,让方云出门在外,千万千万要注意人身安全,不要惹是生非,尤其是不要跟人斗气打架。
  旁敲侧击,方云知道了老妈如此担心的原委。
  老妈告知,今早,河里下游发现两具浮尸,死状相当恐怖,怀疑是学生打架斗殴导致,听说案子引起了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据说已经派出了专案组,降临澧城……
  挂断了老妈的电话,方云强做镇定,外表若无其事,依然在欣赏车外的风景,心中,却掀起了阵阵惊涛。
  紧迫感由然而生,感觉从现在开始,警察随时可能出现在自己身边。
  感觉,自己随时有可能被抓进暗无天日的监狱,苦度余生。
  这一世,或许是死了两个人的缘故,省厅比前世更加重视,老妈的小道消息,外号“天眼神探”的省厅刑侦大队长布铁衣亲自带人,进驻澧城,势要将凶手绳之以法。
  省厅亲自侦破,天眼神探降临!
  山雨欲来风满楼。
  现在,方云希望梦里的记忆能够靠谱一些,希望那些监控设备不会那么好用,要不然,搞不好此时此刻,抓捕自己的警察,已经到了前往海南的飞机上,随时有可能突然出现,把自己绳之以法。
  不知为何,方云感觉,周围的那些游客,突然变得可疑起来,各个都好似是便衣警察一般,每一个好似都心怀叵测地在监视自己,都需要自己高度警惕。
  如若没能验证大夏纪,或许,自己应该利用此次出来旅游的机会,就此真正遁走天涯海角,亡命天涯。
  要不然,压力山大。
  方云心中盘算这会,下山,打的,抵达了景点“天涯海角。”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到长城非好汉。
  到了琼岛,不到天涯海角,那就总是差点味道。
  可到了天涯海角,方云的第一感觉,就是觉得“小”,有点名不副实的感觉。
  这儿的主要景观,就是几块巨石,就是让人抚今怀古的摩崖石刻,简单到了单调的地步。
  不懂生活的人,会感觉索然无味。
  但是,当方云站在海边,看到天涯海角的石刻,不知为何,心中竟然涌起了深深的共鸣。
  梦中大夏纪那些年舍生忘死的经历,那炮火纷飞,自古艰难唯一死的岁月,和眼前的天涯海角对照,方云的心中竟然涌起阵阵悲壮。
  而即将到来的追捕,也让方云产生了亡命天涯,前途渺茫的戚戚感,心中凄凉沧桑……
  天涯海角,并不是地理位置上的天地尽头,而是心灵的感伤和沉淀。
  天之涯地之角,最早出现的记载,本身寄托的就是人的心灵的无限怀念。
  天涯海角摩崖石刻讲述了天涯海角的典故和来历,看到这个故事之后,方云居然感觉自己双眼有点润润的。
  韩愈自幼双亲皆亡,于比自己略小的侄子十二郎,零丁孤苦,相依为命,生活多年,韩愈十九岁时,前往京城,以后十年的时间中,只和十二郎见过三次面。
  当他正打算西归和十二郎永远生活在一起的时候,不幸十二郎就在这时死去。韩愈悲痛欲绝,写了一篇“祭十二郎文“,一字一泪,令人读来心酸。祭文中有“一在天之涯,一在地之角“,后人便把它引伸成“天涯海角“。
  看到这故事,方云心中,百味杂陈。
  如若大夏纪是真,按照原本轨迹,此时此刻,自己已与晓月“一在天之涯,一在地之角”。
  如若自己不能尽快变强,不到一年,死党吴昊怕是也要与自己天涯海角……
  站立在巨石之前,方云心神摇曳,浮想联翩。
  不远处,吴昊和秦晓月已经在乱石堆里跑来跑去,试图发现更多的精彩了。
  没过多久,秦晓月在稍远的地方脆声喊了几声:“哇,云哥哥,快来看啊,这石头缝里居然生长了一株仙人掌,哇塞,好顽强的生命力。”
  方云从回忆之中被惊醒,摆摆头,自嘲地笑了笑,把多愁善感的心情放到一边,向秦晓月和吴昊走了过去。
  仙人掌的生命力出奇的顽强,报纸上经常看到相关的报道,石头缝里生长也并不是什么稀奇事。
  不过,晓月既然招呼,那就过去看看吧。
  走到一块大石头跟前,抬头一看,果然,一株巴掌大小的仙人掌顽强地耸立在了巨石的顶端。
  第一感觉,好顽强的生命,好小的仙人掌。
  第二感觉,不对,这仙人掌好似在什么地方见过?脑海之中,飞快地闪过一些画面,闪电般的,定格在了一株巨大的仙人掌之上。
  方云浑身猛地一震,心中掀起滔天巨浪,情不自禁地向前走了几步,脸色剧变,失声说道:“霸王树,这是霸王树……”
  霸王树?吴昊站在方云身后,怪叫起来:“不是吧?小云云,这巴掌大个小不点,有那么霸气的大名?霸王树?靠,有没有搞错?你这霸王也太不值钱了……”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霸王树,那可是比棕榈果等级更高的灵药。
  棕榈果的主要作用,是强化体魄,辅助战士修行;而霸王树,已经更高一步,霸王树灵液调配出来的灵药,不仅仅可以强化战士体魄,而且还有较大的几率,激发人类潜在基因,生成特异血脉,成为异能战士。
  哪怕是在大夏纪,霸王树灵液,也是千金难求,价值连城,每一株霸王树,都足以勾引战士付出鲜血和生命飞蛾扑火。
  当然,眼前这株仙人掌只是一株缩小了许多倍的霸王树原型,还真没有梦中大夏纪那样雄伟的外观。